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通过分析国内古诗中典故、名称等文化负载词汇的英译文,发现在进行相关翻译时,有原则可循。译者应当将意义再现置于形式再现之上,原文中出现的隐喻在译文中需要或者显化,或者以目的语系统中具有相同内涵的词汇代替。
关键词:文化负载词 典故 名称 翻译
一、概说
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语言属于文化的范畴,又是“文化传承与获得的必由之路”[1],语言与文化之间存在相互渗透、彼此相属的关系。词汇是语言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文化反映和传递的基本单位。文化负载词汇是指“标志某种文化中特有事物的词、词组和习语”[2]。尽管这类词汇广泛地分布于各种文体作品中,但是本文仅仅撷取国内古诗以事分析。
翻译是一种在不同语言之间传递信息的活动,翻译人员在面对两种不同语言的同时不得不面临这两种语言隶属的不同文化系统。因此,把译者定位成“文化中介者”毫不夸张。面对文化间差异之时,译者要么在译文中保留原语文化,即异化;要么由译语文化取代原语文化,这叫归化。异化与归化之争由来已久,到现在实际也未能分清孰轻孰重。西方译学认为,持异化策略翻译观的译者目的在于保护和保存原语文化;而倡导归化策略的译者目的则在于便于增进自己所处社会的读者对原文思想和意义的理解。对于什么时候采用这两种翻译策略中的一种,也许森古普塔的观点有一定启发性。他认为,如果原文“接近所谓的元叙述或中心文本”[3]即体现某一文化的根本信仰,则文化就要求“最大限度的直译”[4]。反之,译者便有较大翻译自由。即:在翻译与民族核心价值观有关的著作时,译者应当着力保留原文承载的文化,而如果翻译其它作品,译者则有较大自由度,可以在目的语文化和原语文化之间自由裁量。森古普塔的翻译思想是否对国内古诗中文化负载词汇的英译活动同样有效?笔者试图从国内古诗中有关典故和名称的英译以寻求答案。
二、考证
(一)有关典故的英译
文学作品免不了使用典故。典故的翻译难在寥寥数语便蕴涵深刻的文化玄机。让我们看一看李白《长干行》相关诗句的翻译。这首诗连用了两个典故:抱柱信和望夫台。现将含有这两个典故的诗句摘录如下:
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
“抱柱信”语出《庄子·盗跖篇》: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梁柱而死[5]。刘义庆于《幽明录》中记载道:“武昌北山上有望夫石,状如人立,俗传云,古者有贞妇,其夫从役远征,饯送此山,立望夫而死,化为石,因以名山[6]。典故的使用描绘出十五岁的妻子对丈夫深厚的眷恋。使用什么翻译策略才不会影响译文对原文的情感传达?
福莱切(W.J.B. Fletcher)在翻译时没有将这两个典故译出,换之以意译的方式表达:
抱柱信——My troth to thee till death
望夫台——gaze adoring on my lord
“抱柱信”的喻意在于用生命守候承诺,福莱切直接译出了该喻意,成功地把典故的隐含意义转化为非隐含意义,这是归化翻译策略的典型应用;望夫台是居高远眺守望夫君之地,此处隐含着女主人公的爱人即将别离的可能,福莱切仅仅取了“望夫”之义,但“登高”之义的略去使“望夫”失去了原文隐含的“盼望归来”的意义。也许担心无法传递原文中妻子对丈夫的深切爱意,福莱切对“望”字作了修饰,使这个动作带上了爱慕之情。但是因为缺乏“守望”之意的表达,译者对“望夫台”一词的翻译没有完全传达出原文信息。福莱切试图用归化法翻译这两个典故,但却只成功了一半,另一半的失败在于将原文蕴含的文化转化成直白表述时形成的欠额翻译。
以下是庞德(Ezra Pound)对相关诗句的翻译:
At fifteen I stopped scowling, I desired my dust to be mingled with yours, Forever and forever and forever. Why should I climb the look-out? [7]
庞德对典故“抱柱信”做了零翻译处理,仅保留了该诗句中的“常存”,并将之与“愿同尘与灰”合并,形成“愿长久与君生死相随”的意思——这不正是“抱柱信”的本意吗?庞德对“抱柱信”只字未提,却同样通过上下文的语义连贯传达了女主人公对爱人的“信”。此处庞德对“常存”的翻译技巧体现了中国文化,这个技巧就是“叠字法”——中国古诗常见的一种手法,这实际是异化策略的使用。英语国家没有“望夫台”,所以庞德在译文中只保留了“守望之处”的意思,保证了目的语读者对这个词汇的理解。虽然“望夫台”的翻译没有提到“夫”,但是守望的对象通过上下文关系不言而喻。显然,对于“望夫台”之译,庞德采用的是归化策略。
