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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宗教工作的目的和根本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中国化的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要促进宗教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马鞍山市各宗教团体、各宗教界人士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在宗教中国化方面立场坚定,总体上形成了健康稳定的良好局面。基层在坚持宗教中国化的方向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宗教人士对中国化的方向存在误解,宗教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等。基层在坚持宗教中国化的方向上,需要进一步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推动基层宗教团体的规范化建设,建设教职人员队伍,并关注网络宗教事务。
关键词: 宗教中国化; 语义; 基层; 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 D635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9.03.007
Semant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Direction of Religion
Siniciz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the Practical Path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 Take Maanshan as An Example
LIU Zhi-ling
(Party School of the Maan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Maanshan 243000, China)
Abstract: The purpose and fundamental direction of religious work is to actively guide religion to adapt to the socialist society, and to adhere to the direction of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is an important task to actively guide religion to adapt to the socialist society. To persist in the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is to promote religion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Under the active guidance of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all religious groups and people from all religious circles in Ma'anshan City have taken a firm stand on the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and formed a healthy and stable situation on the whol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persisting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of religion in China. Some religious personages misunderstand the dir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of religion in China, and the strength of religious work is relatively weak.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of religion in China, grassroots units need to further improve the three-level religious work network and two-level responsibility system,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grassroots religious groups, build the ranks of teaching staff,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network religious affairs.
Key words: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semantics; grassroots level; practical path
一、宗教中國化方向的语义阐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的目的和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的适应。宗教适应其所处社会的需要是宗教应遵循的规则。目前,在中国,除道教外,其他四大宗教①都是从外部引进的。他们都经历了长期积极的本土化来适应中国社会,即使是道教也面临着不断发展来适应社会的问题。
“宗教中国化”概念是张志刚、卓新平等人在2012年第一届“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上提出的。最初提出是探索基督教如何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在此之前,宗教界大多使用“本土化”、“本色化”这几个词来描述宗教应该适应其所处社会的情况,具体到中国社会中即为宗教中国化。张志刚等人提出“宗教中国化”最初是为了方便非教内人士进行学术探讨,此后,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支持了这一提法,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1]至此,这一方向得以确定。 目前,对于宗教中国化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学者从各自角度对其进行界定,如张志刚认为宗教中国化内含三重义理:即在中国的宗教要达到真正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从理论意义上就是要完成“文化认同、民族认同、社会认同”,这三个认同从逻辑关系上来看,文化认同是最根本的认同,也就意味着,如果不能落实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就无从谈起。[2]有的学者认为宗教中国化包括三个方面:政治认同、适应社会和文化融合。[3]概念的不统一会导致民众认知混乱,不利于政策的实施。因此,合理界定宗教中国化的内涵和外延相当重要,不仅能推动政策的宣传,而且能防止过度政治解读。[4]不论概念的界定出于哪种角度,对于宗教中国化方向以下几点已达成共识:
(一)坚持宗教中国化的宗旨是促进宗教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
宗教必须与其所在的社会相容,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才能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宗教中国化的方向不是为了淡化宗教和消除宗教。宗教产生于民族之中又不限于民族,尤其是世界性宗教,到达多个国家,历经了无数朝代,身上已经附着了许多不属于宗教的历史依附。宗教中国化只是消除了由于长期的历史发展而不适应当代中国发展的历史依附,并没有涉及宗教的核心教义和基本制度。
