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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阶段的教育具有不同的公共产品性质,区分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公共产品性质为实现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我国现实的国情和国力也决定了现阶段实现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必要性。“十一五”规划期间,划分教育投资主体的不同层次和类别,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投资教育的局面,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