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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唐山丰润;后冯各庄遗址;金元时期
【摘要】 2011年4月至7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唐山丰润后冯各庄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发现半地穴式房址、道路、灰坑等重要遗迹,出土陶器、瓷器、铁器等珍贵遗物,为研究冀东地区金元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为支持张唐铁路建设,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会同唐山市文物管理处、丰润区文物管理所联合组成考古队,于2011年4月至7月,对张唐铁路设计线内丰润区后冯各庄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后冯各庄遗址位于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后冯各庄村东200米处的台地上,东临承唐高速公路,北侧2.5公里为泥河。该遗址位于河流南侧台地上,地势较四周略高,南高北低,地表为平整的农田,种植小麦、核桃树苗等。此次共揭露遗址面积2125平方米,出土遗物有瓷器、陶器、铁器、铜钱等。
一、地层堆积
此次发现的文化堆积均开口在第①层下,打破第②层,现以T1708 西壁为例:
第①层:耕土层。质松软,夹杂塑料布、玻璃等现代杂物。厚0.15~0.25米,H39、H43均在此层下开口。
第②层:为金代文化层。浅灰褐色砂质黏土,质略硬,致密。含少量炭粒,夹杂泥质灰陶绳纹板瓦、筒瓦残片、泥质灰陶盆、白釉瓷碗口沿残片等。厚0.25~0.35米,距地表0.15~0.25米。其下为生土。
二、遗 迹
发现灰坑45个,灰沟7条,露炊遗迹4处,古道路1条,房址8座。
1、灰坑
此次发现的45个灰坑,可分为圆形、椭圆形、长条形、不规则形等,坑体分直壁、斜壁内收;坑底分平底、圜底、不规则形底等。
H43 位于T1708西部。平面为椭圆形,筒状,直壁,壁面略粗糙,平底,东西长2米,南北长1.8米,深0.95米。填土为灰褐色砂质黏土,质软,含较多炭粒、烧土颗粒、礓石颗粒、小砾石,包含物为黑釉双系瓜棱罐、白釉瓷碗、瓷盏残片及 “大定通宝”铜钱等。
H5 位于T0506中部,打破H13。平面为长条形,斜壁略内收,底近平,底部粗糙;东西残长2.8米,南北宽1~1.2米,深0.76米。填土为灰黑色黏土,质软,含较多炭粒、烧土颗粒,包含物为白釉瓷碗、瓷盘残片以及少量灰陶盆、罐残片。
H44 位于T1308北部 。平面为圆角长方形,斜壁内收,平底,底部粗糙。南北长2.8米,东西宽1.4米,深0.8米。填土为灰黑色砂质黏土,质软,含较多炭粒、烧土颗粒、小砾石等。包含物为白釉瓷盘、瓷盖、黑釉瓷碗以及少量灰陶瓮、双系罐残片。
2、灰沟
此次发现灰沟7条,平面多为不规则长条形,沟体为斜壁,壁面粗糙,底部凸凹不平。
G6 位于T1108、T1008中部,打破H46。平面为长条形,斜壁圜底。宽0.3~0.76米,深0.2米。填土为深灰褐色黏土,质软,含炭粒、小砾石等,包含物有泥质灰陶罐、瓮、盆的残片及白釉瓷碗、器盖、罐的残片等。
3、露炊遗迹
此次发现露炊遗迹共4处,平面多为椭圆形、不规则形,灶膛烧结面较薄,应为人为临时用火遗迹。
Z4 位于T1007南部,平面不规则形,保存状况较差,仅存操作坑、灶膛、烟道,上部情况不详。操作坑位于东部,平面长条形,东西长0.36米,南北宽0.2米,深0~0.05米,斜壁,圜底,底部由东向西倾斜。灶膛位于操作坑西部,平面近圆形,直径0.6米,深0.1米,直壁,平底,壁面留有红褐色烧结面,坚硬,厚0.02米。烟道位于灶膛南部,南北向仅存2条,残长0.1~0.18米,深0.1米,壁面留有烟炱痕迹,厚0.01米。Z4填土为灰褐色黏土,较疏松,含有草木灰、红烧土块等,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板瓦、酱釉瓷片等。
4、古道路
L1 位于发掘区南部,东西向,揭露长度22米,路南侧取土形成断崖,南北残宽6~13.5米。在发掘区外侧勘探得知,L1宽度大致在22~23米。路土为黄褐色黏土与黄色细砂土混合夯打形成,厚0.25~0.3米,质地坚硬,包含物极少,仅发现细碎泥质灰陶残片、白釉瓷碗残片。车辙沟槽密集,均东西向,沟槽宽0.1~0.18米,深0.08~0.15米。路面中部略高于两侧,呈拱形。推测L1筑路方法为在原始地表基础上略加平整,后培土再逐次碾压形成。
5、房址
发现8座房址,均为半地穴式,地面以上建筑不存。从保存较好的6座看,均为南北向。其建造方法系在原地面向下挖掘而成,壁较直,门道位于房屋南部。火炕、灶系在生土之上挖掘形成;长条形火炕大部分位于房屋北部与北壁相连,东西向,内有3~4条东西向烟道,个别火炕上面残留土坯或砖瓦;灶大多数位于火炕东侧或西侧,通过烟道与其相连。依据房室平面形态分3个类型。
A型,长方形,3座。