(二)宗教中国化意味着中国宗教必须适应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社会的发展
事情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只有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宗教才能延绵下来,这也是历史发展所证明了的。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形色色的宗教都曾经出现,一些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很好地适应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并且已经传承下来。一些宗教在历史悠久的河流中被消灭,最终被时代所淘汰,根本原因是这些宗教没有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不仅是为了使各种宗教渗透到中国传统文化中,而且宗教界和宗教信徒也必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拿道教和佛教来说,道教是我国的本土宗教,佛教作为外来宗教是中国化最为成功的宗教,本身已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他们在与传统文化相适应方面不成问题,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中国化,而是他们的中国化的重点是要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跟得上社会的发展。例如,管理当前佛教道教的商业化倾向问题。
(三)宗教界是宗教中国化的主体
宗教中国化的主体是宗教界而非党和政府,党和政府扮演积极引导的角色而非控制宗教界。中国一贯坚持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原则,不使用行政权力压制或使用某些宗教。与此同时,宗教不得干涉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职能。党和政府对宗教界和宗教信徒的要求是必须支持社会主义制度,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团结起来,为之奋斗。这也是对每个公民的要求,不论信不信教,都应如此。
二、马鞍山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现状
马鞍山市位于中国东部,人口230万。目前,马鞍山市有四大宗教:佛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据统计,全市有368个宗教活动场所,618名宗教教职人员。多年来各宗教团体、各宗教界人士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在宗教中国化方面立场坚定,方向明确,工作措施到位。在政治上爱国团结,拥护党的领导;在文化上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在服务社会上,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总体上形成了健康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黨和政府的积极引导
多年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保护了宗教团体和宗教信徒的合法权益。并从各个方面引导城市的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
一是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进行规范管理。首先通过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措施,在全市推进“生态寺院”建设,对佛教领域借教敛财、假冒僧尼、乱设功德箱等现象进行清理;其次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在深入学习和宣传国家和省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依托举办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学习座谈会、反邪教宣传等各种活动,进一步提高宗教和宗教信徒的国家法律和公民意识,“国家法律高于教法,教法必须服从国家法律”为核心的法律概念逐渐深入到宗教信徒的心中。
二是指导宗教界思想建设的发展。挖掘经典教义积极向上的内容,诠释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满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的教义。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引入宗教文化,进而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推进宗教思想上,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并通过定期培训宗教人物,组织人员学习等形式,提高各方面宗教人士的素质。
三是引导宗教适应社会。引导宗教组织参与慈善,以各种方式服务社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要求,鼓励宗教界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支持“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文明景区建设活动,使宗教组织在服务社会方面发挥自己的力量。
四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的培育和践行工作。省宗教厅《关于深化宗教界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皖宗[2016]10号)和《关于在省内创建宗教界,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皖宗[2017]第2号)之后,我市根据省宗教局工作部署,选择了全市31处省级和谐寺观教堂为试点,对照“四进四有”的标准,坚持适应当地情况的原则,引导宗教团体结合建立和谐的寺庙教会,研究宗教政策法规,培养100名宗教教职人员,积极探索引导宗教信徒参与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首先市宗教局先后召开创建活动部署会、现场观摩会和推进会,组织市各种宗教团体和县区、新区和开发区宗教工作部负责人参加。该活动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宗教事务局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并决定以此去开展宗教界的特别活动,开展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为了开展深入的活动,市政府统一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宣传海报、国旗、旗杆等,发放到各试点场所。并督促场所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组织教职人员和信众学会演奏和演唱国歌,在元旦、国庆等节日和重大宗教活动时举行升旗仪式,利用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场所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宣传造势,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 (二)宗教界积极开展思想建设活动
