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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合作办学审核是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审查高等教育海外合作机构的教育质量与标准,确保合作办学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课程质量合格。其工作程序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审查阶段和报告阶段。
[关键词] 英国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 外部质量保障 合作办学审核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 QAA)是英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的主要实施机构,其成立的宗旨是为英国高等教育提供完整的质量保障服务。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主要职责是评价英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标准,为巩固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之符合标准而提供保障。它还对授予英国高等教育学位的海外合作教育机构的教学进行审查,有效地保证海外学位授予的标准和课程质量,这就是合作办学审核(Collaborative Provision Audit)。合作办学审核是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审查拥有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如何在其名义下,通过与合作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来履行自身职责。
一、合作办学审核的职责
合作办学审核主要审查合作办学的质量以及有权授予学位的大学对其合作组织进行管理的有效性。合作办学审核的宗旨是:满足公众利益,让公众了解英国有权授予学位的学院通过与合作机构的合作,正在提供具有合格质量和适当学术标准的高等教育、学位和资格证书;并让公众知道它们在以正确的方式实施法律效力授予学位。合作办学审核与其它机制一起,旨在帮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雇主以及其他人可以获得可靠并有意义的公众信息,使他们了解授权学院合作办学所提供的课程的程度如何。
合作办学审核不仅审查学位授权院校关于保证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与维持学位标准的体制和程序,还审查这些体制和程序如何通过合作教育机构切实执行。审核不涉及课程层次的直接审查,而是审查学科层次以及院校层次的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合作办学审核主要审查以下三个领域:①以《高等教育学术质量保障和标准的实施准则》(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Assurance of Academic Quality and Standards in Higher Education)为依据,审查学位授权院校合作办学的内部质量保障结构和机制的有效性,对授予学位的合作办学课程的质量和学位标准以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审查,还要审查授权学院是如何实施审核小组的建议满足自身要求的;②审查授权学院所公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这些信息主要涉及授予学位的课程质量与学术标准;③审视授权学院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和学术标准程序的一些实例,如通过单个合作机构,或通过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整体来实施审查,目的是证实在上述程序中授权学院产生的信息是正确、可靠的。
二、合作办学审核的过程
合作办学审核的程序大致包括三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1)预备会议(preliminary meeting)
合作办学审核始于学位授权学院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之间的预备会议,会议主要商议合作办学审核整体的结构与内容,一般在合作办学审核调查开始的9个月之前举行。学位授权学院需要在会议举行之前为参加会议做准备,提供目前保持的合作联系登记表的复印件,还有那些关于授权学院合作办学质量和学术标准的管理方法的信息。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合作办学审核对学位授权学院的审计重点;讨论学位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注册中包含的信息以及会议收集的所有补充资料;还讨论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学位授权学院、保障署、审核小组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审核过程的其它重要组成部分和时间安排;确定合作办学审核的范围等。
合作办学审核预备会议之后,审核协调员将写信给学位授权学院,确定合作办学审核的关键日期以及将要审查的合作办学机构的数量。
(2)资料与分析(documentation and analysis)
在合作办学审核调查开始的18周之前,学位授权学院需要将合作办学审核的原始资料呈交上来,包括合作办学审核自我评估资料、学位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注册以及学院在简要审查之前想要提供给审核小组的其它资料。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分别向合作办学审核小组提供以下相关报告的复印件:学位授权学院的院校审核以及任何与合作机构共同组织的院校审核;学科层次的学术评估;授权学院及其合作伙伴一起定下的发展契约以及专业、法定机构发布的相关报告。
保障署将授权学院的资料分发给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查阅资料并确定将要审查的合作教育机构。审核小组的这一决定大约在合作办学审核自我评估资料提交之后的2周内发送给授权学院。
2. 审查阶段
(1)简要审查(briefing visit)
