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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用证及托收业务等的国际惯例,银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责,比如对不可抗力、对文电传递中的延误及遗失、对单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等免责.但是,在单据递送或文电传递中产生问题时,银行是否总能凭国际惯例中的免责条款来免除自身的责任呢 ?笔者通过分析近期发生在印度及英国的两个案例来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