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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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检察实践中,从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及检察工作所面临的错综复杂的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来看,打击形形色色的各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任务相当繁重。从各个领域表露出来的各种类型的犯罪形式来看正朝着多样化,智能化,集团化,隐蔽型和国际型的趋向发展。而我们检察工作无论从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和手段,方法及工作机制看,与所面临的同各种形式的犯罪进行殊死斗争十分不相适应。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切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六种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创新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机制。 
  目前,随着科技强检步伐的不断加快,检察机关围绕使用计算机技术所进行的信息化建设也得到长足进展,相当数量的检察机关已经初步完成了局域网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实践,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整体目标之一,在全国检察机关联网的三级网正在迅速建设之中。网络已经在各项检察业务中日益体现出了快速、高效、科学管理的优势。随着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刑事司法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本人设想通过信息化网络互联,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以实现检察系统工程资源共享与办案业务和队伍网络管理。真正体现出检察系统领导机制和侦查业务和管理工作的特点。
  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内涵和特点
  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模式是目前检察工作创新的思路之一。而信息化是实现业务工作标准化、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模式科学化并保持其客观真实状态的有效载体,是实现管理机制的桥梁和纽带,又是实现其运作的重要保证。提高信息化技术在业务、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是创新检察工作新机制有效途径。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模式是根据不同级的检察机关单元体、共同体和网络覆盖面的范围,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系统内的检察业务、效能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改进和提高,以信息化网络为手段对相关检察信息进行统一的收集、加工、处理、传输、分析,用科学的方法对体系内的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人员、机构设置进行统一管理的高效、综合、系统的处理体系。 
  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用计算机处理一般文书或建立一个局域网。这种模式和体系不同于办公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属于信息化的一个系统,一般意义上的办公自动化只是以文字处理为核心的办公处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模式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不是要简单地发挥一般性的文字处理功能,而是要发挥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自动化、网络化、系统化和智能化。它综合了软件工程(自主开发多媒体示证、案件管理软件)、数据库(案件管理系统)、局域网、广域网、信息安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各种技术,系统化地在检察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从而形成的模式。同时,检察工作的特点和特性要求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要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安全性和实用性。所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模式包括了业务(案件)管理、文书管理、队伍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内容,其中,业务管理是核心内容,这些信息化管理的内容应当都具有统计、检索、共享、联网等功能。 
  二、 目前我院科技装备的情况 
  我院在2002年以前,全院只有几台微机和一台复印机,大量的业务工作基本都是靠手工完成,效率低。2002年下半年,院党组根据高检院“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检察技术装备建设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院共有电脑54台,各类打印机15台,服务器一台、复印机2台、数码相机1台、DV摄像机2台、投影机一台,建成了内部局域网(10M/100M)有80余个信息点,建成了集会议,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会议室。这些设备的安装,运行,提高了我院检察业务工作效率,同时对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我院信息化建设与沿海一些发达地区基层检察院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在软件开发和应用方面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今后的工作重点应该加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特别是办公和案件管理软件,实现网上汇报,批阅,法律法规查询、案件查询、案件统计分析、音频、视频点播等各种功能,实现资源共享。因为再先进的设备,如果没有软件支持,也都是白投入,废铁一堆。当今世界,网络正在渗透着我们的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网络带动着人类从工业经济走向信息经济时代,日新月异的信息,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四通八达的网络通道使世界变得越来越小,只要你有一台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就可通过网络瞬间了解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任何信息。 
  三、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需坚持“六原则”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已被各级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为使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更趋合理,达到高效,我认为,在做这项工作时应注意坚持以下六个原则: 
  1、总体规划原则 
  信息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结构和开发过程都具有极强的系统性,它要求将检察院各部门的业务工作通过数据有机地联系起来。因此,站在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后勤保障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高度提出总体规划,是信息化成功并达到整体最优的关键之一。上级院各部门和各基层院如果仅仅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条件设计实施信息化建设,检察广域网则会形成若干“条条块块”,难以实现信息的高度共享和整体应用,高层决策者也难以获取基层检察院的综合信息。如果在以后的工作中再用简单的方式消除“条块”现象,则需要停止使用、重新设计某些系统,这样做不仅造成资金的浪费,也极易挫伤各部门和各基层院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 
  2、循序渐进原则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在开发和实施上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不顾实际下死命令,要选择重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一是硬件购置要本着硬件个体性价比要高,硬件数量够用即可的原则,不可贪大求全,因为硬件的技术更新换代速度是很快的;二是检察工作专用软件的开发,一定要遵守软件开发的客观规律,采取“开发设计——小范围测试——完善修改——大范围试用——完善修改——全面推广——随时网上更新”的科学程序,不可有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思想。 
  3、合作开发原则
  上级检察院必须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结构合理的检察专用软件开发研究小组,提出设计思想和需求,与软件开发商合作并共同参与到信息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而不应将软件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完全委托给软件开发商或销售商。要逐步培养一支既懂管理又能从事系统维护的专业队伍,确保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不断完善和自主发展。 
  4、辅助管理原则
  信息化只是一种手段,并非万能钥匙,这种手段要发挥作用有赖于使用者的经验和智慧。信息化虽然在检察机关管理者管理与决策过程中和广大干警办公、办案过程中有一定的辅助作用,是触发管理者和干警经验、智慧的信息来源和增强管理者决策能力、提高干警工作效率的有效工具,但它不是自动化,不可能代替人脑解决所有问题。 
  5、全员参与原则
  检察院信息化的建设过程涉及各级检察院的各个部门,因此需要全员参与,设计出科学、实用、符合检察院发展战略要求的信息化方案。各种专业软件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涉及诸多工作站,使用效果如何也与各工作站操作者即干警们的全面配合和操作水平密切相关。因此,这项建设不是一个人或若干人就能完成的,而是需要检察院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 
  6、科学对待原则
  检察院信息化是对干警长期形成的业务流程、工作习惯的改革,在投入使用初期,可能存在要求手工和信息系统并用的情况,工作量很大,也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和问题,但它毕竟代表了一种发展方向,是建设科技型检察院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因此,要用全新的观念、科学的态度来看待信息化建设,也只有这样,才能将这项工作做好。
  四、信息化建设中保密工作的几点要求
  1、强化保密意识教育 
  首先是领导必须重视对有关保密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要熟知信息化建设中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保守秘密,慎之又慎”的意识,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中保密工作的领导。其次是强化全体干警的保密意识。在坚持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涉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的同时,必须把保密教育的面扩大到全体干警。
  2、强化对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计算机维护、操作人员对信息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建章立制,使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有章可循。三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精神,严格把好上网关,切实做到绝密文件、信息不上网。
  3、强化对计算机及网络的检查和考核
  检查考核是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有效方法,通过有效的检查考核可以增强领导和干警的保密责任意识,确保各项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总之,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是具有挑战性、创新性和探索性的工作。面对我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资金缺乏、干警年龄结构偏大等实际困难,我们依然要坚持走科技强检的道路,依然要把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科技强检的重点,树立起科学技术是检察机关的第一战斗力的观念,在实践中开拓创新、总结经验、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建设路子,就一定能把检察信息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广西南丹5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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