F2 位于T1307和T1207北部,打破北侧的F6。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4.4米,南北进深5.2米,深0.8米。门道位于房屋南壁中部,方向204°,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0.65米,南北进深0.75米,为2步台阶。灶台位于房屋西部,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1.4米,南北宽0.96米,高0.4米,北以2条烟道与火炕相通。灶台北侧有砖砌的东西向挡火墙,为平砖错缝垒砌,长1.2米,宽0.2米,高0.16米。灶眼位于灶台中部,平面呈圆形,直径0.45米,四角用砖块砌筑;灶膛呈袋状,底径0.55米,深0.42米,斜壁,圜底,壁面有残存的红褐色烧结层,厚0.02~0.03米,底部残存较多的草木灰;灶门位于灶台南侧,东西宽0.3米。南侧为椭圆形操作坑,东西1.1米,南北0.9米,深0.2米,直壁斜收,底部南高北低。火炕东西长4.2米,南北宽1.6~1.7米,残高0.2米;火炕内发现4条东西向并排的曲尺形烟道和一条南北向烟道,东西向烟道南北平行布列,长3.3~4.8米,宽0.1~0.2米,深0.15~0.25米,直壁,平底,底面由西向东逐步抬升,壁面残留烟炱痕迹;南北向烟道长1.3米,宽0.16米,深0.25米,与东西向烟道底面近平;火炕顶面南侧边缘用布纹瓦残片铺砌,宽0.1~0.25米。烟囱已毁,根据烟道走向,应位于房屋东北角。居住面为灰褐色砂质土,厚约0.01米,致密,有明显的踩踏痕迹。地面南高北低呈缓坡状。房址填土为浅灰褐色砂质黏土,疏松,含有少量的炭粒、烧土粒,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罐、盆、筒瓦残片及白釉瓷碗、盏等残片(图八)。 B型,梯形,4座。
F5 位于探方T1507、T1607中部,平面呈梯形,南侧略外弧。东西宽2. 2~2.8米,南北进深3.7米,深0.8~0.9米。门道位于房屋南壁中部,方向205°,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0.6米,南北进深0.7米,为2步台阶。灶台位于房屋东部,北以3条烟道与火炕相通,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1米,南北宽0.8米,残高0.4米;灶眼平面呈圆形,直径0.44米,北侧为2块平砖并排铺砌;灶膛呈袋状,底径0.55米,深0.4米,圜底,壁面粗糙,红褐色烧结面,坚硬,厚约0.02~0.03米;灶门位于灶台南侧,宽0.3米。灶门南侧有一操作坑,呈刀把形,长0.6米,宽0.1~0.3米,深0.05~0.1米,直壁,圜底。火炕东西长2.6~2.7米,南北宽1.55米,残高0.2米;火炕内发现4条东西向折尺形烟道和一条南北向烟道,东西向烟道南北平行排列,长1.7~3.4米,宽0.14~0.3米,深0.11~0.22米,底面由东向西逐步抬升,直壁,平底,壁面粗糙,东部近灶处的烧结面呈红褐色,厚约0.02~0.03米,西部残存烟炱痕迹;南北向烟道长1.4米,宽0.1~0.15米,深0.2米。烟囱已毁,根据烟道走向,应位于房屋的西北角。居住面为灰褐色黏土,土质较致密,有明显踩踏痕迹,厚约0.02—0.03米。房址填土为浅灰褐色砂质黏土,土质较疏松,内含较多烧土块、草木灰等,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盆、板瓦残片、泥质红陶绳纹砖块及白釉瓷碗残片等。
C型,折尺形,1座。
F4 平面呈折尺形,由主室和侧室两部分组成。主室平面为梯形,东西宽4.6~5.2米,南北进深5.9米,深0.8米。门道位于主室南端,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0.76米,南北进深0.5米,有2步台阶。灶位于主室的西部,北以2条烟道与火炕相通;灶台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2米,东西宽1米,高0.14米;灶北侧有一道东西向挡火墙,系生土挖掘形成,东西长1米,南北宽0.3米,高0.18米;灶眼平面呈圆形,直径0.45米;灶膛呈袋状,底径0.55米,深0.46米,灶膛内壁可见红褐色烧结面,厚约0.06米;灶门位于灶台南侧,宽0.24米。操作坑位于灶台南侧,平面呈椭圆形,东西长1米,南北宽0.72米,深0.28米,斜壁,平底。火炕东西长5.1米,南北宽1.6米,高0.22米。火炕内发现4条东西向折尺形烟道和一条南北向烟道,底面由东向西逐步抬升,长4.1~5.9米,宽0.12~0.24米,深0.15~0.3米,直壁,平底,烟道西部内壁可见红褐色烧结面,厚约0.01米,东部壁面残存烟炱痕迹;南北向烟道长1.2米,宽0.25~0.3米,深0.13米;烟囱位于主室东北角,平面呈圆形,直径0.42米,深0.78米。侧室位于正室西南侧,南北宽2.4~2.6米,东西进深2.5米。灶、火炕与主室形制基本一致,火炕内烟道由3条折尺形南北向烟道和一条东西向烟道组成,烟囱位于侧室西北角。居住面为灰褐色砂质黏土,致密,厚约0.01米,未见夯打痕迹。房址填土为浅灰褐色砂质土,较疏松,内含较多烧土粒、炭粒,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罐、盆、盘口沿残片及白釉、黑釉瓷碗残片等(图一○)。
三、遗物
出土遗物中陶器、瓷器占大多数,另有少量铁器、铜钱等。
1、瓷器 以白釉瓷器居多,器类有以碗、盘、碟、盏、钵为主,多施白色化妆土,碗内底留支钉、砂堆支烧痕迹;纹饰以素面为主,有少量花卉纹、卷云纹等,技法为划花、篦划花、印花等;黑釉、褐釉瓷器较少,器类以碗、罐、瓶、盆为主。
(1)白釉瓷器
碗 28件。依腹部形态分5型。
A型 8件。弧腹,略浅。标本H33∶2,灰色胎,圆唇,敞口,矮圈足略外撇,内底留有砂堆支烧痕迹,外腹下部留有旋削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部,釉色发青灰,内底有一平面。口径24.4厘米,底径7.2厘米,通高8厘米。
B型 2件。曲腹,上腹斜直,下腹外鼓。标本F6∶3, 灰色胎,圆唇,芒口,口微敞,圈足略高,内底留有砂堆支烧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青灰。口径24.4厘米,底径8厘米,通高9.6厘米。
C型 5件。斜腹,上腹略鼓。标本H25∶1,黄色胎,尖圆唇,口微敛,下腹斜收,矮圈足,留有10个圆形支钉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部,釉色发木。口径22.8厘米,底径7.2厘米,通高8厘米。
