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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10日晚上9点,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问世,全球媒体争相报道,国内自媒体对此的文章也是铺天盖地。
谁也没有想到,仅仅时隔一夜,黑洞照片,却引发了中国图片版权界的一场地震——黑洞照片的版权争议,把国内图片版权乱象推到了风口浪尖。
4月11日一大早,很多自媒体人吓出一身冷汗。原来,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刚刚公布的黑洞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并注明“此图仅限于编辑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要知道,人类首张黑洞照片由全球8部事件视界望远镜(EHT)共同观测而成,是200多位科研人员共同的科研成果。照片发布时,中科院院士武向平公开表示:“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里来的就可以。”他的这一说法得到了黑洞照片发布的源头——欧洲南方天文台(ESO)的证实。ESO官网对这张黑洞照片的声明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分发、传播、修改本创作,只要使用时署名来源”。
怎么才过了一个晚上,这张照片就成了视觉中国的了?对此,曾担任《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视觉中国创始人之一的柴继军回应称:“黑洞照片属于EHT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但很快,这张黑洞照片从视觉中国的图库中撤回了,大概是视觉中国自觉“底气不足”吧。
又过了一个晚上,视觉中国直接被“打脸”——4月12日,欧洲南方天文台对媒体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欧洲南方天文台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欧洲南方天文台。而已经撤下黑洞图片的视觉中国继续“嘴硬”,表示确实并未直接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是通过法新社拿到的编辑类使用授权,并不是每张照片都需要直接联系到作者……
其实在这个时候,视觉中国的回应反而“越描越黑”了。
因为在前一天,也就是4月11日,大家的关注点早就从黑洞照片的版权问题转移到“声讨”视觉中国。
近几年,但凡和图片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如果在视觉中国的图库中搜到相关照片,意味着使用这些图片就要付费,否则就是侵权,而视觉中国对于侵权照片的索赔价格非常“辣手”。这也是为什么自媒体人在视觉中国搜到黑洞照片后会如此恐慌的原因。
更令人担心的是,全中国的图片版权,似乎都有可能是视觉中国的,就看是否在他家的图片库里了。这一天,包括海尔、苏宁、百度在内的多个企业官微发布微博,称自己公司的图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视觉中国标注了版权。
共青团中央官微也发布了两张截图,分别是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图。截图中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用的咨询电话。其中,国徽一图的价格提示中表示,“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容)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对此,团中央官微直接@视觉中国影像“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很快,视觉中国影像发布消息称,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
按照视觉中国的逻辑,只要有人发上去,通过视觉中国自己的审核,版权就算视觉中国的了。而如果出问题,锅是发布者的,视觉中国不背。
更让人郁闷的是,用自家的照片,可能还要向视觉中国“交钱”,因为版权是视觉中国的!女星莫小奇就@视觉中国影像公开发飙:“我自己的平台,发我自己的照片,结果还收到通知要求我付版权费,有点健忘我什么时候授权过贵平台?”英国“臺球皇帝”亨德利的中文微博直接开骂视觉中国“你不要脸,但不要拿我的脸赚钱,我要起诉”。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发微博称,“2017年我们公司曾接到视觉中国电话,说我们望京SOHO的照片侵权了!我们马上调查,望京SOHO是我们建的,摄影师是我们请的,怎么会侵权呢?我们把调查结果告诉了视觉中国,就没有下文了。当时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摄影师一稿多投。现在看来是冤枉摄影师。再一查我们许多照片都打上了视觉中国的标志。”
4月11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通过两天的全民爆料,视觉中国似乎就是一个“盖戳收费”的图霸。问题是,为什么打上“视觉中国”的LOGO,就可以让这家公司理直气壮地宣称拥有版权、甚至“倒打一耙”称图片真正的主人侵权并收费呢?这可能要追溯2014年的一则最高法判例。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2005年与全球最大图片库Getty Images合资成立了华盖创意,负责Getty在中国的独家代理,从而迅速占领了创意类图片市场。
当时,国人的图片版权意识并不强,华盖创意不得不走上漫漫维权路。其中一个案件是因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华盖创意将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经过三轮审理,最终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1月判决侵权行为成立。
与此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4年)摘要》中,将上述案件列为典型案例。报告中指出,在再审申请人华盖公司与被申请人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2014)民提字第57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专业图片公司在官方网站上登载图片并销售的行为,虽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发表”,但同样是“公之于众”的一种方式。网站中对作品的“署名”,包括权利声明和水印,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构成著作权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 其实,像视觉中国这样的操作方式,在国内图片版权行业已经成了“潜规则”——图片版权公司并不用完全证明这张图片是他的,但你用的照片如果在他家的图片库里,就要收钱!
