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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是减轻地震灾害,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村民居抗震工作的指导,逐步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防震能力,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经受了地震灾难后,海西各级人民政府对推广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引起了高度重视,以灾后重建为契机,有力地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一、受灾及灾后重建情况
2003年4月17日,我州德令哈、大柴旦地区发生6.6级地震,德令哈市5个乡镇及大柴旦地区部分居民住房遭到严重破坏。受灾面积达5000多平方公里,受灾人口6523户23170人。地震损坏房屋20470间,成灾面积44.94万平方米,倒塌房屋1852间,严重损坏5184间,一般损坏13434间,倒塌围墙40257米。死亡牲畜124头(只)。灾区矿山企业、教育、卫生、水利、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79.45万元。
2004年5月4日,德令哈地区又连续发生5.0级和5.3级地震,5级以上地震达9次之多,余震1700余次。11日7时再次发生5.9级地震,受灾面积近5000平方公里,德令哈市5个乡镇、3个街道、42个村、11个社区,农垦6个企业受灾,成灾面积98平方公里。受灾人口5666户23126人,其中农牧区3589户16859人,市区473户1535人,农垦企业职工及承包农民604户4822人受灾。城乡居民的房屋多次受到地震破坏,损坏房屋17143间,其中倒塌229间,受损面积3l万平方米,倒塌围墙3452米。灾区乡镇、街道的办公楼、学校、卫生、水利等设施再次遭到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11.8万元。
同时,伴随着地震的频繁发生,东部一市三县出现较大面积的雪灾、霜冻、洪水、溃坝等灾害,累计受灾面积4139.37万亩,其中草场受灾面积4129万亩,耕地受灾面积10.37万亩。乌兰县赛什克涝池决口,下游兴化村被淹,造成死亡牲畜168头(只),倒塌房屋168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40.7万元。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从2003年6月和2004年8月先后在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乌兰县的8个乡镇、45个村、6个社区及农垦系统3个单位实施民房重建工程。先后对德令哈市4026户、大柴旦行委453户、乌兰县40户(受雪灾和洪水灾害户)、农垦局602户农牧民和城镇居民的房屋开始了重建计划。经过三年的努力,建成新村14个,安居小区9个,敬老院1所;建成房屋18222间,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安置受灾群众5121户20133人。三年来,我们通过国家、省补助一部分、州县政府筹措一部分、政策优惠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的办法,累计投入各类救灾救济、灾后重建资金21574.92万元,其中:投入救灾救济资金3803.41万元;民房重建资金9665.6万元,基本实现了灾区倒房、危房改造目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多方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累计落实项目资金8105.91万元,实施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项,建成和改造维修了一批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农牧业基础设施、乡村道路等工程,对灾区水库设施进行了维修和应急处理。
二、主要做法及体会
(一)加强领导,落实重建工作责任制。地震发生后,州委、州政府立即出台《海西州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成立了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灾后重建实行目标责任制,形成了党政领导主抓、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做到了职责、人员、工作到位。同时按照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各级政府和灾后重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市(行委)、乡(镇)、村(社)三级负责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从工程管理、工程监督、资金拨付等方面加大了对重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州市民政、地震、建设部门重点对工作的标准、进度、集中建设工程以及受灾群众的分类进行指导。州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办法加强了对国家、省、州、县以及群众捐款等资金拨付、使用的检查,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关乡镇领导与重建村进行联点,具体负责重建工作。还结合农垦企业改制工作,在妥善安置移民农户和职工的同时,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落实灾后重建的自筹资金,使农垦企业灾后重建也得以顺利完成。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我们对重建工程进行了自查验收,成立了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竣工自验、初验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初验,并对自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通过初验,全州原计划实施的民房重建工程4319户,实际完成5121户,超额完成802户,完成率达到118.6%。
(二)因地制宜,制定详尽重建方案。地震发生后,在研究重建工作时,我们认真贯彻“依靠集体,依靠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根据受灾群众的经济总状况,确定重建补助对象,引导灾民利用农闲时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震后民房重建工作。并结合城乡发展规划,制定了《海西州地震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建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措施,分组负责、层层落实。
在实施灾后重建工作中,按照受灾群众的贫困程度,将受灾群众划分为五保户(三无户)、特困户(残疾户、优抚户、重特大家庭)、一般受灾户三种类别,并分别给予12000元、4000元、2000元的救助补助。具体实施中,建立了受灾群众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三榜公开、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按照重建工程的进度发放补助金,做到补助金发放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我们按照统一规划和抗震设防的要求,积极在重建地区推广和建设。州市地震、建设部门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进行技术培训,进村驻户指导,帮助受灾群众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巡回检查,确保重建房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三)认真调查,采取相应措施。由于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倒塌或破坏,群众的住房困难显得尤为突出,同时民居房屋在抗震设防中暴露出一些问题。1.我州农牧区和城镇个人住房“砖柱土坯”、“干打垒”等现象居多。土木结构的房屋由于生土建材不具备抗震能力,历次地震中先是外墙闪出,接着屋顶塌落。2.农牧区的房屋纵横之间无必要的拉结,纵横墙不同时砌筑:墙角处无拉接钢筋,檐口无过梁,不设圈梁、构造柱;墙体 的整体性很差,地震时墙体不倒即裂,难以继续使用。3.广大农村牧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相当一部分农牧民防震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防震知识,特别是缺乏对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的有效指导农村民居和乡镇公共设施防震能力仍然很薄弱。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
