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刑法中的违法性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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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典中没有规定违法性认识,而是采用"社会危害性"的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适应当时打击犯罪的刑罚理念。随着人权保障条款入宪及刑事司法观念的转变,使我们不得不面临违法性认识要与不要的理论争议及司法处理难题。重新对违法性认识的概念、内涵进行厘定,并对两大法系的不同处理方式进行梳理,借鉴其立法上予以规定、司法上符合情理的解释方法。客观分析我国刑法适用中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犯罪故意间的理论混乱、司法界定模糊的情况,提出有限度地引入违法性认识理论,将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认定要素之一,并进一步提出推定的认定方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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