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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学生的纪律教育也在不断转化。学校的纪律教育,实行的是自觉教育,这种自觉教育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纪律的形成不单是行为训练的结果,而是学生道德发展的一个方面。因此,纪律教育必须符合儿童道德发展的规律。
一、引导学生制定纪律规则是形成纪律的一个重要环节
纪律教育的目的并不完全在于使学生刻板地按规则的条文行事,而是要使学生深刻地理解规则所蕴含的道德信念,并以它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原则,在变化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选择。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对于规则的理解是随着他们道德发展水平而变化的:学前儿童对规则怀有一种神秘的尊敬感,认为规则是由成人规定的,因而必须服从,这种服从的动机来自外部,或是为了获得赞赏,或是为了避免惩罚,因此,他们的行为开始逐步地摆脱成人的影响,遵守纪律的行为开始从自身内部获得动力。例如,在他们自发的游戏活动中,如投沙包、跳房子等,虽然没有教师的参与组织和管理,但为了能使活动顺利进行,往往在活动之前自己制定出一套保障活动的规则。由于这些规则是根据他们的活动需要在同伴之间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出来的,所以他们能自觉遵守。这种形成规则的方法符合他们的发展水平和道德需求,经过这种方法形成的规则,在学生的心中不再会作为外部意志的产物而感到“必须”这么做,而是作为协调同学之间关系的准则而感到“应该”这么做。这种“应该”遵守规则的认识正是自觉纪律所不可缺少的道德基础。
二、纪律教育要利用和发展学生的情感
在任何道德行为中,没有情感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高尚的道德是学生自觉遵守纪律的内部动力,因此,纪律教育必须考虑到学生的情感这一重要的因素。
首先,纪律教育要体现“理”和“情”的统一,这就要求教师考虑学生的认识水平和情感需要。认识对情感的影响作用是我们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在纪律教育中,教师讲的道理要引起学生感情上的共鸣,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这些道理要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经验。这里需要一个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动之以情的基础上晓之以理,才能将教师所讲的道理转化成学生的信念。做到这一点,示之以行也就有了基础。
其次,在纪律教育过程中要尊重学生。有些心理学家认为,儿童情感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学前期儿童主要是对成人的单方面尊敬;小学阶段主要是与别人相互尊敬;从小学高年级开始主要表现为自尊。从儿童情感发展的这些阶段特征来看,教师尊重学生是他们情感发展的需要。
教师的威信是形成学生自觉纪律的一个因素。从情感的角度来看,教师的威信蕴含有使学生自觉服从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主要支柱是学生对教师发自内心的尊敬和信任。只有尊重学生的教师才能赢得学生的尊敬,才能有威信。尊重学生和严格要求学生是统一的。无原则的“尊重”容易失之于放纵,而不适当的“严格”又近乎苛刻,真正的尊重学生要很好地把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到爱而不俗,严而不畏。
三、纪律教育中要合理地运用奖惩
奖惩要准确、公正。准确是指教师进行奖惩时既要注意学生的行为表现,又要考虑到动机。如果是由于无知或缺乏经验而违犯了纪律,一般不应给予惩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儿童的公正观也表现了一些阶段性特征。学前儿童认为服从成人就是公正。小学低年级学生则把公正理解为绝对平等,他们往往不注意个人具体的情况,要求教师平等对待,否则就认为是不公平的。如果教师从维护学生干部的威信出发,同样的行为表现,干部多受表扬或少受惩罚,就会降低教师和干部的威信。这时候,他们不再强调绝对平等,而是考虑到个人的因素,体现了对别人的同情和关心。因此,表扬那些表现虽不算很好但有较大进步或批评那些表现虽不算很坏但退步幅度较大的同学,都会得到集体舆论的支持,因为这符合他们的道德需要。
不能滥用奖励。自觉遵守纪律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它取决于学生道德发展的水平,在短期内,滥用奖励可能会收到眼前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学生道德健康地发展。
教师在运用奖惩时,既要注意奖惩对当事者的影响,又要注意到集体的需要。除了在惩罚时不能用讽刺、挖苦、侮辱等手段外,在奖励时,也不要造成因为表扬某一个或某几个学生而使集体的其他成员受到轻蔑或歧视的现象。过分的扬此抑彼往往会造成其他人的不服。