马鞍山市宗教界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解读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符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经典教义。自2017年以来,市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第四届神学思想研讨活动,主题为“宗教中国化”,鼓励教牧人员从教会管理、社会关怀、中华传统文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基督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途径,引导信徒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市伊斯兰教协会根据本教实际情况,开展“解经”工作,举办了3期“卧尔兹”讲经交流活动,各坊清真寺阿訇结合24字核心价值观内容分别以《信仰与爱国》、《感恩》、《伊斯兰教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为题,从教规教义、宗教功修、日常生活等方面向穆斯林群众阐释了伊斯兰教和平、顺从、包容的思想。
(三)宗教团体在服务社会上发挥着作用
宗教学说中有许多要素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例如,佛教的“人类佛教”理念,这些促使宗教界热爱祖国,为社会服务。马鞍山市宗教界热情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包括赈灾济困、捐资助学、助残敬老等,受益人群包括孤寡老人、失学儿童、社区困难居民等,共捐款捐物120多万元。其中花果山教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创办花果山爱心院,此举措推动本市的宗教慈善活动走向专业化、特色化的道路。
(四)宗教团体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文化
宗教团体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文化,特别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全市宗教界认真落实省级宗教局的部署,以宗教信徒可接受的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文化。例如,积极组织参与“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文学表演的节目,体现了宗教团体在融入社会主义文化中的意识和主动性。市基督教两会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教牧人员爱国意识和法制意识,使教牧人员认清活动和行为边界。
三、基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中存在的不足
(一)一些宗教人士对中国化方向存在误解
一些宗教人士对中国化方向存在误解。有人认为中国化方向有控制宗教的意图。他们没有意识到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宗教权力与国家和政府权力分离的原则,始终坚持政治上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的原则。党和政府不使用行政权力来支持某些宗教或压制某些宗教。
有的認为自己信仰的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成功实现中国化,所以提中国化没有必要。如佛教和道教本身已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与传统中国文化适应方面没有问题。但他们也要适应当代中国,他们不是不需要进行中国化而是中国化的方向各有不同,当前佛教道教中的商业化现象、人才培养等都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有的认为搞宗教中国化就是信仰不坚定信仰不纯粹,宗教中国化会割裂宗教与本民族的联系,进而被同化。他们并不了解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是让他们放弃宗教,剔除的只是不适应我国当代社会的、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附着的不属于宗教的历史积淀物,不会触及基本信仰和核心教义。[5]
以上的种种误区,导致部分宗教界人士对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躲躲闪闪,犹豫不定。反映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宗教界人士参与相关活动热情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
(二)基层宗教工作者普遍感到不知所措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新时期宗教工作最生动的象征,指明了工作的方向。[6]但宗教中国化的概念太过抽象,目前在宗教工作中如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尚未进行完全的操作化和细化,宗教中国化程度的问题难以把握。导致基层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可以开展很多方面的工作,但也容易陷入抓不住重点之惑。例如,宗教中国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用社会主义文化来指导宗教,但定义非常广泛,那些可以结合起来的部分并不容易掌握。在这方面,目前除了开展理论研讨进行思想建设外,实际工作中的措施相对简单,大多以简单的宣教为主。没能与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有机的结合,没能贴近宗教信徒工作生活实际开展一些易被接受的创建活动,对宗教信徒缺乏吸引力,活动的有效性并不明显。如何在国家层面对于基层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支持是目前之重。
(三)宗教工作力量薄弱
在基层缺乏宗教团体及力量去推进宗教中国化,力量的缺乏导致宗教工作往往会力不从心。首先,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在机构改革前,区民宗局的人手普遍比较少,有的区的行政编制仅有一两个,用极为有限的人手去应付平常繁杂的工作,难免会有疲于应付之感。由于区一级很多没有成立宗教团体,导致区民宗局日常的一些工作多半依靠各镇的民宗助理员,但民宗助理员往往身兼数职,顾及民宗工作的时间精力少,在民宗工作方面能投入的精力有限。且民宗助理员变动频繁,往往还未等熟悉业务就面临着岗位的调整。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宗教工作不是党委在思想认识上的中心任务,有一种不愿管理,不敢管理,不会管理的心理。其次,缺乏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员来促进中国化。目前的宗教中国化在国家和省一级研究讨论的较多,但是越往基层,关心宗教中国化的教职人员越少,更不用说教育和指导宗教信徒了。目前,市级有宗教团体,区级设备不齐全。宗教活动的场所较少,分布分散。甚至有的建在居民区、办公楼内,导致行政管理的不便。再次,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市级宗教教职人员存在年龄结构偏老,受教育程度低、宣讲水平较弱等问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导致对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不能深刻领会,难以结合本教经典教规教义和宗教信徒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不能引起宗教信徒共鸣,有的场所仅仅是起到单纯为宗教信徒的信仰行为提供场所的作用,无法达到教化引导宗教信徒的作用。
