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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长期的新闻报道中,“城管”一词已经丧失了“城市管理”的原意,逐渐成为“暴力执法”的代名词。本文选取《羊城晚报》2014年的“城管”报道为研究样本,力图归纳“城管”形象建构过程中的媒介表现及问题,以期从大众传播效果的角度分析问题的成因,并针对这类不恰当的媒介现象提出改善建议。
【关键词】城管刻板印象沉默的螺旋
20世纪80年代,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出于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需要,北京等城市陆续设立城市管理监察队伍,督查与整治“不和谐”现象。①这是城管群体的最初形象。然而在今天,城管队伍却频频被曝出“打人、腐败”的负面新闻,甚至连城管与商贩友好互动的行为也被解读为“作秀”。
为何同一群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形象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呢?根源在于新闻媒体的传播效果。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选取了《羊城晚报》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间的新闻报道为研究样本,剔除这期间主题与“城管”无实质关联的报道,最后共有72篇“城管”议题的原创新闻报道。针对其中的报道现象,我们进行了具体的数据和内容分析。
一、“城管”形象的媒介建构现状
1、负面形象报道居高不下
目前,城管群体几乎已成为“暴力执法”的代名词,自21世纪民生新闻兴起后,媒体开始集中关注“城管冲突”事件。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公民记者”蜂拥而至,任何城管事件经过网络传播的“发酵”都会引起轰动性的反响。在这场媒体与城管群体的“追击战”中,传统媒体不但没有缺席,而且因其一贯的权威性,又为这些行政执法者增加了“罪恶”的确证。
在《羊城晚报》2014年间的“城管”报道中,“腐败、渎职与暴力执法”主题的新闻依然占据多数,共有26篇报道(36.1%),如4月10日《七旬老人疑因劝架被协管员打死》、6月12日《城管车公车私用疑酒驾撞飞行人》、9月16日《福田城管局长受贿48万退休七年心难安终自首》等报道。在这些报道中,城管队员暴力执法与小贩起冲突、城管领导腐败渎职滥用公权和城管部门消极不作为,基本构成了媒体极力捕捉、渲染的话题,经过故事演绎和情节叙事,抓住多数读者“嗜血、抗权和援弱”的社会心理,刺激眼球,最终实现媒体向市场“要饭碗”的经济追求。
2、社会意见出现明显分流
在近几年,媒体和公众中出现了理性分析的声音,一改之前“一刀切”、断定“城管有罪”的现象,城管执法人员处于“弱势无奈”的报道逐渐增多。
在样本中,《羊城晚报》有17篇相关主题的报道(23.6%),如9月16日《城管与小贩互跪,谁也过得不容易》、8月2日《城管大队长征地现场被打死》、8月19日《禅城城管执法屡遇暴力抗法》等报道,多次对城管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时,遭遇小贩或围观群众的反抗而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给予客观报道。在许多人的刻板印象中,城管是拥有权力身份的强者,摊贩则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弱者。这种基于先例的成见、基于惯性的“恶意的揣测”,让一些人对城管正当的执法行为也心存抵触。报纸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是公众获取周围环境信息的主要信息源,他们根据报纸信息,对所处的意见环境做出大致判断。因此,这种媒体报道倾向的改变,将明显改善社会舆论对“城管”队伍整体形象的认识。客观、理性、中立的言论有了一定的表达空间,关于城管群体的社会舆论有了明显分流。
3、执法者的中性与正面形象逐步重塑
通常来说,互联网信息的发布者与传播者处于匿名状态,新媒体技术又支持“公民记者”进入传播领域。于是披着“马甲”的草根群体进入网络世界,带来了质量参差不齐的“信息潮”,同时“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又导致程度不同的网络暴力,而城管群体便是受害者之一。
