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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型城镇化是十八大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之一,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城镇金融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命脉。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中涉及到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权益保障及住房等都需要强大资金支持,而我国目前城镇化建设中面临严重的金融困境。本文在介绍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困境的主要表现和其产生的原因后,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金融机构能够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更多金融支撑作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金融困境;银行信贷;农村金融
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中心,工业化为动力,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镇现代化、生态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健康发展、集约经营、功能全面、友好和谐、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谐发展的城镇化建设途径。是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目前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推动力和解决二元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1.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金融困境
1.1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单一
在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大量的资金是财政投资。新建的融资渠道门槛较高,民间资本进入难度极大,这样的境况局限了城镇中的金融市场,大量民间资本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对这种收益期较长的项目不感兴趣,产品创新不积极,这种资金状况显然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大量资金的持续需求。
1.2资金利用不规范
在城镇化建设中,许多城镇化项目建设并没有统一的机构进行整体规划,对居民拆迁补助、条件困难群众的安置等一系列投资的项目也缺乏统一资金预算和决算。同时,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缺乏监管,款项未实行专帐管理、规范核算。资金的计划执行并未按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來对公众公示;有些资金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很多用于费用报销的票据只是普通收据,特别是购买原材料、工程项目结算等大笔支出都以收据入帐,而没有取得规范的票据证明。
1.3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世界上其他国家经验表明,城镇化推进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程度相互关联、呈良性正相关关系,即城镇化水平越高,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程度就越高。而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显落后于城镇化建设的进程。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系统存在城乡不一、管理分散、区域划分严格等问题。商业保险在城镇中的覆盖率偏低,社会保险的保额太少,养老保险支付不能保障生存需要等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12年全国农民工的总量为2.62亿人,同期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比例分别只占 14.3%、24%、16.9%、8.4%和6.1%,大大低于城镇职工的参保率。当农民社会保障不能落实时,对城镇化建设会很抵触,这会制约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1.4地方金融服务水平与城镇化需求不匹配
主要表现:国有商业银行惜贷限制了城镇化的资金借贷、农村信合的三农功能定位使资金流向与城镇化建设错位,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单一, 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水平较低、金融创新缺乏等。这些既限制了新型城镇化的资金供给和流动,也使地方金融服务发展受到制约。
2.新型城镇化金融困境的原因分析
2.1缺乏与城镇化匹配的金融工具创新
农村金融排斥使服务于农村城镇化的金融工具很少,服务仅限于资金借贷,资金量非常有限。同时,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就业、居住、消费、理财等更深层次的金融服务,但金融机构并没有随需求的变化而做出适时调整,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再者信贷之外的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手段少之又少,融资体系还非常单一,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2.2监管执行不力导致城镇化资金滥用现象严重
城镇化建设中的财政拨款本应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高效。但我国大多数城镇建设资金用款单位缺乏专业的投资意识,将城建资金挪用、滥用,资金多部门投放。监管部门对资金下拨、项目效率、工作检收等环节比较随意,注重款项下拨而忽略监管工作。投入散乱,无规划、无重点、无法集成合力,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全面覆盖,建立起个人、企业、国家共同承担的统筹模式。但农村现行的医疗、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仅仅是在有条件的区域进行尝试,且保障水平仅在养老、医疗和生活保障的最低水平。经济落后地区仍没有具体的规划和安排。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就要求政府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投入,设计出更适合城镇化居民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方式,防止因城镇化而带来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2.4商业银行在城镇化中缺乏主动性
商业银行对于城镇化的支持仅限于地方政府的资金借贷,将其作为单向收益的项目,没有意识到城镇化带来的金融需求变化而主动研究金融衍生产品来满足城镇化建设需求。同时,商业银行追求资产的规模效益而一味将资金更多地贷放给工商企业,工程项目,却忽略对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供给,影响了银行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力度。
3.解决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困境的策略建议
3.1加快金融创新,探索多元化的融资途径
在城镇化建设中,改变仅靠政府财政、银行贷款融资的模式,把信托、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引进来,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吸纳各种类型的民间资金,或根据需要适当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管齐下促进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为城镇化建设筹集资金。
3.2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
首先,设置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账项清楚,信息透明,定期审核,坚决杜绝挪用、滥用现金。其次,可通过民主选举公信人士成立项目监管委员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督。
3.3完善城镇化建设中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方面,要加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与公共安全、群众利益相关的保障。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食品安全、意外事故等领域的保障,使其有法可依,以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纠纷。另一方面,完善居民生活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力度,并根据城镇化的进程和发展水平,居民的收入变化调整政府投入保障金的比例。最终使城乡保险一体化。
3.4调整金融机构定位,促进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推动城镇化建设和发展
首先,可将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银行和中国信合等金融机构定位于城镇化骨干金融机构,规范资金的筹集、投放、使用监管及效益衡量等程序。确保资金透明。其次,根据城镇化的进程开发、拓展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加快城镇化过程中资金流动及高效率、低风险的使用。如在建设资金中,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证券化实现风险转嫁及资金的高效运作。在城镇居民经济能力越来越强时开发相应的理财产品,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跃度,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
总之,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困境是现实,解决之需要政府、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和城镇化主体共同的协调和努力,只有妥善解决城镇化中的金融问题和新型城镇化后居民的金融服务问题,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全面现代化的实现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邓大才.新型农村城镇化的发展类型与发展趋势[J].中州学刊,2013(2).