D型 4件。深弧腹。标本F6∶6,灰白色胎,圆唇,敞口,圜底,足底旋削略外撇,内底留有长条形支钉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腹部,釉色直白。口径22.8厘米,底径6.4厘米,通高10厘米。
E型 9件。曲腹。标本H15∶1,黄色粗胎,圆唇,侈口,圈足旋削略外撇。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部,圈足外底施黑釉,釉色泛黄。口径19.6厘米,底径7.2厘米,通高8厘米(图一一,5)。
盘 12件。依腹部形态分3型。
A型 5件。曲腹,腹部微鼓。标本G4∶5,灰白色胎,芒口,尖圆唇,口沿微侈,矮圈足,足底外削。内施满釉,内底划花草图案,外施釉及腹部,釉色泛青。口径16.4厘米,底径5.6厘米,通高3.2厘米。
B型 4件。弧腹。标本H32∶1,灰白色胎,尖圆唇,芒口,口沿外侈,矮圈足,足底外削。内满釉,内底印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腹部,釉色泛青。口径17.2厘米,底径5.6厘米,通高2.8厘米。
C型 3件。折腹。标本H27∶5,灰色胎,圆唇,侈口,上腹微曲,下腹折收。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釉色泛青灰。口径18.4厘米,残高3.6厘米(图一一,15)。
D型 2 件。深弧腹,口微敛。标本F6∶2,灰褐色胎,尖圆唇,上腹微鼓,下腹斜收,圈足略高,挖足过肩。内满釉,留有支钉痕迹,外施釉及下腹,釉色明亮。口径20.8厘米,底径6.4厘米,通高6厘米。
E型 1件。浅斜腹,腹部微鼓。标本H42∶4,灰褐色胎,圆唇,圈足略高,挖足过肩。内施满釉,有细碎开片,内底刮涩圈,外施釉及下腹,釉色发木。口径17.6厘米,底径4厘米,通高2.8厘米。 小碗 12件。依口部形态分4型。
A型 2件。敞口,上腹微鼓。标本G6∶2,灰白色胎,芒口,尖圆唇,矮圈足。内满釉,内底印有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泛青。口径12厘米,底径3.6厘米,通高3.2厘米。
B型 2件。侈口,上腹斜直。标本H37∶1,灰褐色胎,圆唇,下腹弧收。内满釉,内底印有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泛青。口径11.2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4.4厘米(图一一,9)。
C型 5件。直口,深弧腹。标本G4∶4,灰白胎,芒口,尖唇,下腹弧收,矮圈足。内满釉,内壁划花草图案,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泛青。口径8.4厘米,底径2.8厘米,通高3.6厘米(图一一,8)。
D型 3件。敞口,弧腹。标本H43∶2,灰色胎,尖圆唇,矮圈足。内满釉,内底留有2个三角形支钉痕迹,外施釉及下腹,釉色青灰。口径9.6厘米,底径3.2厘米,通高3.6厘米(图一一,18)。
碟 2件。标本H43∶3,灰白胎,圆唇,敞口,浅弧腹,矮圈足。内施满釉,内底印有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腹部,釉色闪青。口径12.4厘米,底径7.6厘米,通高2.4厘米(图一一,20)。
盏 4件。标本G4∶2,灰色胎,方唇,敞口,斜直腹,矮圈足,足底外削。内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釉色青灰。口径11.2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3.2厘米(图一一,19)。
钵 3 件。标本H46∶1,灰白胎,细腻,尖圆唇,口微敛,直腹,口沿下饰仰莲瓣纹,釉色闪青。口径13.6厘米,残高4厘米。
盒 1件。 标本F4∶1,灰白色胎,子口内敛,芒口,上腹竖直,下腹折收,矮圈足。内施釉,内底刮涩圈,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闪青。口径12.4厘米,底径6厘米,通高6厘米(图一一,4)。
盖 3件。标本H26∶5,灰色胎,直子口,宽折沿微上翘,弧顶。内不施釉,釉色泛灰。口径11.2厘米,残高2.6厘米。
盆 1件。标本H15∶15,灰色胎,肿唇,敞口,上腹折收,外饰凸棱,釉色泛青灰。残高4.4厘米。
(2)黑釉瓷器
碗 6件。标本H39∶1,黄色胎,肿唇,直口,深弧腹,矮圈足,挖足过肩。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釉色漆黑明亮。口径12厘米,底径5.2厘米,通高6厘米(图一一,21)。标本G1∶2,灰褐色胎,圆唇,口微敛,弧腹,内壁饰铁锈花,釉色漆黑。口径17.6厘米,残高4厘米。
瓜棱罐 3件。标本H43∶5,灰白色胎,圆唇,直口,高领,束颈,溜肩,鼓腹,矮圈足,足底刮釉。内壁留有轮制痕迹,双系对附于肩部,呈倒三角形,上饰多条竖向凸棱。腹部竖向扉棱8组,每组3条,扉棱处釉薄呈黄褐色,釉色厚重明亮。口径16.8厘米,底径9.2厘米,通高22.4厘米。
罐 6件。标本H25∶4,灰白色胎,芒口,圆唇,敛口,矮领,鼓肩,腹微鼓,下腹底部折收,矮圈足,足底刮釉。内壁留有轮制痕迹,釉色黑亮,外饰铁锈花。口径11.2厘米,底径9.2厘米,通高16.4厘米。标本H18:4,黄色胎,圆唇,直口,高领,束颈,溜肩,釉色发暗。口径17.6厘米,残高5.6厘米。
盆 5件。标本G6∶11,灰褐色胎,圆唇,卷沿,敛口,釉色发暗。残高7.2厘米。标本H15∶9,灰褐色胎,圆唇,窄折沿,深弧腹,沿面刮釉,外施半釉,釉色明亮。口径18厘米,残高7.2厘米。
(3)褐釉瓷器
