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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司法实践证明,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法律关系适用二年的一般诉讼时效的立法意图非但没能充分实现,反而带来了诸多弊端,如增加当事人讼累,使无知而善良的人的债权受侵害,为债务人赖帐提供法律依据,债权人难以举证,出现非法手段实现债权,等等。本文从实行二年借款诉讼时效出现的弊端入手,考察借款合同的特点,进而挖掘出造成种种弊端的原因,并提出适当延长供款合同诉讼时效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