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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家庭,贤妻支付小三分手费
1989年,家住徐州市云龙区的朱杰与某建筑公司职工张伟强结婚。朱杰勤劳能干,在服装批发城开了两个店铺做生意。建筑公司的效益不错,加上利用业余时间炒股,张伟强的收入很可观。两年后,他们生了个女儿。
2007年初,朱杰发现张伟强偷偷从存折上取了两笔钱却没告诉她。她心里咯噔了一下,随即对张伟强展开跟踪调查,结果发现他与一个叫俞晓晶的女人关系暧昧,之前的两笔钱也都给了俞晓晶。随后,朱杰拿着掌握的证据质问张伟强,张伟强承认了他和俞晓晶的情人关系。
朱杰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想离婚,但又担心会给女儿还有双方的父母造成伤害,对亲戚朋友也不好交代。更重要的是,她不甘心俞晓晶因此上位。
为了挽回丈夫的心,朱杰跑到张伟强单位,想让领导说服他和俞晓晶分手。孰料,张伟强根本不吃这套,甚至干脆把工资卡交给了俞晓晶。朱杰抹着泪找到婆家,请他们出面劝丈夫回头,可张伟强照样和俞晓晶来往。朱杰寝食难安,思来想去,决定找俞晓晶交涉,让她远离张伟强。
10月的一天,朱杰来到俞晓晶家。俞晓晶愣住了,脸红一阵白一阵的,额头上沁出了汗珠。望着惊慌不已的情敌,朱杰抑制住怒火:“我和张伟强的女儿都不小了,你现在插一杠子算怎么回事啊?你还是放手吧,有什么条件,咱们可以商量。”见朱杰没有吵闹,俞晓晶也平静下来,向朱杰坦白了她和张伟强的关系:几年前她离婚了,女儿归她抚养,在跑业务的时候认识了张伟强,并逐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俞晓晶表态说:“你要是能给我一点钱,我就和他断。”朱杰答应了俞晓晶的要求。2007年10月23日,朱杰通过银行转账,往俞晓晶的卡里打了3.5万元。
“情敌”合伙做生意,丈夫要离婚小三阻止
之后,朱杰时常接到俞晓晶的电话,说张伟强又去找她,但都被她撵走了。朱杰也发现,每次接完俞晓晶的电话,张伟强都会垂头丧气地回来。看来自己的策略凑效了,朱杰松了口气,觉得俞晓晶还是讲信用的。
然而好景不长。12月初,张伟强又故态复萌,时常不着家了,而俞晓晶也不再给朱杰打电话。朱杰起了疑惑:难道他们藕断丝连?
周末,张伟强说去单位加班就匆匆离开了家。过了一会儿,朱杰往丈夫的单位打电话,丈夫果然不在。临近中午,她熬了锅鸡汤,用保温瓶盛着,以送鸡汤的名义去了俞晓晶的家。
刚走到俞晓晶家门口,朱杰就大呼小叫起来:“晓晶,天冷了,我给你熬了点鸡汤。”说着就推门而入。看见朱杰进来,张伟强满脸尴尬,慌张地问:“你怎么来了?”朱杰压抑着怒火,镇定地说:“我来给晓晶送点鸡汤,没想到你也在啊。”张伟强扔下筷子,穿上外套,气呼呼地走了。
这下,朱杰也绷不住了,流着泪把鸡汤倒进了卫生间,然后冲俞晓晶喊:“你怎么不讲信用。”俞晓晶一脸委屈地说:“他每天都来缠着我,我有什么办法!再说了,我现在过得不好,张伟强倒是能帮我点忙,所以我就没回绝他。”
朱杰明白,俞晓晶其实还是惦记着张伟强的钱。“你到底想怎么样?”俞晓晶说:“我以前开过服装店,要是现在能做点服装生意就不会坐吃山空了,日子过得顺当的话,我就能快点和张伟强分手。”
本来已经乱了方寸的朱杰觉得俞晓晶的话不无道理,心想如果只给她钱,以后钱花光了,她还是会找上门来,倒不如投点钱帮她生意,这样她也不至于总是依赖张伟强。考虑了一下,她说:“这样吧,咱们合伙做生意,等你底子厚了,必须和张伟强分手。”俞晓晶说:“没问题,不过你得借我点钱。”朱杰答应了。
12月16日,朱杰把7.7万元交到俞晓晶手上,并让她写了张借条。之后,俞晓晶进了一批服装,由于没有铺面,朱杰就帮她代卖,收入全给俞晓晶。朱杰还教俞晓晶炒股,让她每天蹲守股票大厅。这么一来,俞晓晶和张伟强就没有什么时间在一起了。
虽然看上去小三的问题解决了,可朱杰的婚姻依然存在问题。一天,她和张伟强因为生活琐事吵了起来,张伟强一怒之下写了份离婚诉状,然后摔门而去。朱杰担心丈夫真的要离婚,就马上打电话给俞晓晶,让她阻止张伟强离婚,俞晓晶答应了。果然,张伟强此后不再提离婚的事。朱杰感到心里一阵悲凉:现在居然得靠“小三”斡旋,才能让丈夫放弃离婚,她的尊严何在?