碗 5件。标本H18∶10,黄色胎,圆唇,口微侈,曲腹,釉色发暗。口径20.8厘米,残高4.8厘米。
盆 3件。标本H43∶29,黄色胎,斜方唇,口微敛,釉色发暗。口径27.2厘米,残高4厘米。
瓶 1件。标本H40∶1,灰褐色粗砂胎,梯形口,方唇,细颈,溜肩,上腹略鼓,下腹略长,斜收,小平底。腹部布满瓦楞,釉色发灰绿。口径5.4厘米,底径6.6厘米,通高46.8厘米(图一二,5)。
2、陶器 陶质以泥质灰陶为主,有少量夹砂灰陶、红褐陶,多为轮制。纹饰多为素面,有少量附加堆纹、水波纹、弦纹、抹光纹等;主要器形有盆、罐、瓮、瓦当等。
盆 6 件,均为泥质灰陶。标本H25∶12,方唇,折沿,敞口,弧腹,平底略内凹,上腹饰一周按窝附加堆纹,下腹饰一周凹弦纹。口径90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30.4厘米(图一三,8)。标本F4∶20,宽斜折沿,圆唇,唇下缘略勾,沿内折棱较明显,内壁有抹光纹。残高12厘米(图一三,1)。
罐 5件,均为泥质灰陶。标本H25∶9,厚圆唇,直口,竖颈,溜肩,鼓腹,下腹斜收,平底略内凹。口径18厘米,底径12.4厘米,通高32厘米(图一三,6)。标本H39∶12,圆唇,敛口,束颈,肩部对称饰泥条系。残高8厘米。
瓮 7件,均为泥质灰陶。标本H18∶9,卷沿,敛口,圆唇,唇上缘略尖锐。口径28.8厘米,残高7.2厘米。标本G6∶18,内卷沿,直口,圆唇,高领,束颈。口径45厘米,残高9.6厘米。
碗 2件。标本H35∶1,夹砂灰褐陶,方唇,敞口,斜腹,平底,内有烟炱痕迹。口径7.2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2.8厘米(图一三,4)。
瓦当 1件。标本G4∶3,泥质灰陶,圆形,外饰联珠纹饰,内饰兽面衔环。直径11.7厘米,厚2.2厘米。
器座 1件。标本F6∶16,泥质褐陶,喇叭口形器座,底缘外凸,器座下部有数个长圆形镂孔。残高5.6厘米。
3、铁器 锈蚀严重,主要有铃、矛、刀、削、钉等。
铁铃 1件。标本F4∶16,方形穿孔,弧顶铃身。残高4.4厘米。
铁矛 1件。标本H27∶1,矛头圆尖,横截面为扁圆形,中部饰圆形钮,尾部为圆形銎部,残缺。残长24厘米(图一四,5)。
铁刀 1件。标本H33∶1,直背,弧刃,前端略平,后端残缺,柄部为细长条形。残长34.4厘米。
铁削 3件。标本F4∶13,直背,斜直刃,前端略平,柄部略宽。残长14厘米。
4、铜钱 20余枚,主要有元通宝、元丰通宝、景德元宝、绍圣元宝、熙宁元宝、大定通宝、皇宋通宝、正隆元宝等。
四、结 语
通过对该遗址出土遗物分析,可知瓷器与河北磁县观台窑第三期出土遗物的形制基本相同[1],如B型白瓷碗与观台窑ⅩⅩ型2式碗形制接近,D型白瓷碗与观台窑ⅩⅨ型2式碗相似,B型白瓷盘与观台窑Ⅺ型1式盘基本相同,黑釉双系罐与观台窑Ⅴ型2式罐基本一致。少量器物如E型白瓷碗与河北抚宁潘庄元代瓷窑址C型深腹碗形制一致[2],白釉器盖与天津静海谭庄子金元遗址H9∶10同类器物接近[3]。从出土的20余枚铜钱可辨年号分析得知,最晚的为金世宗的大定(1161~1189年)通宝,观台窑第三期年代为金代中晚期。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推测遗址年代大致为金元时期。
此次发现的8座半地穴式房址是冀东乃至东北地区辽金元时期典型的生活居址。房址集中分布在发掘区北部区域,区域呈南北向长方形,南北长35米,东西宽15米;房址门道均朝南,个别房址一侧有倾倒生活废弃物的灰坑,房址前后相隔距离为2.5~5米,自北向南大致分4排,排列有序,聚集较为集中;其中有4座房址相互有打破关系,但根据房址形制和火炕、灶的构造,以及房址内出土遗物基本一致,我们推测这些房址应为同一人群先后居住。发掘、勘探情况表明,房址区域的北侧、东侧为遗址边缘地带,而发掘区西南侧为该遗址文化堆积较为丰富的区域,说明房址区域为当时古村落居址东北部一个相对独立的聚落;房址及周围灰坑内出土较多瓷器以及一定数量的猪骨骼,表明当时居民生活方式存在一定的农业定居因素。L1留下众多的车辙碾压痕迹,推测当时这条古路交通运输效率非常高,密度频繁,应为当时经济贸易往来、物资运输的重要交通道路。北宋时期宋使许亢宗出使金国,在行程录中记载:“雄州经燕山南麓大道通往金国,第十程为韩城镇五十里至北界清州。”[4]后冯各庄遗址南距韩城镇约7公里,L1的发现为寻找金元时期燕山南麓大道提供了重要线索。许亢宗奉使出使金国时,正当北宋灭亡的前三年,即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金人按约将灭辽后的燕山南麓地区归还给北宋,北宋在韩城镇东25公里设置清州[5]。后冯各庄遗址所处区域当时应为宋金边界, F1、F3内灶膛内烧结面、火炕烟道烟炱痕迹较薄,说明人们在此居住的时间非常短,由于某种原因废弃,应该和当时所处区域战乱频繁,军事对峙的社会动荡环境有一定关系。
L1是冀东地区金代考古首次发现的古路,是研究金元时期冀东乃至东北地区交通史的重要实物资料。此次发现的8座房址是近年来冀东地区保存较为完整的金元时期人类生活居住址,为研究冀东金元时期房址的演变以及聚落布局、周围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实的物资料。
发掘人员:隆立新、崔淑红、徐小峰、
徐永江、石守仁、安春明、
刘 西、甄国新、张晓峥
绘 图:徐永江
执 笔:张晓峥、王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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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邯郸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所:《观台磁州窑址》,文物出版社,1997年。
