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平安夜紧接着圣诞节,过了元旦又将至春节,然而,青海省西宁市李先生一家人却对一个接一个的节日毫无兴致,儿子的突然离去使他们没有了欢笑。
只因一纸处分通告,李先生的儿子——刚满17岁的中学生李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留下的不仅是亲人的泪水,更有人们对于当今中学教育乃至教育体制的深层思考。
一纸通告将少年“逼”上绝路
2005年11月9日对家住西宁市的李先生一家来说,是不堪回首的一天。下午,正在出差的李先生接到了儿子同学打来的电话,说李晖下午没有去学校参加考试,人也找不到,要他早点回家看看。起初,李先生并未在意,因为儿子自理能力较强,平时不用父母操心。他打电话让在市区上班的妻子先回家看看,自己忙完工作后往家赶。
半小时后,妻子打来电话说:“家门怎么也打不开!”李先生忽然感觉到问题可能比较严重。他一边嘱咐妻子马上找人开门,一边火速往家赶。当晚7时,他赶到家时,妻子和一群邻居刚刚撬开家门,家里静悄悄的,儿子的房门也紧锁着,情急之下,已经顾不得太多的邻居用脚揣开了房门,大家最不想看到的景象呈现在眼前:李晖坐在地上,低垂着头,悄无声息。李先生随即抱起儿子冲向医院……然而一切都晚了。
在一张旧挂历的背面,留有李晖清秀的字迹:
爸爸妈妈:
我走了,
去一个美丽而没有烦恼的地方。
你们不要为我伤心。
眼前的现实让李先生难以接受,早上还好好的儿子,为什么突然在家中自杀?在这不到一天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儿子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且走得如此决然?
从李晖的同学和学校方面,李先生渐渐了解到事情的真相。
当时,正处于学校期中考试期间。11月8日,李晖自杀的前一天,在下午政治课的考试中,监考老师说李晖作弊了。李晖说自己没有作弊,并去找老师理论。11月9日上午的考试结束后,李晖和同学正准备回家,却看到学校教学楼的布告栏内的一纸通告:“高二(6)班学生李晖在11月8日下午的政治考试中作弊。李晖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考风考纪。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学校关于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李晖以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下午,同学们发现李晖没有来参加考试。
除了考试,学校还应做什么
悲剧在瞬间发生。对于人到中年的李先生夫妇来说,儿子的自杀无异于灭顶之灾。就在两天前(2005年11月7日),他们刚刚给儿子过了17岁生日。
照片上,李晖清秀帅气。同学们写给李晖的留言中,浓情荡漾,他们对于李晖的记忆,留下更多的是“灿烂的笑容,爽朗的笑声,多才多艺,幽默大方,一手精彩的魔术绝活”。李晖的亲友和邻居都说,李晖非常懂事,活泼开朗,乐于助人,学习成绩也比较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们对学校的处理表示愤慨。
他们说:“学校的草率处理,对孩子的打击太大了!即便是孩子真的作弊了,学校也应该以教育为目的,而不应当让惩罚先行一步,更何况,当时还在考试期间,为什么就没有考虑到这样做对孩子的刺激该有多大啊?况且,学校处理一个学生却连这个学生的班主任都不知道,而且也没有向家长通报。当日下午,孩子没有去学校参加考试,也没有引起学校的注意。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家长通知学校,直到两个小时之后,校方才派人到学生家中……学校政教处张主任表示,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按理说,通常是要履行一个“告知”的行政程序——通过学校、学生本人以及家长三方见面得以完成。遗憾的是,学校并没有履行这个程序。
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一个父亲对儿子的了解,李晖不会作弊。但是,孩子都已经不在了,便不想就此再多说什么了!但是他坚持认为,学校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上太草率了!没有对学生本人做到起码的尊重!他说:“学校如此草率的处理,漠视了学生的尊严和人格!况且,学校在这件事上并没有按照行政程序去办理。处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往往把自我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孩子的自杀行为是过于极端了一些,但如果这时候有人能帮助他走出心理的阴影,事情就绝不会是这个结果。学校根本就没有对当日上午刚刚宣布受到处分的这个学生的去向给予一定的关注;其次,没有和学生的家长做起码的沟通……”
李晖的妈妈悲痛欲绝,她说:“我们的电话号码班主任那儿有,如果当时他能给我们打一个电话,事情又何至于演变到如此地步?”
