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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产品产量增加为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黑龙江省存在着发展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础设施和有利条件,但其中也存在以下问题:各参与主体地位不平衡,农民个体作为弱势一方获得的信息不完全;流通各环节之间结构松散,没有形成完整流通体系应形成的供应链结构。这就为推广以供应链管理为基本出发点的农产品流通技术创造了条件。通过对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现状分析,提出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为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关键词:农产品;市场;批发;流通
一、黑龙江省农产品市场流通现状
(一)日益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 世纪90 年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最终确立,黑龙江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包括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及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多业态的流通网络。全省已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42个,按地域分,城市79个,农村63个;按种类分,粮食批发市场40个,肉、菜专业批发市场52个,水产品批发市场6个,干鲜果批发市场34个。全省拥有城乡集贸市场1 744个,是现阶段主要的农产品零售终端、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所。自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放开部分农产品的价格和经营,允许农民个人或合伙进行长途贩运以来,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越来越多,已成为农产品远距离运销的重要力量,部分农民甚至把农产品运销到国外。
(二)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
随着农产品流通的日趋活跃,逐步形成了多种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农产品流通的格局。农民个体营销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涌现出一大批年销售收入在100 万元以上的营销大户,在农产品销售及科技、信息、中介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成为搞活农产品流通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二、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建设缺乏合理规划,市场基础设施落后
长期以来,农产品有形市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以致市场数量、分布密度不合理。有的地方行政区之间各自为政,造成市场重复建设、分布过密,有的地方市场建设不足,沿公路摆摊、沿街叫卖、沿街为市、占道为市的现象依然突出。从总体上看,各类农产品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交易场所较为简陋,鲜活农产品的仓储、加工能力严重不足,交通、运输等配套设施建设也不能满足农产品流通的需要。即使是目前交易额相对较大的批发市场,也由于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信息手段等功能落后,难以满足经营者的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总量虽已达到相当规模,但交易量大、知名度高、辐射范围广的批发市场却为数不多。
(二)流通的集约化程度偏低,经营业态较为陈旧
农产品流通的经营主体绝大多数是农民个体运销户、经纪人等农民个体组织,经营规模小、实力弱,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基本上处于自发、松散、无序状态,经营手段较为原始,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目前市场流通的大多数农产品无品牌、无包装、无分级,给农产品流通向现代物流转变带来很大困难,而且缺少集中、统一、有效的物流信息网络,缺乏对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和发布能力。
三、促进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的对策
(一)努力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与档次
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集散、仓储、运输、配送、结算、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二是改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和经营模式,加快发展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集中配售、连锁经营等新型交易及经营方式,建立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市场的企业化经营和集团式发展。
(二)着力构建农产品流通的组织体系
一是围绕黑龙江省正在推进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并使之与农户通过订单、入股等方式实现紧密联结,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组织化程度。二是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协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提供信息、引导生产、联结产销、制定标准、协调价格、拓展市场、行业自律以及反倾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积极培植农产品经营大户,鼓励经营大户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订单采购、保护价收购。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
一是鼓励原有的农产品批发和储运企业组建专业的农产品物流企业集团,支持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建设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加快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推动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政府应给予重点扶持。二是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冷链流通体系。
(四)积极推进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
一是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农产品市场监管、农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尽快完善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市场交易标准和检测标准,健全农产品市场交易规则。二是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逐步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实行农产品包装、流通、供应环节的标准化管理。三是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要加大依法行政和执法力度,共同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既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又要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為,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
参考文献
[1]徐扬,呼涛,马扬.东北农产品流通体系问题与对策分析.农产品市场周刊,2006,(4)
[2]赵艳丽,嵇国平,谭祖飞.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现状、问题和新思路.物流科技,2004,(9)
[3]周力,王亚欣.“十一五”时期加快我国农村市场流通体系构建的思考.农村经济,2006,(2)
[4]许一芳.福建省果蔬加工业的现状与发展对策.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5,(5)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农产品;市场;批发;流通
一、黑龙江省农产品市场流通现状
(一)日益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 世纪90 年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最终确立,黑龙江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包括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及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多业态的流通网络。全省已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42个,按地域分,城市79个,农村63个;按种类分,粮食批发市场40个,肉、菜专业批发市场52个,水产品批发市场6个,干鲜果批发市场34个。全省拥有城乡集贸市场1 744个,是现阶段主要的农产品零售终端、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所。自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放开部分农产品的价格和经营,允许农民个人或合伙进行长途贩运以来,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越来越多,已成为农产品远距离运销的重要力量,部分农民甚至把农产品运销到国外。
(二)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
随着农产品流通的日趋活跃,逐步形成了多种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农产品流通的格局。农民个体营销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涌现出一大批年销售收入在100 万元以上的营销大户,在农产品销售及科技、信息、中介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成为搞活农产品流通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二、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建设缺乏合理规划,市场基础设施落后
长期以来,农产品有形市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以致市场数量、分布密度不合理。有的地方行政区之间各自为政,造成市场重复建设、分布过密,有的地方市场建设不足,沿公路摆摊、沿街叫卖、沿街为市、占道为市的现象依然突出。从总体上看,各类农产品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交易场所较为简陋,鲜活农产品的仓储、加工能力严重不足,交通、运输等配套设施建设也不能满足农产品流通的需要。即使是目前交易额相对较大的批发市场,也由于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信息手段等功能落后,难以满足经营者的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总量虽已达到相当规模,但交易量大、知名度高、辐射范围广的批发市场却为数不多。
(二)流通的集约化程度偏低,经营业态较为陈旧
农产品流通的经营主体绝大多数是农民个体运销户、经纪人等农民个体组织,经营规模小、实力弱,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基本上处于自发、松散、无序状态,经营手段较为原始,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目前市场流通的大多数农产品无品牌、无包装、无分级,给农产品流通向现代物流转变带来很大困难,而且缺少集中、统一、有效的物流信息网络,缺乏对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和发布能力。
三、促进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的对策
(一)努力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与档次
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集散、仓储、运输、配送、结算、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二是改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和经营模式,加快发展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集中配售、连锁经营等新型交易及经营方式,建立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市场的企业化经营和集团式发展。
(二)着力构建农产品流通的组织体系
一是围绕黑龙江省正在推进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并使之与农户通过订单、入股等方式实现紧密联结,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组织化程度。二是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协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提供信息、引导生产、联结产销、制定标准、协调价格、拓展市场、行业自律以及反倾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积极培植农产品经营大户,鼓励经营大户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订单采购、保护价收购。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
一是鼓励原有的农产品批发和储运企业组建专业的农产品物流企业集团,支持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建设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加快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推动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政府应给予重点扶持。二是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冷链流通体系。
(四)积极推进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
一是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农产品市场监管、农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尽快完善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市场交易标准和检测标准,健全农产品市场交易规则。二是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逐步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实行农产品包装、流通、供应环节的标准化管理。三是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要加大依法行政和执法力度,共同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既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又要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為,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
参考文献
[1]徐扬,呼涛,马扬.东北农产品流通体系问题与对策分析.农产品市场周刊,2006,(4)
[2]赵艳丽,嵇国平,谭祖飞.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现状、问题和新思路.物流科技,2004,(9)
[3]周力,王亚欣.“十一五”时期加快我国农村市场流通体系构建的思考.农村经济,2006,(2)
[4]许一芳.福建省果蔬加工业的现状与发展对策.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5,(5)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