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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高等教育改革浪潮中,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体系进行研究并探索性地实践“双导师制”这一新模式,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管理形式,是对传统教育模式的有效补充,而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特点实施专业导师与德育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在一定程度促进了“教师中心”向“学生中心”的转变,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关键词】双导师制;高职院校;人才培养
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影响与日俱增,科技的日新月异、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学生就业市场化等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使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遇到了许多新问题。目前,高职院校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实行的是辅导员制或班主任制,这一制度的构建侧重于对班级日常事务和学生学习生活的管理。由于学生人数多,配备的师资比例严重弱化,以及受老师个人能力差异的影响,根本无法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每个学生的情况,仅局限于处理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日常事务,难以对学生在专业学习、政治思想素质、职业技能、职业规划、就业方向等方面给予恰当指导。在这种形势下,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难以适应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高职人才培养与实际就业岗位技能要求的“零过渡”,在高职院校探索实施双导师制的育人模式已势在必行。
一、双导师制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
双导师制指高等教育中由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共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和专业素养培养工作的人才培养制度。从这种制度本身来看,它要求每个教学行政班配备一名德育导师和一名甚至多名德育导师从事学生的培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德育导师主要负责的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一般由辅导员、分管学生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专业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习层面、职业规划、实习实训、就业等方面的指导,一般由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双导师制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中,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机制逐渐形成,大学毕业生不再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得以贯彻实施。这种变革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双导师制就是在这种变革中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加大对在校大学生的培养力度,将学生的培养过程与管理过程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制度创新。
与传统模式相比,双导师制强调的是由两名导师共同负责大学生培养的全过程。而传统的培养模式是一个教学行政班设一个政治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由他们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日常管理,忽视了专业导师与学生的对接,学生的业务学习主要通过学科体系、课程设置、专业课教师的辅导等不同渠道进行。这种传统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显示出诸多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主要体现在:
1、社会经济政治大环境的改变,要求高职院校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进行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等教学环节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学生的人才培养力度,使高等院校不断地向社会输送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掌握多种技能和具备良好心理素质的高素质人才。而传统模式中存在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专业学习、实习实训两条线的状况,在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2、激烈的市场竞争改变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状态,很多学生一进校门,就定下了专转本、专接本的目标,他们希望在专业学习、就业指导、社会实践等方面得到更多具体的指导。但大学教师多年形成的上课来、下课走的习惯,使得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极为有限,容易在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上出现真空和断层。其实在大一、大二多为基础专业课的情况下,这一时期是学生专业素养培养、职业目标定位的关键时刻,专业导师工作的介入,有利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而且近年来,辅导员、班主任日常事务较多,使他们也难以满足学生在思想建设、业务学习、职业规划等多方面要求。
3、教书育人虽然是每一位教师应尽职责,但他们大多将这一过程体系在具体的教学环节中,很难要求他们对每一届学生或者有代表性的群体都制订出全面的培养规划,进行目的性很强的培养。况且教书育人中的“育人”是一个弹性很大的概念,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保障。这些情况都表明,需要加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力度,需要把对学生的培养过程系统化、规范化,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
二、高职院校“双导师制”主要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国内高职院校中个别院校对导师制进行了初次尝试,其主要形式有综合导师制、特长生导师制、社团导师制、宿舍导师制和德育导师制五种,其建设的内涵侧重点互不相同。共性问题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高职导师制模式是模仿研究生、本科生导师制,脱离了实际对象的差异性,高职导师制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差异较大。
2、高职导师制的重点在学生管理某一方面,这种制度创新强调的是学校对外的宣传功能,其取得实际效果与普通高校导师制相比存在差距。
3、高职导师制的实施没有结合“产学研合作”、“社会实践”、“工学结合”和“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脱离了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具有创新性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4、没有利用导师制的实施来促进教师业务素质、技能要求和协调能力的提高。因此,结合现阶段高职教育的现状特征、发展趋势、人才培养模式和存在问题,实施具有高职特色校企合作背景下的“双导师制”,不仅是社会发展、高职教育自身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更是对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的实践。
三、高职院校“双导师制”运作的模式及内容