店铺相赠最终反目,丈夫怒告妻子与小三
2010年4月27日,俞晓晶来找朱杰:“眼下我遇到了点困难,想找你帮忙。”朱杰虽然恨得牙根痒痒,但还是故作姿态地说:“有什么事,说吧。”俞晓晶说:“我女儿快上初中了,我想让她上好的学校,因此得花笔钱。如果你能一次性给我10万元,我就和张伟强彻底断绝来往。”
答应她,自己又没那么多钱。不答应,又担心她怂恿丈夫离婚。思来想去,朱杰还是答应了俞晓晶的条件。
3天后日,她拿了2万元给俞晓晶:“我目前只有这么多钱,你先拿着,剩下的我凑够了再给你。”俞晓晶同意了,写完借条她又告诉朱杰,张伟强好像还有别的女人。朱杰大吃一惊,丈夫再有别的女人,她可真不能活了。想着,她就叮嘱俞晓晶说:“你替我收拢点他的心,不能让他找别人啊。”
过了一段时间,俞晓晶打电话给朱杰催要钱,还说如果没有现钱可以用铺面作抵押。朱杰答应了。
5月16日,朱杰把一间铺面转给了俞晓晶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她们签订协议。协议里有这么一句:俞晓晶要和张伟强保持关系5年。见俞晓晶一脸疑惑,朱杰解释说:“我担心他和你分开后跑去找别的女人。”
8月,张伟强相中了一套房子,他让朱杰从他们的存款中取出8万块钱交首付。朱杰支吾半天也没拿出钱来。张伟强一再追问,才知道朱杰给俞晓晶钱的事情。他气坏了:“你们一个不择手段,一个贪得无厌,简直疯了。其实我早就和俞晓晶分手了,因为她新交了个男友。”朱杰当场懵了。
既然要离开他,为什么还要从他家里拿走那么多钱?妻子和情人的交易让张伟强感到愕然,他越想越生气,产生了要从俞晓晶手里拿回钱的念头。但因为钱是妻子给的,他不能直接索回,便于2010年11月以妻子无权单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徐州市云龙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朱杰、俞晓晶共同返还财产13.2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时,张伟强没有到场,委托代理律师出庭。俞晓晶称,朱杰的赠与行为张伟强是同意并知情的,是他们夫妻双方对她的共同赠与。现在张伟强作为原告,朱杰作为被告,双方配合起诉,属于恶意诉讼。
原告张伟强代理律师认为,第一被告将夫妻共同财产在没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行为是一种无效行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归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当属于无效行为。
被告俞晓晶代理律师则认为,朱杰为使自己家庭稳固,使俞晓晶脱离其丈夫,将分手费支付给被告,应当说没有违反夫妻关于共同财产处分权的规定。
2012年春节前夕,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俞晓晶与张伟强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俞晓晶和其他民事主体一样有接受他人给付财产的权利,其在接受朱杰给付财产时没有核实款项来源、性质的法律义务,故朱杰的赠与行为有效;张伟强对夫妻共同财产132000元及门面的经营权丧失共同所有权,系朱杰的侵权行为所致,与俞晓晶的接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张伟强要求俞晓晶承担侵权之财产返还责任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伟强垂头丧气地指责妻子,而朱杰也一肚子委屈。他们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该怎么过下去。(本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必究。)
