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内蒙古经济发展区域规划,继呼包鄂地区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后,东部5盟市将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下一个核心区域。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复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为促进东北及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逐步到位,在今后5到10年内,内蒙古东部5盟市将驶入大开发、大引进、大建设、大发展的快车道。我们将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东部盟市振兴中的作用,在建立健全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组织协调辖区和区外的金融机构加大对东部盟市的信贷支持,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一、东部盟市金融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形成了快速发展的态势,为金融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07年以来。东部盟市金融业发展也出现了可喜局面,贷款新增额增长较快。截至9月末,东部盟市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分别为1408.7亿元和1061.7亿元,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的29.6%和27.9%。前三季度贷款新增额达到208.7亿元。已经远远超过2006年全年157.4亿元的新增额,占全区贷款新增额比重由2006年的25.4%提高到34.4%。9月末东部盟市实现保费收入28.3亿元,占全区保费收入的3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多家新型金融机构在东部盟市设立。通辽市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锡盟和通辽市设立了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我区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成立,包商银行在赤峰市设立分支机构。是跨区域经营中设立的首家分支机构。保险机构和业务向东部盟市延伸。目前全区共有保险公司17家,已经在东部盟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的有12家。
东部盟市的金融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并成为制约东部盟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东部盟市金融发展规模较小。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2007年三季度东部盟市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占全区的30%、33.2%和33%,而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只占到全区的27.9%,不能对经济发展起到足够的支撑作用。金融组织体系薄弱。东部盟市资金供给主要依靠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区外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没有进入。在许多旗县,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在支撑局面。保留旗县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也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内金融业务主要放在吸收存款上,贷款业务越来越少。金融服务严重缺位。
二、金融业支持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在国家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背景下,尤其是2007年的调控措施更为频繁。发行特别国债,先后8次提高存款准备金利率和5次加息。预计进入四季度和2008年,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还将延续。各家银行的信贷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收缩。因此,金融供给要紧紧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信贷投入的合理适度增长,引导商业银行均衡、合理放款,合理控制基本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加大对农牧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为东部盟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搭建三大平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服务
东部盟市没有地方性金融机构,大部分地区只有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因此政府要搭建融资平台、担保平台、信用平台三大平台,弥补金融组织体系的不足,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一是要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满足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社会瓶颈领域的融资需求。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在继续发挥棉粮油收购等传统支农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开办农村综合开发等中长期贷款。配合开发银行不断加大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小城镇建设、资源开发、农村牧区饮水、农牧民培训等方面的信贷投入。二是要搭建担保平台。充实资金实力,壮大担保机构的规模,带动银行信贷投入。我区虽然初步形成了一个核心、三级层次、网状结构的全区信用担保体系,但近半数担保机构由于资本金不足导致担保业务量大幅度下降。在政府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要加强东部盟市、旗县区内担保机构与开发银行的软贷款合作。扩充盟市旗县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为抵押不足的中小企业和农牧民贷款提供担保,引导信贷资金投入。三是要搭建信用平台。积极开展信用观念和征信知识宣传。进一步扩大信用市场主体。充实信用信息尤其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拓展信用信息服务范围,打造功能完善的征信服务体系:开展好清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拖欠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工作,增强党政干部的诚信意识,维护各金融机构的台法权益;引导企业树立与金融机构长期稳定合作的观念。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诚实守信,主动提供真实信息资料,为银企合作建立良好的基础。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与融资促进会的作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三)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农信社做大做强
东部盟市金融基础薄弱,金融环境较差。特别是农信社经营状况欠佳,历史包袱沉重。2007年进入央行专项票据兑付期以来,全区19家没有达到兑付条件的农信社,东部盟市就占11家。东部盟市政府要加大支持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动用行政的、司法的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经营负担,改善当地金融服务环境。同时要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以盟市为单位进一步完善农信社体系平台,组建盟市制上改善金融服务环境
东部盟市政府都先后成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部分旗县也设立了金融办公室,作为当地的金融协调服务部门,在推动地方金融发展、及时处置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盟市金融办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的独立性和经费上均不能得到保障,客级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或盟市级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负责管理辖内旗县农村信用社,对旗县农村信用社实行授权经营。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后。不仅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可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形成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局面。
(四)推广融资对接会,保障盟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在全区金融工作会议期间召开的锡盟重点项量融资对接会和9月中旬召开的锡盟重点项目融资现场会,对锡盟重点项目融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截止到三季度末,锡盟的19个工业项目,14个农牧业产业化项目。3个中小企业项目和9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2个社会事业项目共获得签约贷款124亿元,实际发放的贷款达到16.6亿元。要在其他盟市积极推广项目融资对接会,向各家银行自治区分行推介自治区和各盟市的重点项目和优质项目,争取分行直贷资金,使一批重点项目尽快得到信贷支持。
(五)健全金融协调服务体系,从体观上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东部盟市政府在上述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从机构设置上改善金融服务环境,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当地金融改革发展。
(六)完善口岸金融功能,服务东部盟市对外开放
