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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过了8年多讨债生涯的余伟峰本来以为,2007年可以过个安心的春节了。可是,手握广东省增城市中新镇政府当年开出的“两年内结清余款”的“承诺书”,他却再次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十年来的欠款连本带利已有1000多万元,可政府只还了100多万,仅占所欠金额的1/10。而现在,他们又说镇领导换届,还款也再次停止了。”
“承诺书”承诺的还款截止日期——2006年12月21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随着债权人陆续来逼债,余伟峰又一次面临难过的年关。
“欠款中还包括100个农民工的100多万元工资。他们和我一样,在讨债的过程中艰难度日,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 余伟峰说。
长年讨债未果让余伟峰显得有些语无伦次。面对《中国经济周刊》的采访,他经常会将叙事过程打乱,这使得很多关键过程都需要记者追问很多遍才能确定。而一脸憔悴、神情迷茫的他不能离手的,是那只装满了申诉材料的旧皮包。
债台高筑的中新镇政府
“中新镇政府欠余伟峰的钱还算是少的,镇里连2004年的‘村村通’工程款都还欠着呢。” 1月17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新镇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承诺书虽然限定了最后还款日期,可是政府也有困难,况且承诺又不是这届领导作出的。”
“镇政府从2004年以来已经偿还了1000余万元的各种债务,其中还给余伟峰的就有180万,可以说比例相当高了。” 17日上午,中新镇党政办的一位负责人通过增城市市委新闻中心一位冯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复道。之前这位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理由是没有增城市新闻中心的同意,不能接受采访。
冯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新镇称领导换届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无人可以接受采访,他们希望等新领导就位后再谈。
而余伟峰说,类似的理由他这些年已经听得太多,“无法再相信了。”
由于一些还款是由镇政府直接发给农民工,所以余伟峰并不清楚180万这个数字是怎么统计的。“我还是头一次听说180万,我拿到的只有130万左右。”
赢了官司难赢钱
整个事件还要追溯到1994年8月。当时,广东省增城市人余伟峰及合伙人挂靠市第二建筑公司,与增城市中新经济发展总公司(下称“中新发展总公司”)签定合同,承建后者开发的中新镇工业品市场工程。按照约定:工程预计总造价925万,施工方自带工程造价50%的资金进场施工,中新发展总公司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成后支付70%,余款应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据余伟锋介绍,工程开工后不久,中新发展总公司就出现资金问题,工程建建停停,本应4个月完成的工期一直拖到4年后才全部完工。
1998年8月1日,双方进行了结算。工程实际造价约1131万元,已支付580万,尚欠约551万。
1998年9月10日,中新发展总公司出具接受证明书,中新镇工业品市场交付使用,但施工方却从此迎来了余款拖欠的噩梦——中新发展总公司以没钱或其它理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在多次讨要未果后,施工方于1999年年底将中新发展总公司告上了增城市法院。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但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令余伟锋如愿拿到工程款,而且法院一执行负责人告诉他,由于中新发展总公司出资人为中新镇政府,政府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于是,余伟锋开始写投诉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的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投递。在有关领导的批示下,增城市法院准备将中新镇工业品市场未售出的二楼进行拍卖偿还工程款,并进行了委托评估。余伟锋还为此缴纳了数万元的评估费用。但两次拍卖均告流拍,余伟锋仍然没拿到一分钱。
由于是带资建设,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余伟锋尚拖欠着大量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几乎每天都被讨债人围堵。” 余伟锋说。
迫于无奈,他与材料商、农民工等100余人于2002年春节前夕,集体到广东省政府上访。在省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增城市中新镇领导承诺短时间内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于是从2002年开始,每隔一段时间,余伟锋就去镇政府要钱,多则数万,少则数千。
2004年 10月,余伟锋又通过法院裁定,追加中新镇政府为被执行人。裁定书裁定,镇政府应在收到裁定书7日内支付工程款440万元,但这份裁定依然如泥牛入海。
直到2004年12月21日,中新镇政府在各种监督压力下,写下了两年之内结清余款的“承诺书”。
躲债与讨债生涯
“那之后,镇政府的确加大了还款力度。但因为主要领导的更迭,此事再次陷入困局”。余伟锋说,每一届换任领导都对历史遗留问题有一个了解期,等了解清楚了,也就差不多要调走了。自从去年镇里换了新领导,连犹如“挤牙膏”般的还款都少有了。而“现在领导又换了。”
增城市新闻办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中新镇的行政区域这两年一直在调整,从几个镇合并成一个镇,之后又把其中一个划拨出去。相应地带动了领导人员的频繁更迭。“两年多时间,仅镇委书记就换了三个。现任镇长也在调整的公示期内,没有时间接受采访,其他领导也不了解情况。”
