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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著作或译作在未发表之前属于著者或译者,著译的发表便是把它交给读者,按照现今流行的说法,就是交由读者去“接受”,著译的意义只有这时才能真正得到体现,著译者本人也可从与读者“接受”的交流中得到好处。在罗念生先生和我合译的《伊利亚特》面世后,我对上述理论有了更为深切的体会。下面就批评中涉及的问题略举例一二,谈谈自己的认识,把翻译过程中与译文有关的一些思考一并交给读者,与读者交流。
史诗第十八卷第532行的译文引起批评。匠神赫菲斯托斯为阿基琉斯制造盾牌,在盾面雕塑上各种图案,其中有一个图案表现战斗场面。一支军队正在攻城,听见郊外自己的牧人和畜群遭伏击,立即赶去救援。我将该行诗译为“立即跨上战马奔向出事的地方”。有人批评译文中“跨马”是错译,理由是“当时通行的赴战方式不是‘马载’,而是‘车载’。即由马拉的轮车把壮勇带到作战地点,人们下车展开步战。当时还没有骑兵。”并认为此处应译为“兵勇们从蹄脚轻捷的马后登车……”。(见《读书》一九九五年第十二期《一部成功的劳作》)这一批评引起译者的反思。
古希腊人流行车战和步战,出战时有战车的将士们乘马拉的车前往,迎战时或继续乘车,或下车步战。《伊利亚特》是一部战斗史诗,诗中描写了无数的战斗行动和战斗场面,在那些地方均未译“跨马”,而是“乘车”,可见问题并不在于译者对当时的作战方式这一基本知识不了解。这里译成“跨马”另有原因,完全是基于对原文的考虑。翻译就是翻译,得以原文为本。史诗原文是autika(副词,立即)epi(介词)hippon(马)bantes(分词,登上)aersipodonon(抬腿快跑的)。为了便于理解,这里对原文采用的是拉丁字母转写形式,下同。勒伯(Loeb)古典丛书所附英译文将此处译为mountedforthwithbehindtheirhigh-steppinghores。批评者推荐的译文与此相似。英译中的mounted behindhorses(从马后登车)对应于原文中的epi hippon bantes。在荷马史诗中,epi可作介词,也可作副词,也可作动词前缀,在它与表示运动的动词连用时,其意义是表示运动的方向“朝、向……”。在这里,epi可视为介词,与hippon构成介词短语,作bantes的补语,取其基本意义,应为“登上马”。英译显然是为了避免“登马”而“登车”,因而赋予epi“从……后”的意义。纵观全诗,这样的理解似乎是别出心裁的,因而显得牵强。其实,为了符合当时“无骑兵”的概念,即使让此处“登车”,也用不着如此费心,完全可以让将士们直接上车,因为荷马史诗中不乏以“马”代指马拉的战车的例子。然而问题是,史诗中那样代指时,往往根据上下文已知是乘车作战,此处诗人却只字未提。在史诗中,epi与bantes连用时,通常是作为该动词的前缀,表示“登上……”,此处却特别把它作为介词放到名词前面,置于突出地位,有强调之意。英译显然注意到这一点,不过避开epi的原义,作了那样的思虑,定义为“从……后”。根据上面的分析,其实这里似仍应按epi的原意理解,但特别强调的是“跨马”。以上是从语言角度对原文作的思考。艺术创作原于现实,赫菲斯拉斯的创作也不会例外。但艺术又允许想像,更何况赫菲斯拉斯还是一位神。他可以不必严格局限于希腊人的现实,他的视野可以更开阔,“跨马”本身可能包含着这位神(也可能正是荷马本人)居高临下、遍观众生的发现,某种预示战斗方式变化、技术进步的先见。若是这样,此处的含意便远远超出了词语理解的范围,而具有更为广泛、深刻的意义。
事实上,史诗中的古希腊人并非绝对不骑马。例如第十卷中狄奥墨德斯和奥德修斯夜探敌营时,狄奥墨德斯可能是由于平日“乘车”的习惯,曾想把敌人的精美的战车扛出营房,作为令人羡慕的战利品,但由于情势紧急,便和奥德修斯一起跨上后者在此之前已赶出营外的快马,飞奔而归(10,513、529)。此处原文与18,532基本一样,区别在于epi被作为动词的前缀。若也从“无骑兵”的框框出发,把此处译为“登车”,那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他们根本无车可登。应该说,L0eb的英译文在此处比较实际,让这两位希腊人骑马,mounedthehorses。企鹅古典丛书本(PenguinClassics)也这样翻译。顺便提一句,俄国的格涅季奇的俄译本把此处和18,532均译为“骑马”。以上是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还有一个问题也很值得思考。