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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世界各国对专利事业的发展也表现出较为重视的目光。专利制度的不断完善对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家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在各国的专利制度发展建设中,因为各国的基本国情和各国的特色不同,所以建立的专利制度也各不相同。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传统经济势必要向知识经济进行转化,而作为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技术则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本文通过对中外专利制度的分析和探索,汲取各国在专利制度建设中的先进之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国专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专利制度;比较研究;专利事业
一、中外专利制度的产生
现代专利制度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各國面对世界性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创新技术,极大的促进了西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1]。由于国际间技术、经济的不断交流和发展,各国为了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纷纷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专利制度。
我国的专利制度建设萌芽始于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经济发展成为国家加重要的计划和改革。我国顺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兴国的历史潮流,建立起一套专利制度[2]。但我国的专利制度在实践中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专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创造空间不灵活
我国对职务发明的范畴太宽,导致对研究人员的灵活创造空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国的职务发明与德国的制度较为接近但与德国相比却又有较大的不足,德国的职务发明权利一般归为原始发明人,而我国则是较之归为集体单位。这对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使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打击。
(二)没有完善利益的分配机制
我国对职务发明人的地位和作用不够重视是较为严重的一个问题,没有建立起完善公平的利用分配机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权利是属于该单位的不属于个人,因此使职务发明人的权利和在整个发明过程中的作用受到严重的损害,不利于对后续改进和创新。而且容易将公共资源转化为个人成果,对社会进步和发展产生较为严重的阻碍,这是对个人权利的另一种形式的扼杀和毁灭。
(三)对职务人员的激励不足
我国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不足,虽然国家规定对科技成果的研究和创新以及人为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给予奖励政策,但由于未对职务人员的奖励进行明确的规定和划分,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尤其是对不同渠道的科研成果,在奖励成果的分配上都采取同一种奖励分配制度,这种奖励制度在某种情况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可又在某特定的情况下是一种不合理的方式[3]。在实践过程中,企业往往只看重企业自身的利益,对职务发明人的重视较为不足,没有良好的激励政策和落实职务人员的权益,导致工作人员对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同时职务人员在发生专利纠纷的时候没有良好的法律政策进行维护,因此无法对自己本身应得的权益进行维护,积极性大为减低。
二、中外专利运作和管理方式比较
我国与世界各国因为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技术基础、国民意识、制度安排等方面也各有自己的特点,这种特点与之对应的也反映在专利制度中,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
(一)对政府和协会的服务功能开发
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我国较国外的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国的技术相对与发达国家呈现出一种落后的趋势,市场竞争力不够完善和成熟,因此国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采用专利制度来对自己进行保护的意识基本为零,因此在我国需要政府对国民进行专利制度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专利制度被众多人民群众所认可熟知,使各个人民都可以运用该制度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二)对专利制度的要求不同
众多国家因为技术的先进,其企业和人民对专利制度的意识较强,专利申请的领域主要是高新技术如提炼信息技术、移动通信、生物工程技术、 环境工程、自动控制、航空航天技术、基因及转基 因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以及以纳米材料为标志的新材料等,这些技术对国际优先权的应用较为重视,对其占领海外市场的重要作用。
(三)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我国对比其余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较为不足,导致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要存在严重的差距,不少发达国家把相关知识产权设置为立国之本,由此推动了一些知识产权专业组织的业务发展[4]。早在十多年前,诸多发达国家早就已经完成了对专利信息化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基础条件。
结论:在发展中比较才能对自身的不足有更为明显的认识,通过文章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方的专利制度建设要比我国制度更加完善,其中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参考之处。纵观古今中外,社会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程度、科技发展速度都是决定专利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也是其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参考。我国专利制度虽然发展速度较快,在短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根基的不牢对之后的发展往往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在专利制度建设中要积极吸取国外成熟完善的经验,在其之上进行改革创新,建立其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特色的专利制度。
参考文献:
[1]李颖怡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
[1]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J].杨梧.专利代理.2017(01)
[9]从数据分析视角探析专利代理行业自律相关问题[J].张炜.专利代理.2017(02).
