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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法是一种国际现象,它是适应现代国际社会关系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也将随着现代国际社会关系的新走向而自我超越。于本世纪50、60年代源于美国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正是传统冲突法适应现代国际社会关系新走向而自我超越的突出表现。本文试图从冲突法是调整国际社会利益冲突的特殊体制的角度来探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发展及意义,这一新视角对冲突法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或许有一定的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