在这种情形下,传统媒体亟需发挥其舆论引领的作用,为公众提供冷静客观、深度权威的信息。近些年,以《羊城晚报》为代表的都市报,开始反思在“城管形象”的媒体建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改善报道失衡。样本中,城管“执法服务”与“开拓创新”两类形象的报道均为正面、中性报道,共有29篇(40.3%),在数量与版面上占绝对优势,如10月2日的《200城管志愿者上白云山捡垃圾》、8月14日《白云区城管潮起来微信执法效率更高》、3月27日《700城管干部学说“您好”》均属此类。在报道中,城管队员积极为市民服务,帮助解决社区问题;城管队伍改进执法工作,创新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率,提升自身素质。
由上可知,大众传播媒介对于城管形象的建构对社会公众的意见具有明显的影响,社会舆论也随着媒体的报道方向而改变。因此,在“城管”这一形象的建构过程中,媒体的角色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对媒体表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大众传播效果:媒体建构的城管形象
1、新旧媒体不当竞争:“议程设置”凸显城管议题
根据麦库姆斯的“议程设置”理论假说,报纸主要通过设置头版头条、标题、篇幅、报道频率来表现各种话题在新闻议程上的显要性,网站也使用类似的版面语言来突出重要程度。②因此,媒体对“城管冲突、强制执法”事件的集中曝光,便是在对这一负面话题进行“議程设置”。一般来说,媒体作为“重要新闻”加以强势报道的“城管”问题,最终也会作为重要问题反映在公众的意识中,进而影响其对城管群体的认识和判断。然而,传媒往往对“城管”信息进行过筛选和加工,对依法行政避而不谈,而对部分冲突事件大肆渲染,因此其对城管群体形象的呈现必然是片面、主观的。但由于大众传媒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受众对这些“再构成”的“新闻事实”却深信不疑,误以为报道中的“暴力、腐败”就是这个群体的标签。
2、媒体报道失衡:“沉默的螺旋”营造“城管”意见环境
德国女社会学家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最早提出了“沉默的螺旋”理论,她认为“大众传播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经大众传媒所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累积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社会公众当作‘多数’或‘优势’意见所认知”。③ 根据这个观点,我们可以得知,正是此前大众媒体对于城管“暴力執法、腐败渎职”等形象的“公开、累积和广泛”的集中报道,使这种媒体对城管的“意见”为众人熟知,同时通过长时间的重复与强调,少数持相反或中立观点的人,出于惧怕孤立的心理,渐渐沉默,最终对“强势意见”也即“媒体意见”采取了趋同。
大众传播媒介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处于强势地位,能够通过“轰炸式”的新闻报道,形成舆论环境压力,无形中迫使社会公众对其意见具有了归附性,久而久之,对于媒体所报道的“城管群像”也就被原样“复制”成社会个体对此群体的全部认知。由此看来,新闻媒体对城管群体进行了失衡的报道,使受众误以为“媒介所呈现的环境就是真实的环境”,最终促成了他们对城管队伍的“管窥蠡测”。
三、“城管”形象建构:媒体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根据媒介在城管形象建构过程中的表现与原因分析,我们发现媒体在其中的角色愈发重要,为改善这种媒介形象与真实情况并不相符的现状,需要媒体有所“为”与“不为”,客观公正报道,避免“刻板印象”,全面构建城管形象。
1、媒体应该遵循平衡报道原则
媒体的平衡报道,不仅仅是指负面、正面与中性报道的数量、篇幅上的平衡,还要求在一篇新闻报道中,要保证“城管”与事件主要相关人的话语平衡权,避免使用态度倾向明显的词语,要有根据地选择新闻事实,不要有意通过“剪接、拼凑”片段来营造事实错觉。
在4月10日《七旬老人疑因劝架被城管协管员打死》的报道中,新闻语言使用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如“两个城管追打老人几十米,一个勒着老人脖子,另一个用拳头打老人”,使用“追打、勒、拳头”等明显的暴力动作词语;之后报道《城管车公车私用疑酒驾撞飞行人》,记者特意用细节刻画“人被撞得在空中转了几圈”,司机“晃晃悠悠、步履蹒跚”。④将新闻事实进行了故事化,情感色彩明显,刻画“城管队员”公车私用、违规枉法的形象。
