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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将主要对新形势下的会计与税收关系的双向协调进行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会计和税收两个制度体系的差异呈现逐渐拉大的趋势,税收既是微观经济主体不能够回避的内容,同时也是会计人员所执行的纳税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本文研究的重点就是研究在新形势下会计和税收的协调发展,从而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支持。
关键词:会计;税收;协调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和税收之间的矛盾开始日益突出,如果不能够协调这两者的关系,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的影响。税收是会计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会计人员所代表的执行纳税人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税收从政策的角度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会计方法的选择都会有一定的参考和引导的作用,而且会计也为税收征管提供基础性的信息,为税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可以借鉴的依据,正是如此要承认税收和会计这两者之间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搭建宏观和微观、法和理的通融、征税和纳税的自然融合的桥梁,从而让会计和税法实现有机融合,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税法改革要从会计理论中汲取先进理念
会计准则先行,税收法规在制度的层面上要立足于税法改革,从先进的会计理论中汲取成果具体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着手。
(一)在了解会计和税收差异来源的基础上进行协调。会计和税收目前最为重要的矛盾之一就是税收法规的发布通常会涉及到会计方法问题,此时如果缺乏相应的配套规定,就会给会计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实践中带来困难。因此,当国家出台某些税法法规,当涉及到会计方法时,就要尽可能的明确化和规范化。同时还要建议税服务和会计主管部门要建立起日常互通和对话的机制,进而联合行动,消除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影响。因此,從本质上来说,要想从根本上了解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的体现二者之间的协调性,就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革新,对会计和税收的差异性进行分析,以便于更好的了解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双向协调关系,同时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适当放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限制。目前税法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采用了限制措施,其目的就在于纺织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偷漏税或者延迟纳税。但是会计工作人员为了适应企业的发展,往往采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会计准则,这种选择不会是一种造假行为,而且一般来说会计准则的选择并不会对税收产生多达的影响,所以根据这一点为了让会计工作人员有更多的自由选择空间,放宽对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就能够实现保障企业利润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增加了国家税收来源,而对于认为的避税动机,则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来进行完善。
(三)汲取先进方法用于指导税制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各个方面也都在不断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为会计和税收方法提供了更多的指导方法,因此,我国需要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进行革新,以便于推动二者的发展。从目前来看,我国会计准则是一种面向市场经济且能够逐步完善的信息系统,同时对于税收制度来说,应结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制定税收法规的同时要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良影响,这就需要从会计准则中的先进理念中汲取营养,让税收改革和会计准则呈现相对的稳定的发展。
三、会计准则应用要和税法相协调
(一)落实会计目标要结合国家税收政策。广大投资者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会计工作目标非常重视,因为它反映了会计信息,同时还具备了内在的控制功能。由此可见在会计日常核算中要注重明细的核算工作,对于涉及到税收的业务,则要以会计准则执行的同时,还要将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以明细账户等方式进行提现,这样就能够为纳税申报以及税务稽核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可以说,国家宏观调控是对国家经济的一种调节,在进行二者之间相互协调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国家税收政策为根本性的指导,进而保证国家税收政策与会计行为、会计目标的结合。
(二)尽可能的缩小会计选择范围。会计准则选择过多,但是税法却相对单一,虽然税法在体制上要尽可能的放宽会计准则的选择,但是这并不能够彻底解决会计和税收之间的矛。因此作为企业机关,在本着成本和效益的原则,当发现税法和会计相关政策所产生的信息存在不一致,同时也不能够增加多少信息含量,也就是说对投资者的决策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时,就不要过分追求会计的精确性而和税法相抵制,而是尽可能的实现税法和会计的一致。
(三)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通过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展现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以及相应的分析结果,能够有效的协调税收和会计之间的统一。目前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明显不足,这让会计不能够为税收提供必要的信息,与此同时税收也不能够将信息需求反应道会计信息系统,这就导致了信息沟通的不畅,在这个背景下就会加大税务部门的运营成本。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披露也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参与因素,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带动信息披露与会计行为之间的有效沟通,可以说不断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将有效的保证我国税收和会计之间差异性,并能够在保证差异性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的协调。对于解决税收和会计的差异化具有很好的辅助作用。
(四)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不同企业要不同对待。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由于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所以要通过强制的方法来执行新会计准则,这能够有助于对上市企业的监管,包括企业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是对于中小企业且不属于上市企业,那么纳税就成了唯一的目的,但是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并没有专业的能力,所以在纳税申报中又回胡乱添加新科目,从而导致会计和税收的巨大差异,对此可以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让中小企业的会计能够在一定的范围内执行,从而缩小中小企业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四、总结
总而言之,强化会计监管,缩减会计和税收的人为差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和审计,同样也是能够有效的规避会计和税收的差异,促进会计和税收的关系协调的重要方式,唯一从这些方面进行革新,才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侯立新.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协调研究[J].会计师,2012(24).