学校的教师在谈到此事时的第一反应是:“学生太脆弱了。”对于学校的处理,他们认为这是在按学校的“规矩”办,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据学校负责人介绍,学校处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研究做出决定,之后,以通告形式向全校公布,并以书面形式向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告知。但是在这一事件中,学校既未经过校务会的研究做出决定,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的家长予以告知。
学校为什么要如此匆忙地处理一个学生呢?接受记者采访的学校副校长莫文君这样解释:“之所以在没有形成正式公文的情况下就先行张榜公布,是因为担心时间太紧,害怕处理晚了起不到作用,其最终目的是想在考试期间使全体师生对类似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正规的决定以学校文件形式发出,提前贴出,是严肃学校考风考纪的一种方法。这是学校的惯例,这样执行至少是第三年了。”
在谈及学生自杀事件发生的原因时,莫校长说:“这个学生更大的压力可能还在于排名。由于作弊,这门课的成绩就会被取消,由此势必会影响排名,接踵而来的就是一个学生对父母殷切期望的辜负,这几年来取得的好成绩,也都会因此付诸东流……归根到底,这不可避免地又要触及到教育体制的问题。”
同时,他也认为,学校在管理制度上确实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应更人性化一些。比如在处分前给学生做一些“铺垫”,让学生能够正确对待,接受教训,继续前进。而不是给学生带来一个意外的沉重打击。
西宁市教育局局长杜书品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它自身管理的规章制度,这没有错。但是,作为教育部门,学校在处理学生的方式上是否可以婉转一些。这一事件中,受处分的学生未到校参加考试,学校却没有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学校对此事件的发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教育失误之患
金色年华悄然逝去,花季忧思依旧存在。教育专家、青海师大教育学院院长李美华教授认为,上述事件不仅反映出目前我国教育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同时也深刻揭示出学校教育存在的“重教轻育”的问题。
她说,虽然多年来,素质教育的呼声很高,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是“说得多、做得少”。学校教育常常是围绕着“高考指挥棒”转……由此,学校教育中“重教学、轻教育”的问题相当严重,学习成绩仍然是检验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的惟一标准。因此,在考分和升学率等因素的压力下,教师经常是在教学上抓得多一些,而在学生人格的培养和塑造上则显得不足。
青海省学生联合会干部于晓蓉认为,悲剧的发生不是某一方面单方的因素,而是一个综合因素造成的。国家的教育体制决定了进名校将来就前途光明,就会有好的工作和生活。在这种逻辑下,社会、学校和家长对孩子的学业关注得多,却忽视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心理健康。如今的孩子都是在比较优越的环境中长大的,在家中是“太阳”和“小皇帝”,受不了一点儿委屈;在外面遇事想不开,不懂得沟通交流,不懂得调整情绪。学校和老师作为教育者,应当与学生进行交流,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上要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考虑得全面一些。此外,教师在教育方法上,应当富于科学性,努力和学生建立一种“平等对话,以理服人”的良好渠道,注重及时疏导和化解学生的过激情绪,以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事件的发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学校在对于学生的处理上确实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行政程序缺失,其处理方式简单、草率,是造成这一事件发生的最直接原因。
目前,就此事件,李先生已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说,之所以要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学校在发生这一事件前前后后的表现,令他深感自己必须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敦促学校在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等方面有所改善。李先生坦言,自己已经失去了心爱的儿子,希望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悲剧发生。
只因一纸处分通告,李先生的儿子——刚满17岁的中学生李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留下的不仅是亲人的泪水,更有人们对于当今中学教育乃至教育体制的深层思考。
一纸通告将少年“逼”上绝路
2005年11月9日对家住西宁市的李先生一家来说,是不堪回首的一天。下午,正在出差的李先生接到了儿子同学打来的电话,说李晖下午没有去学校参加考试,人也找不到,要他早点回家看看。起初,李先生并未在意,因为儿子自理能力较强,平时不用父母操心。他打电话让在市区上班的妻子先回家看看,自己忙完工作后往家赶。
半小时后,妻子打来电话说:“家门怎么也打不开!”李先生忽然感觉到问题可能比较严重。他一边嘱咐妻子马上找人开门,一边火速往家赶。当晚7时,他赶到家时,妻子和一群邻居刚刚撬开家门,家里静悄悄的,儿子的房门也紧锁着,情急之下,已经顾不得太多的邻居用脚揣开了房门,大家最不想看到的景象呈现在眼前:李晖坐在地上,低垂着头,悄无声息。李先生随即抱起儿子冲向医院……然而一切都晚了。
在一张旧挂历的背面,留有李晖清秀的字迹:
爸爸妈妈:
我走了,
去一个美丽而没有烦恼的地方。
你们不要为我伤心。
眼前的现实让李先生难以接受,早上还好好的儿子,为什么突然在家中自杀?在这不到一天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儿子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且走得如此决然?
