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之父”陈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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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激赞“红薯之父”


  豫剧《七品芝麻官》》里有这样一句经典唱词:“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实际上,这出戏说的是明代嘉靖年间的事,比红薯引入中国的年代早了至少好几十年,辞官者即使回家也是卖不成红薯的。要知道,如果没有福州人陈振龙(约1543—1619年),可能谁也卖不成红薯——中国文联原主席郭沫若先生对此就深有感触。
  郭先生曾有一首《满江红》的大作,就是“为红苕传入中国三百七十年而作”的,词曰:
  我爱红苕
  小时候
  曾充粮食
  明代末
  来由吕宋
  传入中国
  三七零年一转瞬
  十多亿石总产额
  一季收可抵半年粮
  超粟稷
  原产地
  南美北
  输入者
  华侨力
  陈振龙本是福州原籍
  挟入藤篮试秘航
  归来闽海勤耕织
  此功勋当得比神农
  人谁识
  从郭先生写这首词的时间(1962年)反推三百七十年,可知福州人陈振龙从吕宋将红薯引入中国的时间约为1593年(明代万历二十一年)。那么,郭先生是如何准确判断这一时间的呢?
  原来,1962年冬,郭先生在福建时,曾特地去福建省图书馆查阅一本奇书——《金薯传习录》。与世人熟知的《王阳明传习录》之类的写大师“成功学”的书不同,这本《金薯传习录》专门写红薯的栽种方法、培育过程,而且据说世界上只有这么一本存世,是世上唯一的孤本。
  当年,郭先生亲手翻开清代乾隆三十三年(1768)刻印的《金薯传习录》,通过那些已然泛黄薄脆的纸页字行,确切地查找到:明万历二十一年五月,福建商人陈振龙,在菲律宾群岛中的吕宋岛购得薯“藤数尺,并得刈植藏种法归,私治畦于纱帽池舍傍隙地。依法栽植,滋息繁衍,其传遂广”。
  这一有关红薯传种中国最明确、具体的记载,让郭先生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与诗意,挥毫写下了《满江红·为红苕传入中国三百七十年而作》这首词作。以“红苕”(即红薯)为主角来创作诗词,写下这么一首广大工农兵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时代词作,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儿时记忆源自“华侨”


  郭词开头两句颇为生动。“我爱红苕,小时候,曾充粮食。”这样的句子,写出了几乎所有1970年之前(含七○后)出生的国人群体的儿时记忆。只要一读到这两句,一幅带着听觉和触觉的画面即刻闪现眼前:一只泥浆稀糊的手,攥着一个刚从地里挖出来的红薯,张口咔嚓咬下一块,脸颊两边的太阳穴同时发生震动,腮帮上的嚼肌都不禁颤了一下。
  这种遍布中国乡村大小田地的天然食物,谁也没去想,原产地居然不在中国。郭沫若先说:“原产地,南美北”,接着又说,“输入者,华侨力”。后来查资料得知,红薯的原产地是在南美洲的秘鲁。而这个“华侨”就是福州人陈振龙。

“隆庆开海”成就“中国梦”