双导师制的核心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素质通常指表现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修养的内在品质,主要依靠后天教育和环境影响而形成。实现素质教育,加大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力度的关键往往取决于指导教师的水平与层次。因此,选配优秀的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便成为新的学生培养模式实现的起点。 (一)导师的选聘
对于德育导师,首先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定的政治信念,较高的思想境界;其次要热爱学生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足够的投入;第三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多样有教育意义的各项活动;第四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与水平,以便在与学生的接触中对学生进行知识与能力的具体指导。配备的比例按照1:200为宜。对于专业导师,应选择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学术领域中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他们应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广泛的学术交流往来,较深的学术造诣,能够在教学、科研领域对学生提供高层次的指导。按上述标准严格选配双导师,就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导师的工作内容
德育导师的工作内容:1、在学生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2、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方面的工作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3、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定,负责检查各项规定的实施,沟通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诉求。4、指导行政班的党团组织活动,协助学生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5、帮助并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观念。6、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状况,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三)导师的考核机制
双导师制作为一种新的学生培养模式,每年由所在系组织一次阶段性评审,待毕业时组织一次总评审。首先由两位导师结合学生在校三年的表现情况,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其次由所在系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议,最后用统一的目标管理体系来全面考察学生的素质能力。这一目标体系包含:1、该班级校规校级执行情况;2、在校园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现及班集体的获奖情况;3、各种技能证书的获取情况;4、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及实际效果;5、参与各种专业竞赛获奖情况;6、毕业顶岗实习和就业情况。通过总结、检查、评审,使这种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对优秀的导师,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并作为优先晋级、评优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安建华,程长羽.加大高校人才培养力度的新模式——双导师制[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1.
[2]严瑜筱.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双导师制”的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10,8.
[3]张志霞,张子龙.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中“双导师制”长效机制的探索与构建[J].福建电脑,2013,1.
作者简介:梁荣幸(1985—),江苏淮安人,助教,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双导师制;高职院校;人才培养
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影响与日俱增,科技的日新月异、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学生就业市场化等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使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遇到了许多新问题。目前,高职院校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实行的是辅导员制或班主任制,这一制度的构建侧重于对班级日常事务和学生学习生活的管理。由于学生人数多,配备的师资比例严重弱化,以及受老师个人能力差异的影响,根本无法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每个学生的情况,仅局限于处理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日常事务,难以对学生在专业学习、政治思想素质、职业技能、职业规划、就业方向等方面给予恰当指导。在这种形势下,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难以适应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高职人才培养与实际就业岗位技能要求的“零过渡”,在高职院校探索实施双导师制的育人模式已势在必行。
一、双导师制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
双导师制指高等教育中由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共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和专业素养培养工作的人才培养制度。从这种制度本身来看,它要求每个教学行政班配备一名德育导师和一名甚至多名德育导师从事学生的培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德育导师主要负责的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一般由辅导员、分管学生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专业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习层面、职业规划、实习实训、就业等方面的指导,一般由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双导师制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中,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机制逐渐形成,大学毕业生不再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得以贯彻实施。这种变革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双导师制就是在这种变革中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加大对在校大学生的培养力度,将学生的培养过程与管理过程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制度创新。
与传统模式相比,双导师制强调的是由两名导师共同负责大学生培养的全过程。而传统的培养模式是一个教学行政班设一个政治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由他们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日常管理,忽视了专业导师与学生的对接,学生的业务学习主要通过学科体系、课程设置、专业课教师的辅导等不同渠道进行。这种传统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显示出诸多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主要体现在:
