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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民意是驱动"后真相"的关键力量,其实现有三步:先根据数据隐私群分选民,形成有不同偏向的群体;再利用个性化算法实现"千人千面"的信息推送,构筑信息茧房;最后通过精心选择、制作内容以搭售操控者意图,引导选民群体投票。算法本身不透明导致算法黑箱乃至算法霸权,数据本身又带有社会固有的不平等、排斥性和歧视痕迹,算法权力得以形成。算法权力带来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信息茧房效应蕴含群体极化之虞、"后真相"导致民主选举告急、"人群捕捞"恐慌冲击正常交易秩序、"算法共谋"催生限制竞争与垄断风险、算法偏见与歧视加剧社会结构固化。推动"后真相"的算法权力兼具软权力和资源权力属性,是一种弥散性权力。算法权力亟待技术与法律联袂治理,公法应主要通过强化行政监管权和国家数据主权来规制算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