(四)宗教活动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部门规范不充分。调查显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政收支,捐赠的接受和使用尚未向宗教信徒宣布。许多宗教活动场所的现任人员的财务制度,管理方法和任用期限都不向宗教信徒和社会公开,缺乏有效可行的监督机制。有的没有依法建立管理组织,有的即便建立了管理组织,管理体系已经制定,但实施不到位。 四、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基层实践道路探索
基层是宗教工作的重点,宗教信徒分布在基层。要不断巩固基层宗教工作。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当前中国宗教工作的发展方向。当务之急是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的操作化和细化,进一步落实到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行动中。在当前的基层实践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找寻一条可行的实现路径。
(一)进一步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
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四条中有相关规定①,对加强建立和改善县(市、区、旗)、乡镇(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和乡(镇、街)、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提出了指导意见。有宗教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街道)、党委和政府应该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宗教工作和明确责任,形成以县城主体,延伸到乡镇、村庄的规范工作网络。一些地方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如将宗教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如做宗教活动的公示。当前要确保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到人,形成稳定的乡助理员和村信息员队伍,使县乡村三级沟通渠道畅通。对于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定期走访,熟悉相关情况,比如有多少信徒,高峰时有多少人,平常有多少人等消息都要及时了解。
(二)推动基层宗教团体的规范化建设
基层宗教团体是连接宗教信徒以更好地发挥其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的桥梁和纽带。要促进基层宗教团体的标准化。首先,要实现城市和县(区)内相应的宗教爱国组织的建立。例如,安徽省在市县建立了宗教团体制度,以促进省内市县宗教团体的建立。其次,完善各宗教团体的财务管理和活动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规范年终报告的披露,建立财务管理团队,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三)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得到教职人员的支持。有必要建立一支具有政治地位、宗教素养和服务公众能力的教职人员队伍。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原因,目前中国宗教界普遍面临着教职人员缺乏,基层教职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等特点。
要充分发挥教职人员的作用,形成規范的培训和教育。重点提高宗教团体代表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第一要加强爱国主义的教育。依托于地方院校如地方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政治培训。将宗教特征与宗教人士的成长规律相结合,量身定制爱国主义教育课程。从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授课方式、授课质量上都体现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二,必须提高宗教人士的法治意识,开展法治教育课程。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研究,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较之前发生了重大变化。学习相关内容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不合法现象的出现,如非法举行跨区的宗教活动,乱建宗教活动场所等。
同时积极探索教职人员的管理新方式。如一些地方以评估激励为出发点,教职人员将被引入综合评估体系,每年对宗教团体的领导小组进行民主评估。把测评结果与待遇、提拔任用等挂钩。[6]也可以尝试宗教界的访谈制度,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开展教育指导工作,及时把握宗教界的思想动态。
(四)关注网络宗教事务
目前,新媒体技术正在迅速发展。它的快速发展首先打破了以主流媒介来获取信息的传统单一方式,主流媒体的声音逐渐变弱,信息来自于四面八方,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多元化;新媒体为社会舆论提供新的传播平台,这是一个开放自由,人人都可以发表评论的平台。[7]人们从互联网上获取新闻并做出自己的判断,并参与互联网上的评论。这个平台如果利用得好,可以答疑解惑,传播好声音。在开放自由的环境下,也时常会出现一些偏离主流价值观的杂音。目前在网络中的规范尚未完全明确,如何营造清净的网络环境也是未来需要关注的焦点。
面对新媒体环境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需要做好引导舆论的工作。首先是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新时代的媒体工作者必须具备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做好网络舆论,传承主流价值观。其次,善用新媒体,宗教工作部门和人员要主动发声,借助新媒体传播政策,掌握话语权。开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用文本和其他形式,及时发布各种宗教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针对宗教工作干部开展新媒体技术的培训,提高新媒体使用技术,进而能借助新媒体的通信、互动交流等功能,积极与广大网民交流,以疏导的方式化解各种不同声音。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种长期的连续性的行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重在谋划,要在组织,贵在坚持。[5]要做好引导工作,做好宣传、舆论工作,最终形成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社会文化氛围,使之成为必须进行的改革。
参考文献:
[1]范玉显.“宗教中国化”语义阐释与时代创新[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7(4):44.
[2]张志刚.“宗教中国化”义理沉思[J].世界宗教研究,2016(3):21.
[3]孔陈焱.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4):4.
[4]李晓晨.从中国天主教本土化的实践看中国宗教中国化的现实路径[J].中国天主教,2018(3):11.
[5]陈宗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J].中国宗教,2017(11):13.