对于这两个典故,也有译者采用异化策略。比如龚特(C.Gaunt)将“抱柱信”译为“a beam-clasping faith”;艾美·罗威尔(Amy Lowell)把“抱柱信”译为“clung to the bridgepost”,“望夫台”译为“Looking-for-husband Ledge”;小畑健(S.Obata)以“the faith of Wei-sheng, who waited under the bridge, unafraid of death(不惧死亡、候于桥下的尾生的诺言)”来翻译“抱柱信”,用“the Hill of Wang-fu”翻译“望夫台”。虽然异化策略意在尽量保存原语文化,但是以其翻译典故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从以上译文可以看出,经异化翻译策略的典故译文要么使目的语读者觉得不知所云,要么因为过于冗长而失去了诗歌的美感。
上述几例证明:就诗歌中的典故翻译策略而言,归化策略要优于异化策略。
(二)有关名称的英译
中国诗歌中有很多具有浓厚文化色彩的物名,对于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而言,同一个物名引发的联想往往是不同的。所以中国人可以从柳树嗅到春天的气息,或感受到情感的缠绵,或女子的亭亭玉立之貌;而英美人士从柳树上看到的却是悲伤、哀痛。因此,在翻译名称的时候还要注意该名称的文化蕴意。
孟浩然《夏日南亭怀辛大》里描写了初上的月儿、飘散着荷花香气的微风和竹叶上露水悦耳的滴落声。其中,一句清新宜人的“荷风送香气”里的“荷”的翻译颇能显现出中西方审美的差异。中国人对荷花的喜爱由来已久,《诗经·陈风·泽陂》中歌曰“彼泽之陂,有蒲与荷……彼泽之陂,有蒲与蕳……彼泽之陂,有蒲菡萏……”,诗歌反复吟咏蒲草和荷花,借蒲草写男子,以荷花写美女。屈原在《离骚》中写道“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意借荷花的纯洁表明自己的清白。中国文化以荷为美是赏其清丽脱俗、高贵雅致;而欧美文化中的荷花却与之断然不同。据美国Interapple公司提供的网络词典(该辞典以1913年韦氏辞典为蓝本,并包括普林西顿大学认知科学院提供的语义网络,其网址是http://www.webster-dictionary.net)解释,北美的荷花、南欧莲属与中国的荷花差别甚大。所以,如果直接把孟浩然诗中的荷花译作lotus,则目的语读者因之产生的联想肯定与诗作者及中国读者的联想不同。查尔斯·巴德(Charles Budd)意识到中国与英美国家关于荷花文化的不同,所以并未将荷花直译成英语,而是把它翻译成同样带有美丽、纯洁喻意的百合,从而巧妙地透过归化翻译策略诠释了原诗的意境。
李白在即将离开金陵取道水路至扬州之时,留下了《金陵酒肆留别》的诗作。该诗使用了“吴姬”的名称表示李白等人在金陵码头酒肆遇到的推销美酒的江南乡村美女。因金陵地处春秋时期的吴国界内,故“吴”在此处仅具空间意义,而不带时间意义。对于这样一个与中国历史颇多勾连的名词,不同的译者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翟里斯(Herbert A. Giles)的译文是“Phyllis”,这本是英美文化中乡村女子常用的名字,此处则意为乡村姑娘;福莱切译为“a rustic beauty(乡村美女)”;艾美·罗威尔把“吴”挪用以修饰酒肆:the wine-shops of Wu(吴国酒肆),“姬”则以women(女人)翻译;小畑健的译文是“the pretty girls of Wu(吴国之美女)”;宾纳(Witter Bynner)将之译成“a girl from Wu(来自吴国的女孩)”。翟里斯和福莱切采用的是归化翻译策略,都把具有丰富文化背景的“吴”字去掉不译;其余的译者都翻译了“吴”,但是却把“吴”的空间意义和时间意义都囊括了,构成了超额翻译,却仍旧未能准确传达“吴”在此处的本意,倒是归化翻译策略在这里的运用能获得更好的信息传达效果。
三、结论
在英译中国古诗中文化负载词汇之时,应当把握的原则是:原文意义的再现优于形式的再现,且译文与原文形式对等并不意味着意义对等;原文的隐喻在译文中应该或者显化、或者用目的语系统中具有相同涵义的词汇代替。也就是说,森古普塔的翻译思想在实现中国古诗中文化负载词汇的英译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经实践证明,在此时采用归化翻译策略比异化翻译策略更具优势。
注 释:
[1]周方珠.翻译多元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
[2][3][4]廖七一.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探索[M].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6.
