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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结合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的实例简要说明了施工方的索赔意识是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的重要原因,并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提出了几点看法和意见。
关键词:索赔意识、造价控制
在工程结算的审核过程中,我们常常发现,同一地区、同样性质、功能相近、开工时间相近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增加比例却极为不同,差异甚大。虽然建设项目的复杂性、独一无二性是导致其差异的原因之一,从大量的审核情况看,施工方的索赔意识是造成差异的重要原因。
一、施工方的索赔内容
1、因设计变更材料的规格型号或材质导致施工方索赔
XX工程,甲乙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约定,材料涨价风险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增加的材料单价,投标报价中有的,执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按施工当期的市场价定价。设计图纸中选用2000A铜母线槽在电气竖井中安装向各楼层照明配电箱供电。母线槽施工备料时,铜材价格飞涨,这时设计重新核算,实际照明负荷比原设计负荷小,将母线槽变更为1800A。该规格母线槽投标报价中无,采取市场定价,导致母线槽载流量变小了,工程造价却增加了约30万元。
施工合同中明显不合理的条款是我们在合同的拟定中应避免的。此例中,我们暂不考虑材料的大幅上涨完全由施工方承担是否公平。只想说明,此变更让施工单位达到了“让两者长得不一样”的目的,为工程索赔找到了理由。
2、因设计尺寸更改导致施工方索赔
XX工程,地下室通风管道采用复合风管,原设计风管尺寸为2000*500,安装标高为风管中心距地3米。后施工方用现场签证的形式,以提高地下室标高为由,建议在保持风管截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将风管尺寸变更为2500*400,导致风管周长增加,风管制安工程量增加2000多平方,增加工程造价约20万元。
3、因设计增加安全系数及使用功能导致施工方索赔
如防雷接地工程,在原设计已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增加柱内钢筋及底板钢筋焊接数量;在土建基础及设备自带底座已满足设备运行要求的情况下,增加设备用槽钢基础。
4、因专业之间的配合协调性差导致施工方索赔
在建筑物各专业管线、桥架布置的密集区,在装修工程对水暖电专业的喷头、灯具、风口的安装位置有具体要求时,常因各分包商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到位或施工图纸出图时间的不同步,出现返工现象,造成工程投资损失。
施工单位的索赔理由不胜枚举。从审核情况看,相当数量的变更调整,是因为施工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提出了修改建议而发生的。
我们不否认施工方在工程建设中提出过很多合理化建议,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贡献。但是有些建议却会造成工程造价不合理的大幅攀升。施工单位的索赔意识强无可非议,作为设计、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却有责任对施工单位的修改建议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工程的功能、造价、可行性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进而对项目实施先进、合理和协调的解决方案。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运用价值工程控制工程变更
价值工程是以提高实用价值为目的,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开发集体智力资源为基础,用最少的成本支出达到最合适的产品功能的产品开发的科学方法。设计及现场管理人员在签发设计变更及現场签证时,不能仅从技术角度考虑没有问题就预以签认,应运用价值工程充分分析该变更在技术及功能上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对同类工程进行对比控制工程变更
同样性质、功能相近的项目,各专业的工作原理、设备配置、安装方式大同小异。同类工程相互对比,在建项目和运行项目相互对比,可以较直观的发现变更的合理性,有利于控制工程变更。
3、加强施工中各专业之间的协调管理
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管理的前瞻性。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矛盾,是每个项目都存在的,工程技术人员应通过图纸会审、会议协调等方式,督促各分包商加大配合力度,满足设计需求。确实无法满足的,应力争在施工前进行更改,避免拆除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
4、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部分施工方,在按图施工前或施工了一部分后发生了工程变更,或按图施工前已建议设计进行了变更,但在现场签证中,却要求增加原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拆除费用。监理人员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工程记录,以防施工方以点代面,多报多计工程量。
5、工程造价人员应深入现场,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工程造价人员深入现场,及时与工程技术人员沟通,便于他们了解工程造价的增减情况,从多角度考虑变更的可行性。
6、鼓励施工方多提合理化建议
对施工方提出的性价比较高的合理化建议,建议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节约工程投资的,建议将节约投资的大部分用于奖励施工方,并将合理化建议作为一项施工业绩,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以此提高施工方的积极主动性,使项目各方形成一个利益整体,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同时,使项目的品质得以提高。