1989年,家住徐州市云龙区的朱杰与某建筑公司职工张伟强结婚。朱杰勤劳能干,在服装批发城开了两个店铺做生意。建筑公司的效益不错,加上利用业余时间炒股,张伟强的收入很可观。两年后,他们生了个女儿。
2007年初,朱杰发现张伟强偷偷从存折上取了两笔钱却没告诉她。她心里咯噔了一下,随即对张伟强展开跟踪调查,结果发现他与一个叫俞晓晶的女人关系暧昧,之前的两笔钱也都给了俞晓晶。随后,朱杰拿着掌握的证据质问张伟强,张伟强承认了他和俞晓晶的情人关系。
朱杰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想离婚,但又担心会给女儿还有双方的父母造成伤害,对亲戚朋友也不好交代。更重要的是,她不甘心俞晓晶因此上位。
为了挽回丈夫的心,朱杰跑到张伟强单位,想让领导说服他和俞晓晶分手。孰料,张伟强根本不吃这套,甚至干脆把工资卡交给了俞晓晶。朱杰抹着泪找到婆家,请他们出面劝丈夫回头,可张伟强照样和俞晓晶来往。朱杰寝食难安,思来想去,决定找俞晓晶交涉,让她远离张伟强。
10月的一天,朱杰来到俞晓晶家。俞晓晶愣住了,脸红一阵白一阵的,额头上沁出了汗珠。望着惊慌不已的情敌,朱杰抑制住怒火:“我和张伟强的女儿都不小了,你现在插一杠子算怎么回事啊?你还是放手吧,有什么条件,咱们可以商量。”见朱杰没有吵闹,俞晓晶也平静下来,向朱杰坦白了她和张伟强的关系:几年前她离婚了,女儿归她抚养,在跑业务的时候认识了张伟强,并逐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俞晓晶表态说:“你要是能给我一点钱,我就和他断。”朱杰答应了俞晓晶的要求。2007年10月23日,朱杰通过银行转账,往俞晓晶的卡里打了3.5万元。
“情敌”合伙做生意,丈夫要离婚小三阻止
之后,朱杰时常接到俞晓晶的电话,说张伟强又去找她,但都被她撵走了。朱杰也发现,每次接完俞晓晶的电话,张伟强都会垂头丧气地回来。看来自己的策略凑效了,朱杰松了口气,觉得俞晓晶还是讲信用的。
然而好景不长。12月初,张伟强又故态复萌,时常不着家了,而俞晓晶也不再给朱杰打电话。朱杰起了疑惑:难道他们藕断丝连?
周末,张伟强说去单位加班就匆匆离开了家。过了一会儿,朱杰往丈夫的单位打电话,丈夫果然不在。临近中午,她熬了锅鸡汤,用保温瓶盛着,以送鸡汤的名义去了俞晓晶的家。
刚走到俞晓晶家门口,朱杰就大呼小叫起来:“晓晶,天冷了,我给你熬了点鸡汤。”说着就推门而入。看见朱杰进来,张伟强满脸尴尬,慌张地问:“你怎么来了?”朱杰压抑着怒火,镇定地说:“我来给晓晶送点鸡汤,没想到你也在啊。”张伟强扔下筷子,穿上外套,气呼呼地走了。
这下,朱杰也绷不住了,流着泪把鸡汤倒进了卫生间,然后冲俞晓晶喊:“你怎么不讲信用。”俞晓晶一脸委屈地说:“他每天都来缠着我,我有什么办法!再说了,我现在过得不好,张伟强倒是能帮我点忙,所以我就没回绝他。”
朱杰明白,俞晓晶其实还是惦记着张伟强的钱。“你到底想怎么样?”俞晓晶说:“我以前开过服装店,要是现在能做点服装生意就不会坐吃山空了,日子过得顺当的话,我就能快点和张伟强分手。”
本来已经乱了方寸的朱杰觉得俞晓晶的话不无道理,心想如果只给她钱,以后钱花光了,她还是会找上门来,倒不如投点钱帮她生意,这样她也不至于总是依赖张伟强。考虑了一下,她说:“这样吧,咱们合伙做生意,等你底子厚了,必须和张伟强分手。”俞晓晶说:“没问题,不过你得借我点钱。”朱杰答应了。
12月16日,朱杰把7.7万元交到俞晓晶手上,并让她写了张借条。之后,俞晓晶进了一批服装,由于没有铺面,朱杰就帮她代卖,收入全给俞晓晶。朱杰还教俞晓晶炒股,让她每天蹲守股票大厅。这么一来,俞晓晶和张伟强就没有什么时间在一起了。
虽然看上去小三的问题解决了,可朱杰的婚姻依然存在问题。一天,她和张伟强因为生活琐事吵了起来,张伟强一怒之下写了份离婚诉状,然后摔门而去。朱杰担心丈夫真的要离婚,就马上打电话给俞晓晶,让她阻止张伟强离婚,俞晓晶答应了。果然,张伟强此后不再提离婚的事。朱杰感到心里一阵悲凉:现在居然得靠“小三”斡旋,才能让丈夫放弃离婚,她的尊严何在?