[2]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 《河北抚宁县潘庄古瓷窑遗址调查简报》, 《华夏考古》2007年2期。
[3]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天津静海谭庄子金元遗址发掘简报》,《文物春秋》2003年3期。
[4][5]转引自尹均科:《北京古代交通》,北京出版社,2000年。
〔责任编辑:张金栋〕
【摘要】 2011年4月至7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唐山丰润后冯各庄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发现半地穴式房址、道路、灰坑等重要遗迹,出土陶器、瓷器、铁器等珍贵遗物,为研究冀东地区金元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为支持张唐铁路建设,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会同唐山市文物管理处、丰润区文物管理所联合组成考古队,于2011年4月至7月,对张唐铁路设计线内丰润区后冯各庄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后冯各庄遗址位于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后冯各庄村东200米处的台地上,东临承唐高速公路,北侧2.5公里为泥河。该遗址位于河流南侧台地上,地势较四周略高,南高北低,地表为平整的农田,种植小麦、核桃树苗等。此次共揭露遗址面积2125平方米,出土遗物有瓷器、陶器、铁器、铜钱等。
一、地层堆积
此次发现的文化堆积均开口在第①层下,打破第②层,现以T1708 西壁为例:
第①层:耕土层。质松软,夹杂塑料布、玻璃等现代杂物。厚0.15~0.25米,H39、H43均在此层下开口。
第②层:为金代文化层。浅灰褐色砂质黏土,质略硬,致密。含少量炭粒,夹杂泥质灰陶绳纹板瓦、筒瓦残片、泥质灰陶盆、白釉瓷碗口沿残片等。厚0.25~0.35米,距地表0.15~0.25米。其下为生土。
二、遗 迹
发现灰坑45个,灰沟7条,露炊遗迹4处,古道路1条,房址8座。
1、灰坑
此次发现的45个灰坑,可分为圆形、椭圆形、长条形、不规则形等,坑体分直壁、斜壁内收;坑底分平底、圜底、不规则形底等。
H43 位于T1708西部。平面为椭圆形,筒状,直壁,壁面略粗糙,平底,东西长2米,南北长1.8米,深0.95米。填土为灰褐色砂质黏土,质软,含较多炭粒、烧土颗粒、礓石颗粒、小砾石,包含物为黑釉双系瓜棱罐、白釉瓷碗、瓷盏残片及 “大定通宝”铜钱等。
H5 位于T0506中部,打破H13。平面为长条形,斜壁略内收,底近平,底部粗糙;东西残长2.8米,南北宽1~1.2米,深0.76米。填土为灰黑色黏土,质软,含较多炭粒、烧土颗粒,包含物为白釉瓷碗、瓷盘残片以及少量灰陶盆、罐残片。
H44 位于T1308北部 。平面为圆角长方形,斜壁内收,平底,底部粗糙。南北长2.8米,东西宽1.4米,深0.8米。填土为灰黑色砂质黏土,质软,含较多炭粒、烧土颗粒、小砾石等。包含物为白釉瓷盘、瓷盖、黑釉瓷碗以及少量灰陶瓮、双系罐残片。
2、灰沟
此次发现灰沟7条,平面多为不规则长条形,沟体为斜壁,壁面粗糙,底部凸凹不平。
G6 位于T1108、T1008中部,打破H46。平面为长条形,斜壁圜底。宽0.3~0.76米,深0.2米。填土为深灰褐色黏土,质软,含炭粒、小砾石等,包含物有泥质灰陶罐、瓮、盆的残片及白釉瓷碗、器盖、罐的残片等。
3、露炊遗迹
此次发现露炊遗迹共4处,平面多为椭圆形、不规则形,灶膛烧结面较薄,应为人为临时用火遗迹。
Z4 位于T1007南部,平面不规则形,保存状况较差,仅存操作坑、灶膛、烟道,上部情况不详。操作坑位于东部,平面长条形,东西长0.36米,南北宽0.2米,深0~0.05米,斜壁,圜底,底部由东向西倾斜。灶膛位于操作坑西部,平面近圆形,直径0.6米,深0.1米,直壁,平底,壁面留有红褐色烧结面,坚硬,厚0.02米。烟道位于灶膛南部,南北向仅存2条,残长0.1~0.18米,深0.1米,壁面留有烟炱痕迹,厚0.01米。Z4填土为灰褐色黏土,较疏松,含有草木灰、红烧土块等,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板瓦、酱釉瓷片等。
4、古道路
L1 位于发掘区南部,东西向,揭露长度22米,路南侧取土形成断崖,南北残宽6~13.5米。在发掘区外侧勘探得知,L1宽度大致在22~23米。路土为黄褐色黏土与黄色细砂土混合夯打形成,厚0.25~0.3米,质地坚硬,包含物极少,仅发现细碎泥质灰陶残片、白釉瓷碗残片。车辙沟槽密集,均东西向,沟槽宽0.1~0.18米,深0.08~0.15米。路面中部略高于两侧,呈拱形。推测L1筑路方法为在原始地表基础上略加平整,后培土再逐次碾压形成。
5、房址
发现8座房址,均为半地穴式,地面以上建筑不存。从保存较好的6座看,均为南北向。其建造方法系在原地面向下挖掘而成,壁较直,门道位于房屋南部。火炕、灶系在生土之上挖掘形成;长条形火炕大部分位于房屋北部与北壁相连,东西向,内有3~4条东西向烟道,个别火炕上面残留土坯或砖瓦;灶大多数位于火炕东侧或西侧,通过烟道与其相连。依据房室平面形态分3个类型。
A型,长方形,3座。