纪律教育远不限于上面讨论的这几个方面,它是一个复杂的、细致的过程,而自觉纪律的形成也是教师长期艰苦工作的结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
一、引导学生制定纪律规则是形成纪律的一个重要环节
纪律教育的目的并不完全在于使学生刻板地按规则的条文行事,而是要使学生深刻地理解规则所蕴含的道德信念,并以它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原则,在变化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选择。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对于规则的理解是随着他们道德发展水平而变化的:学前儿童对规则怀有一种神秘的尊敬感,认为规则是由成人规定的,因而必须服从,这种服从的动机来自外部,或是为了获得赞赏,或是为了避免惩罚,因此,他们的行为开始逐步地摆脱成人的影响,遵守纪律的行为开始从自身内部获得动力。例如,在他们自发的游戏活动中,如投沙包、跳房子等,虽然没有教师的参与组织和管理,但为了能使活动顺利进行,往往在活动之前自己制定出一套保障活动的规则。由于这些规则是根据他们的活动需要在同伴之间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出来的,所以他们能自觉遵守。这种形成规则的方法符合他们的发展水平和道德需求,经过这种方法形成的规则,在学生的心中不再会作为外部意志的产物而感到“必须”这么做,而是作为协调同学之间关系的准则而感到“应该”这么做。这种“应该”遵守规则的认识正是自觉纪律所不可缺少的道德基础。
二、纪律教育要利用和发展学生的情感
在任何道德行为中,没有情感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高尚的道德是学生自觉遵守纪律的内部动力,因此,纪律教育必须考虑到学生的情感这一重要的因素。
首先,纪律教育要体现“理”和“情”的统一,这就要求教师考虑学生的认识水平和情感需要。认识对情感的影响作用是我们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在纪律教育中,教师讲的道理要引起学生感情上的共鸣,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这些道理要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经验。这里需要一个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动之以情的基础上晓之以理,才能将教师所讲的道理转化成学生的信念。做到这一点,示之以行也就有了基础。
其次,在纪律教育过程中要尊重学生。有些心理学家认为,儿童情感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学前期儿童主要是对成人的单方面尊敬;小学阶段主要是与别人相互尊敬;从小学高年级开始主要表现为自尊。从儿童情感发展的这些阶段特征来看,教师尊重学生是他们情感发展的需要。
教师的威信是形成学生自觉纪律的一个因素。从情感的角度来看,教师的威信蕴含有使学生自觉服从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主要支柱是学生对教师发自内心的尊敬和信任。只有尊重学生的教师才能赢得学生的尊敬,才能有威信。尊重学生和严格要求学生是统一的。无原则的“尊重”容易失之于放纵,而不适当的“严格”又近乎苛刻,真正的尊重学生要很好地把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到爱而不俗,严而不畏。
三、纪律教育中要合理地运用奖惩
奖惩要准确、公正。准确是指教师进行奖惩时既要注意学生的行为表现,又要考虑到动机。如果是由于无知或缺乏经验而违犯了纪律,一般不应给予惩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儿童的公正观也表现了一些阶段性特征。学前儿童认为服从成人就是公正。小学低年级学生则把公正理解为绝对平等,他们往往不注意个人具体的情况,要求教师平等对待,否则就认为是不公平的。如果教师从维护学生干部的威信出发,同样的行为表现,干部多受表扬或少受惩罚,就会降低教师和干部的威信。这时候,他们不再强调绝对平等,而是考虑到个人的因素,体现了对别人的同情和关心。因此,表扬那些表现虽不算很好但有较大进步或批评那些表现虽不算很坏但退步幅度较大的同学,都会得到集体舆论的支持,因为这符合他们的道德需要。
不能滥用奖励。自觉遵守纪律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它取决于学生道德发展的水平,在短期内,滥用奖励可能会收到眼前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学生道德健康地发展。
教师在运用奖惩时,既要注意奖惩对当事者的影响,又要注意到集体的需要。除了在惩罚时不能用讽刺、挖苦、侮辱等手段外,在奖励时,也不要造成因为表扬某一个或某几个学生而使集体的其他成员受到轻蔑或歧视的现象。过分的扬此抑彼往往会造成其他人的不服。
纪律教育远不限于上面讨论的这几个方面,它是一个复杂的、细致的过程,而自觉纪律的形成也是教师长期艰苦工作的结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