[6]吴似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思想在舟山的实践——基于新时期佛教教徒皈依原因及信仰现状分析[J].民族与宗教,2018(3):70.
[7]李伟.互联网规范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6):83-89.
关键词: 宗教中国化; 语义; 基层; 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 D635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9.03.007
Semant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Direction of Religion
Siniciz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the Practical Path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 Take Maanshan as An Example
LIU Zhi-ling
(Party School of the Maan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Maanshan 243000, China)
Abstract: The purpose and fundamental direction of religious work is to actively guide religion to adapt to the socialist society, and to adhere to the direction of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is an important task to actively guide religion to adapt to the socialist society. To persist in the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is to promote religion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Under the active guidance of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all religious groups and people from all religious circles in Ma'anshan City have taken a firm stand on the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and formed a healthy and stable situation on the whol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persisting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of religion in China. Some religious personages misunderstand the dir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of religion in China, and the strength of religious work is relatively weak.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of religion in China, grassroots units need to further improve the three-level religious work network and two-level responsibility system,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grassroots religious groups, build the ranks of teaching staff,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network religious affairs.
Key words: Sinicization of religion; semantics; grassroots level; practical path
一、宗教中國化方向的语义阐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的目的和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的适应。宗教适应其所处社会的需要是宗教应遵循的规则。目前,在中国,除道教外,其他四大宗教①都是从外部引进的。他们都经历了长期积极的本土化来适应中国社会,即使是道教也面临着不断发展来适应社会的问题。
“宗教中国化”概念是张志刚、卓新平等人在2012年第一届“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上提出的。最初提出是探索基督教如何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在此之前,宗教界大多使用“本土化”、“本色化”这几个词来描述宗教应该适应其所处社会的情况,具体到中国社会中即为宗教中国化。张志刚等人提出“宗教中国化”最初是为了方便非教内人士进行学术探讨,此后,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支持了这一提法,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1]至此,这一方向得以确定。 目前,对于宗教中国化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学者从各自角度对其进行界定,如张志刚认为宗教中国化内含三重义理:即在中国的宗教要达到真正融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从理论意义上就是要完成“文化认同、民族认同、社会认同”,这三个认同从逻辑关系上来看,文化认同是最根本的认同,也就意味着,如果不能落实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就无从谈起。[2]有的学者认为宗教中国化包括三个方面:政治认同、适应社会和文化融合。[3]概念的不统一会导致民众认知混乱,不利于政策的实施。因此,合理界定宗教中国化的内涵和外延相当重要,不仅能推动政策的宣传,而且能防止过度政治解读。[4]不论概念的界定出于哪种角度,对于宗教中国化方向以下几点已达成共识:
(一)坚持宗教中国化的宗旨是促进宗教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
宗教必须与其所在的社会相容,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才能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宗教中国化的方向不是为了淡化宗教和消除宗教。宗教产生于民族之中又不限于民族,尤其是世界性宗教,到达多个国家,历经了无数朝代,身上已经附着了许多不属于宗教的历史依附。宗教中国化只是消除了由于长期的历史发展而不适应当代中国发展的历史依附,并没有涉及宗教的核心教义和基本制度。
(二)宗教中国化意味着中国宗教必须适应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社会的发展