简要审查在审核调查的6周前进行,需要在授权学院审查不超过两天半的时间。其目的是为学位授权学院提供机会,使其可以向审核小组提供自院校审核报告发布以来的最新发展与变革情况,以及从合作办学审核自我评估资料提交以来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并保证审核小组通过简要审查,可以全面了解在这一审查与审核调查之间对合作机构所进行的每次审查的背景情况等。
简要审查主要针对学位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管理,而并非具体的合作教育机构。简要审查有其自身的结构,包括同学位授权学院和它的合作机构的资深代表之间的会议,还包括与授权学院的学生干部的集会。在简要审查即将结束时,审核小组与协调员将同授权学院的代表一起商量关于如下事宜的计划:对合作机构的审查,包括打算主持的会议以及希望会见的成员;任何主题调查;在合作办学审核的审核调查过程中想要查看的其它文件;与授权学院的代表共同召开的关于审核调查的会议规划。审核小组将为学位授权学院提供关于它计划执行的调查的充足信息,使学院能协助审核小组制订合理的计划。
(2)合作机构审查(visits to partner links)
每次对合作机构的审查需要1天的时间,通常包括以下会议:与合作学院的资深代表之间的会议,以协助审核小组从合作学院的视角,了解合作联系的整体性和战略性措施;与合作咨询委员会的学生成员之间的会议,这一咨询委员会是为通过合作办学获取授权学院学位的学生而设的;与支持合作运行的合作机构的教学和赞助人员代表之间的会议。
对合作机构的审查,可以使审核小组对授权学院证据资料的可信度进行审视,这些证据是用来证明授权学院的学位与学分标准都是合格的,而且它与合作机构之间的一切工作都是适宜的。审查主要集中在授权学院与合作机构的合作程序是如何开始的,特别关注学位授权学院对合作机构、合作课程、学位与学分标准的评估的有效性。
(3)合作办学审核调查(CPA audit visit)
合作办学审核调查最多持续5天,为合作办学审核小组提供评价合作机构审查结果的机会,并按照审核小组在合作办学简要审查结束时的提议,组织与学位授权学院代表的进一步讨论。在审核调查即将结束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不是对学位授权学院做口头报告,而是在调查之后的2周中,将“重要调查结果”(key findings)的信件寄往学位授权学院。在报告底稿中,概括出主要的调查结果和适当的建议。保障署鼓励学位授权学院与合作教育机构一起分享信件的内容,特别是那些经合作办学审核小组审查过的合作机构。
3. 报告阶段
(1)评价与报告(judgements and reports)
合作办学审核的评价分为三个等级:“全面信心”(broad confidence)、“有限信心”(limited confidence)和“毫无信心”(no confidence)。评价还伴随着对学位授权学院的建议,根据紧急程度分为:重要建议(essential recommendations),是指审核小组认为目前使质量或标准处于危机之中的重要问题,亟需采取改正措施;合理建议(advisable recommendations),是指审核小组认为有可能使质量或标准处于危机的因素,需要采取预防性的或次紧急的改进措施;可取建议(desirable recommendations),是指审核小组提出有望提高质量或进一步保证标准的建议。在合作办学审核报告的总结部分,着重指出学位授权学院在合作办学中质量和学术标准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
学位授权学院还需要提供一份简要的报告书,作为报告的附录部分发布。授权学院在报告书中要报告自己在合作办学审核调查之后的发展状况,特别是有关处理合作办学审核小组建议的已采取的或计划采取的措施。
(2)审核结束与后续工作(sign off and follow-up)
报告发布后,合作办学审核正式结束。根据报告的内容不同,其工作结束方式与后续工作也不相同。①合作办学审核报告是“全面信心”的,合作办学审核以报告的形式结束工作。1年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与学位授权学院通信,就学院对报告的回应方式做一个简单的调查。②报告是“有限信心”的,报告发布之后,还有一个后续工作规划。保障署要求学位授权学院在报告发布的3个月之内,制订一份工作计划,接下来是自工作计划实施以来的进步报告。直到保障署对工作计划的成功实施表示满意,合作办学审核才算正式结束,最长期限为18个月。③合作办学审核报告是“毫无信心”的,报告发布之后,也要有一个后续工作规划,包括学位授权学院在报告发布的3个月之内提交一份工作计划,以及此后的关于如何改进缺点的季度进步报告。18个月之后,保障署对此授权学院进行一次简短的后续审查,以检查其进步状况。直到保障署认为授权学院的工作计划已成功实施,并表示满意时,合作办学审核工作才算正式结束。如果18个月之后,对于学位授权学院改进工作的效率仍然存在顾虑,保障署就会将下一次合作办学审核或院校审核的日期提前。
三、小 结
总的来说,合作办学审核关于合作办学工作的审查结果是令人满意的,许多在学位授权学院之外通过合作办学授予的学位,其质量与标准的保障程序和机制得到审核小组的肯定。同时,在审核过程中也指出了现行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为学位授权学院提出了一些继续发展与改进工作的建议。在合作办学审核之后的评估问卷调查中,人们对于合作办学审核的反映是非常积极的。绝大多数被调查的个人和团体都认为审核程序是合理的(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6%),对于审核程序方面的不满是很少的。不论是审核小组还是学位授权学院,都评价合作办学审核实现了其工作目标——保障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质量与标准,提高和增强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并为公众提供这方面的正确且可靠的信息。
在国际化与多元文化日益盛行的今天,海外合作教育正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在发展合作教育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其教育质量与标准,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在合作办学审核中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参考资料
1 范文曜,马陆亭.国际视角下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财政拨款[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89
2 缪苗,许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变迁[J].比较教育研究,2005(12):66
3 Collaborative provision audit: Supplement to the Handbook for institutional audit: England[R].2004