“现在一下子还完欠款是不可能的,只能等镇领导落实下来,根据实际情况作一个还款计划,逐步还清欠款。”上述工作人员转述中新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的话说。
由于拿不到剩余工程款,余伟锋的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家里生活全靠妻子给当地服装厂剪衣服线头维持。而众多要债的材料商和农民工几乎把他家的门槛踏破。逢年过节,是余伟锋最怕的日子,每次他都要外出躲几天。
“这些年告我的官司不低于10起。”余伟锋告诉记者,自己上法院起诉讨要工程款,而材料商、农民工、当时贷款的信用社也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连现在住的房子都曾经被法院查封,如果不是一位当地领导和法院进行了沟通,说明是政府欠钱在先,房子怕是早就被拍卖了。”
除了躲债,余伟锋就是去镇政府要钱,以至于一些工作人员看见他都要戏言:“又来上班啦?”
政府工程成欠款大户
近几年,政府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可以找到不下7000条新闻线索。另据媒体报道,在全国各地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款当中,拖欠最为严重的就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二者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9.6%和26.7%。政府投资工程竟然成为“欠款大户”。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4年7月就举行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特别要求各地政府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对本级政府拖欠款进行认真清理,从每年财政计划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保证在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建设部也同期提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工程欠款,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当期清理的重点。
而在余伟锋所在的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也于2005年7月提出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时间表。要求省级政府部门拖欠的工程款,要在当年9月底前完成清欠;各市、县政府部门拖欠的工程款,要在当年年底前完成清欠;其他有关单位拖欠的工程款,要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清欠。当时,黄华华还与21个地级以上市的市长签订了清欠工作责任书,明确清理拖欠工程款的目标责任制。他表示,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贻误清欠工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年来的欠款连本带利已有1000多万元,可政府只还了100多万,仅占所欠金额的1/10。而现在,他们又说镇领导换届,还款也再次停止了。”
“承诺书”承诺的还款截止日期——2006年12月21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随着债权人陆续来逼债,余伟峰又一次面临难过的年关。
“欠款中还包括100个农民工的100多万元工资。他们和我一样,在讨债的过程中艰难度日,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 余伟峰说。
长年讨债未果让余伟峰显得有些语无伦次。面对《中国经济周刊》的采访,他经常会将叙事过程打乱,这使得很多关键过程都需要记者追问很多遍才能确定。而一脸憔悴、神情迷茫的他不能离手的,是那只装满了申诉材料的旧皮包。
债台高筑的中新镇政府
“中新镇政府欠余伟峰的钱还算是少的,镇里连2004年的‘村村通’工程款都还欠着呢。” 1月17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新镇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承诺书虽然限定了最后还款日期,可是政府也有困难,况且承诺又不是这届领导作出的。”
“镇政府从2004年以来已经偿还了1000余万元的各种债务,其中还给余伟峰的就有180万,可以说比例相当高了。” 17日上午,中新镇党政办的一位负责人通过增城市市委新闻中心一位冯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复道。之前这位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理由是没有增城市新闻中心的同意,不能接受采访。
冯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新镇称领导换届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无人可以接受采访,他们希望等新领导就位后再谈。
而余伟峰说,类似的理由他这些年已经听得太多,“无法再相信了。”
由于一些还款是由镇政府直接发给农民工,所以余伟峰并不清楚180万这个数字是怎么统计的。“我还是头一次听说180万,我拿到的只有130万左右。”
赢了官司难赢钱
整个事件还要追溯到1994年8月。当时,广东省增城市人余伟峰及合伙人挂靠市第二建筑公司,与增城市中新经济发展总公司(下称“中新发展总公司”)签定合同,承建后者开发的中新镇工业品市场工程。按照约定:工程预计总造价925万,施工方自带工程造价50%的资金进场施工,中新发展总公司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成后支付70%,余款应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据余伟锋介绍,工程开工后不久,中新发展总公司就出现资金问题,工程建建停停,本应4个月完成的工期一直拖到4年后才全部完工。
