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战罪委员会重庆分会成立中的权利之争--以顾维钧为中心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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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1月联合国战争罪行委员会在伦敦成立后,中国政府积极争取在重庆设立分支机构--远东及太平洋分会,却遭到英国的阻挠。虽经中国驻英大使顾维钧交涉,最终促使战罪委员会通过了在重庆设立分会的议案,但英国及自治领为维护在远东的霸权,极力削弱重庆分会的权利。为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国政府应有的权利,顾维钧据理力争。远东及太平洋分会是《联合国家宣言》签署后第一个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国际组织,是战时中国外交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成立不仅揭示了国际社会审判战犯的诸多细节,而且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战时中国成为四大强国之一的曲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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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两汉教育,人们自然会想起"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想起那"传业者浸盛、支叶蕃滋"的官私儒学。在这种思维定式的潜在束缚下,两汉律学教育究竟走过怎样的历程,似乎还没有得到很好梳理。考虑到律学教育在法治进程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同时又是两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问题是值得深究的。本文打算通过历史文本的剥茧抽丝,努力厘清两汉律学教育的实的实际形态,揭示其演进轨迹,以期纠正当代法史研究中似是而非的一些说法,还原两汉学术史的真实镜像。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共同秉赋,是心理状态、价值观念和思维旨趣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灵魂。近代以来,伴随着中华民族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国人鉴于民族精神丧失而提出了"陶铸国魂"问题。20世纪初的"陶铸国魂"话语,是适应中国"千年未有之变局"和世界发展大势而进行的民族精神构建,故它必然以反思中国历史传统为特征,以改造国民性为手段,以建构民族国家而实现民族复兴为目标。
中国的民族虽然形成很早,但民族意识较为淡薄,借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是一个"自发"的民族实体,而不是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中国的民族成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西方近代民族主义传入中国之后。据郝时远研究,中国古代汉语中虽然有"民族"一词,但"就其含义而言,既指宗族之属,又指华夷之别"(郝时远:《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第63页),与现代意义的"民族"一词相去甚远。
宋人范成大在其《吴船录》中,引用了蜀地高僧继业西行天竺的巡记。其中关于继业归国时的路线,涉及唐代新开辟的经过吐蕃西南的高原丝绸之路重要干线"吉隆道",但过去的研究对此语焉不详,且有所误解。根据文献和考古两方面的资料,可以证明继业此行的归国路线的确利用了蕃尼古道中的"吉隆道",是从藏地回国,再经吐蕃腹地回到国内,最后抵达唐代益州的佛教名山峨眉山。由此表明,唐代所开通的这条中印交通路线至宋代仍在发挥作用,并非某些文献记载所称的到唐代中后期已经关闭,从中也反映出宋代汉藏关系的一些新动向。
秦实行"关中本位"制度,以中县道为统治中心,新地、故徼地区以及徼中普通县道等边缘地区与中县道之间的人口往来受到一定限制。同时,秦在不受重视的边缘地区也实行了区别对待的政策,且区分十分细密。具体而言,秦不但将新地纳入全国统一管辖,而且鉴于新地入秦时间短、反秦情绪强烈,对新地吏与新黔首实施了保障权益、减轻处罚、减免义务等优待措施,以强化对新地的统治。故徼虽然已经不是秦的边徼,但秦仍以非法越过故徼作为认定"邦亡"的依据,并对故徼地区实行了强化惩罚力度等较新地、徼中普通县道而言更为严苛的统治措施。秦对这些
在近代来华的职业植物采集者群体中,英国人波尔登的经历尤为独特,却鲜为人知。1909-1915年,波尔登先后穿行于冀晋陕及甘青藏区,为英美科研机构及商业团体搜集植物,是首位对这些地区进行植物学考察的英国人。作为植物猎人,他以域外探险、人际交往及植物采集为途径,获取有关植物最新信息的同时,将众多生长在中国的植物成功引入英美。依托与中国传统植物研究不同的知识背景,波尔登通过对植物的搜寻、观察、记录、整理及寄送,实践了西方将中国的植物纳入现代植物学体系的科学诉求以及依靠科学知识开拓并征服自然的决心。这一科学考察活
嘉靖初年发生的"大礼议",使朝臣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对立情绪。"李福达案"本来只是一桩发生在地方的讦告案,但因议礼重臣武定侯郭勋致信嘱托,遭到山西巡按御史马录弹劾,竟使这个地方上的案件与朝廷中的政争交织纠缠起来,以致案情发展一波三折,终审结果屡遭质疑,成为明朝历史上的一大疑案。通过梳理此案的来龙去脉和审理过程,可以看出,自马录弹劾郭勋后,此案便上升为广受关注的公共事件,案情审勘不可避免地受到朝廷政争的干扰。对于终审结果,应从两个方面理解:从法律角度看,它确实避免了一桩大冤案的发生;从政治角度看,它又确
1958年《国防教育法》是二战后美国第一部影响深远的教育立法,在美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法案实施后提高了美国的教育质量,推动美国高等教育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在美国的教育强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案自诞生以来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学界对该法案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使我们对法案的来龙去脉有了清晰的认识,为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和国防事业发展提供了经验,也引发了我们对法案未来研究趋势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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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社会史",即历史视角下的文化史,是把文化史作为与政治史、经济史并列的研究对象;该取向客观上把文化视作一个同质的整体,侧重于外在解释,长于对文化作历史的社会的分析,对文化内部的复杂性和矛盾性有所淡化。"社会的文化史",即文化视角下的社会史,是把文化史作为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研究对象扩大到各种社会历史现象,明显突破了传统的文化史范畴;该取向注重文化内部因素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尤其强调文化和个体意识在社会历史中的价值、意义和作用。"文化的文化史",即文化视角下的文化史,既视文化史为一种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