从李晖的同学和学校方面,李先生渐渐了解到事情的真相。
当时,正处于学校期中考试期间。11月8日,李晖自杀的前一天,在下午政治课的考试中,监考老师说李晖作弊了。李晖说自己没有作弊,并去找老师理论。11月9日上午的考试结束后,李晖和同学正准备回家,却看到学校教学楼的布告栏内的一纸通告:“高二(6)班学生李晖在11月8日下午的政治考试中作弊。李晖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考风考纪。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学校关于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李晖以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下午,同学们发现李晖没有来参加考试。
除了考试,学校还应做什么
悲剧在瞬间发生。对于人到中年的李先生夫妇来说,儿子的自杀无异于灭顶之灾。就在两天前(2005年11月7日),他们刚刚给儿子过了17岁生日。
照片上,李晖清秀帅气。同学们写给李晖的留言中,浓情荡漾,他们对于李晖的记忆,留下更多的是“灿烂的笑容,爽朗的笑声,多才多艺,幽默大方,一手精彩的魔术绝活”。李晖的亲友和邻居都说,李晖非常懂事,活泼开朗,乐于助人,学习成绩也比较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们对学校的处理表示愤慨。
他们说:“学校的草率处理,对孩子的打击太大了!即便是孩子真的作弊了,学校也应该以教育为目的,而不应当让惩罚先行一步,更何况,当时还在考试期间,为什么就没有考虑到这样做对孩子的刺激该有多大啊?况且,学校处理一个学生却连这个学生的班主任都不知道,而且也没有向家长通报。当日下午,孩子没有去学校参加考试,也没有引起学校的注意。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家长通知学校,直到两个小时之后,校方才派人到学生家中……学校政教处张主任表示,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按理说,通常是要履行一个“告知”的行政程序——通过学校、学生本人以及家长三方见面得以完成。遗憾的是,学校并没有履行这个程序。
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一个父亲对儿子的了解,李晖不会作弊。但是,孩子都已经不在了,便不想就此再多说什么了!但是他坚持认为,学校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上太草率了!没有对学生本人做到起码的尊重!他说:“学校如此草率的处理,漠视了学生的尊严和人格!况且,学校在这件事上并没有按照行政程序去办理。处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往往把自我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孩子的自杀行为是过于极端了一些,但如果这时候有人能帮助他走出心理的阴影,事情就绝不会是这个结果。学校根本就没有对当日上午刚刚宣布受到处分的这个学生的去向给予一定的关注;其次,没有和学生的家长做起码的沟通……”
李晖的妈妈悲痛欲绝,她说:“我们的电话号码班主任那儿有,如果当时他能给我们打一个电话,事情又何至于演变到如此地步?”
学校的教师在谈到此事时的第一反应是:“学生太脆弱了。”对于学校的处理,他们认为这是在按学校的“规矩”办,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据学校负责人介绍,学校处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研究做出决定,之后,以通告形式向全校公布,并以书面形式向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告知。但是在这一事件中,学校既未经过校务会的研究做出决定,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的家长予以告知。
学校为什么要如此匆忙地处理一个学生呢?接受记者采访的学校副校长莫文君这样解释:“之所以在没有形成正式公文的情况下就先行张榜公布,是因为担心时间太紧,害怕处理晚了起不到作用,其最终目的是想在考试期间使全体师生对类似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正规的决定以学校文件形式发出,提前贴出,是严肃学校考风考纪的一种方法。这是学校的惯例,这样执行至少是第三年了。”
在谈及学生自杀事件发生的原因时,莫校长说:“这个学生更大的压力可能还在于排名。由于作弊,这门课的成绩就会被取消,由此势必会影响排名,接踵而来的就是一个学生对父母殷切期望的辜负,这几年来取得的好成绩,也都会因此付诸东流……归根到底,这不可避免地又要触及到教育体制的问题。”
同时,他也认为,学校在管理制度上确实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应更人性化一些。比如在处分前给学生做一些“铺垫”,让学生能够正确对待,接受教训,继续前进。而不是给学生带来一个意外的沉重打击。
西宁市教育局局长杜书品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它自身管理的规章制度,这没有错。但是,作为教育部门,学校在处理学生的方式上是否可以婉转一些。这一事件中,受处分的学生未到校参加考试,学校却没有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学校对此事件的发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教育失误之患
金色年华悄然逝去,花季忧思依旧存在。教育专家、青海师大教育学院院长李美华教授认为,上述事件不仅反映出目前我国教育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同时也深刻揭示出学校教育存在的“重教轻育”的问题。
她说,虽然多年来,素质教育的呼声很高,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是“说得多、做得少”。学校教育常常是围绕着“高考指挥棒”转……由此,学校教育中“重教学、轻教育”的问题相当严重,学习成绩仍然是检验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的惟一标准。因此,在考分和升学率等因素的压力下,教师经常是在教学上抓得多一些,而在学生人格的培养和塑造上则显得不足。
青海省学生联合会干部于晓蓉认为,悲剧的发生不是某一方面单方的因素,而是一个综合因素造成的。国家的教育体制决定了进名校将来就前途光明,就会有好的工作和生活。在这种逻辑下,社会、学校和家长对孩子的学业关注得多,却忽视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心理健康。如今的孩子都是在比较优越的环境中长大的,在家中是“太阳”和“小皇帝”,受不了一点儿委屈;在外面遇事想不开,不懂得沟通交流,不懂得调整情绪。学校和老师作为教育者,应当与学生进行交流,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上要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考虑得全面一些。此外,教师在教育方法上,应当富于科学性,努力和学生建立一种“平等对话,以理服人”的良好渠道,注重及时疏导和化解学生的过激情绪,以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事件的发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学校在对于学生的处理上确实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行政程序缺失,其处理方式简单、草率,是造成这一事件发生的最直接原因。
目前,就此事件,李先生已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说,之所以要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学校在发生这一事件前前后后的表现,令他深感自己必须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敦促学校在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等方面有所改善。李先生坦言,自己已经失去了心爱的儿子,希望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