[5][6]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
[7]吕叔湘.中诗英译笔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2.
(黄河 重庆行政学院文史部 400039)
关键词:文化负载词 典故 名称 翻译
一、概说
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语言属于文化的范畴,又是“文化传承与获得的必由之路”[1],语言与文化之间存在相互渗透、彼此相属的关系。词汇是语言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文化反映和传递的基本单位。文化负载词汇是指“标志某种文化中特有事物的词、词组和习语”[2]。尽管这类词汇广泛地分布于各种文体作品中,但是本文仅仅撷取国内古诗以事分析。
翻译是一种在不同语言之间传递信息的活动,翻译人员在面对两种不同语言的同时不得不面临这两种语言隶属的不同文化系统。因此,把译者定位成“文化中介者”毫不夸张。面对文化间差异之时,译者要么在译文中保留原语文化,即异化;要么由译语文化取代原语文化,这叫归化。异化与归化之争由来已久,到现在实际也未能分清孰轻孰重。西方译学认为,持异化策略翻译观的译者目的在于保护和保存原语文化;而倡导归化策略的译者目的则在于便于增进自己所处社会的读者对原文思想和意义的理解。对于什么时候采用这两种翻译策略中的一种,也许森古普塔的观点有一定启发性。他认为,如果原文“接近所谓的元叙述或中心文本”[3]即体现某一文化的根本信仰,则文化就要求“最大限度的直译”[4]。反之,译者便有较大翻译自由。即:在翻译与民族核心价值观有关的著作时,译者应当着力保留原文承载的文化,而如果翻译其它作品,译者则有较大自由度,可以在目的语文化和原语文化之间自由裁量。森古普塔的翻译思想是否对国内古诗中文化负载词汇的英译活动同样有效?笔者试图从国内古诗中有关典故和名称的英译以寻求答案。
二、考证
(一)有关典故的英译
文学作品免不了使用典故。典故的翻译难在寥寥数语便蕴涵深刻的文化玄机。让我们看一看李白《长干行》相关诗句的翻译。这首诗连用了两个典故:抱柱信和望夫台。现将含有这两个典故的诗句摘录如下:
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
“抱柱信”语出《庄子·盗跖篇》: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梁柱而死[5]。刘义庆于《幽明录》中记载道:“武昌北山上有望夫石,状如人立,俗传云,古者有贞妇,其夫从役远征,饯送此山,立望夫而死,化为石,因以名山[6]。典故的使用描绘出十五岁的妻子对丈夫深厚的眷恋。使用什么翻译策略才不会影响译文对原文的情感传达?
福莱切(W.J.B. Fletcher)在翻译时没有将这两个典故译出,换之以意译的方式表达:
抱柱信——My troth to thee till death
望夫台——gaze adoring on my lord
“抱柱信”的喻意在于用生命守候承诺,福莱切直接译出了该喻意,成功地把典故的隐含意义转化为非隐含意义,这是归化翻译策略的典型应用;望夫台是居高远眺守望夫君之地,此处隐含着女主人公的爱人即将别离的可能,福莱切仅仅取了“望夫”之义,但“登高”之义的略去使“望夫”失去了原文隐含的“盼望归来”的意义。也许担心无法传递原文中妻子对丈夫的深切爱意,福莱切对“望”字作了修饰,使这个动作带上了爱慕之情。但是因为缺乏“守望”之意的表达,译者对“望夫台”一词的翻译没有完全传达出原文信息。福莱切试图用归化法翻译这两个典故,但却只成功了一半,另一半的失败在于将原文蕴含的文化转化成直白表述时形成的欠额翻译。
以下是庞德(Ezra Pound)对相关诗句的翻译:
At fifteen I stopped scowling, I desired my dust to be mingled with yours, Forever and forever and forever. Why should I climb the look-out? [7]
庞德对典故“抱柱信”做了零翻译处理,仅保留了该诗句中的“常存”,并将之与“愿同尘与灰”合并,形成“愿长久与君生死相随”的意思——这不正是“抱柱信”的本意吗?庞德对“抱柱信”只字未提,却同样通过上下文的语义连贯传达了女主人公对爱人的“信”。此处庞德对“常存”的翻译技巧体现了中国文化,这个技巧就是“叠字法”——中国古诗常见的一种手法,这实际是异化策略的使用。英语国家没有“望夫台”,所以庞德在译文中只保留了“守望之处”的意思,保证了目的语读者对这个词汇的理解。虽然“望夫台”的翻译没有提到“夫”,但是守望的对象通过上下文关系不言而喻。显然,对于“望夫台”之译,庞德采用的是归化策略。