2、新闻报道必须避免“刻板印象”
媒体要克服“固定成见”,避免有偏颇地设置议程。大众传媒是多数人了解环境的信息源,当它们倾向明显地报道城管时,公众的“意见”也会随之形成。
在很多人的刻板印象中,城管代表公权强势,作为弱势群体的小贩似乎苟活于“淫威”之下。有媒体评论说“我们从一开始就将城管与小贩角色定位为‘猫与老鼠’这两种明显强弱有别的生物,这是错误的,城管与小贩他们首先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个体。”⑤但是,这种预先设置的角色差距在媒体的过度包装和故事化渲染的过程中,愈演愈烈,直至今日,城管仿佛成为了小贩与媒体的“公敌”。
结语
本文通过对《羊城晚报》有关“城管”议题的部分报道进行研究分析,总结了城管群体在现阶段所呈现的“媒介形象”中负面形象居多,但部分媒体已经有意识地开始平衡报道,关于“城管”的社会舆论出现分流。之后从大众传播效果着手,使用媒介的“议程设置”与“沉默的螺旋”等理论进行了原因的探讨,发现在城管群体形象塑造过程中,媒体往往报道失衡或议程设置偏颇,过度进行新闻渲染,有意放大城管的负面形象。
因此,要改善这种现状,媒体需要从新闻生产的环节进行控制,克服“固定成见”,谨慎选择新闻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真正使大众传媒成为社会民众自由、公开、理性地讨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议题的公共领域。
参考文献
①周畅,《城管的媒介形象研究——以新华网和〈新安晚报〉为例》[D].安徽大学,2013
②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著,郭镇之、徐培喜译:《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
③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1
④许琛,《城管车公车私用疑酒驾撞飞行人》[N].《羊城晚报》,2014-6-12
⑤阅尽,《城管与游贩不是“猫和鼠”,而是人和人》[N].《羊城晚报》,2014-8-27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化传播学院)
责编:周蕾
【关键词】城管刻板印象沉默的螺旋
20世纪80年代,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出于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需要,北京等城市陆续设立城市管理监察队伍,督查与整治“不和谐”现象。①这是城管群体的最初形象。然而在今天,城管队伍却频频被曝出“打人、腐败”的负面新闻,甚至连城管与商贩友好互动的行为也被解读为“作秀”。
为何同一群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形象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呢?根源在于新闻媒体的传播效果。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选取了《羊城晚报》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间的新闻报道为研究样本,剔除这期间主题与“城管”无实质关联的报道,最后共有72篇“城管”议题的原创新闻报道。针对其中的报道现象,我们进行了具体的数据和内容分析。
一、“城管”形象的媒介建构现状
1、负面形象报道居高不下
目前,城管群体几乎已成为“暴力执法”的代名词,自21世纪民生新闻兴起后,媒体开始集中关注“城管冲突”事件。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公民记者”蜂拥而至,任何城管事件经过网络传播的“发酵”都会引起轰动性的反响。在这场媒体与城管群体的“追击战”中,传统媒体不但没有缺席,而且因其一贯的权威性,又为这些行政执法者增加了“罪恶”的确证。
在《羊城晚报》2014年间的“城管”报道中,“腐败、渎职与暴力执法”主题的新闻依然占据多数,共有26篇报道(36.1%),如4月10日《七旬老人疑因劝架被协管员打死》、6月12日《城管车公车私用疑酒驾撞飞行人》、9月16日《福田城管局长受贿48万退休七年心难安终自首》等报道。在这些报道中,城管队员暴力执法与小贩起冲突、城管领导腐败渎职滥用公权和城管部门消极不作为,基本构成了媒体极力捕捉、渲染的话题,经过故事演绎和情节叙事,抓住多数读者“嗜血、抗权和援弱”的社会心理,刺激眼球,最终实现媒体向市场“要饭碗”的经济追求。
