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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课承担着让学生感受美,发现美创造美的任务,新课程标提出了音乐课应当以“审美为核心”注重孩子的审美体验,创造了丰富而又感染的情景氛围,把学生带进了美妙、富有诗情画意的世界里,淘冶着他们的心灵。但音乐艺术是创造性的、抽象性的、模糊性的、表情性的,人们必须依靠感知、情感体验、想象和联想等活动才能感受和理解音乐的美。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对音乐的审美态度处在“写实阶段”,真正要让学生关注音乐,理解音乐,进而感受到音乐的美,并非易事。因此,在音乐课堂中,以“音乐”为载体,为学生提供富有音乐性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