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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legitimacy)是当代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是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关系的一种评价体系。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以来的实践也说明政党的合法性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执政合法性基础建构在个人魅力和意识形态之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侧重于从经济建设绩效方面进行合法性基础建构;以江泽民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则侧重于民主和法制方面的法理性合法性基础的建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政党执政合法性基础的过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