店铺相赠最终反目,丈夫怒告妻子与小三
2010年4月27日,俞晓晶来找朱杰:“眼下我遇到了点困难,想找你帮忙。”朱杰虽然恨得牙根痒痒,但还是故作姿态地说:“有什么事,说吧。”俞晓晶说:“我女儿快上初中了,我想让她上好的学校,因此得花笔钱。如果你能一次性给我10万元,我就和张伟强彻底断绝来往。”
答应她,自己又没那么多钱。不答应,又担心她怂恿丈夫离婚。思来想去,朱杰还是答应了俞晓晶的条件。
3天后日,她拿了2万元给俞晓晶:“我目前只有这么多钱,你先拿着,剩下的我凑够了再给你。”俞晓晶同意了,写完借条她又告诉朱杰,张伟强好像还有别的女人。朱杰大吃一惊,丈夫再有别的女人,她可真不能活了。想着,她就叮嘱俞晓晶说:“你替我收拢点他的心,不能让他找别人啊。”
过了一段时间,俞晓晶打电话给朱杰催要钱,还说如果没有现钱可以用铺面作抵押。朱杰答应了。
5月16日,朱杰把一间铺面转给了俞晓晶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她们签订协议。协议里有这么一句:俞晓晶要和张伟强保持关系5年。见俞晓晶一脸疑惑,朱杰解释说:“我担心他和你分开后跑去找别的女人。”
8月,张伟强相中了一套房子,他让朱杰从他们的存款中取出8万块钱交首付。朱杰支吾半天也没拿出钱来。张伟强一再追问,才知道朱杰给俞晓晶钱的事情。他气坏了:“你们一个不择手段,一个贪得无厌,简直疯了。其实我早就和俞晓晶分手了,因为她新交了个男友。”朱杰当场懵了。
既然要离开他,为什么还要从他家里拿走那么多钱?妻子和情人的交易让张伟强感到愕然,他越想越生气,产生了要从俞晓晶手里拿回钱的念头。但因为钱是妻子给的,他不能直接索回,便于2010年11月以妻子无权单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徐州市云龙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朱杰、俞晓晶共同返还财产13.2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时,张伟强没有到场,委托代理律师出庭。俞晓晶称,朱杰的赠与行为张伟强是同意并知情的,是他们夫妻双方对她的共同赠与。现在张伟强作为原告,朱杰作为被告,双方配合起诉,属于恶意诉讼。
原告张伟强代理律师认为,第一被告将夫妻共同财产在没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行为是一种无效行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归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当属于无效行为。
被告俞晓晶代理律师则认为,朱杰为使自己家庭稳固,使俞晓晶脱离其丈夫,将分手费支付给被告,应当说没有违反夫妻关于共同财产处分权的规定。
2012年春节前夕,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俞晓晶与张伟强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俞晓晶和其他民事主体一样有接受他人给付财产的权利,其在接受朱杰给付财产时没有核实款项来源、性质的法律义务,故朱杰的赠与行为有效;张伟强对夫妻共同财产132000元及门面的经营权丧失共同所有权,系朱杰的侵权行为所致,与俞晓晶的接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张伟强要求俞晓晶承担侵权之财产返还责任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伟强垂头丧气地指责妻子,而朱杰也一肚子委屈。他们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该怎么过下去。(本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