F2 位于T1307和T1207北部,打破北侧的F6。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4.4米,南北进深5.2米,深0.8米。门道位于房屋南壁中部,方向204°,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0.65米,南北进深0.75米,为2步台阶。灶台位于房屋西部,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1.4米,南北宽0.96米,高0.4米,北以2条烟道与火炕相通。灶台北侧有砖砌的东西向挡火墙,为平砖错缝垒砌,长1.2米,宽0.2米,高0.16米。灶眼位于灶台中部,平面呈圆形,直径0.45米,四角用砖块砌筑;灶膛呈袋状,底径0.55米,深0.42米,斜壁,圜底,壁面有残存的红褐色烧结层,厚0.02~0.03米,底部残存较多的草木灰;灶门位于灶台南侧,东西宽0.3米。南侧为椭圆形操作坑,东西1.1米,南北0.9米,深0.2米,直壁斜收,底部南高北低。火炕东西长4.2米,南北宽1.6~1.7米,残高0.2米;火炕内发现4条东西向并排的曲尺形烟道和一条南北向烟道,东西向烟道南北平行布列,长3.3~4.8米,宽0.1~0.2米,深0.15~0.25米,直壁,平底,底面由西向东逐步抬升,壁面残留烟炱痕迹;南北向烟道长1.3米,宽0.16米,深0.25米,与东西向烟道底面近平;火炕顶面南侧边缘用布纹瓦残片铺砌,宽0.1~0.25米。烟囱已毁,根据烟道走向,应位于房屋东北角。居住面为灰褐色砂质土,厚约0.01米,致密,有明显的踩踏痕迹。地面南高北低呈缓坡状。房址填土为浅灰褐色砂质黏土,疏松,含有少量的炭粒、烧土粒,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罐、盆、筒瓦残片及白釉瓷碗、盏等残片(图八)。 B型,梯形,4座。
F5 位于探方T1507、T1607中部,平面呈梯形,南侧略外弧。东西宽2. 2~2.8米,南北进深3.7米,深0.8~0.9米。门道位于房屋南壁中部,方向205°,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0.6米,南北进深0.7米,为2步台阶。灶台位于房屋东部,北以3条烟道与火炕相通,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1米,南北宽0.8米,残高0.4米;灶眼平面呈圆形,直径0.44米,北侧为2块平砖并排铺砌;灶膛呈袋状,底径0.55米,深0.4米,圜底,壁面粗糙,红褐色烧结面,坚硬,厚约0.02~0.03米;灶门位于灶台南侧,宽0.3米。灶门南侧有一操作坑,呈刀把形,长0.6米,宽0.1~0.3米,深0.05~0.1米,直壁,圜底。火炕东西长2.6~2.7米,南北宽1.55米,残高0.2米;火炕内发现4条东西向折尺形烟道和一条南北向烟道,东西向烟道南北平行排列,长1.7~3.4米,宽0.14~0.3米,深0.11~0.22米,底面由东向西逐步抬升,直壁,平底,壁面粗糙,东部近灶处的烧结面呈红褐色,厚约0.02~0.03米,西部残存烟炱痕迹;南北向烟道长1.4米,宽0.1~0.15米,深0.2米。烟囱已毁,根据烟道走向,应位于房屋的西北角。居住面为灰褐色黏土,土质较致密,有明显踩踏痕迹,厚约0.02—0.03米。房址填土为浅灰褐色砂质黏土,土质较疏松,内含较多烧土块、草木灰等,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盆、板瓦残片、泥质红陶绳纹砖块及白釉瓷碗残片等。
C型,折尺形,1座。
F4 平面呈折尺形,由主室和侧室两部分组成。主室平面为梯形,东西宽4.6~5.2米,南北进深5.9米,深0.8米。门道位于主室南端,平面呈长方形,东西宽0.76米,南北进深0.5米,有2步台阶。灶位于主室的西部,北以2条烟道与火炕相通;灶台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2米,东西宽1米,高0.14米;灶北侧有一道东西向挡火墙,系生土挖掘形成,东西长1米,南北宽0.3米,高0.18米;灶眼平面呈圆形,直径0.45米;灶膛呈袋状,底径0.55米,深0.46米,灶膛内壁可见红褐色烧结面,厚约0.06米;灶门位于灶台南侧,宽0.24米。操作坑位于灶台南侧,平面呈椭圆形,东西长1米,南北宽0.72米,深0.28米,斜壁,平底。火炕东西长5.1米,南北宽1.6米,高0.22米。火炕内发现4条东西向折尺形烟道和一条南北向烟道,底面由东向西逐步抬升,长4.1~5.9米,宽0.12~0.24米,深0.15~0.3米,直壁,平底,烟道西部内壁可见红褐色烧结面,厚约0.01米,东部壁面残存烟炱痕迹;南北向烟道长1.2米,宽0.25~0.3米,深0.13米;烟囱位于主室东北角,平面呈圆形,直径0.42米,深0.78米。侧室位于正室西南侧,南北宽2.4~2.6米,东西进深2.5米。灶、火炕与主室形制基本一致,火炕内烟道由3条折尺形南北向烟道和一条东西向烟道组成,烟囱位于侧室西北角。居住面为灰褐色砂质黏土,致密,厚约0.01米,未见夯打痕迹。房址填土为浅灰褐色砂质土,较疏松,内含较多烧土粒、炭粒,出土遗物有泥质灰陶罐、盆、盘口沿残片及白釉、黑釉瓷碗残片等(图一○)。
三、遗物
出土遗物中陶器、瓷器占大多数,另有少量铁器、铜钱等。
1、瓷器 以白釉瓷器居多,器类有以碗、盘、碟、盏、钵为主,多施白色化妆土,碗内底留支钉、砂堆支烧痕迹;纹饰以素面为主,有少量花卉纹、卷云纹等,技法为划花、篦划花、印花等;黑釉、褐釉瓷器较少,器类以碗、罐、瓶、盆为主。
(1)白釉瓷器
碗 28件。依腹部形态分5型。
A型 8件。弧腹,略浅。标本H33∶2,灰色胎,圆唇,敞口,矮圈足略外撇,内底留有砂堆支烧痕迹,外腹下部留有旋削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部,釉色发青灰,内底有一平面。口径24.4厘米,底径7.2厘米,通高8厘米。
B型 2件。曲腹,上腹斜直,下腹外鼓。标本F6∶3, 灰色胎,圆唇,芒口,口微敞,圈足略高,内底留有砂堆支烧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青灰。口径24.4厘米,底径8厘米,通高9.6厘米。
C型 5件。斜腹,上腹略鼓。标本H25∶1,黄色胎,尖圆唇,口微敛,下腹斜收,矮圈足,留有10个圆形支钉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部,釉色发木。口径22.8厘米,底径7.2厘米,通高8厘米。