史诗中,希腊军队在特洛亚人的猛烈进攻下节节溃退,直退到他们拖上陆岸、建为营寨的船舶前,形势危急。这时一向作战勇敢的埃阿斯在战船甲板上,一面奋勇作战,一面鼓励同伴们,放声大喊,“喊声达云霄”(15,686)。上引文中对“云霄”一词也提出批评,认为是“错译”,理由是:原文作aither,指高空,与低空(aer)相对,中间由云层隔开(参考原文15,20),并认为译文忽略了二者的区别,应译为“冲指透亮的气空”。笔者把aither译为“云霄”也有所思。原文aither本意为存在于高空的一种气体,作为物理一哲学概念,旧译为“以太”,英文作ether,“以太”一词可能即由此而来。该词转意为“天空”、“高空”。在汉语中,“云”不用说明,“霄”本意为“云气”,“云霄”却已非指云,而为转义,并且已经习用。《现代汉语词典》注释“云霄”为:极高的天空,天际:响彻云霄/直上云霄。《辞海》称:霄指云气,也指天,如九霄。译文即取此意。体会原诗,也只是一种比喻,形容埃阿斯的喊声很大,传得很高,而非一定具体所指。须知不管一个人的喊声有多大,也不可能真的高达天际。翻译时正是由“高空”想到“云霄”,译文的形象性似与原文相合。试比较傅东华译“震天响”。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原文15,20。该处是:一次宙斯惩罚赫拉,给赫拉双脚挂上铁砧双手捆上金链子,从天上吊下,悬在aitherikai(和)nefelesin。引文中aitheri的意义已见上文,nefelesin意为“云”,翻译时把aither和nefelesin分别译为“太空”和“云气”。为音韵故,译文中把这两个词换位,成“吊在云气和太空中”(请不妨试读“吊在太空和云气中”)。在这里,aither则是具体所指,指云层(nefelesin)外的太空,太空在上,云层在下,赫拉被宙斯用金链子吊下,悬在那里。看来上述二词以不换位更好,可保持从宙斯角度的空间概念。loeb古典丛书把此句英译为intheairamidthecloudsthoudidishoug。译文文字的妙处在于把原文的两个并列概念融合起来:“悬在空中云气里”。若像有人把此短语译为“被悬在云层间,晴亮的空气里”,似乎把空间概念和词语意义都混淆了。
文学是一种语言的艺术。文学语言也像其他门类的语言一样,须遵循语言的一般规律,但它同时又有自己的特色,各种修辞手段使它具有超越普通语言的美质。诗歌尤其如此。常言“诗不可译”,因为一种诗歌的意境、语言、韵律很难译成另一种语言。然而又需要译,因而或译成散文。散文自有其表达的便利,但似乎又缺少点东西,于是又译成诗。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翻译,认真体会、品味原文的蕴含都是必须的,以求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做到使译文既忠实,又传神,使行文尽可能接近原文的风格。
古人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在世界文学史上,荷马史诗的第一个译本也许应上推到古罗马时代。译者是公元前三世纪人李维乌斯·安德罗尼库斯,他曾把《奥德赛》译成拉丁文。该译本直到公元二世纪仍然流传,后来某个时候失传了。译本的第一行诗由于一位古代作家的抄录而流传了下来,希腊原文和拉丁译文分别是:
andramoiennepe,Musa,polytropon
Virummihi,Camena,inseceversutum
希腊原诗是:请为我叙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
拉丁译文是:请为我叙说,卡墨娜啊,那位机敏的英雄,……
拉丁译文中除了把希腊诗神缪斯换成相对应的罗马诗神卡墨娜外,其他各个词语的意义都准确地和原文严格相对应,甚至构词方式(动词用意义相同的对应前缀en-in与简单动词构成复合动词)、句式(呼格接第二人称命令式,谓语要求直接补语和间接补语,然后接定语副句)、词序(见引文中的箭头所示,Camena一词换位显然是因为格律长短音节的需要),都力求严格相对应。尽管一般看来,李维乌斯的译文多自由译,但他对这行开卷明宗的点题诗的翻译显然是费了一番思索,认真琢磨的,从而使它成为几乎是一行惊人之笔。
杨宪益先生曾译荷马史诗《奥德修记》(《奥德赛》),由上海译文出版社于一九七九年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由古希腊文翻译的译本。前不久笔者向先生求教,谈话间提及荷马史诗翻译,我希望先生能继续把《伊利昂纪》(《伊利亚特》)译完。先生赠我一本新近出版的他的诗集,题签“焕生兄一哂”,然后把《伊利昂纪》已译出的部分译稿交我“看着玩儿”,称因种种原因,已无心续译。我再三希望先生能把史诗译完,先生最后仍是温和而坦然地一笑,勉强未断然拒绝。但愿终有一天能读到先生的译本,那将是我国荷马史诗翻译的一大幸事。