关键词:索赔意识、造价控制
在工程结算的审核过程中,我们常常发现,同一地区、同样性质、功能相近、开工时间相近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增加比例却极为不同,差异甚大。虽然建设项目的复杂性、独一无二性是导致其差异的原因之一,从大量的审核情况看,施工方的索赔意识是造成差异的重要原因。
一、施工方的索赔内容
1、因设计变更材料的规格型号或材质导致施工方索赔
XX工程,甲乙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约定,材料涨价风险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增加的材料单价,投标报价中有的,执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按施工当期的市场价定价。设计图纸中选用2000A铜母线槽在电气竖井中安装向各楼层照明配电箱供电。母线槽施工备料时,铜材价格飞涨,这时设计重新核算,实际照明负荷比原设计负荷小,将母线槽变更为1800A。该规格母线槽投标报价中无,采取市场定价,导致母线槽载流量变小了,工程造价却增加了约30万元。
施工合同中明显不合理的条款是我们在合同的拟定中应避免的。此例中,我们暂不考虑材料的大幅上涨完全由施工方承担是否公平。只想说明,此变更让施工单位达到了“让两者长得不一样”的目的,为工程索赔找到了理由。
2、因设计尺寸更改导致施工方索赔
XX工程,地下室通风管道采用复合风管,原设计风管尺寸为2000*500,安装标高为风管中心距地3米。后施工方用现场签证的形式,以提高地下室标高为由,建议在保持风管截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将风管尺寸变更为2500*400,导致风管周长增加,风管制安工程量增加2000多平方,增加工程造价约20万元。
3、因设计增加安全系数及使用功能导致施工方索赔
如防雷接地工程,在原设计已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增加柱内钢筋及底板钢筋焊接数量;在土建基础及设备自带底座已满足设备运行要求的情况下,增加设备用槽钢基础。
4、因专业之间的配合协调性差导致施工方索赔
在建筑物各专业管线、桥架布置的密集区,在装修工程对水暖电专业的喷头、灯具、风口的安装位置有具体要求时,常因各分包商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到位或施工图纸出图时间的不同步,出现返工现象,造成工程投资损失。
施工单位的索赔理由不胜枚举。从审核情况看,相当数量的变更调整,是因为施工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提出了修改建议而发生的。
我们不否认施工方在工程建设中提出过很多合理化建议,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贡献。但是有些建议却会造成工程造价不合理的大幅攀升。施工单位的索赔意识强无可非议,作为设计、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却有责任对施工单位的修改建议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工程的功能、造价、可行性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进而对项目实施先进、合理和协调的解决方案。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运用价值工程控制工程变更
价值工程是以提高实用价值为目的,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开发集体智力资源为基础,用最少的成本支出达到最合适的产品功能的产品开发的科学方法。设计及现场管理人员在签发设计变更及現场签证时,不能仅从技术角度考虑没有问题就预以签认,应运用价值工程充分分析该变更在技术及功能上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对同类工程进行对比控制工程变更
同样性质、功能相近的项目,各专业的工作原理、设备配置、安装方式大同小异。同类工程相互对比,在建项目和运行项目相互对比,可以较直观的发现变更的合理性,有利于控制工程变更。
3、加强施工中各专业之间的协调管理
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管理的前瞻性。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矛盾,是每个项目都存在的,工程技术人员应通过图纸会审、会议协调等方式,督促各分包商加大配合力度,满足设计需求。确实无法满足的,应力争在施工前进行更改,避免拆除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
4、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部分施工方,在按图施工前或施工了一部分后发生了工程变更,或按图施工前已建议设计进行了变更,但在现场签证中,却要求增加原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拆除费用。监理人员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工程记录,以防施工方以点代面,多报多计工程量。
5、工程造价人员应深入现场,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工程造价人员深入现场,及时与工程技术人员沟通,便于他们了解工程造价的增减情况,从多角度考虑变更的可行性。
6、鼓励施工方多提合理化建议
对施工方提出的性价比较高的合理化建议,建议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节约工程投资的,建议将节约投资的大部分用于奖励施工方,并将合理化建议作为一项施工业绩,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以此提高施工方的积极主动性,使项目各方形成一个利益整体,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同时,使项目的品质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