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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天津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及时指导各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确保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有效的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