2、社会意见出现明显分流
在近几年,媒体和公众中出现了理性分析的声音,一改之前“一刀切”、断定“城管有罪”的现象,城管执法人员处于“弱势无奈”的报道逐渐增多。
在样本中,《羊城晚报》有17篇相关主题的报道(23.6%),如9月16日《城管与小贩互跪,谁也过得不容易》、8月2日《城管大队长征地现场被打死》、8月19日《禅城城管执法屡遇暴力抗法》等报道,多次对城管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时,遭遇小贩或围观群众的反抗而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给予客观报道。在许多人的刻板印象中,城管是拥有权力身份的强者,摊贩则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弱者。这种基于先例的成见、基于惯性的“恶意的揣测”,让一些人对城管正当的执法行为也心存抵触。报纸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是公众获取周围环境信息的主要信息源,他们根据报纸信息,对所处的意见环境做出大致判断。因此,这种媒体报道倾向的改变,将明显改善社会舆论对“城管”队伍整体形象的认识。客观、理性、中立的言论有了一定的表达空间,关于城管群体的社会舆论有了明显分流。
3、执法者的中性与正面形象逐步重塑
通常来说,互联网信息的发布者与传播者处于匿名状态,新媒体技术又支持“公民记者”进入传播领域。于是披着“马甲”的草根群体进入网络世界,带来了质量参差不齐的“信息潮”,同时“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又导致程度不同的网络暴力,而城管群体便是受害者之一。
在这种情形下,传统媒体亟需发挥其舆论引领的作用,为公众提供冷静客观、深度权威的信息。近些年,以《羊城晚报》为代表的都市报,开始反思在“城管形象”的媒体建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改善报道失衡。样本中,城管“执法服务”与“开拓创新”两类形象的报道均为正面、中性报道,共有29篇(40.3%),在数量与版面上占绝对优势,如10月2日的《200城管志愿者上白云山捡垃圾》、8月14日《白云区城管潮起来微信执法效率更高》、3月27日《700城管干部学说“您好”》均属此类。在报道中,城管队员积极为市民服务,帮助解决社区问题;城管队伍改进执法工作,创新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率,提升自身素质。
由上可知,大众传播媒介对于城管形象的建构对社会公众的意见具有明显的影响,社会舆论也随着媒体的报道方向而改变。因此,在“城管”这一形象的建构过程中,媒体的角色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对媒体表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大众传播效果:媒体建构的城管形象
1、新旧媒体不当竞争:“议程设置”凸显城管议题
根据麦库姆斯的“议程设置”理论假说,报纸主要通过设置头版头条、标题、篇幅、报道频率来表现各种话题在新闻议程上的显要性,网站也使用类似的版面语言来突出重要程度。②因此,媒体对“城管冲突、强制执法”事件的集中曝光,便是在对这一负面话题进行“議程设置”。一般来说,媒体作为“重要新闻”加以强势报道的“城管”问题,最终也会作为重要问题反映在公众的意识中,进而影响其对城管群体的认识和判断。然而,传媒往往对“城管”信息进行过筛选和加工,对依法行政避而不谈,而对部分冲突事件大肆渲染,因此其对城管群体形象的呈现必然是片面、主观的。但由于大众传媒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受众对这些“再构成”的“新闻事实”却深信不疑,误以为报道中的“暴力、腐败”就是这个群体的标签。
2、媒体报道失衡:“沉默的螺旋”营造“城管”意见环境