4 Annual report to the 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EB/OL]. http://www.qaa.ac.uk/aboutus/progress/hefcerep2007/content.asp,2007-01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 谢建华
[关键词] 英国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 外部质量保障 合作办学审核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 QAA)是英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的主要实施机构,其成立的宗旨是为英国高等教育提供完整的质量保障服务。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主要职责是评价英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标准,为巩固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之符合标准而提供保障。它还对授予英国高等教育学位的海外合作教育机构的教学进行审查,有效地保证海外学位授予的标准和课程质量,这就是合作办学审核(Collaborative Provision Audit)。合作办学审核是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审查拥有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如何在其名义下,通过与合作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来履行自身职责。
一、合作办学审核的职责
合作办学审核主要审查合作办学的质量以及有权授予学位的大学对其合作组织进行管理的有效性。合作办学审核的宗旨是:满足公众利益,让公众了解英国有权授予学位的学院通过与合作机构的合作,正在提供具有合格质量和适当学术标准的高等教育、学位和资格证书;并让公众知道它们在以正确的方式实施法律效力授予学位。合作办学审核与其它机制一起,旨在帮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雇主以及其他人可以获得可靠并有意义的公众信息,使他们了解授权学院合作办学所提供的课程的程度如何。
合作办学审核不仅审查学位授权院校关于保证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与维持学位标准的体制和程序,还审查这些体制和程序如何通过合作教育机构切实执行。审核不涉及课程层次的直接审查,而是审查学科层次以及院校层次的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合作办学审核主要审查以下三个领域:①以《高等教育学术质量保障和标准的实施准则》(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Assurance of Academic Quality and Standards in Higher Education)为依据,审查学位授权院校合作办学的内部质量保障结构和机制的有效性,对授予学位的合作办学课程的质量和学位标准以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审查,还要审查授权学院是如何实施审核小组的建议满足自身要求的;②审查授权学院所公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这些信息主要涉及授予学位的课程质量与学术标准;③审视授权学院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和学术标准程序的一些实例,如通过单个合作机构,或通过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整体来实施审查,目的是证实在上述程序中授权学院产生的信息是正确、可靠的。
二、合作办学审核的过程
合作办学审核的程序大致包括三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1)预备会议(preliminary meeting)
合作办学审核始于学位授权学院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之间的预备会议,会议主要商议合作办学审核整体的结构与内容,一般在合作办学审核调查开始的9个月之前举行。学位授权学院需要在会议举行之前为参加会议做准备,提供目前保持的合作联系登记表的复印件,还有那些关于授权学院合作办学质量和学术标准的管理方法的信息。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合作办学审核对学位授权学院的审计重点;讨论学位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注册中包含的信息以及会议收集的所有补充资料;还讨论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学位授权学院、保障署、审核小组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审核过程的其它重要组成部分和时间安排;确定合作办学审核的范围等。
合作办学审核预备会议之后,审核协调员将写信给学位授权学院,确定合作办学审核的关键日期以及将要审查的合作办学机构的数量。
(2)资料与分析(documentation and analysis)
在合作办学审核调查开始的18周之前,学位授权学院需要将合作办学审核的原始资料呈交上来,包括合作办学审核自我评估资料、学位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注册以及学院在简要审查之前想要提供给审核小组的其它资料。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分别向合作办学审核小组提供以下相关报告的复印件:学位授权学院的院校审核以及任何与合作机构共同组织的院校审核;学科层次的学术评估;授权学院及其合作伙伴一起定下的发展契约以及专业、法定机构发布的相关报告。
保障署将授权学院的资料分发给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查阅资料并确定将要审查的合作教育机构。审核小组的这一决定大约在合作办学审核自我评估资料提交之后的2周内发送给授权学院。
2. 审查阶段
(1)简要审查(briefing visit)
简要审查在审核调查的6周前进行,需要在授权学院审查不超过两天半的时间。其目的是为学位授权学院提供机会,使其可以向审核小组提供自院校审核报告发布以来的最新发展与变革情况,以及从合作办学审核自我评估资料提交以来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并保证审核小组通过简要审查,可以全面了解在这一审查与审核调查之间对合作机构所进行的每次审查的背景情况等。