1、社会经济政治大环境的改变,要求高职院校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进行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等教学环节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学生的人才培养力度,使高等院校不断地向社会输送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掌握多种技能和具备良好心理素质的高素质人才。而传统模式中存在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专业学习、实习实训两条线的状况,在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2、激烈的市场竞争改变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状态,很多学生一进校门,就定下了专转本、专接本的目标,他们希望在专业学习、就业指导、社会实践等方面得到更多具体的指导。但大学教师多年形成的上课来、下课走的习惯,使得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极为有限,容易在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上出现真空和断层。其实在大一、大二多为基础专业课的情况下,这一时期是学生专业素养培养、职业目标定位的关键时刻,专业导师工作的介入,有利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而且近年来,辅导员、班主任日常事务较多,使他们也难以满足学生在思想建设、业务学习、职业规划等多方面要求。
3、教书育人虽然是每一位教师应尽职责,但他们大多将这一过程体系在具体的教学环节中,很难要求他们对每一届学生或者有代表性的群体都制订出全面的培养规划,进行目的性很强的培养。况且教书育人中的“育人”是一个弹性很大的概念,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保障。这些情况都表明,需要加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力度,需要把对学生的培养过程系统化、规范化,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
二、高职院校“双导师制”主要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国内高职院校中个别院校对导师制进行了初次尝试,其主要形式有综合导师制、特长生导师制、社团导师制、宿舍导师制和德育导师制五种,其建设的内涵侧重点互不相同。共性问题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高职导师制模式是模仿研究生、本科生导师制,脱离了实际对象的差异性,高职导师制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差异较大。
2、高职导师制的重点在学生管理某一方面,这种制度创新强调的是学校对外的宣传功能,其取得实际效果与普通高校导师制相比存在差距。
3、高职导师制的实施没有结合“产学研合作”、“社会实践”、“工学结合”和“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脱离了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具有创新性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4、没有利用导师制的实施来促进教师业务素质、技能要求和协调能力的提高。因此,结合现阶段高职教育的现状特征、发展趋势、人才培养模式和存在问题,实施具有高职特色校企合作背景下的“双导师制”,不仅是社会发展、高职教育自身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更是对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的实践。
三、高职院校“双导师制”运作的模式及内容
双导师制的核心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素质通常指表现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修养的内在品质,主要依靠后天教育和环境影响而形成。实现素质教育,加大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力度的关键往往取决于指导教师的水平与层次。因此,选配优秀的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便成为新的学生培养模式实现的起点。 (一)导师的选聘
对于德育导师,首先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定的政治信念,较高的思想境界;其次要热爱学生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足够的投入;第三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多样有教育意义的各项活动;第四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与水平,以便在与学生的接触中对学生进行知识与能力的具体指导。配备的比例按照1:200为宜。对于专业导师,应选择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学术领域中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他们应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广泛的学术交流往来,较深的学术造诣,能够在教学、科研领域对学生提供高层次的指导。按上述标准严格选配双导师,就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导师的工作内容
德育导师的工作内容:1、在学生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2、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方面的工作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3、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定,负责检查各项规定的实施,沟通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诉求。4、指导行政班的党团组织活动,协助学生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5、帮助并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观念。6、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状况,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三)导师的考核机制
双导师制作为一种新的学生培养模式,每年由所在系组织一次阶段性评审,待毕业时组织一次总评审。首先由两位导师结合学生在校三年的表现情况,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其次由所在系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议,最后用统一的目标管理体系来全面考察学生的素质能力。这一目标体系包含:1、该班级校规校级执行情况;2、在校园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现及班集体的获奖情况;3、各种技能证书的获取情况;4、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及实际效果;5、参与各种专业竞赛获奖情况;6、毕业顶岗实习和就业情况。通过总结、检查、评审,使这种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对优秀的导师,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并作为优先晋级、评优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安建华,程长羽.加大高校人才培养力度的新模式——双导师制[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1.
[2]严瑜筱.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双导师制”的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10,8.
[3]张志霞,张子龙.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中“双导师制”长效机制的探索与构建[J].福建电脑,2013,1.
作者简介:梁荣幸(1985—),江苏淮安人,助教,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