[2]邱俊杰,邱兆祥.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困境及其突破[J].理论探索,2013(4).
[3]叶军八.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M].经济金融出版社,2013.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金融困境;银行信贷;农村金融
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中心,工业化为动力,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镇现代化、生态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健康发展、集约经营、功能全面、友好和谐、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谐发展的城镇化建设途径。是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目前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推动力和解决二元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1.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金融困境
1.1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单一
在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大量的资金是财政投资。新建的融资渠道门槛较高,民间资本进入难度极大,这样的境况局限了城镇中的金融市场,大量民间资本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对这种收益期较长的项目不感兴趣,产品创新不积极,这种资金状况显然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大量资金的持续需求。
1.2资金利用不规范
在城镇化建设中,许多城镇化项目建设并没有统一的机构进行整体规划,对居民拆迁补助、条件困难群众的安置等一系列投资的项目也缺乏统一资金预算和决算。同时,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缺乏监管,款项未实行专帐管理、规范核算。资金的计划执行并未按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來对公众公示;有些资金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很多用于费用报销的票据只是普通收据,特别是购买原材料、工程项目结算等大笔支出都以收据入帐,而没有取得规范的票据证明。
1.3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世界上其他国家经验表明,城镇化推进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程度相互关联、呈良性正相关关系,即城镇化水平越高,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程度就越高。而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显落后于城镇化建设的进程。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系统存在城乡不一、管理分散、区域划分严格等问题。商业保险在城镇中的覆盖率偏低,社会保险的保额太少,养老保险支付不能保障生存需要等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12年全国农民工的总量为2.62亿人,同期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比例分别只占 14.3%、24%、16.9%、8.4%和6.1%,大大低于城镇职工的参保率。当农民社会保障不能落实时,对城镇化建设会很抵触,这会制约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1.4地方金融服务水平与城镇化需求不匹配
主要表现:国有商业银行惜贷限制了城镇化的资金借贷、农村信合的三农功能定位使资金流向与城镇化建设错位,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单一, 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水平较低、金融创新缺乏等。这些既限制了新型城镇化的资金供给和流动,也使地方金融服务发展受到制约。
2.新型城镇化金融困境的原因分析
2.1缺乏与城镇化匹配的金融工具创新
农村金融排斥使服务于农村城镇化的金融工具很少,服务仅限于资金借贷,资金量非常有限。同时,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就业、居住、消费、理财等更深层次的金融服务,但金融机构并没有随需求的变化而做出适时调整,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再者信贷之外的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手段少之又少,融资体系还非常单一,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2.2监管执行不力导致城镇化资金滥用现象严重
城镇化建设中的财政拨款本应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高效。但我国大多数城镇建设资金用款单位缺乏专业的投资意识,将城建资金挪用、滥用,资金多部门投放。监管部门对资金下拨、项目效率、工作检收等环节比较随意,注重款项下拨而忽略监管工作。投入散乱,无规划、无重点、无法集成合力,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全面覆盖,建立起个人、企业、国家共同承担的统筹模式。但农村现行的医疗、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仅仅是在有条件的区域进行尝试,且保障水平仅在养老、医疗和生活保障的最低水平。经济落后地区仍没有具体的规划和安排。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就要求政府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投入,设计出更适合城镇化居民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方式,防止因城镇化而带来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2.4商业银行在城镇化中缺乏主动性
商业银行对于城镇化的支持仅限于地方政府的资金借贷,将其作为单向收益的项目,没有意识到城镇化带来的金融需求变化而主动研究金融衍生产品来满足城镇化建设需求。同时,商业银行追求资产的规模效益而一味将资金更多地贷放给工商企业,工程项目,却忽略对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供给,影响了银行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力度。
3.解决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困境的策略建议
3.1加快金融创新,探索多元化的融资途径
在城镇化建设中,改变仅靠政府财政、银行贷款融资的模式,把信托、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引进来,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吸纳各种类型的民间资金,或根据需要适当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管齐下促进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为城镇化建设筹集资金。
3.2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
首先,设置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账项清楚,信息透明,定期审核,坚决杜绝挪用、滥用现金。其次,可通过民主选举公信人士成立项目监管委员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督。
3.3完善城镇化建设中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方面,要加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与公共安全、群众利益相关的保障。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食品安全、意外事故等领域的保障,使其有法可依,以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纠纷。另一方面,完善居民生活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力度,并根据城镇化的进程和发展水平,居民的收入变化调整政府投入保障金的比例。最终使城乡保险一体化。
3.4调整金融机构定位,促进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推动城镇化建设和发展
首先,可将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银行和中国信合等金融机构定位于城镇化骨干金融机构,规范资金的筹集、投放、使用监管及效益衡量等程序。确保资金透明。其次,根据城镇化的进程开发、拓展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加快城镇化过程中资金流动及高效率、低风险的使用。如在建设资金中,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证券化实现风险转嫁及资金的高效运作。在城镇居民经济能力越来越强时开发相应的理财产品,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跃度,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
总之,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困境是现实,解决之需要政府、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和城镇化主体共同的协调和努力,只有妥善解决城镇化中的金融问题和新型城镇化后居民的金融服务问题,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全面现代化的实现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邓大才.新型农村城镇化的发展类型与发展趋势[J].中州学刊,2013(2).
[2]邱俊杰,邱兆祥.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困境及其突破[J].理论探索,2013(4).
[3]叶军八.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M].经济金融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