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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以下简称《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教材循环使用是为了节约财政开支,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培养学生勤俭节约和爱护书本等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形成共识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各地学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教师“座谈会”、“班会”、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和家长明确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得到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保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一)进行免费提供教材实验
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的每名学生将获得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免费提供的《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一册(套),使用期限一年,到期交回学校。循环期三年,到期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方案。
(二)管理办法
1.发行。由教育部门负责,纳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发行渠道,按2006~2007年末教育统计年报小学五年级在校学生人数,人手一册发送到学校,学校负责发放到每名学生手中。
2.管理。教材实行三年一轮换,由学校统一管理,并用相应方式发放给学生。学校每学期末定期回收保存完好的教材,每学年末的回收率城镇学校不低于85%,农村学校不低于70%。学校在做好教材循环使用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要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奖罚措施,要制定班级、班主任、学生奖励办法,通过评价机制激励师生积极支持、投入到教材循环使用工作中来。
3.回收管理。学校对回收的教材要安排专人做好整理工作,尤其是做好数量统计、编号和归类工作,使回收的教材整洁、统一、有序,顺利回收到图书室或阅览室进行统一管理。
4.循环使用办法。主要采取下一年级使用上一年级教材的形式进行,一般三年一轮换。
5.补缺。每学年末,学校要根据教科书数量是否够用,是否保存完好等情况进一步做好整理和清理工作,将教材不足部分及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补充教材,保证课前到书;回收率低于规定数的,所需教科书费由学校自行承当。
(三)教学管理
各地教育、民族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和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好教育教学活动。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的部署和省里的要求,各学校每学年必须安排6个学时的教学活动,且所有学时必须排入学校总课程表和班级课程表;所安排学时可以进入思想品德课或综合实践课。各地学校在开展教育活动时,要注意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要利用教材并结合当地实际和国际、国内形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知识讲座、民族知识竞赛、故事会、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参观考察等活动,使学生真正从小接受马列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常识的教育,为构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和谐云南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学校要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要求学生爱护好教科书,不允许乱涂乱画,并要制定出相应的评价方法,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保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从省到州、县、校,
都应成立由相关部门领导任组长和成员的“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级
成立以教育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云南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材的编写、审定、出版发行及所需经费;将教材纳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发行渠道,并发送到各地学校;负责新教材使用前全省部分骨干教师、教研员的培训工作。
(二)州(市)、县各级
成立以教育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指导本地区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负责本地区新教材使用前的教师培训及所需经费;负责3年一次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教材循环使用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
(三)校级
各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的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对师生的教材使用、管理、回收等细则和考核、奖罚办法。学校要以任课教师和学校图书室工作人员为主,在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教材的发放、使用、回收统计、整理及编号等相关工作。并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依托,向学生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工作,真正使教材循环使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保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有序进行。
五、奖惩办法
本教材实行3年一轮的循环使用周期。3年期满,省将组织有关人员重新修订教材,并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全省性的总结表彰会。省将对在教材循环使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各级政府及教育、民族工作等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教材循环使用是为了节约财政开支,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培养学生勤俭节约和爱护书本等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形成共识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各地学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教师“座谈会”、“班会”、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和家长明确教材循环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得到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保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一)进行免费提供教材实验
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的每名学生将获得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免费提供的《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一册(套),使用期限一年,到期交回学校。循环期三年,到期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方案。
(二)管理办法
1.发行。由教育部门负责,纳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发行渠道,按2006~2007年末教育统计年报小学五年级在校学生人数,人手一册发送到学校,学校负责发放到每名学生手中。
2.管理。教材实行三年一轮换,由学校统一管理,并用相应方式发放给学生。学校每学期末定期回收保存完好的教材,每学年末的回收率城镇学校不低于85%,农村学校不低于70%。学校在做好教材循环使用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要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奖罚措施,要制定班级、班主任、学生奖励办法,通过评价机制激励师生积极支持、投入到教材循环使用工作中来。
3.回收管理。学校对回收的教材要安排专人做好整理工作,尤其是做好数量统计、编号和归类工作,使回收的教材整洁、统一、有序,顺利回收到图书室或阅览室进行统一管理。
4.循环使用办法。主要采取下一年级使用上一年级教材的形式进行,一般三年一轮换。
5.补缺。每学年末,学校要根据教科书数量是否够用,是否保存完好等情况进一步做好整理和清理工作,将教材不足部分及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补充教材,保证课前到书;回收率低于规定数的,所需教科书费由学校自行承当。
(三)教学管理
各地教育、民族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和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好教育教学活动。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的部署和省里的要求,各学校每学年必须安排6个学时的教学活动,且所有学时必须排入学校总课程表和班级课程表;所安排学时可以进入思想品德课或综合实践课。各地学校在开展教育活动时,要注意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要利用教材并结合当地实际和国际、国内形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知识讲座、民族知识竞赛、故事会、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参观考察等活动,使学生真正从小接受马列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常识的教育,为构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和谐云南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学校要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要求学生爱护好教科书,不允许乱涂乱画,并要制定出相应的评价方法,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保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从省到州、县、校,
都应成立由相关部门领导任组长和成员的“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级
成立以教育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云南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材的编写、审定、出版发行及所需经费;将教材纳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发行渠道,并发送到各地学校;负责新教材使用前全省部分骨干教师、教研员的培训工作。
(二)州(市)、县各级
成立以教育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指导本地区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负责本地区新教材使用前的教师培训及所需经费;负责3年一次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教材循环使用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
(三)校级
各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的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对师生的教材使用、管理、回收等细则和考核、奖罚办法。学校要以任课教师和学校图书室工作人员为主,在教材循环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教材的发放、使用、回收统计、整理及编号等相关工作。并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依托,向学生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工作,真正使教材循环使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保证教材循环使用工作有序进行。
五、奖惩办法
本教材实行3年一轮的循环使用周期。3年期满,省将组织有关人员重新修订教材,并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全省性的总结表彰会。省将对在教材循环使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各级政府及教育、民族工作等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