作者简介:
邓聪(1987),女,籍贯(精确到市):湖北枝江,当前职务:科员,当前职称:研究实习员,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知识产权管理。
关键词:专利制度;比较研究;专利事业
一、中外专利制度的产生
现代专利制度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各國面对世界性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创新技术,极大的促进了西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1]。由于国际间技术、经济的不断交流和发展,各国为了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纷纷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专利制度。
我国的专利制度建设萌芽始于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经济发展成为国家加重要的计划和改革。我国顺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兴国的历史潮流,建立起一套专利制度[2]。但我国的专利制度在实践中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专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创造空间不灵活
我国对职务发明的范畴太宽,导致对研究人员的灵活创造空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国的职务发明与德国的制度较为接近但与德国相比却又有较大的不足,德国的职务发明权利一般归为原始发明人,而我国则是较之归为集体单位。这对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使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打击。
(二)没有完善利益的分配机制
我国对职务发明人的地位和作用不够重视是较为严重的一个问题,没有建立起完善公平的利用分配机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权利是属于该单位的不属于个人,因此使职务发明人的权利和在整个发明过程中的作用受到严重的损害,不利于对后续改进和创新。而且容易将公共资源转化为个人成果,对社会进步和发展产生较为严重的阻碍,这是对个人权利的另一种形式的扼杀和毁灭。
(三)对职务人员的激励不足
我国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不足,虽然国家规定对科技成果的研究和创新以及人为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给予奖励政策,但由于未对职务人员的奖励进行明确的规定和划分,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尤其是对不同渠道的科研成果,在奖励成果的分配上都采取同一种奖励分配制度,这种奖励制度在某种情况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可又在某特定的情况下是一种不合理的方式[3]。在实践过程中,企业往往只看重企业自身的利益,对职务发明人的重视较为不足,没有良好的激励政策和落实职务人员的权益,导致工作人员对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同时职务人员在发生专利纠纷的时候没有良好的法律政策进行维护,因此无法对自己本身应得的权益进行维护,积极性大为减低。
二、中外专利运作和管理方式比较
我国与世界各国因为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技术基础、国民意识、制度安排等方面也各有自己的特点,这种特点与之对应的也反映在专利制度中,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
(一)对政府和协会的服务功能开发
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我国较国外的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国的技术相对与发达国家呈现出一种落后的趋势,市场竞争力不够完善和成熟,因此国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采用专利制度来对自己进行保护的意识基本为零,因此在我国需要政府对国民进行专利制度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专利制度被众多人民群众所认可熟知,使各个人民都可以运用该制度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二)对专利制度的要求不同
众多国家因为技术的先进,其企业和人民对专利制度的意识较强,专利申请的领域主要是高新技术如提炼信息技术、移动通信、生物工程技术、 环境工程、自动控制、航空航天技术、基因及转基 因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以及以纳米材料为标志的新材料等,这些技术对国际优先权的应用较为重视,对其占领海外市场的重要作用。
(三)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我国对比其余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较为不足,导致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要存在严重的差距,不少发达国家把相关知识产权设置为立国之本,由此推动了一些知识产权专业组织的业务发展[4]。早在十多年前,诸多发达国家早就已经完成了对专利信息化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基础条件。
结论:在发展中比较才能对自身的不足有更为明显的认识,通过文章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方的专利制度建设要比我国制度更加完善,其中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参考之处。纵观古今中外,社会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程度、科技发展速度都是决定专利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也是其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参考。我国专利制度虽然发展速度较快,在短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根基的不牢对之后的发展往往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在专利制度建设中要积极吸取国外成熟完善的经验,在其之上进行改革创新,建立其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特色的专利制度。
参考文献:
[1]李颖怡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
[1]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J].杨梧.专利代理.2017(01)
[9]从数据分析视角探析专利代理行业自律相关问题[J].张炜.专利代理.2017(02).
作者简介:
邓聪(1987),女,籍贯(精确到市):湖北枝江,当前职务:科员,当前职称:研究实习员,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知识产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