事情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只有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宗教才能延绵下来,这也是历史发展所证明了的。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形色色的宗教都曾经出现,一些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很好地适应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并且已经传承下来。一些宗教在历史悠久的河流中被消灭,最终被时代所淘汰,根本原因是这些宗教没有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不仅是为了使各种宗教渗透到中国传统文化中,而且宗教界和宗教信徒也必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拿道教和佛教来说,道教是我国的本土宗教,佛教作为外来宗教是中国化最为成功的宗教,本身已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他们在与传统文化相适应方面不成问题,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中国化,而是他们的中国化的重点是要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跟得上社会的发展。例如,管理当前佛教道教的商业化倾向问题。
(三)宗教界是宗教中国化的主体
宗教中国化的主体是宗教界而非党和政府,党和政府扮演积极引导的角色而非控制宗教界。中国一贯坚持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原则,不使用行政权力压制或使用某些宗教。与此同时,宗教不得干涉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职能。党和政府对宗教界和宗教信徒的要求是必须支持社会主义制度,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团结起来,为之奋斗。这也是对每个公民的要求,不论信不信教,都应如此。
二、马鞍山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现状
马鞍山市位于中国东部,人口230万。目前,马鞍山市有四大宗教:佛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据统计,全市有368个宗教活动场所,618名宗教教职人员。多年来各宗教团体、各宗教界人士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在宗教中国化方面立场坚定,方向明确,工作措施到位。在政治上爱国团结,拥护党的领导;在文化上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在服务社会上,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总体上形成了健康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黨和政府的积极引导
多年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保护了宗教团体和宗教信徒的合法权益。并从各个方面引导城市的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
一是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进行规范管理。首先通过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措施,在全市推进“生态寺院”建设,对佛教领域借教敛财、假冒僧尼、乱设功德箱等现象进行清理;其次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在深入学习和宣传国家和省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依托举办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学习座谈会、反邪教宣传等各种活动,进一步提高宗教和宗教信徒的国家法律和公民意识,“国家法律高于教法,教法必须服从国家法律”为核心的法律概念逐渐深入到宗教信徒的心中。
二是指导宗教界思想建设的发展。挖掘经典教义积极向上的内容,诠释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满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的教义。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引入宗教文化,进而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推进宗教思想上,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并通过定期培训宗教人物,组织人员学习等形式,提高各方面宗教人士的素质。
三是引导宗教适应社会。引导宗教组织参与慈善,以各种方式服务社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要求,鼓励宗教界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支持“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文明景区建设活动,使宗教组织在服务社会方面发挥自己的力量。
四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的培育和践行工作。省宗教厅《关于深化宗教界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皖宗[2016]10号)和《关于在省内创建宗教界,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皖宗[2017]第2号)之后,我市根据省宗教局工作部署,选择了全市31处省级和谐寺观教堂为试点,对照“四进四有”的标准,坚持适应当地情况的原则,引导宗教团体结合建立和谐的寺庙教会,研究宗教政策法规,培养100名宗教教职人员,积极探索引导宗教信徒参与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首先市宗教局先后召开创建活动部署会、现场观摩会和推进会,组织市各种宗教团体和县区、新区和开发区宗教工作部负责人参加。该活动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宗教事务局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并决定以此去开展宗教界的特别活动,开展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为了开展深入的活动,市政府统一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宣传海报、国旗、旗杆等,发放到各试点场所。并督促场所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组织教职人员和信众学会演奏和演唱国歌,在元旦、国庆等节日和重大宗教活动时举行升旗仪式,利用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场所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宣传造势,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 (二)宗教界积极开展思想建设活动
马鞍山市宗教界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解读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符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经典教义。自2017年以来,市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第四届神学思想研讨活动,主题为“宗教中国化”,鼓励教牧人员从教会管理、社会关怀、中华传统文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基督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途径,引导信徒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市伊斯兰教协会根据本教实际情况,开展“解经”工作,举办了3期“卧尔兹”讲经交流活动,各坊清真寺阿訇结合24字核心价值观内容分别以《信仰与爱国》、《感恩》、《伊斯兰教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为题,从教规教义、宗教功修、日常生活等方面向穆斯林群众阐释了伊斯兰教和平、顺从、包容的思想。