简要审查主要针对学位授权学院的合作办学管理,而并非具体的合作教育机构。简要审查有其自身的结构,包括同学位授权学院和它的合作机构的资深代表之间的会议,还包括与授权学院的学生干部的集会。在简要审查即将结束时,审核小组与协调员将同授权学院的代表一起商量关于如下事宜的计划:对合作机构的审查,包括打算主持的会议以及希望会见的成员;任何主题调查;在合作办学审核的审核调查过程中想要查看的其它文件;与授权学院的代表共同召开的关于审核调查的会议规划。审核小组将为学位授权学院提供关于它计划执行的调查的充足信息,使学院能协助审核小组制订合理的计划。
(2)合作机构审查(visits to partner links)
每次对合作机构的审查需要1天的时间,通常包括以下会议:与合作学院的资深代表之间的会议,以协助审核小组从合作学院的视角,了解合作联系的整体性和战略性措施;与合作咨询委员会的学生成员之间的会议,这一咨询委员会是为通过合作办学获取授权学院学位的学生而设的;与支持合作运行的合作机构的教学和赞助人员代表之间的会议。
对合作机构的审查,可以使审核小组对授权学院证据资料的可信度进行审视,这些证据是用来证明授权学院的学位与学分标准都是合格的,而且它与合作机构之间的一切工作都是适宜的。审查主要集中在授权学院与合作机构的合作程序是如何开始的,特别关注学位授权学院对合作机构、合作课程、学位与学分标准的评估的有效性。
(3)合作办学审核调查(CPA audit visit)
合作办学审核调查最多持续5天,为合作办学审核小组提供评价合作机构审查结果的机会,并按照审核小组在合作办学简要审查结束时的提议,组织与学位授权学院代表的进一步讨论。在审核调查即将结束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不是对学位授权学院做口头报告,而是在调查之后的2周中,将“重要调查结果”(key findings)的信件寄往学位授权学院。在报告底稿中,概括出主要的调查结果和适当的建议。保障署鼓励学位授权学院与合作教育机构一起分享信件的内容,特别是那些经合作办学审核小组审查过的合作机构。
3. 报告阶段
(1)评价与报告(judgements and reports)
合作办学审核的评价分为三个等级:“全面信心”(broad confidence)、“有限信心”(limited confidence)和“毫无信心”(no confidence)。评价还伴随着对学位授权学院的建议,根据紧急程度分为:重要建议(essential recommendations),是指审核小组认为目前使质量或标准处于危机之中的重要问题,亟需采取改正措施;合理建议(advisable recommendations),是指审核小组认为有可能使质量或标准处于危机的因素,需要采取预防性的或次紧急的改进措施;可取建议(desirable recommendations),是指审核小组提出有望提高质量或进一步保证标准的建议。在合作办学审核报告的总结部分,着重指出学位授权学院在合作办学中质量和学术标准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
学位授权学院还需要提供一份简要的报告书,作为报告的附录部分发布。授权学院在报告书中要报告自己在合作办学审核调查之后的发展状况,特别是有关处理合作办学审核小组建议的已采取的或计划采取的措施。
(2)审核结束与后续工作(sign off and follow-up)
报告发布后,合作办学审核正式结束。根据报告的内容不同,其工作结束方式与后续工作也不相同。①合作办学审核报告是“全面信心”的,合作办学审核以报告的形式结束工作。1年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与学位授权学院通信,就学院对报告的回应方式做一个简单的调查。②报告是“有限信心”的,报告发布之后,还有一个后续工作规划。保障署要求学位授权学院在报告发布的3个月之内,制订一份工作计划,接下来是自工作计划实施以来的进步报告。直到保障署对工作计划的成功实施表示满意,合作办学审核才算正式结束,最长期限为18个月。③合作办学审核报告是“毫无信心”的,报告发布之后,也要有一个后续工作规划,包括学位授权学院在报告发布的3个月之内提交一份工作计划,以及此后的关于如何改进缺点的季度进步报告。18个月之后,保障署对此授权学院进行一次简短的后续审查,以检查其进步状况。直到保障署认为授权学院的工作计划已成功实施,并表示满意时,合作办学审核工作才算正式结束。如果18个月之后,对于学位授权学院改进工作的效率仍然存在顾虑,保障署就会将下一次合作办学审核或院校审核的日期提前。
三、小 结
总的来说,合作办学审核关于合作办学工作的审查结果是令人满意的,许多在学位授权学院之外通过合作办学授予的学位,其质量与标准的保障程序和机制得到审核小组的肯定。同时,在审核过程中也指出了现行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为学位授权学院提出了一些继续发展与改进工作的建议。在合作办学审核之后的评估问卷调查中,人们对于合作办学审核的反映是非常积极的。绝大多数被调查的个人和团体都认为审核程序是合理的(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6%),对于审核程序方面的不满是很少的。不论是审核小组还是学位授权学院,都评价合作办学审核实现了其工作目标——保障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质量与标准,提高和增强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并为公众提供这方面的正确且可靠的信息。
在国际化与多元文化日益盛行的今天,海外合作教育正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在发展合作教育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其教育质量与标准,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在合作办学审核中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参考资料
1 范文曜,马陆亭.国际视角下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财政拨款[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89
2 缪苗,许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变迁[J].比较教育研究,2005(12):66
3 Collaborative provision audit: Supplement to the Handbook for institutional audit: England[R].2004
4 Annual report to the 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EB/OL]. http://www.qaa.ac.uk/aboutus/progress/hefcerep2007/content.asp,2007-01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 谢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