一家做自媒体公号的公司对《新民周刊》表示,视觉中国曾经索赔几百张照片的版权费,经过一两个月的沟通谈判,这家公号最终支付了3万元,还签订一年的使用权。现在回想起来,视觉中国有“恶意起诉”之嫌。
与此同时,有些图片公司的做法更“恶心”——2018年末,这家自媒体公号所在公司的工商信息中多了一个“被诉信息”。信息显示,公司被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起诉,原因是作品网络传播权纠纷。信息还显示,蓝牛仔在发起起诉2个月之后,开庭之前,又自行撤销了起诉。从头至尾,这家自媒体公司都没有接到任何被起诉和撤诉的通知,但是却莫名其妙多了一个被起诉的信息,相当扎眼。而蓝牛仔为什么仅仅为了一张照片如此起诉、撤诉,这家自媒体公司也很纳闷。
事实上,对于图片版权公司而言,通过起诉这个手段,似乎是“稳赚不赔”的。
2018年10月,“金融君侦探”在《9个月告了684次,全景网络被称“原告狂魔”,贵司中招了吗?》中把矛头直指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景网络”),文中提到很多知名自媒体被全景网络起诉,一张照片索要1万元。个别企业自媒体被索赔金额高达几十万、上百万。仅仅是2018年前9个月,全景网络作为原告起诉了684次。如果是大公司,全景网络每次都是派销售和被起诉方沟通,小公司直接扔法院传票。很多没有相关经验的自媒体和企业自媒体出于时间、精力和人力成本的考虑,就“花钱消灾”。
这一套路不仅被全景网络这样的新三板公司玩得很溜,其他图片公司也纷纷效仿。
广东一家报社向《新民周刊》爆料,2018年收到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图佳视”)的起诉,对一张照片提出7000元赔偿和3000元的律师费。吊诡的是,这张被指侵权的照片,是这家报社从全景网络购买的圖片……最终,广州越秀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根据企查查,优图佳视有9140条有关法律诉讼的内容。其中,裁判文书5000余条、开庭公告2970条、立案信息1128条。在裁判文书中,该公司为原告的文书占了96.22%。开庭公告显示,其尚未审理诉讼的开庭时间排到了今年6月。而在其诉讼最为密集的2018年,比视觉中国还多打了100余场官司,全年裁判文书量达到3541件,平均每天10件。而2018年最后两个月,优图佳视就有1933起诉讼宣判,平均每天近32场。
如今,那些打着“版权保护”旗号碰瓷索赔的图片公司要小心了。4月1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在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的同时,全景网络暂时关闭了网站,东方IC也一度出现无法正常访问的情况——似乎国内各大图片库开始自查自纠了。
人民网评论甚至指出,视觉中国等涉案公司,均不是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而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有关执法机关应当予以查处。
澎湃评论的沈彬指出:尊重著作权,不意味要“尊重”视觉中国的经营方式;吐槽视觉中国,也不能损害来之不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视觉中国的问题在于,它集中了资本优势、人力优势和法律资源,“截胡”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红利,滥用了司法推定,将不属于自己的作品,乃至外国的共享作品打包出售;此外,还对图片市场搞“钓鱼式维权”,一张图片动辄要价数万元,滥用了权利,搞得中国各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黑洞照片事件引发的热议,暴露了当下国内图片版权界的更大黑洞,我们不禁要问:
问题一:哪些图片使用有版权要求?这样的版权由谁来界定?
