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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国有林业企业也加快了改革进程,资产管理体制也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变革。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则成为日益凸显的问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反映了企业经营者对国有资产的受托责任,保值增值率则反映企业当年资本在企业努力下的实际增减变动情况,反映了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的保全性和增长性。指标设置的目的在于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
关键词:保值增值率;绩效;影响
一、对保值增值情况的分析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仅与企业的改制、重组有着密切关系,同时也涉及到企业廉洁诚信等问题。
(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意义
一方面,保值增值是维护社会简单再生产从而进行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经营体现更多的是一种科学盈利的理念。实行资产保全概念,有利于维持企业经营规模和生产能力,保障所有者权益。“资本保值增值率”可用来评价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完整性和保全性。另一方面,增加国有资产的积累,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更是国有企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适用条件
企业是以其净资产来承担盈亏责任的,在均衡发展情况下,用保值增值率基本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保值增值情况。但在其他情况下,如经营亏损、调整资本结构等等情况下,保值增值率指标并不能很好的反映企业保值增值情况。我们知道,引起资本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投资者增减投资;按国家规定进行的资产重估、评估增减资本公积;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或减少的所有者权益;接受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等等。在这种有资本业务、利润分配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下,资本的增值并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甚至会导致错误的结论。因此,正确考核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要对“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的计算进行完善。
(三)“保值增值率”体系的分析
“保值增值率”只是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个指标,应结合其他指标,共同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全面情况。
按照《会计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保值增值率的计算,首先要对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如分析经营期内各单位国有资本各项主客观因素增减变动后确认的结果。另外,由于会计报告时间点的报告数与实际存在时间差异,如:未处理的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库存现金的盘盈、盘亏及毁损等等。因此,确认要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扣除所有的影响因素才能达到理论和实际的一致。
二、对林业企业保值增值情况的分析
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生态建设的大环境下,国有林业企业面临木材急剧调减,林业企业收入主渠道大幅减少的实际情况下,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接续产业势在必行。
作为国有林业企业,一方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追求企業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有时要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两种使命冲突,成为困扰林业企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保值增值率是考核国有企业的重要指标,但是,在林业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保值增值率的结果难免有失公允。
(一)当前林业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分析
随着改革深入,林业企业不可避免的遭遇思维理念、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改革等等方面的转型难题。在推进林业不同领域的重点工作中,难免不会遇到各种问题相互交织冲突的时候。如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转型产业推进等等工作中,发生的矛盾与冲突。不难看出,在未完成全部调整阶段,林业企业根本无法完全按照市场化要求实现商业化运作。如,停伐导致所属企业木材产业链下游项目无法继续经营;已经纳入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的企业,在推进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对林下产业开发和利用造成的巨大影响;林业旅游资源的深度挖掘与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落实的冲突,等等。从这个意义上,保值增值率并不能很好的反映企业的经营实际。
(二)从林业所处的历史阶段分析
当前林业企业同时面临重大政策调整和经营环境的重大改变。产业调整有序推进,社会职能剥离移交,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整体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木材停伐深刻影响着林业企业的经济运行。
转型期,林业企业运行层面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林区稳定、资产质量、资金及资本的使用效率等维度的管理。同时,各企业在木材生产阶段尚未凸显的沉重历史包袱,在此阶段不可避免的与停伐、转型叠加,结果严重影响了保值增值率的完成。
(三)从林业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分析
深入剖析国有资产流失的本质,国有资产流失不单单指国有资产亏损、破产、贪污挪用以及转为非国有资产等等,严格意义上,国有资产流失还包括:国有资产闲置造成的浪费;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的贬值、毁损等;应收款项长期挂账造成的坏账损失;长期投资由于各种原因不见效益造成的资本金、机会成本的流失以及各种效率低下导致的种种浪费行为。林业企业,长期以来粗放式的管理,必然会有历史性的陈账、呆死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受这些因素影响,保值增值率指标也不能够很好的反映出现阶段林业企业的真实情况。
三、做好林业企业保值增值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运营体制,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法人体系。积极推行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让改制后的企业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分明。
(二)加快林业企业改革步伐
调整经营思路、创新发展方式、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制定适合当前新常态下发展战略目标。借助林业独有的优势及当下对绿色环保理念的追求,整合资源、资金、项目、人才,实施统一的品牌战略,把产品做深、做细、做精、做出特色,推动林业产品向精深加工和高端产品延伸,把生态优势更多转化为经济红利。
(三)健全法制,规范国有资产运作的法定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加快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运作要依法办事,切忌暗箱操作,谨防国有资产灰色流失。对不良资产核销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层层把关,维护国家利益。
(四)加强人力资源保值增值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力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正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成为企业创造保值增值的基本源泉。通过完善竞争和激励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释放人的创新活力,让人才成为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和灵魂。
四、结语
李克强总理强调,国有企业首要的职责,就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是衡量国企工作优劣的关键!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领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林业企业唯有立足当前实际,着力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成本控制和资产质量为重点,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在此基础上,分类监管国有资产。只有真正意义上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保值增值率才能充分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水平。