(三)宗教团体在服务社会上发挥着作用
宗教学说中有许多要素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例如,佛教的“人类佛教”理念,这些促使宗教界热爱祖国,为社会服务。马鞍山市宗教界热情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包括赈灾济困、捐资助学、助残敬老等,受益人群包括孤寡老人、失学儿童、社区困难居民等,共捐款捐物120多万元。其中花果山教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创办花果山爱心院,此举措推动本市的宗教慈善活动走向专业化、特色化的道路。
(四)宗教团体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文化
宗教团体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文化,特别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全市宗教界认真落实省级宗教局的部署,以宗教信徒可接受的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文化。例如,积极组织参与“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文学表演的节目,体现了宗教团体在融入社会主义文化中的意识和主动性。市基督教两会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教牧人员爱国意识和法制意识,使教牧人员认清活动和行为边界。
三、基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中存在的不足
(一)一些宗教人士对中国化方向存在误解
一些宗教人士对中国化方向存在误解。有人认为中国化方向有控制宗教的意图。他们没有意识到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宗教权力与国家和政府权力分离的原则,始终坚持政治上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的原则。党和政府不使用行政权力来支持某些宗教或压制某些宗教。
有的認为自己信仰的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成功实现中国化,所以提中国化没有必要。如佛教和道教本身已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与传统中国文化适应方面没有问题。但他们也要适应当代中国,他们不是不需要进行中国化而是中国化的方向各有不同,当前佛教道教中的商业化现象、人才培养等都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有的认为搞宗教中国化就是信仰不坚定信仰不纯粹,宗教中国化会割裂宗教与本民族的联系,进而被同化。他们并不了解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是让他们放弃宗教,剔除的只是不适应我国当代社会的、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附着的不属于宗教的历史积淀物,不会触及基本信仰和核心教义。[5]
以上的种种误区,导致部分宗教界人士对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躲躲闪闪,犹豫不定。反映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宗教界人士参与相关活动热情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
(二)基层宗教工作者普遍感到不知所措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新时期宗教工作最生动的象征,指明了工作的方向。[6]但宗教中国化的概念太过抽象,目前在宗教工作中如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尚未进行完全的操作化和细化,宗教中国化程度的问题难以把握。导致基层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可以开展很多方面的工作,但也容易陷入抓不住重点之惑。例如,宗教中国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用社会主义文化来指导宗教,但定义非常广泛,那些可以结合起来的部分并不容易掌握。在这方面,目前除了开展理论研讨进行思想建设外,实际工作中的措施相对简单,大多以简单的宣教为主。没能与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有机的结合,没能贴近宗教信徒工作生活实际开展一些易被接受的创建活动,对宗教信徒缺乏吸引力,活动的有效性并不明显。如何在国家层面对于基层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支持是目前之重。
(三)宗教工作力量薄弱
在基层缺乏宗教团体及力量去推进宗教中国化,力量的缺乏导致宗教工作往往会力不从心。首先,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在机构改革前,区民宗局的人手普遍比较少,有的区的行政编制仅有一两个,用极为有限的人手去应付平常繁杂的工作,难免会有疲于应付之感。由于区一级很多没有成立宗教团体,导致区民宗局日常的一些工作多半依靠各镇的民宗助理员,但民宗助理员往往身兼数职,顾及民宗工作的时间精力少,在民宗工作方面能投入的精力有限。且民宗助理员变动频繁,往往还未等熟悉业务就面临着岗位的调整。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宗教工作不是党委在思想认识上的中心任务,有一种不愿管理,不敢管理,不会管理的心理。其次,缺乏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员来促进中国化。目前的宗教中国化在国家和省一级研究讨论的较多,但是越往基层,关心宗教中国化的教职人员越少,更不用说教育和指导宗教信徒了。目前,市级有宗教团体,区级设备不齐全。宗教活动的场所较少,分布分散。甚至有的建在居民区、办公楼内,导致行政管理的不便。再次,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市级宗教教职人员存在年龄结构偏老,受教育程度低、宣讲水平较弱等问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导致对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不能深刻领会,难以结合本教经典教规教义和宗教信徒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不能引起宗教信徒共鸣,有的场所仅仅是起到单纯为宗教信徒的信仰行为提供场所的作用,无法达到教化引导宗教信徒的作用。
(四)宗教活动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部门规范不充分。调查显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政收支,捐赠的接受和使用尚未向宗教信徒宣布。许多宗教活动场所的现任人员的财务制度,管理方法和任用期限都不向宗教信徒和社会公开,缺乏有效可行的监督机制。有的没有依法建立管理组织,有的即便建立了管理组织,管理体系已经制定,但实施不到位。 四、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基层实践道路探索