用图越来越规范,体现劳动创新的价值,这是必然趋势;但是相关政策红利必须惠及真正的创造者,而不能被截流。
2017年11月,摄影师常克永发文指责全景网络盗版其45张作品在平台上售卖近10年,侵权情节极为严重,并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百万。当时,不少网友支持常克永这一维权行为,认为全景网络在本身版权不清晰的情况下,还贼喊捉贼,吃相实在太过难看。
此外,还有网友发现,不少图片库将博物馆免费下载、不限商用的开放高清图据为己有,打个水印就来卖钱,实在令人不齿。
问题二:百度等时下国人可以用的免费搜索引擎,能否直接标注哪些照片有版权,哪些照片可以免费使用?
现在百度搜图已经能够标注出大部分需要版权才能使用的图片,但对于一些恶意标注版权的图片库,能否做到真正区分免费版权图片和需要付费的商用图片,还需要进一步发力。
问题三:对于图片版权公司的恶劣行径,有关部门如何监管或查处?
据悉,除了图片版权,字体等其他一些版权这几年也处于“诉讼爆发期”。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滥用著作权同样应该被限制。而对于此类恶意诉讼的索赔行为,相关部门应该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建立起符合新形势的法律制度。正如一位业内专家所指出的,“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具体裁量意见,给媒体创造一个正常发展的法治生态环境,不然这类恶意诉讼现象的存在,既阻碍了媒体承担内容传播的履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院的司法成本。”
《新民周刊》支持保护图片原拍摄者的知识产权和图片分销商的合法权益,但这些权力不能被滥用。唯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
谁也没有想到,仅仅时隔一夜,黑洞照片,却引发了中国图片版权界的一场地震——黑洞照片的版权争议,把国内图片版权乱象推到了风口浪尖。
一张照片引发的全国声讨
4月11日一大早,很多自媒体人吓出一身冷汗。原来,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刚刚公布的黑洞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并注明“此图仅限于编辑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要知道,人类首张黑洞照片由全球8部事件视界望远镜(EHT)共同观测而成,是200多位科研人员共同的科研成果。照片发布时,中科院院士武向平公开表示:“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里来的就可以。”他的这一说法得到了黑洞照片发布的源头——欧洲南方天文台(ESO)的证实。ESO官网对这张黑洞照片的声明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分发、传播、修改本创作,只要使用时署名来源”。
怎么才过了一个晚上,这张照片就成了视觉中国的了?对此,曾担任《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视觉中国创始人之一的柴继军回应称:“黑洞照片属于EHT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但很快,这张黑洞照片从视觉中国的图库中撤回了,大概是视觉中国自觉“底气不足”吧。
又过了一个晚上,视觉中国直接被“打脸”——4月12日,欧洲南方天文台对媒体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欧洲南方天文台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欧洲南方天文台。而已经撤下黑洞图片的视觉中国继续“嘴硬”,表示确实并未直接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是通过法新社拿到的编辑类使用授权,并不是每张照片都需要直接联系到作者……
其实在这个时候,视觉中国的回应反而“越描越黑”了。
因为在前一天,也就是4月11日,大家的关注点早就从黑洞照片的版权问题转移到“声讨”视觉中国。
近几年,但凡和图片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如果在视觉中国的图库中搜到相关照片,意味着使用这些图片就要付费,否则就是侵权,而视觉中国对于侵权照片的索赔价格非常“辣手”。这也是为什么自媒体人在视觉中国搜到黑洞照片后会如此恐慌的原因。
更令人担心的是,全中国的图片版权,似乎都有可能是视觉中国的,就看是否在他家的图片库里了。这一天,包括海尔、苏宁、百度在内的多个企业官微发布微博,称自己公司的图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视觉中国标注了版权。