对于这两个典故,也有译者采用异化策略。比如龚特(C.Gaunt)将“抱柱信”译为“a beam-clasping faith”;艾美·罗威尔(Amy Lowell)把“抱柱信”译为“clung to the bridgepost”,“望夫台”译为“Looking-for-husband Ledge”;小畑健(S.Obata)以“the faith of Wei-sheng, who waited under the bridge, unafraid of death(不惧死亡、候于桥下的尾生的诺言)”来翻译“抱柱信”,用“the Hill of Wang-fu”翻译“望夫台”。虽然异化策略意在尽量保存原语文化,但是以其翻译典故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从以上译文可以看出,经异化翻译策略的典故译文要么使目的语读者觉得不知所云,要么因为过于冗长而失去了诗歌的美感。
上述几例证明:就诗歌中的典故翻译策略而言,归化策略要优于异化策略。
(二)有关名称的英译
中国诗歌中有很多具有浓厚文化色彩的物名,对于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而言,同一个物名引发的联想往往是不同的。所以中国人可以从柳树嗅到春天的气息,或感受到情感的缠绵,或女子的亭亭玉立之貌;而英美人士从柳树上看到的却是悲伤、哀痛。因此,在翻译名称的时候还要注意该名称的文化蕴意。
孟浩然《夏日南亭怀辛大》里描写了初上的月儿、飘散着荷花香气的微风和竹叶上露水悦耳的滴落声。其中,一句清新宜人的“荷风送香气”里的“荷”的翻译颇能显现出中西方审美的差异。中国人对荷花的喜爱由来已久,《诗经·陈风·泽陂》中歌曰“彼泽之陂,有蒲与荷……彼泽之陂,有蒲与蕳……彼泽之陂,有蒲菡萏……”,诗歌反复吟咏蒲草和荷花,借蒲草写男子,以荷花写美女。屈原在《离骚》中写道“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意借荷花的纯洁表明自己的清白。中国文化以荷为美是赏其清丽脱俗、高贵雅致;而欧美文化中的荷花却与之断然不同。据美国Interapple公司提供的网络词典(该辞典以1913年韦氏辞典为蓝本,并包括普林西顿大学认知科学院提供的语义网络,其网址是http://www.webster-dictionary.net)解释,北美的荷花、南欧莲属与中国的荷花差别甚大。所以,如果直接把孟浩然诗中的荷花译作lotus,则目的语读者因之产生的联想肯定与诗作者及中国读者的联想不同。查尔斯·巴德(Charles Budd)意识到中国与英美国家关于荷花文化的不同,所以并未将荷花直译成英语,而是把它翻译成同样带有美丽、纯洁喻意的百合,从而巧妙地透过归化翻译策略诠释了原诗的意境。
李白在即将离开金陵取道水路至扬州之时,留下了《金陵酒肆留别》的诗作。该诗使用了“吴姬”的名称表示李白等人在金陵码头酒肆遇到的推销美酒的江南乡村美女。因金陵地处春秋时期的吴国界内,故“吴”在此处仅具空间意义,而不带时间意义。对于这样一个与中国历史颇多勾连的名词,不同的译者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翟里斯(Herbert A. Giles)的译文是“Phyllis”,这本是英美文化中乡村女子常用的名字,此处则意为乡村姑娘;福莱切译为“a rustic beauty(乡村美女)”;艾美·罗威尔把“吴”挪用以修饰酒肆:the wine-shops of Wu(吴国酒肆),“姬”则以women(女人)翻译;小畑健的译文是“the pretty girls of Wu(吴国之美女)”;宾纳(Witter Bynner)将之译成“a girl from Wu(来自吴国的女孩)”。翟里斯和福莱切采用的是归化翻译策略,都把具有丰富文化背景的“吴”字去掉不译;其余的译者都翻译了“吴”,但是却把“吴”的空间意义和时间意义都囊括了,构成了超额翻译,却仍旧未能准确传达“吴”在此处的本意,倒是归化翻译策略在这里的运用能获得更好的信息传达效果。
三、结论
在英译中国古诗中文化负载词汇之时,应当把握的原则是:原文意义的再现优于形式的再现,且译文与原文形式对等并不意味着意义对等;原文的隐喻在译文中应该或者显化、或者用目的语系统中具有相同涵义的词汇代替。也就是说,森古普塔的翻译思想在实现中国古诗中文化负载词汇的英译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经实践证明,在此时采用归化翻译策略比异化翻译策略更具优势。
注 释:
[1]周方珠.翻译多元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
[2][3][4]廖七一.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探索[M].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6.
[5][6]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
[7]吕叔湘.中诗英译笔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2.
(黄河 重庆行政学院文史部 4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