  明、清两代,“海禁”颇为严格。闭关锁国,以天朝大国自居自守,是那个时代的典型风格。“华侨”陈振龙又怎么千里迢迢把“红薯”从菲律宾引入中国的呢?“抓住机遇,与时俱进”,是任何时代、任何区域都适用的座右铭,陈振龙就抓住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短暂的大机遇——“隆庆开海”。
  须知,明代自嘉靖“倭乱”发生后,帝国朝野曾发生过一场“海禁”问题的争论。其中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放弃传统的“海禁”政策,要不要开放本国商民的海外贸易。尽管很多人仍抱着既定的“海禁”政策不放,但还是有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海禁”与“海盗”之间的关系,极力主张开放“海禁”,以根除“海盗”。这样做的实质,就是用开放来促进经济文化繁荣,而从根本上解决民不聊生、只能做贼盗的恶性循环。
  其中,1564年福建巡抚谭纶在《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指出,“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几也,无中国绫绵丝帛之物则不可以为国。御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愈众。私通不得,即攘夺随之”。这一奏章大意是说,沿海各国都特别需要中国的商品(诸如丝帛等特产),“海禁”愈严,这些商品的价格就愈高;价格愈高,走私活动就愈多;而走私被查处得愈厉害,那么就只能滋生愈多“海盗”了。用疏导而不是闭塞的办法开放“海禁”,化盗为商,进而以商富民,以富民求强国之道——从根治“海盗”到富民强国,成为当朝官员的共识。1567年2月4日,明穆宗即位,改元“隆庆”,奏议得到批准,开放海港,进出口贸易得以实现,史称“隆庆开海”。
  其时,半数以上的福建人,几乎一夜之间都成为“华侨”,陈振龙就是这批“华侨”中的一员。其实,在“隆庆开海”之前,陈氏早就是“华侨”了,只不过是属于海上缉私队要抓捕的那种非法“华侨”。
  原来,早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二十一岁的陈振龙就弃儒经商,从福州台江乘船偷渡至吕宋(今菲律宾)经商,经常往返于吕宋与福州之间。那时没有合法的“行货”可卖,只能悄悄地做些“水货”生意。三年后,“隆庆开海”的历史机遇使他摇身一变,成为合法“华侨”,他便扑下身子,面朝星辰大海,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
  原本下南洋淘金的陈振龙,却在菲律宾被一种神奇的植物——红薯所吸引。陈振龙五世孙陈世元所撰《金薯传习录》中写道,当“目睹彼地土产,朱薯被野,生熟可茹,询之夷人,咸称之薯,有六益八利,功同五谷,乃伊国之宝,民生所赖”,陈振龙立刻意识到如果将这种经济作物引入国内,将是一本万利的大商机。说干就干,陈振龙着手准备把红薯带回中国了。
  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当了三十年华侨的陈振龙已经五十岁了,仍然在为引种红薯的事犯愁。像菲律宾这样的海滨小国,红薯这种生熟都可以吃的天然食物是國宝一样的东西,是绝不外传也禁止出口的。陈振龙想尽各种办法,试图偷一两个红薯回国,都没能成功。   据说,第一次把红薯藏在藤箱底层,过海关时被查了出来,没收加批评教育。第二次把红薯的藤条编入一只藤篮,试图拎着篮子蒙混过关,也被查了出来,这一次除了罚款还差一点坐牢。郭沫若先生所谓“挟入藤篮试秘航,归来闽海勤耕织”之句,即是描述陈振龙的这次历险。在1593年5月,陈振龙终于将红薯藤编入船上的一根绳子中,吊在船舷下,经七昼夜一路漂回福州。

从“番薯”到“土人参”


  1593年,陈振龙沿着“一带一路”,一路艰险地带着薯种与梦想归来的这一年,福建全省正遭到一次“旱魃为虐,野草无青”的大旱灾,福建巡抚金学曾为此大伤脑筋。陈振龙的儿子陈经纶献上《献薯藤种法禀帖》,汇报其父带回薯藤的经过,“敬陈种树薯利益,并呈法则以济民切”。金学曾称赞陈振龙涉险带种而归,事属义举,批示:“既为民食计,速即觅地试栽,俟收成之日,果有成效,将薯呈验。”
  陳振龙父子就在福州的房屋后门纱帽池边隙地试栽,过了四个月,启土开掘,番薯“子母相连,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枣,食同充饥,且生熟煨者均随其便”。就这样,菲律宾的国宝——红薯在中国落地生根,在当时的福州很快成了充饥的代粮之物。当时,明政府将这种引自“番邦”的植物定名为“番薯”;又因为福建巡抚金学曾大力倡议推广,为纪念金氏首倡力行之功,当地人又称之为“金薯”。
  根据《金薯传习录》的记载,儿时的乡村记忆也告诉我们:红薯粗生贱养,即使“地属沙土”也能成活,更不必说丘陵地、红土带了;它浅埋土中,风雨不能侵蚀,“兼抗干旱”;它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在登陆福州之后,它迅即成为晚明时代那个人口庞巨、机制古老的大帝国的代粮之物,养活了挣扎在天灾人祸中的无数子民。
  到了清代,红薯由福建传入了京城,还一度成为“御膳”专用食材,改名为“白薯”。更有民间传说,白薯被乾隆皇帝赐名为“土人参”,还治好了皇帝晚年顽疾“便秘”,因之身价陡增。
  据《北京种植业志》记载:“清代雍正八年(1730),福建海关官吏将白薯呈送进京,只在圆明园内栽种,作为皇室御用品,未能推广。清乾隆十四年(1749),新任直隶总督方观承将白薯传至直隶等地。乾隆二十二年,陈云、陈树(陈振龙五世孙陈世元的儿子)两兄弟将白薯引到朝阳门至通州一带种植。由于味甘美、产量高,其茎蔓又是家畜的好饲料,因而逐步扩大种植,一度成为北京地区重要粮食作物。”而《北京农业史话》则称:“雍正八年四月二十七日,福建海关监督谆泰恭进番薯(白薯)六桶。乾隆二十二年(1757),陈氏兄弟邀同乡农友将白薯由胶州运种到京师农郊,传授耕农种植、藏藤诸法。三兄弟所到之处,白薯繁植,百姓无不受益而称颂不已。”
  据这些史料记载可知,“白薯”传入北京地区,正值”康乾盛世”之际。有专家进一步指出,正是因红薯由东南沿海而至京畿北方地区的广泛传播与大面积栽种,为“康乾盛世”的人口与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红薯居功至伟,成为盛世中国的基石。