史诗第十八卷第532行的译文引起批评。匠神赫菲斯托斯为阿基琉斯制造盾牌,在盾面雕塑上各种图案,其中有一个图案表现战斗场面。一支军队正在攻城,听见郊外自己的牧人和畜群遭伏击,立即赶去救援。我将该行诗译为“立即跨上战马奔向出事的地方”。有人批评译文中“跨马”是错译,理由是“当时通行的赴战方式不是‘马载’,而是‘车载’。即由马拉的轮车把壮勇带到作战地点,人们下车展开步战。当时还没有骑兵。”并认为此处应译为“兵勇们从蹄脚轻捷的马后登车……”。(见《读书》一九九五年第十二期《一部成功的劳作》)这一批评引起译者的反思。
古希腊人流行车战和步战,出战时有战车的将士们乘马拉的车前往,迎战时或继续乘车,或下车步战。《伊利亚特》是一部战斗史诗,诗中描写了无数的战斗行动和战斗场面,在那些地方均未译“跨马”,而是“乘车”,可见问题并不在于译者对当时的作战方式这一基本知识不了解。这里译成“跨马”另有原因,完全是基于对原文的考虑。翻译就是翻译,得以原文为本。史诗原文是autika(副词,立即)epi(介词)hippon(马)bantes(分词,登上)aersipodonon(抬腿快跑的)。为了便于理解,这里对原文采用的是拉丁字母转写形式,下同。勒伯(Loeb)古典丛书所附英译文将此处译为mountedforthwithbehindtheirhigh-steppinghores。批评者推荐的译文与此相似。英译中的mounted behindhorses(从马后登车)对应于原文中的epi hippon bantes。在荷马史诗中,epi可作介词,也可作副词,也可作动词前缀,在它与表示运动的动词连用时,其意义是表示运动的方向“朝、向……”。在这里,epi可视为介词,与hippon构成介词短语,作bantes的补语,取其基本意义,应为“登上马”。英译显然是为了避免“登马”而“登车”,因而赋予epi“从……后”的意义。纵观全诗,这样的理解似乎是别出心裁的,因而显得牵强。其实,为了符合当时“无骑兵”的概念,即使让此处“登车”,也用不着如此费心,完全可以让将士们直接上车,因为荷马史诗中不乏以“马”代指马拉的战车的例子。然而问题是,史诗中那样代指时,往往根据上下文已知是乘车作战,此处诗人却只字未提。在史诗中,epi与bantes连用时,通常是作为该动词的前缀,表示“登上……”,此处却特别把它作为介词放到名词前面,置于突出地位,有强调之意。英译显然注意到这一点,不过避开epi的原义,作了那样的思虑,定义为“从……后”。根据上面的分析,其实这里似仍应按epi的原意理解,但特别强调的是“跨马”。以上是从语言角度对原文作的思考。艺术创作原于现实,赫菲斯拉斯的创作也不会例外。但艺术又允许想像,更何况赫菲斯拉斯还是一位神。他可以不必严格局限于希腊人的现实,他的视野可以更开阔,“跨马”本身可能包含着这位神(也可能正是荷马本人)居高临下、遍观众生的发现,某种预示战斗方式变化、技术进步的先见。若是这样,此处的含意便远远超出了词语理解的范围,而具有更为广泛、深刻的意义。
事实上,史诗中的古希腊人并非绝对不骑马。例如第十卷中狄奥墨德斯和奥德修斯夜探敌营时,狄奥墨德斯可能是由于平日“乘车”的习惯,曾想把敌人的精美的战车扛出营房,作为令人羡慕的战利品,但由于情势紧急,便和奥德修斯一起跨上后者在此之前已赶出营外的快马,飞奔而归(10,513、529)。此处原文与18,532基本一样,区别在于epi被作为动词的前缀。若也从“无骑兵”的框框出发,把此处译为“登车”,那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他们根本无车可登。应该说,L0eb的英译文在此处比较实际,让这两位希腊人骑马,mounedthehorses。企鹅古典丛书本(PenguinClassics)也这样翻译。顺便提一句,俄国的格涅季奇的俄译本把此处和18,532均译为“骑马”。以上是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还有一个问题也很值得思考。史诗中,希腊军队在特洛亚人的猛烈进攻下节节溃退,直退到他们拖上陆岸、建为营寨的船舶前,形势危急。这时一向作战勇敢的埃阿斯在战船甲板上,一面奋勇作战,一面鼓励同伴们,放声大喊,“喊声达云霄”(15,686)。上引文中对“云霄”一词也提出批评,认为是“错译”,理由是:原文作aither,指高空,与低空(aer)相对,中间由云层隔开(参考原文15,20),并认为译文忽略了二者的区别,应译为“冲指透亮的气空”。