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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至1997年,我国发行了17个年度23期实物国债,对国家筹措建设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社会需求,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部门对这部分债券的还本付息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但至今仍有一部分实物国债尚未还本付息,如何加强对实物国债兑付的管理,维护国债信誉,确保持有人的利益。本文就此谈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