红薯传入中国,促成人口大国


  至清代道光年间,福州乌山建成“先薯祠”,纪念陈振龙父子与金学曾引种红薯、拯救灾民的功德。民国时,改祠为亭,称“先薯亭”。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重修,2007年又再次修缮,于亭侧立石刻《先薯亭记》,郑重记述了这一段重要历史。亭前悬有一副黑漆烫金刻制的楹联,联曰:“引薯乎遥迢德臻妈祖;救民于饥馑功比神农。”
  应当说,联句将陈振龙等引种红薯的功绩,视作与妈祖、神农一般的盖世神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与无上的尊崇。可不要以为,这样的评价与尊崇,只是福建本地人感恩戴德的追怀先贤而已,陈振龙等引种红薯的功绩,是造福于整个中国,乃至对国际格局都有着重要影响的。
  著名历史学家夏鼐曾于1961年专门写了一篇《略谈番薯和薯蓣》,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就明确指出了“红薯”自陈振龙引入中国之后对国际民生之影响。文章最后总结道:“我国的人口,在西汉末年便已接近六千万,到明代极盛时仍只有六千万有零,清初以战乱有所减少,但是到乾隆六年(即1741),便达一万万四千余万,道光十五年便增至四万万以上。这样的人口激增,虽然与版图的扩大、田地的开辟及赋税的改变都有关系,但是与明朝晚年输入原产于美洲的番薯,恐关系更大。由这一角度来看,考证番薯在我国出现的历史,是有它的重要意义的。”
  简而言之,没有红薯的贱养代粮之功,中国就难以成为亿民之众的泱泱大国。
  另一方面,四百多年前的中国国内,在陈振龙为中国人带回红薯之前,做官才是最好的谋生手段,因为那时回家卖不成红薯也吃不到红薯。
  等到郑板桥回家卖红薯时,红薯已经成为地地道道的快消品,生吃熟烤的红薯已经占有上亿人口的市场份额了。直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华北地区都还在不遗余力地推动红薯栽种与副食品加工,1945年的《华北新报》仍在刊登《华北主要副食品甘薯,营养极富易于栽培》的宣传文章,为民众传授相关知识,以官方为主导来推进全民种食红薯的普及度。
  新中国成立后,红薯栽种与食用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人口从四亿增长至八亿。作为经济尚不发达时期的代粮“重器”——红薯扮演了重要角色。待到1978年改革开放时,据农科专家测算,“今日的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甘薯生产国,产量占全世界的百分之八十三”。而当时的中国人口,也将突破十亿大关。
  如今,红薯被精加工成薯粉、薯糖、薯饼等,早已不再是代粮之物,更多地成为十四亿中国人改换口味的休闲食品。
  附注:红薯入华曾走过三条“国际路线”
  红薯,在不同地区又名红苕、番薯、金薯、甘薯、朱薯、白薯、地瓜等,其野生种群起源于美洲的热带地区,由印第安人人工种植成功。哥伦布初见西班牙女王时,曾将由“新大陆”带回的红薯献给女王,西班牙水手又将红薯传至吕宋(今菲律宾),葡萄牙水手则将红薯传至交趾(今越南)。红薯传入亚洲之后再传入中国,是通过多条路线的。传入中国的时间约在十六世纪末叶,包括陈振龙一线,至少有三种可能的途径:
  一是葡萄牙人从美洲传到缅甸,再传入中国云南;
  二是葡萄牙人从美洲传到越南,广东东莞人陈益或吴川人林怀兰将之再传入中国广东;
  三是西班牙人从美洲传到菲律宾,福州长乐人陈振龙将之再传入中国福建。
  据考,云南、广东、福建这三线的传入,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是齐头并进的。只是陈振龙一线的传入,史料记载更为明确翔实,且经过后世研究者多次考证评述,知名度与影响力也因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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