D型 4件。深弧腹。标本F6∶6,灰白色胎,圆唇,敞口,圜底,足底旋削略外撇,内底留有长条形支钉痕迹。内施满釉,外施釉及腹部,釉色直白。口径22.8厘米,底径6.4厘米,通高10厘米。
E型 9件。曲腹。标本H15∶1,黄色粗胎,圆唇,侈口,圈足旋削略外撇。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部,圈足外底施黑釉,釉色泛黄。口径19.6厘米,底径7.2厘米,通高8厘米(图一一,5)。
盘 12件。依腹部形态分3型。
A型 5件。曲腹,腹部微鼓。标本G4∶5,灰白色胎,芒口,尖圆唇,口沿微侈,矮圈足,足底外削。内施满釉,内底划花草图案,外施釉及腹部,釉色泛青。口径16.4厘米,底径5.6厘米,通高3.2厘米。
B型 4件。弧腹。标本H32∶1,灰白色胎,尖圆唇,芒口,口沿外侈,矮圈足,足底外削。内满釉,内底印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腹部,釉色泛青。口径17.2厘米,底径5.6厘米,通高2.8厘米。
C型 3件。折腹。标本H27∶5,灰色胎,圆唇,侈口,上腹微曲,下腹折收。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釉色泛青灰。口径18.4厘米,残高3.6厘米(图一一,15)。
D型 2 件。深弧腹,口微敛。标本F6∶2,灰褐色胎,尖圆唇,上腹微鼓,下腹斜收,圈足略高,挖足过肩。内满釉,留有支钉痕迹,外施釉及下腹,釉色明亮。口径20.8厘米,底径6.4厘米,通高6厘米。
E型 1件。浅斜腹,腹部微鼓。标本H42∶4,灰褐色胎,圆唇,圈足略高,挖足过肩。内施满釉,有细碎开片,内底刮涩圈,外施釉及下腹,釉色发木。口径17.6厘米,底径4厘米,通高2.8厘米。 小碗 12件。依口部形态分4型。
A型 2件。敞口,上腹微鼓。标本G6∶2,灰白色胎,芒口,尖圆唇,矮圈足。内满釉,内底印有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泛青。口径12厘米,底径3.6厘米,通高3.2厘米。
B型 2件。侈口,上腹斜直。标本H37∶1,灰褐色胎,圆唇,下腹弧收。内满釉,内底印有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泛青。口径11.2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4.4厘米(图一一,9)。
C型 5件。直口,深弧腹。标本G4∶4,灰白胎,芒口,尖唇,下腹弧收,矮圈足。内满釉,内壁划花草图案,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泛青。口径8.4厘米,底径2.8厘米,通高3.6厘米(图一一,8)。
D型 3件。敞口,弧腹。标本H43∶2,灰色胎,尖圆唇,矮圈足。内满釉,内底留有2个三角形支钉痕迹,外施釉及下腹,釉色青灰。口径9.6厘米,底径3.2厘米,通高3.6厘米(图一一,18)。
碟 2件。标本H43∶3,灰白胎,圆唇,敞口,浅弧腹,矮圈足。内施满釉,内底印有一周凹弦纹,外施釉及腹部,釉色闪青。口径12.4厘米,底径7.6厘米,通高2.4厘米(图一一,20)。
盏 4件。标本G4∶2,灰色胎,方唇,敞口,斜直腹,矮圈足,足底外削。内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釉色青灰。口径11.2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3.2厘米(图一一,19)。
钵 3 件。标本H46∶1,灰白胎,细腻,尖圆唇,口微敛,直腹,口沿下饰仰莲瓣纹,釉色闪青。口径13.6厘米,残高4厘米。
盒 1件。 标本F4∶1,灰白色胎,子口内敛,芒口,上腹竖直,下腹折收,矮圈足。内施釉,内底刮涩圈,外施釉及圈足,足底刮釉,釉色闪青。口径12.4厘米,底径6厘米,通高6厘米(图一一,4)。
盖 3件。标本H26∶5,灰色胎,直子口,宽折沿微上翘,弧顶。内不施釉,釉色泛灰。口径11.2厘米,残高2.6厘米。
盆 1件。标本H15∶15,灰色胎,肿唇,敞口,上腹折收,外饰凸棱,釉色泛青灰。残高4.4厘米。
(2)黑釉瓷器
碗 6件。标本H39∶1,黄色胎,肿唇,直口,深弧腹,矮圈足,挖足过肩。内施满釉,外施釉及下腹,釉色漆黑明亮。口径12厘米,底径5.2厘米,通高6厘米(图一一,21)。标本G1∶2,灰褐色胎,圆唇,口微敛,弧腹,内壁饰铁锈花,釉色漆黑。口径17.6厘米,残高4厘米。
瓜棱罐 3件。标本H43∶5,灰白色胎,圆唇,直口,高领,束颈,溜肩,鼓腹,矮圈足,足底刮釉。内壁留有轮制痕迹,双系对附于肩部,呈倒三角形,上饰多条竖向凸棱。腹部竖向扉棱8组,每组3条,扉棱处釉薄呈黄褐色,釉色厚重明亮。口径16.8厘米,底径9.2厘米,通高22.4厘米。
罐 6件。标本H25∶4,灰白色胎,芒口,圆唇,敛口,矮领,鼓肩,腹微鼓,下腹底部折收,矮圈足,足底刮釉。内壁留有轮制痕迹,釉色黑亮,外饰铁锈花。口径11.2厘米,底径9.2厘米,通高16.4厘米。标本H18:4,黄色胎,圆唇,直口,高领,束颈,溜肩,釉色发暗。口径17.6厘米,残高5.6厘米。
盆 5件。标本G6∶11,灰褐色胎,圆唇,卷沿,敛口,釉色发暗。残高7.2厘米。标本H15∶9,灰褐色胎,圆唇,窄折沿,深弧腹,沿面刮釉,外施半釉,釉色明亮。口径18厘米,残高7.2厘米。
(3)褐釉瓷器
碗 5件。标本H18∶10,黄色胎,圆唇,口微侈,曲腹,釉色发暗。口径20.8厘米,残高4.8厘米。
盆 3件。标本H43∶29,黄色胎,斜方唇,口微敛,釉色发暗。口径27.2厘米,残高4厘米。
瓶 1件。标本H40∶1,灰褐色粗砂胎,梯形口,方唇,细颈,溜肩,上腹略鼓,下腹略长,斜收,小平底。腹部布满瓦楞,釉色发灰绿。口径5.4厘米,底径6.6厘米,通高46.8厘米(图一二,5)。