德国女社会学家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最早提出了“沉默的螺旋”理论,她认为“大众传播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经大众传媒所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累积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社会公众当作‘多数’或‘优势’意见所认知”。③ 根据这个观点,我们可以得知,正是此前大众媒体对于城管“暴力執法、腐败渎职”等形象的“公开、累积和广泛”的集中报道,使这种媒体对城管的“意见”为众人熟知,同时通过长时间的重复与强调,少数持相反或中立观点的人,出于惧怕孤立的心理,渐渐沉默,最终对“强势意见”也即“媒体意见”采取了趋同。
大众传播媒介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处于强势地位,能够通过“轰炸式”的新闻报道,形成舆论环境压力,无形中迫使社会公众对其意见具有了归附性,久而久之,对于媒体所报道的“城管群像”也就被原样“复制”成社会个体对此群体的全部认知。由此看来,新闻媒体对城管群体进行了失衡的报道,使受众误以为“媒介所呈现的环境就是真实的环境”,最终促成了他们对城管队伍的“管窥蠡测”。
三、“城管”形象建构:媒体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根据媒介在城管形象建构过程中的表现与原因分析,我们发现媒体在其中的角色愈发重要,为改善这种媒介形象与真实情况并不相符的现状,需要媒体有所“为”与“不为”,客观公正报道,避免“刻板印象”,全面构建城管形象。
1、媒体应该遵循平衡报道原则
媒体的平衡报道,不仅仅是指负面、正面与中性报道的数量、篇幅上的平衡,还要求在一篇新闻报道中,要保证“城管”与事件主要相关人的话语平衡权,避免使用态度倾向明显的词语,要有根据地选择新闻事实,不要有意通过“剪接、拼凑”片段来营造事实错觉。
在4月10日《七旬老人疑因劝架被城管协管员打死》的报道中,新闻语言使用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如“两个城管追打老人几十米,一个勒着老人脖子,另一个用拳头打老人”,使用“追打、勒、拳头”等明显的暴力动作词语;之后报道《城管车公车私用疑酒驾撞飞行人》,记者特意用细节刻画“人被撞得在空中转了几圈”,司机“晃晃悠悠、步履蹒跚”。④将新闻事实进行了故事化,情感色彩明显,刻画“城管队员”公车私用、违规枉法的形象。
2、新闻报道必须避免“刻板印象”
媒体要克服“固定成见”,避免有偏颇地设置议程。大众传媒是多数人了解环境的信息源,当它们倾向明显地报道城管时,公众的“意见”也会随之形成。
在很多人的刻板印象中,城管代表公权强势,作为弱势群体的小贩似乎苟活于“淫威”之下。有媒体评论说“我们从一开始就将城管与小贩角色定位为‘猫与老鼠’这两种明显强弱有别的生物,这是错误的,城管与小贩他们首先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个体。”⑤但是,这种预先设置的角色差距在媒体的过度包装和故事化渲染的过程中,愈演愈烈,直至今日,城管仿佛成为了小贩与媒体的“公敌”。
结语
本文通过对《羊城晚报》有关“城管”议题的部分报道进行研究分析,总结了城管群体在现阶段所呈现的“媒介形象”中负面形象居多,但部分媒体已经有意识地开始平衡报道,关于“城管”的社会舆论出现分流。之后从大众传播效果着手,使用媒介的“议程设置”与“沉默的螺旋”等理论进行了原因的探讨,发现在城管群体形象塑造过程中,媒体往往报道失衡或议程设置偏颇,过度进行新闻渲染,有意放大城管的负面形象。
因此,要改善这种现状,媒体需要从新闻生产的环节进行控制,克服“固定成见”,谨慎选择新闻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真正使大众传媒成为社会民众自由、公开、理性地讨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议题的公共领域。
参考文献
①周畅,《城管的媒介形象研究——以新华网和〈新安晚报〉为例》[D].安徽大学,2013
②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著,郭镇之、徐培喜译:《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
③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1
④许琛,《城管车公车私用疑酒驾撞飞行人》[N].《羊城晚报》,2014-6-12
⑤阅尽,《城管与游贩不是“猫和鼠”,而是人和人》[N].《羊城晚报》,2014-8-27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化传播学院)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