[2]陈奕蔚.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J].财务与会计,2011(01).
作者简介:胡 蕾(1979-),女,湖北人,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职称:中级会计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关键词:会计;税收;协调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和税收之间的矛盾开始日益突出,如果不能够协调这两者的关系,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的影响。税收是会计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会计人员所代表的执行纳税人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税收从政策的角度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会计方法的选择都会有一定的参考和引导的作用,而且会计也为税收征管提供基础性的信息,为税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可以借鉴的依据,正是如此要承认税收和会计这两者之间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搭建宏观和微观、法和理的通融、征税和纳税的自然融合的桥梁,从而让会计和税法实现有机融合,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税法改革要从会计理论中汲取先进理念
会计准则先行,税收法规在制度的层面上要立足于税法改革,从先进的会计理论中汲取成果具体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着手。
(一)在了解会计和税收差异来源的基础上进行协调。会计和税收目前最为重要的矛盾之一就是税收法规的发布通常会涉及到会计方法问题,此时如果缺乏相应的配套规定,就会给会计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实践中带来困难。因此,当国家出台某些税法法规,当涉及到会计方法时,就要尽可能的明确化和规范化。同时还要建议税服务和会计主管部门要建立起日常互通和对话的机制,进而联合行动,消除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影响。因此,從本质上来说,要想从根本上了解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的体现二者之间的协调性,就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革新,对会计和税收的差异性进行分析,以便于更好的了解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双向协调关系,同时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适当放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限制。目前税法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采用了限制措施,其目的就在于纺织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偷漏税或者延迟纳税。但是会计工作人员为了适应企业的发展,往往采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会计准则,这种选择不会是一种造假行为,而且一般来说会计准则的选择并不会对税收产生多达的影响,所以根据这一点为了让会计工作人员有更多的自由选择空间,放宽对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就能够实现保障企业利润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增加了国家税收来源,而对于认为的避税动机,则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来进行完善。
(三)汲取先进方法用于指导税制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各个方面也都在不断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为会计和税收方法提供了更多的指导方法,因此,我国需要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进行革新,以便于推动二者的发展。从目前来看,我国会计准则是一种面向市场经济且能够逐步完善的信息系统,同时对于税收制度来说,应结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制定税收法规的同时要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良影响,这就需要从会计准则中的先进理念中汲取营养,让税收改革和会计准则呈现相对的稳定的发展。
三、会计准则应用要和税法相协调
(一)落实会计目标要结合国家税收政策。广大投资者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会计工作目标非常重视,因为它反映了会计信息,同时还具备了内在的控制功能。由此可见在会计日常核算中要注重明细的核算工作,对于涉及到税收的业务,则要以会计准则执行的同时,还要将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以明细账户等方式进行提现,这样就能够为纳税申报以及税务稽核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可以说,国家宏观调控是对国家经济的一种调节,在进行二者之间相互协调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国家税收政策为根本性的指导,进而保证国家税收政策与会计行为、会计目标的结合。
(二)尽可能的缩小会计选择范围。会计准则选择过多,但是税法却相对单一,虽然税法在体制上要尽可能的放宽会计准则的选择,但是这并不能够彻底解决会计和税收之间的矛。因此作为企业机关,在本着成本和效益的原则,当发现税法和会计相关政策所产生的信息存在不一致,同时也不能够增加多少信息含量,也就是说对投资者的决策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时,就不要过分追求会计的精确性而和税法相抵制,而是尽可能的实现税法和会计的一致。
(三)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通过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展现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以及相应的分析结果,能够有效的协调税收和会计之间的统一。目前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明显不足,这让会计不能够为税收提供必要的信息,与此同时税收也不能够将信息需求反应道会计信息系统,这就导致了信息沟通的不畅,在这个背景下就会加大税务部门的运营成本。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披露也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参与因素,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带动信息披露与会计行为之间的有效沟通,可以说不断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将有效的保证我国税收和会计之间差异性,并能够在保证差异性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的协调。对于解决税收和会计的差异化具有很好的辅助作用。
(四)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不同企业要不同对待。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由于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所以要通过强制的方法来执行新会计准则,这能够有助于对上市企业的监管,包括企业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是对于中小企业且不属于上市企业,那么纳税就成了唯一的目的,但是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并没有专业的能力,所以在纳税申报中又回胡乱添加新科目,从而导致会计和税收的巨大差异,对此可以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让中小企业的会计能够在一定的范围内执行,从而缩小中小企业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四、总结
总而言之,强化会计监管,缩减会计和税收的人为差异,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和审计,同样也是能够有效的规避会计和税收的差异,促进会计和税收的关系协调的重要方式,唯一从这些方面进行革新,才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侯立新.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协调研究[J].会计师,2012(24).
[2]陈奕蔚.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J].财务与会计,2011(01).
作者简介:胡 蕾(1979-),女,湖北人,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职称:中级会计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