为东部盟市发挥全方位对外开放优势,利用俄蒙资源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在蒙古国、俄罗斯派出了工作组。对在俄蒙从事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给予政策性金融支持。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项目对接,建立日常合作协调机制。积极引进蒙古国可汗银行、俄罗斯外贸银行、艾科斯堡商业银行在口岸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帮助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在俄蒙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办人民币和外汇的储蓄信贷业务;协调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在俄蒙开展人寿、财产、运输、责任险等保险业务,为我区企业投资俄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全方位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一、东部盟市金融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形成了快速发展的态势,为金融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07年以来。东部盟市金融业发展也出现了可喜局面,贷款新增额增长较快。截至9月末,东部盟市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分别为1408.7亿元和1061.7亿元,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的29.6%和27.9%。前三季度贷款新增额达到208.7亿元。已经远远超过2006年全年157.4亿元的新增额,占全区贷款新增额比重由2006年的25.4%提高到34.4%。9月末东部盟市实现保费收入28.3亿元,占全区保费收入的3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多家新型金融机构在东部盟市设立。通辽市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锡盟和通辽市设立了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我区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成立,包商银行在赤峰市设立分支机构。是跨区域经营中设立的首家分支机构。保险机构和业务向东部盟市延伸。目前全区共有保险公司17家,已经在东部盟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的有12家。
东部盟市的金融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并成为制约东部盟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东部盟市金融发展规模较小。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2007年三季度东部盟市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占全区的30%、33.2%和33%,而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只占到全区的27.9%,不能对经济发展起到足够的支撑作用。金融组织体系薄弱。东部盟市资金供给主要依靠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区外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没有进入。在许多旗县,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在支撑局面。保留旗县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也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内金融业务主要放在吸收存款上,贷款业务越来越少。金融服务严重缺位。
二、金融业支持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在国家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背景下,尤其是2007年的调控措施更为频繁。发行特别国债,先后8次提高存款准备金利率和5次加息。预计进入四季度和2008年,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还将延续。各家银行的信贷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收缩。因此,金融供给要紧紧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信贷投入的合理适度增长,引导商业银行均衡、合理放款,合理控制基本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加大对农牧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为东部盟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搭建三大平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服务
东部盟市没有地方性金融机构,大部分地区只有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因此政府要搭建融资平台、担保平台、信用平台三大平台,弥补金融组织体系的不足,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一是要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满足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社会瓶颈领域的融资需求。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在继续发挥棉粮油收购等传统支农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开办农村综合开发等中长期贷款。配合开发银行不断加大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小城镇建设、资源开发、农村牧区饮水、农牧民培训等方面的信贷投入。二是要搭建担保平台。充实资金实力,壮大担保机构的规模,带动银行信贷投入。我区虽然初步形成了一个核心、三级层次、网状结构的全区信用担保体系,但近半数担保机构由于资本金不足导致担保业务量大幅度下降。在政府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要加强东部盟市、旗县区内担保机构与开发银行的软贷款合作。扩充盟市旗县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为抵押不足的中小企业和农牧民贷款提供担保,引导信贷资金投入。三是要搭建信用平台。积极开展信用观念和征信知识宣传。进一步扩大信用市场主体。充实信用信息尤其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拓展信用信息服务范围,打造功能完善的征信服务体系:开展好清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拖欠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工作,增强党政干部的诚信意识,维护各金融机构的台法权益;引导企业树立与金融机构长期稳定合作的观念。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诚实守信,主动提供真实信息资料,为银企合作建立良好的基础。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与融资促进会的作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三)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农信社做大做强
东部盟市金融基础薄弱,金融环境较差。特别是农信社经营状况欠佳,历史包袱沉重。2007年进入央行专项票据兑付期以来,全区19家没有达到兑付条件的农信社,东部盟市就占11家。东部盟市政府要加大支持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动用行政的、司法的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经营负担,改善当地金融服务环境。同时要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以盟市为单位进一步完善农信社体系平台,组建盟市制上改善金融服务环境
东部盟市政府都先后成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部分旗县也设立了金融办公室,作为当地的金融协调服务部门,在推动地方金融发展、及时处置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盟市金融办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的独立性和经费上均不能得到保障,客级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或盟市级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负责管理辖内旗县农村信用社,对旗县农村信用社实行授权经营。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后。不仅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可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形成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局面。
(四)推广融资对接会,保障盟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在全区金融工作会议期间召开的锡盟重点项量融资对接会和9月中旬召开的锡盟重点项目融资现场会,对锡盟重点项目融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截止到三季度末,锡盟的19个工业项目,14个农牧业产业化项目。3个中小企业项目和9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2个社会事业项目共获得签约贷款124亿元,实际发放的贷款达到16.6亿元。要在其他盟市积极推广项目融资对接会,向各家银行自治区分行推介自治区和各盟市的重点项目和优质项目,争取分行直贷资金,使一批重点项目尽快得到信贷支持。
(五)健全金融协调服务体系,从体观上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东部盟市政府在上述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从机构设置上改善金融服务环境,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当地金融改革发展。
(六)完善口岸金融功能,服务东部盟市对外开放
为东部盟市发挥全方位对外开放优势,利用俄蒙资源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在蒙古国、俄罗斯派出了工作组。对在俄蒙从事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给予政策性金融支持。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项目对接,建立日常合作协调机制。积极引进蒙古国可汗银行、俄罗斯外贸银行、艾科斯堡商业银行在口岸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帮助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在俄蒙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办人民币和外汇的储蓄信贷业务;协调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在俄蒙开展人寿、财产、运输、责任险等保险业务,为我区企业投资俄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全方位的现代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