基层是宗教工作的重点,宗教信徒分布在基层。要不断巩固基层宗教工作。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当前中国宗教工作的发展方向。当务之急是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的操作化和细化,进一步落实到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行动中。在当前的基层实践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找寻一条可行的实现路径。
(一)进一步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
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四条中有相关规定①,对加强建立和改善县(市、区、旗)、乡镇(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和乡(镇、街)、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提出了指导意见。有宗教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街道)、党委和政府应该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宗教工作和明确责任,形成以县城主体,延伸到乡镇、村庄的规范工作网络。一些地方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如将宗教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如做宗教活动的公示。当前要确保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到人,形成稳定的乡助理员和村信息员队伍,使县乡村三级沟通渠道畅通。对于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定期走访,熟悉相关情况,比如有多少信徒,高峰时有多少人,平常有多少人等消息都要及时了解。
(二)推动基层宗教团体的规范化建设
基层宗教团体是连接宗教信徒以更好地发挥其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的桥梁和纽带。要促进基层宗教团体的标准化。首先,要实现城市和县(区)内相应的宗教爱国组织的建立。例如,安徽省在市县建立了宗教团体制度,以促进省内市县宗教团体的建立。其次,完善各宗教团体的财务管理和活动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规范年终报告的披露,建立财务管理团队,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三)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得到教职人员的支持。有必要建立一支具有政治地位、宗教素养和服务公众能力的教职人员队伍。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原因,目前中国宗教界普遍面临着教职人员缺乏,基层教职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等特点。
要充分发挥教职人员的作用,形成規范的培训和教育。重点提高宗教团体代表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第一要加强爱国主义的教育。依托于地方院校如地方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政治培训。将宗教特征与宗教人士的成长规律相结合,量身定制爱国主义教育课程。从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授课方式、授课质量上都体现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二,必须提高宗教人士的法治意识,开展法治教育课程。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研究,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较之前发生了重大变化。学习相关内容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不合法现象的出现,如非法举行跨区的宗教活动,乱建宗教活动场所等。
同时积极探索教职人员的管理新方式。如一些地方以评估激励为出发点,教职人员将被引入综合评估体系,每年对宗教团体的领导小组进行民主评估。把测评结果与待遇、提拔任用等挂钩。[6]也可以尝试宗教界的访谈制度,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开展教育指导工作,及时把握宗教界的思想动态。
(四)关注网络宗教事务
目前,新媒体技术正在迅速发展。它的快速发展首先打破了以主流媒介来获取信息的传统单一方式,主流媒体的声音逐渐变弱,信息来自于四面八方,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多元化;新媒体为社会舆论提供新的传播平台,这是一个开放自由,人人都可以发表评论的平台。[7]人们从互联网上获取新闻并做出自己的判断,并参与互联网上的评论。这个平台如果利用得好,可以答疑解惑,传播好声音。在开放自由的环境下,也时常会出现一些偏离主流价值观的杂音。目前在网络中的规范尚未完全明确,如何营造清净的网络环境也是未来需要关注的焦点。
面对新媒体环境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需要做好引导舆论的工作。首先是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新时代的媒体工作者必须具备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做好网络舆论,传承主流价值观。其次,善用新媒体,宗教工作部门和人员要主动发声,借助新媒体传播政策,掌握话语权。开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用文本和其他形式,及时发布各种宗教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针对宗教工作干部开展新媒体技术的培训,提高新媒体使用技术,进而能借助新媒体的通信、互动交流等功能,积极与广大网民交流,以疏导的方式化解各种不同声音。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种长期的连续性的行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重在谋划,要在组织,贵在坚持。[5]要做好引导工作,做好宣传、舆论工作,最终形成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社会文化氛围,使之成为必须进行的改革。
参考文献:
[1]范玉显.“宗教中国化”语义阐释与时代创新[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7(4):44.
[2]张志刚.“宗教中国化”义理沉思[J].世界宗教研究,2016(3):21.
[3]孔陈焱.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4):4.
[4]李晓晨.从中国天主教本土化的实践看中国宗教中国化的现实路径[J].中国天主教,2018(3):11.
[5]陈宗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J].中国宗教,2017(11):13.
[6]吴似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思想在舟山的实践——基于新时期佛教教徒皈依原因及信仰现状分析[J].民族与宗教,2018(3):70.
[7]李伟.互联网规范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6):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