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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北京上演了一场名为《立秋》的话剧,说的是山西票号的事情。票号,亦称票庄、汇票庄和汇兑庄。可以说是中国银行的前身,它具有银行的雏形,却又区别于现代银行模式。它是专营银两汇兑、吸收存款、放款的私人金融机构,所谓的票号汇票,与现在银行推出的即兑汇票颇有几分相似。票号的存在使得在中国各个商埠活跃着的往来商人得到极大的便利。票号的出现,结束了现银镖运的金融落后历史,加快了资金周转,促进近代商业贸易繁荣和近代工业兴起。
不过,《立秋》让人感动的并不在此处,而是其中表现出的“信用即生命”的商业理念。在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汇通天下的丰德票号总经理马洪翰面对客户挤兑、天津分号被烧、大批国内外借款不能收回的困境,毅然决定变卖所有资产去承担股东的损失,而老太太更用珍藏多年的黄金挽救了危局,保持了良好的信用形象。回顾晋商历史,正是这种视信用为生命的信念成就了他们数百年的辉煌。
然而回过头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讲信用,这一基本的商业准则却一再让我们扼腕叹息。
国外的,有安然事件,国内的,则以蓝田神话为极端代表,信用危机成为这几年来经济界最沉重的话题。
有人曾经估算过,在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三成左右,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而其最严重的后果是: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表现为信用交易,信用关系成为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基本经济关系。而我们知道,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程度要求也就越高。
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计划经济的体制和秩序已经被打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但新经济秩序的形成是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干扰甚至破坏。特别是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是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都未曾遇到的。
说白了,信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受计划经济思想影响很深的国家而言,既熟悉,却又陌生。
而一切失信问题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信用体系的约束和威慑,导致信用缺失行为泛化。
信用缺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严重影响企业之间的交易速度、交易效率、交易规模、交易质量,破坏了经济主体之间以合同契约为基础的正常信用关系。更为严重的是,失信毒化了社会风气,败坏社会公德,同时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信用形象。
几年前,国家审计部门曾对1290家国家控股企业的资产损益表进行过分析,发现68%的企业财务报表存在严重不实,违纪金额超过1000亿元。合同欺诈、逃废债务、偷税漏税、走私骗汇、虚假报表、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地方保护等恶劣行为无不动摇着信用的基石。
我们知道,失信的成本太低,而收益过高动摇了一些人本来已经脆弱的信用意识。客观地说,任何社会,在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受到原始积累冲动和追求利润的刺激,都会出现诸如制假贩假、坑蒙拐骗、欺诈勒索等不道德现象和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任其发展,不去加以正确的对待,一旦失信行为泛滥,那么即便是“严刑峻法”也无法起到好的效果。以目前而言,连退而求其次的“严刑峻法”也并没有建立起来。据了解,法律虽增加了对赖账不还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但惩罚力度还不够。对恶意操纵证券市场、公司公布虚假信息等诸多失信行为还无法可依,而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太弱则是普遍的共识。
要让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并受到社会的道德层面的普遍鄙视和唾弃,才是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追求的社会效用。
说到底,信用首先应该是以道德为基础,而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规范体系才能从根源上解决信用缺失的痼疾,无论个体,还是作为法人实体的各类企业,培养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准则是建立长久信用体系的关键,而没有相应的道德标准,缺乏强烈的道德意识,就必然失去行为的软规范,因而也必然影响到硬规范的实施。
不过,《立秋》让人感动的并不在此处,而是其中表现出的“信用即生命”的商业理念。在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汇通天下的丰德票号总经理马洪翰面对客户挤兑、天津分号被烧、大批国内外借款不能收回的困境,毅然决定变卖所有资产去承担股东的损失,而老太太更用珍藏多年的黄金挽救了危局,保持了良好的信用形象。回顾晋商历史,正是这种视信用为生命的信念成就了他们数百年的辉煌。
然而回过头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讲信用,这一基本的商业准则却一再让我们扼腕叹息。
国外的,有安然事件,国内的,则以蓝田神话为极端代表,信用危机成为这几年来经济界最沉重的话题。
有人曾经估算过,在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三成左右,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而其最严重的后果是: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表现为信用交易,信用关系成为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基本经济关系。而我们知道,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程度要求也就越高。
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计划经济的体制和秩序已经被打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但新经济秩序的形成是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干扰甚至破坏。特别是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是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都未曾遇到的。
说白了,信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受计划经济思想影响很深的国家而言,既熟悉,却又陌生。
而一切失信问题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信用体系的约束和威慑,导致信用缺失行为泛化。
信用缺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严重影响企业之间的交易速度、交易效率、交易规模、交易质量,破坏了经济主体之间以合同契约为基础的正常信用关系。更为严重的是,失信毒化了社会风气,败坏社会公德,同时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信用形象。
几年前,国家审计部门曾对1290家国家控股企业的资产损益表进行过分析,发现68%的企业财务报表存在严重不实,违纪金额超过1000亿元。合同欺诈、逃废债务、偷税漏税、走私骗汇、虚假报表、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地方保护等恶劣行为无不动摇着信用的基石。
我们知道,失信的成本太低,而收益过高动摇了一些人本来已经脆弱的信用意识。客观地说,任何社会,在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受到原始积累冲动和追求利润的刺激,都会出现诸如制假贩假、坑蒙拐骗、欺诈勒索等不道德现象和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任其发展,不去加以正确的对待,一旦失信行为泛滥,那么即便是“严刑峻法”也无法起到好的效果。以目前而言,连退而求其次的“严刑峻法”也并没有建立起来。据了解,法律虽增加了对赖账不还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但惩罚力度还不够。对恶意操纵证券市场、公司公布虚假信息等诸多失信行为还无法可依,而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太弱则是普遍的共识。
要让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并受到社会的道德层面的普遍鄙视和唾弃,才是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追求的社会效用。
说到底,信用首先应该是以道德为基础,而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规范体系才能从根源上解决信用缺失的痼疾,无论个体,还是作为法人实体的各类企业,培养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准则是建立长久信用体系的关键,而没有相应的道德标准,缺乏强烈的道德意识,就必然失去行为的软规范,因而也必然影响到硬规范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