鉴于此,现阶段,林业企业的绩效考核不能仅从保值增值率的高低来评价。
作者简介:许红心,长白山森工集团。
关键词:保值增值率;绩效;影响
一、对保值增值情况的分析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仅与企业的改制、重组有着密切关系,同时也涉及到企业廉洁诚信等问题。
(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意义
一方面,保值增值是维护社会简单再生产从而进行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经营体现更多的是一种科学盈利的理念。实行资产保全概念,有利于维持企业经营规模和生产能力,保障所有者权益。“资本保值增值率”可用来评价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完整性和保全性。另一方面,增加国有资产的积累,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更是国有企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适用条件
企业是以其净资产来承担盈亏责任的,在均衡发展情况下,用保值增值率基本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保值增值情况。但在其他情况下,如经营亏损、调整资本结构等等情况下,保值增值率指标并不能很好的反映企业保值增值情况。我们知道,引起资本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投资者增减投资;按国家规定进行的资产重估、评估增减资本公积;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或减少的所有者权益;接受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等等。在这种有资本业务、利润分配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下,资本的增值并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甚至会导致错误的结论。因此,正确考核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要对“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的计算进行完善。
(三)“保值增值率”体系的分析
“保值增值率”只是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个指标,应结合其他指标,共同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全面情况。
按照《会计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保值增值率的计算,首先要对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如分析经营期内各单位国有资本各项主客观因素增减变动后确认的结果。另外,由于会计报告时间点的报告数与实际存在时间差异,如:未处理的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库存现金的盘盈、盘亏及毁损等等。因此,确认要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扣除所有的影响因素才能达到理论和实际的一致。
二、对林业企业保值增值情况的分析
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生态建设的大环境下,国有林业企业面临木材急剧调减,林业企业收入主渠道大幅减少的实际情况下,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接续产业势在必行。
作为国有林业企业,一方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追求企業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有时要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两种使命冲突,成为困扰林业企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保值增值率是考核国有企业的重要指标,但是,在林业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保值增值率的结果难免有失公允。
(一)当前林业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分析
随着改革深入,林业企业不可避免的遭遇思维理念、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改革等等方面的转型难题。在推进林业不同领域的重点工作中,难免不会遇到各种问题相互交织冲突的时候。如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转型产业推进等等工作中,发生的矛盾与冲突。不难看出,在未完成全部调整阶段,林业企业根本无法完全按照市场化要求实现商业化运作。如,停伐导致所属企业木材产业链下游项目无法继续经营;已经纳入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的企业,在推进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对林下产业开发和利用造成的巨大影响;林业旅游资源的深度挖掘与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落实的冲突,等等。从这个意义上,保值增值率并不能很好的反映企业的经营实际。
(二)从林业所处的历史阶段分析
当前林业企业同时面临重大政策调整和经营环境的重大改变。产业调整有序推进,社会职能剥离移交,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整体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木材停伐深刻影响着林业企业的经济运行。
转型期,林业企业运行层面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林区稳定、资产质量、资金及资本的使用效率等维度的管理。同时,各企业在木材生产阶段尚未凸显的沉重历史包袱,在此阶段不可避免的与停伐、转型叠加,结果严重影响了保值增值率的完成。
(三)从林业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分析
深入剖析国有资产流失的本质,国有资产流失不单单指国有资产亏损、破产、贪污挪用以及转为非国有资产等等,严格意义上,国有资产流失还包括:国有资产闲置造成的浪费;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的贬值、毁损等;应收款项长期挂账造成的坏账损失;长期投资由于各种原因不见效益造成的资本金、机会成本的流失以及各种效率低下导致的种种浪费行为。林业企业,长期以来粗放式的管理,必然会有历史性的陈账、呆死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受这些因素影响,保值增值率指标也不能够很好的反映出现阶段林业企业的真实情况。
三、做好林业企业保值增值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运营体制,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法人体系。积极推行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让改制后的企业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分明。
(二)加快林业企业改革步伐
调整经营思路、创新发展方式、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制定适合当前新常态下发展战略目标。借助林业独有的优势及当下对绿色环保理念的追求,整合资源、资金、项目、人才,实施统一的品牌战略,把产品做深、做细、做精、做出特色,推动林业产品向精深加工和高端产品延伸,把生态优势更多转化为经济红利。
(三)健全法制,规范国有资产运作的法定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加快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运作要依法办事,切忌暗箱操作,谨防国有资产灰色流失。对不良资产核销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层层把关,维护国家利益。
(四)加强人力资源保值增值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力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正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成为企业创造保值增值的基本源泉。通过完善竞争和激励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释放人的创新活力,让人才成为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和灵魂。
四、结语
李克强总理强调,国有企业首要的职责,就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是衡量国企工作优劣的关键!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领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林业企业唯有立足当前实际,着力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成本控制和资产质量为重点,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在此基础上,分类监管国有资产。只有真正意义上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保值增值率才能充分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水平。
鉴于此,现阶段,林业企业的绩效考核不能仅从保值增值率的高低来评价。
作者简介:许红心,长白山森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