共青团中央官微也发布了两张截图,分别是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图。截图中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用的咨询电话。其中,国徽一图的价格提示中表示,“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容)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对此,团中央官微直接@视觉中国影像“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很快,视觉中国影像发布消息称,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
按照视觉中国的逻辑,只要有人发上去,通过视觉中国自己的审核,版权就算视觉中国的了。而如果出问题,锅是发布者的,视觉中国不背。
更让人郁闷的是,用自家的照片,可能还要向视觉中国“交钱”,因为版权是视觉中国的!女星莫小奇就@视觉中国影像公开发飙:“我自己的平台,发我自己的照片,结果还收到通知要求我付版权费,有点健忘我什么时候授权过贵平台?”英国“臺球皇帝”亨德利的中文微博直接开骂视觉中国“你不要脸,但不要拿我的脸赚钱,我要起诉”。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发微博称,“2017年我们公司曾接到视觉中国电话,说我们望京SOHO的照片侵权了!我们马上调查,望京SOHO是我们建的,摄影师是我们请的,怎么会侵权呢?我们把调查结果告诉了视觉中国,就没有下文了。当时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摄影师一稿多投。现在看来是冤枉摄影师。再一查我们许多照片都打上了视觉中国的标志。”
4月11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图霸”是如何诞生的?
通过两天的全民爆料,视觉中国似乎就是一个“盖戳收费”的图霸。问题是,为什么打上“视觉中国”的LOGO,就可以让这家公司理直气壮地宣称拥有版权、甚至“倒打一耙”称图片真正的主人侵权并收费呢?这可能要追溯2014年的一则最高法判例。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2005年与全球最大图片库Getty Images合资成立了华盖创意,负责Getty在中国的独家代理,从而迅速占领了创意类图片市场。
当时,国人的图片版权意识并不强,华盖创意不得不走上漫漫维权路。其中一个案件是因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华盖创意将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经过三轮审理,最终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1月判决侵权行为成立。
与此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4年)摘要》中,将上述案件列为典型案例。报告中指出,在再审申请人华盖公司与被申请人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2014)民提字第57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专业图片公司在官方网站上登载图片并销售的行为,虽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发表”,但同样是“公之于众”的一种方式。网站中对作品的“署名”,包括权利声明和水印,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构成著作权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 其实,像视觉中国这样的操作方式,在国内图片版权行业已经成了“潜规则”——图片版权公司并不用完全证明这张图片是他的,但你用的照片如果在他家的图片库里,就要收钱!
一家做自媒体公号的公司对《新民周刊》表示,视觉中国曾经索赔几百张照片的版权费,经过一两个月的沟通谈判,这家公号最终支付了3万元,还签订一年的使用权。现在回想起来,视觉中国有“恶意起诉”之嫌。
与此同时,有些图片公司的做法更“恶心”——2018年末,这家自媒体公号所在公司的工商信息中多了一个“被诉信息”。信息显示,公司被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起诉,原因是作品网络传播权纠纷。信息还显示,蓝牛仔在发起起诉2个月之后,开庭之前,又自行撤销了起诉。从头至尾,这家自媒体公司都没有接到任何被起诉和撤诉的通知,但是却莫名其妙多了一个被起诉的信息,相当扎眼。而蓝牛仔为什么仅仅为了一张照片如此起诉、撤诉,这家自媒体公司也很纳闷。
事实上,对于图片版权公司而言,通过起诉这个手段,似乎是“稳赚不赔”的。
