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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不仅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是广大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满足较大部分农民合理贷款需求密切了社群、社政关系。但是,在小额贷款发展中也存在种种问题,某些地方的不少农民把小额贷款当成了“扶贫款”,导致信用社难收回本息的困局。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立科学的小额贷款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内控制度。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小额贷款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2-0074-01
为了优化农户贷款环境,2000年央行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标志着中央银行决定在金融制度框架内开展过去主要由非政府机构或组织实施的小额贷款,并希望改善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农户的金融服务。在央行大力推动下,小额信贷活动在2002年得到了大发展。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也面临着新的契机和挑战。
一、小额农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严重缺位
小额农贷推广初期,出于过分强调推广进度,再加上信用社自身人员不足,根本无力独自完成繁杂的农户资信摸底调查,好多信用评定工作都是委托村镇“两委”代办甚至由村镇“两委”进行拉郎配,随意撮合联保小组,完成了形式上的信用创建和评定工作,在贷款发放上,问题更是突出,不同程度存在“冒名借款”、“化整为零”、随意改变贷款用途等违规现象,还有许多农户把信用社颁发的《贷款证》当成存折,把授信额度当成自己的存款,哄抢贷款,导致小额农贷性质严重扭曲。
(二)小额贷款清收难
从农信社的角度分析,按规定来说,由资信评定小组评定等级,等级确定的农户方可办理小额贷款。但在实际中,有的借款人没有身份证复印件,住址不祥;有的借款人由于户籍所在地与居所地不一致时,在没有查明居所地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因此造成了收贷难,信用社在快过诉讼时效时只好诉至法院。从农户的角度分析,他们不明白小额贷款的用途主要是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而发放的额度较小、周期较短的贷款,而且农信社在宣传小额贷款的政策、条件、办法、程序,国家政策等方面也做得不够到位,使有些人产生糊涂认识,只知道想方设法借,而不积极主动地还。
(三)自身局限性
一是小额农贷无法满足农户较大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据了解,目前小额农贷授信额最高只有几千元,经济较发达的乡镇也只有1~2万元,众多有偿还能力的种、养殖大户无法得到充足的信贷支持,而申请其它种类的贷款,又缺乏必备条件,由此形成了农信社“难贷款”,农户“贷款难”的尴尬局面;二是小额农贷期限设定与农业生产特点不匹配,农村种、养业周期较长,取得收益大多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而小额农贷期限都在一年以内,造成农民的实际贷款需求和小额信用贷款的供应不符;三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较低的比较收益都在一定程度上都限制了小额农贷业务的全面推广和深层次发展。
二、完善小额农贷管理的几点意见
(二)加强规范操作确保推广各环节的工作质量
小额农贷在实施过程中,每一步操作要分别落实责任人,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要以流程图的形式公开贷款条件、程序和相关办法,做到简明易懂,一目了然。对农户的评级、授信、发证、放贷、收贷收息等环节的工作要增强透明度,要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贷款档案管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微机管理和信息共享,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资信体系。信贷员要定点定贷,即确定农贷管辖片区和全年农贷净放计划、清收计划,并向农户发放便民联系卡,有事能及时联系。
(三)适时调整信贷投向、投量、投放渠道和期限结构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多元化、集约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市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信贷需求也随之多样化。因此,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工作要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把握农村市场需要和农民信贷资金的需求状况,不断调整支农的范围和重点。首先,把信贷资金支持粮、棉、油等基本农作物始终放在突出位置,打破过去“春贷秋收”模式,按照产业周期、性质和特点,放宽农民小额贷款还贷时间。其次,逐渐增加信贷投量数额,扩大发放范围,放宽贷款额度限制。第三,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信贷投放渠道,积极支持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市场需要、效益好、销路广的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确保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千家万户,管理繁杂,工作量大,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需要信贷员具备高度的敬業精神、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艰苦的工作作风。信贷员要坚持不懈地学习新知识,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把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向和投量,才能为农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才能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安全、有序发展。
(五)建立农户小额贷款责任管理考核制度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以农户信用为基础发放的贷款,但农户的信用是动态的,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必然会出现一些变动,因此,个别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产生风险是难以避免的。为防范和化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农户信用贷款存在着事实风险,但通过强化管理可以降低和控制贷款风险。因此,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确定一个适当的不良贷款比例,应参照本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平均比例确定相应的不良贷款考核指标,实行超指标比例赔偿、低于指标比例适当奖励的办法,以调动信贷员管好贷款的积极性。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小额贷款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2-0074-01