2、陶器 陶质以泥质灰陶为主,有少量夹砂灰陶、红褐陶,多为轮制。纹饰多为素面,有少量附加堆纹、水波纹、弦纹、抹光纹等;主要器形有盆、罐、瓮、瓦当等。
盆 6 件,均为泥质灰陶。标本H25∶12,方唇,折沿,敞口,弧腹,平底略内凹,上腹饰一周按窝附加堆纹,下腹饰一周凹弦纹。口径90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30.4厘米(图一三,8)。标本F4∶20,宽斜折沿,圆唇,唇下缘略勾,沿内折棱较明显,内壁有抹光纹。残高12厘米(图一三,1)。
罐 5件,均为泥质灰陶。标本H25∶9,厚圆唇,直口,竖颈,溜肩,鼓腹,下腹斜收,平底略内凹。口径18厘米,底径12.4厘米,通高32厘米(图一三,6)。标本H39∶12,圆唇,敛口,束颈,肩部对称饰泥条系。残高8厘米。
瓮 7件,均为泥质灰陶。标本H18∶9,卷沿,敛口,圆唇,唇上缘略尖锐。口径28.8厘米,残高7.2厘米。标本G6∶18,内卷沿,直口,圆唇,高领,束颈。口径45厘米,残高9.6厘米。
碗 2件。标本H35∶1,夹砂灰褐陶,方唇,敞口,斜腹,平底,内有烟炱痕迹。口径7.2厘米,底径4.4厘米,通高2.8厘米(图一三,4)。
瓦当 1件。标本G4∶3,泥质灰陶,圆形,外饰联珠纹饰,内饰兽面衔环。直径11.7厘米,厚2.2厘米。
器座 1件。标本F6∶16,泥质褐陶,喇叭口形器座,底缘外凸,器座下部有数个长圆形镂孔。残高5.6厘米。
3、铁器 锈蚀严重,主要有铃、矛、刀、削、钉等。
铁铃 1件。标本F4∶16,方形穿孔,弧顶铃身。残高4.4厘米。
铁矛 1件。标本H27∶1,矛头圆尖,横截面为扁圆形,
铁削 3件。标本F4∶13,直背,斜直刃,前端略平,柄部略宽。残长14厘米。
4、铜钱 20余枚,主要有元
四、结 语
通过对该遗址出土遗物分析,可知瓷器与河北磁县观台窑第三期出土遗物的形制基本相同[1],如B型白瓷碗与观台窑ⅩⅩ型2式碗形制接近,D型白瓷碗与观台窑ⅩⅨ型2式碗相似,B型白瓷盘与观台窑Ⅺ型1式盘基本相同,黑釉双系罐与观台窑Ⅴ型2式罐基本一致。少量器物如E型白瓷碗与河北抚宁潘庄元代瓷窑址C型深腹碗形制一致[2],白釉器盖与天津静海谭庄子金元遗址H9∶10同类器物接近[3]。从出土的20余枚铜钱可辨年号分析得知,最晚的为金世宗的大定(1161~1189年)通宝,观台窑第三期年代为金代中晚期。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推测遗址年代大致为金元时期。
此次发现的8座半地穴式房址是冀东乃至东北地区辽金元时期典型的生活居址。房址集中分布在发掘区北部区域,区域呈南北向长方形,南北长35米,东西宽15米;房址门道均朝南,个别房址一侧有倾倒生活废弃物的灰坑,房址前后相隔距离为2.5~5米,自北向南大致分4排,排列有序,聚集较为集中;其中有4座房址相互有打破关系,但根据房址形制和火炕、灶的构造,以及房址内出土遗物基本一致,我们推测这些房址应为同一人群先后居住。发掘、勘探情况表明,房址区域的北侧、东侧为遗址边缘地带,而发掘区西南侧为该遗址文化堆积较为丰富的区域,说明房址区域为当时古村落居址东北部一个相对独立的聚落;房址及周围灰坑内出土较多瓷器以及一定数量的猪骨骼,表明当时居民生活方式存在一定的农业定居因素。L1留下众多的车辙碾压痕迹,推测当时这条古路交通运输效率非常高,密度频繁,应为当时经济贸易往来、物资运输的重要交通道路。北宋时期宋使许亢宗出使金国,在行程录中记载:“雄州经燕山南麓大道通往金国,第十程为韩城镇五十里至北界清州。”[4]后冯各庄遗址南距韩城镇约7公里,L1的发现为寻找金元时期燕山南麓大道提供了重要线索。许亢宗奉使出使金国时,正当北宋灭亡的前三年,即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金人按约将灭辽后的燕山南麓地区归还给北宋,北宋在韩城镇东25公里设置清州[5]。后冯各庄遗址所处区域当时应为宋金边界, F1、F3内灶膛内烧结面、火炕烟道烟炱痕迹较薄,说明人们在此居住的时间非常短,由于某种原因废弃,应该和当时所处区域战乱频繁,军事对峙的社会动荡环境有一定关系。
L1是冀东地区金代考古首次发现的古路,是研究金元时期冀东乃至东北地区交通史的重要实物资料。此次发现的8座房址是近年来冀东地区保存较为完整的金元时期人类生活居住址,为研究冀东金元时期房址的演变以及聚落布局、周围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实的物资料。
发掘人员:隆立新、崔淑红、徐小峰、
徐永江、石守仁、安春明、
刘 西、甄国新、张晓峥
绘 图:徐永江
执 笔:张晓峥、王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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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邯郸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所:《观台磁州窑址》,文物出版社,1997年。
[2]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 《河北抚宁县潘庄古瓷窑遗址调查简报》, 《华夏考古》2007年2期。
[3]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天津静海谭庄子金元遗址发掘简报》,《文物春秋》2003年3期。
[4][5]转引自尹均科:《北京古代交通》,北京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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