笔者把aither译为“云霄”也有所思。原文aither本意为存在于高空的一种气体,作为物理一哲学概念,旧译为“以太”,英文作ether,“以太”一词可能即由此而来。该词转意为“天空”、“高空”。在汉语中,“云”不用说明,“霄”本意为“云气”,“云霄”却已非指云,而为转义,并且已经习用。《现代汉语词典》注释“云霄”为:极高的天空,天际:响彻云霄/直上云霄。《辞海》称:霄指云气,也指天,如九霄。译文即取此意。体会原诗,也只是一种比喻,形容埃阿斯的喊声很大,传得很高,而非一定具体所指。须知不管一个人的喊声有多大,也不可能真的高达天际。翻译时正是由“高空”想到“云霄”,译文的形象性似与原文相合。试比较傅东华译“震天响”。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原文15,20。该处是:一次宙斯惩罚赫拉,给赫拉双脚挂上铁砧双手捆上金链子,从天上吊下,悬在aitherikai(和)nefelesin。引文中aitheri的意义已见上文,nefelesin意为“云”,翻译时把aither和nefelesin分别译为“太空”和“云气”。为音韵故,译文中把这两个词换位,成“吊在云气和太空中”(请不妨试读“吊在太空和云气中”)。在这里,aither则是具体所指,指云层(nefelesin)外的太空,太空在上,云层在下,赫拉被宙斯用金链子吊下,悬在那里。看来上述二词以不换位更好,可保持从宙斯角度的空间概念。loeb古典丛书把此句英译为intheairamidthecloudsthoudidishoug。译文文字的妙处在于把原文的两个并列概念融合起来:“悬在空中云气里”。若像有人把此短语译为“被悬在云层间,晴亮的空气里”,似乎把空间概念和词语意义都混淆了。
文学是一种语言的艺术。文学语言也像其他门类的语言一样,须遵循语言的一般规律,但它同时又有自己的特色,各种修辞手段使它具有超越普通语言的美质。诗歌尤其如此。常言“诗不可译”,因为一种诗歌的意境、语言、韵律很难译成另一种语言。然而又需要译,因而或译成散文。散文自有其表达的便利,但似乎又缺少点东西,于是又译成诗。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翻译,认真体会、品味原文的蕴含都是必须的,以求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做到使译文既忠实,又传神,使行文尽可能接近原文的风格。
古人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在世界文学史上,荷马史诗的第一个译本也许应上推到古罗马时代。译者是公元前三世纪人李维乌斯·安德罗尼库斯,他曾把《奥德赛》译成拉丁文。该译本直到公元二世纪仍然流传,后来某个时候失传了。译本的第一行诗由于一位古代作家的抄录而流传了下来,希腊原文和拉丁译文分别是:
andramoiennepe,Musa,polytropon
Virummihi,Camena,inseceversutum
希腊原诗是:请为我叙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
拉丁译文是:请为我叙说,卡墨娜啊,那位机敏的英雄,……
拉丁译文中除了把希腊诗神缪斯换成相对应的罗马诗神卡墨娜外,其他各个词语的意义都准确地和原文严格相对应,甚至构词方式(动词用意义相同的对应前缀en-in与简单动词构成复合动词)、句式(呼格接第二人称命令式,谓语要求直接补语和间接补语,然后接定语副句)、词序(见引文中的箭头所示,Camena一词换位显然是因为格律长短音节的需要),都力求严格相对应。尽管一般看来,李维乌斯的译文多自由译,但他对这行开卷明宗的点题诗的翻译显然是费了一番思索,认真琢磨的,从而使它成为几乎是一行惊人之笔。
杨宪益先生曾译荷马史诗《奥德修记》(《奥德赛》),由上海译文出版社于一九七九年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由古希腊文翻译的译本。前不久笔者向先生求教,谈话间提及荷马史诗翻译,我希望先生能继续把《伊利昂纪》(《伊利亚特》)译完。先生赠我一本新近出版的他的诗集,题签“焕生兄一哂”,然后把《伊利昂纪》已译出的部分译稿交我“看着玩儿”,称因种种原因,已无心续译。我再三希望先生能把史诗译完,先生最后仍是温和而坦然地一笑,勉强未断然拒绝。但愿终有一天能读到先生的译本,那将是我国荷马史诗翻译的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