为了优化农户贷款环境,2000年央行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标志着中央银行决定在金融制度框架内开展过去主要由非政府机构或组织实施的小额贷款,并希望改善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农户的金融服务。在央行大力推动下,小额信贷活动在2002年得到了大发展。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也面临着新的契机和挑战。
一、小额农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严重缺位
小额农贷推广初期,出于过分强调推广进度,再加上信用社自身人员不足,根本无力独自完成繁杂的农户资信摸底调查,好多信用评定工作都是委托村镇“两委”代办甚至由村镇“两委”进行拉郎配,随意撮合联保小组,完成了形式上的信用创建和评定工作,在贷款发放上,问题更是突出,不同程度存在“冒名借款”、“化整为零”、随意改变贷款用途等违规现象,还有许多农户把信用社颁发的《贷款证》当成存折,把授信额度当成自己的存款,哄抢贷款,导致小额农贷性质严重扭曲。
(二)小额贷款清收难
从农信社的角度分析,按规定来说,由资信评定小组评定等级,等级确定的农户方可办理小额贷款。但在实际中,有的借款人没有身份证复印件,住址不祥;有的借款人由于户籍所在地与居所地不一致时,在没有查明居所地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因此造成了收贷难,信用社在快过诉讼时效时只好诉至法院。从农户的角度分析,他们不明白小额贷款的用途主要是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而发放的额度较小、周期较短的贷款,而且农信社在宣传小额贷款的政策、条件、办法、程序,国家政策等方面也做得不够到位,使有些人产生糊涂认识,只知道想方设法借,而不积极主动地还。
(三)自身局限性
一是小额农贷无法满足农户较大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据了解,目前小额农贷授信额最高只有几千元,经济较发达的乡镇也只有1~2万元,众多有偿还能力的种、养殖大户无法得到充足的信贷支持,而申请其它种类的贷款,又缺乏必备条件,由此形成了农信社“难贷款”,农户“贷款难”的尴尬局面;二是小额农贷期限设定与农业生产特点不匹配,农村种、养业周期较长,取得收益大多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而小额农贷期限都在一年以内,造成农民的实际贷款需求和小额信用贷款的供应不符;三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较低的比较收益都在一定程度上都限制了小额农贷业务的全面推广和深层次发展。
二、完善小额农贷管理的几点意见
(二)加强规范操作确保推广各环节的工作质量
小额农贷在实施过程中,每一步操作要分别落实责任人,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要以流程图的形式公开贷款条件、程序和相关办法,做到简明易懂,一目了然。对农户的评级、授信、发证、放贷、收贷收息等环节的工作要增强透明度,要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贷款档案管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微机管理和信息共享,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资信体系。信贷员要定点定贷,即确定农贷管辖片区和全年农贷净放计划、清收计划,并向农户发放便民联系卡,有事能及时联系。
(三)适时调整信贷投向、投量、投放渠道和期限结构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多元化、集约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市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信贷需求也随之多样化。因此,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工作要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把握农村市场需要和农民信贷资金的需求状况,不断调整支农的范围和重点。首先,把信贷资金支持粮、棉、油等基本农作物始终放在突出位置,打破过去“春贷秋收”模式,按照产业周期、性质和特点,放宽农民小额贷款还贷时间。其次,逐渐增加信贷投量数额,扩大发放范围,放宽贷款额度限制。第三,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信贷投放渠道,积极支持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市场需要、效益好、销路广的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确保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千家万户,管理繁杂,工作量大,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需要信贷员具备高度的敬業精神、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艰苦的工作作风。信贷员要坚持不懈地学习新知识,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把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向和投量,才能为农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才能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安全、有序发展。
(五)建立农户小额贷款责任管理考核制度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以农户信用为基础发放的贷款,但农户的信用是动态的,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必然会出现一些变动,因此,个别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产生风险是难以避免的。为防范和化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农户信用贷款存在着事实风险,但通过强化管理可以降低和控制贷款风险。因此,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确定一个适当的不良贷款比例,应参照本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平均比例确定相应的不良贷款考核指标,实行超指标比例赔偿、低于指标比例适当奖励的办法,以调动信贷员管好贷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