2018年10月,“金融君侦探”在《9个月告了684次,全景网络被称“原告狂魔”,贵司中招了吗?》中把矛头直指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景网络”),文中提到很多知名自媒体被全景网络起诉,一张照片索要1万元。个别企业自媒体被索赔金额高达几十万、上百万。仅仅是2018年前9个月,全景网络作为原告起诉了684次。如果是大公司,全景网络每次都是派销售和被起诉方沟通,小公司直接扔法院传票。很多没有相关经验的自媒体和企业自媒体出于时间、精力和人力成本的考虑,就“花钱消灾”。
这一套路不仅被全景网络这样的新三板公司玩得很溜,其他图片公司也纷纷效仿。
广东一家报社向《新民周刊》爆料,2018年收到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图佳视”)的起诉,对一张照片提出7000元赔偿和3000元的律师费。吊诡的是,这张被指侵权的照片,是这家报社从全景网络购买的圖片……最终,广州越秀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根据企查查,优图佳视有9140条有关法律诉讼的内容。其中,裁判文书5000余条、开庭公告2970条、立案信息1128条。在裁判文书中,该公司为原告的文书占了96.22%。开庭公告显示,其尚未审理诉讼的开庭时间排到了今年6月。而在其诉讼最为密集的2018年,比视觉中国还多打了100余场官司,全年裁判文书量达到3541件,平均每天10件。而2018年最后两个月,优图佳视就有1933起诉讼宣判,平均每天近32场。
如今,那些打着“版权保护”旗号碰瓷索赔的图片公司要小心了。4月1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在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的同时,全景网络暂时关闭了网站,东方IC也一度出现无法正常访问的情况——似乎国内各大图片库开始自查自纠了。
人民网评论甚至指出,视觉中国等涉案公司,均不是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而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有关执法机关应当予以查处。
珍惜版权共识,别滥用维权
澎湃评论的沈彬指出:尊重著作权,不意味要“尊重”视觉中国的经营方式;吐槽视觉中国,也不能损害来之不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视觉中国的问题在于,它集中了资本优势、人力优势和法律资源,“截胡”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红利,滥用了司法推定,将不属于自己的作品,乃至外国的共享作品打包出售;此外,还对图片市场搞“钓鱼式维权”,一张图片动辄要价数万元,滥用了权利,搞得中国各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黑洞照片事件引发的热议,暴露了当下国内图片版权界的更大黑洞,我们不禁要问:
问题一:哪些图片使用有版权要求?这样的版权由谁来界定?
用图越来越规范,体现劳动创新的价值,这是必然趋势;但是相关政策红利必须惠及真正的创造者,而不能被截流。
2017年11月,摄影师常克永发文指责全景网络盗版其45张作品在平台上售卖近10年,侵权情节极为严重,并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百万。当时,不少网友支持常克永这一维权行为,认为全景网络在本身版权不清晰的情况下,还贼喊捉贼,吃相实在太过难看。
此外,还有网友发现,不少图片库将博物馆免费下载、不限商用的开放高清图据为己有,打个水印就来卖钱,实在令人不齿。
问题二:百度等时下国人可以用的免费搜索引擎,能否直接标注哪些照片有版权,哪些照片可以免费使用?
现在百度搜图已经能够标注出大部分需要版权才能使用的图片,但对于一些恶意标注版权的图片库,能否做到真正区分免费版权图片和需要付费的商用图片,还需要进一步发力。
问题三:对于图片版权公司的恶劣行径,有关部门如何监管或查处?
据悉,除了图片版权,字体等其他一些版权这几年也处于“诉讼爆发期”。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滥用著作权同样应该被限制。而对于此类恶意诉讼的索赔行为,相关部门应该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建立起符合新形势的法律制度。正如一位业内专家所指出的,“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具体裁量意见,给媒体创造一个正常发展的法治生态环境,不然这类恶意诉讼现象的存在,既阻碍了媒体承担内容传播的履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院的司法成本。”
《新民周刊》支持保护图片原拍摄者的知识产权和图片分销商的合法权益,但这些权力不能被滥用。唯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