1998年8月1日,双方进行了结算。工程实际造价约1131万元,已支付580万,尚欠约551万。
1998年9月10日,中新发展总公司出具接受证明书,中新镇工业品市场交付使用,但施工方却从此迎来了余款拖欠的噩梦——中新发展总公司以没钱或其它理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在多次讨要未果后,施工方于1999年年底将中新发展总公司告上了增城市法院。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但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令余伟锋如愿拿到工程款,而且法院一执行负责人告诉他,由于中新发展总公司出资人为中新镇政府,政府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于是,余伟锋开始写投诉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的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投递。在有关领导的批示下,增城市法院准备将中新镇工业品市场未售出的二楼进行拍卖偿还工程款,并进行了委托评估。余伟锋还为此缴纳了数万元的评估费用。但两次拍卖均告流拍,余伟锋仍然没拿到一分钱。
由于是带资建设,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余伟锋尚拖欠着大量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几乎每天都被讨债人围堵。” 余伟锋说。
迫于无奈,他与材料商、农民工等100余人于2002年春节前夕,集体到广东省政府上访。在省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增城市中新镇领导承诺短时间内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于是从2002年开始,每隔一段时间,余伟锋就去镇政府要钱,多则数万,少则数千。
2004年 10月,余伟锋又通过法院裁定,追加中新镇政府为被执行人。裁定书裁定,镇政府应在收到裁定书7日内支付工程款440万元,但这份裁定依然如泥牛入海。
直到2004年12月21日,中新镇政府在各种监督压力下,写下了两年之内结清余款的“承诺书”。
躲债与讨债生涯
“那之后,镇政府的确加大了还款力度。但因为主要领导的更迭,此事再次陷入困局”。余伟锋说,每一届换任领导都对历史遗留问题有一个了解期,等了解清楚了,也就差不多要调走了。自从去年镇里换了新领导,连犹如“挤牙膏”般的还款都少有了。而“现在领导又换了。”
增城市新闻办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中新镇的行政区域这两年一直在调整,从几个镇合并成一个镇,之后又把其中一个划拨出去。相应地带动了领导人员的频繁更迭。“两年多时间,仅镇委书记就换了三个。现任镇长也在调整的公示期内,没有时间接受采访,其他领导也不了解情况。”
“现在一下子还完欠款是不可能的,只能等镇领导落实下来,根据实际情况作一个还款计划,逐步还清欠款。”上述工作人员转述中新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的话说。
由于拿不到剩余工程款,余伟锋的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家里生活全靠妻子给当地服装厂剪衣服线头维持。而众多要债的材料商和农民工几乎把他家的门槛踏破。逢年过节,是余伟锋最怕的日子,每次他都要外出躲几天。
“这些年告我的官司不低于10起。”余伟锋告诉记者,自己上法院起诉讨要工程款,而材料商、农民工、当时贷款的信用社也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连现在住的房子都曾经被法院查封,如果不是一位当地领导和法院进行了沟通,说明是政府欠钱在先,房子怕是早就被拍卖了。”
除了躲债,余伟锋就是去镇政府要钱,以至于一些工作人员看见他都要戏言:“又来上班啦?”
政府工程成欠款大户
近几年,政府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可以找到不下7000条新闻线索。另据媒体报道,在全国各地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款当中,拖欠最为严重的就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二者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9.6%和26.7%。政府投资工程竟然成为“欠款大户”。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4年7月就举行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特别要求各地政府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对本级政府拖欠款进行认真清理,从每年财政计划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保证在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建设部也同期提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工程欠款,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当期清理的重点。
而在余伟锋所在的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也于2005年7月提出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时间表。要求省级政府部门拖欠的工程款,要在当年9月底前完成清欠;各市、县政府部门拖欠的工程款,要在当年年底前完成清欠;其他有关单位拖欠的工程款,要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清欠。当时,黄华华还与21个地级以上市的市长签订了清欠工作责任书,明确清理拖欠工程款的目标责任制。他表示,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贻误清欠工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