1.加强房屋抗震知识宣传教育。一是指导村民建房前进行抗震设计,选择规则、稳固、延性好的构造屋型;二是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抗震施工的技能技巧,按设计高质量进行施工;三是教育村民及时进行危旧房屋的修缮加固。对屋架腐蚀,墙体裂缝等房屋要及时拆除,以免酿成灾祸。
2.采取工程措施,提高民房的抗震性能。为了正确引导个人建房规范化、标准化,根据调查结果和当地冬长夏短、风大寒冷、建材价高、传统保守、收入偏低和贫困户多的实际情况,设计了符合我州农村牧区实际情况的民居通用图六套,集示范、抗震、保,暖、经济、适用、美观为一体的六种户型。
3.地震、建设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对村民盖房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入村镇,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监理,以确保民房抗震措施的落实。
4.积极推广农牧区民居房屋建设抗震技术。为了使这种性能好、功能全的民居房屋得到推广应用,我们率先将该套图纸推广应用到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的重建家园工作之中。在推广过程中深受农牧民群众欢迎。但由于该图专业性强,每道工序农牧民群众无法全面理解,在建房过程中造成了图纸与房屋有差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聘请专业人员将设计图转化为集声像、文字解说、三维动画、色彩丰富为一体的动画效果《民居房屋抗震技术》VCD光盘,正确引导个人建房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切实达到抗震设防和减轻震害损失的目的,深受农牧民群众称赞。该项目工作的开展,为我州防震减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全州农牧民群众做了一件好事、实事。
5.多方筹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重建工作,我们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的途径,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灾后重建的工作。灾后重建期间,社会各界向灾区捐款170余万元,捐物15000多件。州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其中土地部门对重建户无偿划拨宅基地,税务、工商部门给予税费减免,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水、电部门对灾后重建项目实行优惠服务,建材行业向灾区提供质优价低的建筑材料,各单位结合旧城改造,无偿给灾区捐赠有利用价值的旧物旧料等,大大减轻了受灾群众的负担,形成了政府组织引导、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支援了灾后重建工作。同时州市行委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实施了8项校舍改造维修,7项医疗设施改造维修,25项水利设施改造维修,59条乡村道路改造维修,4所兽医站改造维修以及一批供电供水项目,确保了灾区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6.统一部署,分类实施灾后重建工程。德令哈市采取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针对农村牧区受灾群众租农垦企业改革后安置移民采取统一规划,无偿划拨宅基地,建成新村12个,安置农牧区受灾群众4026户16606人。对国有企业改革后特困职工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施工,集中建成安居小区5个,安置特困职工224户942人,安置农垦企业职工133户446人。投资180万元,建成集供养、休闲、照料为一体的2层砖混结构、封闭式德令哈敬老院项目,总建筑面积2461.54平方米,为五保户、三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大柴旦行委采取多渠道筹资办法,累计投入1545.5万元,统一规划建设安居小区3个,牧区安居新村1个,安置受灾群众453户1194人。乌兰县采取整体搬迁措施,积极筹措资金34万元,在60天内建成房屋120间,安置兴化村群众40户117人,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回顾三年来灾后重建走过的历程,我们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也从中获得许多有益的启示和体会。一是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是我们战胜灾害、实施重建的坚强后盾。二是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及时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职责,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把解决受灾群众生活、生产困难放在突出位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了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生产得到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保持稳定。三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是灾区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强大动力。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纷纷开展为灾区人民献爱心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灾区人民战胜自然灾害、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灾区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是实施好灾后重建工作的基础。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始终把稳定受灾群众情绪,号召群众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发展生产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在实施灾后重建中,引导群众自力更生,开展邻里相帮,亲友互助,帮工帮料,集体帮扶等社会互助活动,确保了各项重建工程的顺利完工。
(作者单位:海西州建设局)
一、受灾及灾后重建情况
2003年4月17日,我州德令哈、大柴旦地区发生6.6级地震,德令哈市5个乡镇及大柴旦地区部分居民住房遭到严重破坏。受灾面积达5000多平方公里,受灾人口6523户23170人。地震损坏房屋20470间,成灾面积44.94万平方米,倒塌房屋1852间,严重损坏5184间,一般损坏13434间,倒塌围墙40257米。死亡牲畜124头(只)。灾区矿山企业、教育、卫生、水利、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79.45万元。
2004年5月4日,德令哈地区又连续发生5.0级和5.3级地震,5级以上地震达9次之多,余震1700余次。11日7时再次发生5.9级地震,受灾面积近5000平方公里,德令哈市5个乡镇、3个街道、42个村、11个社区,农垦6个企业受灾,成灾面积98平方公里。受灾人口5666户23126人,其中农牧区3589户16859人,市区473户1535人,农垦企业职工及承包农民604户4822人受灾。城乡居民的房屋多次受到地震破坏,损坏房屋17143间,其中倒塌229间,受损面积3l万平方米,倒塌围墙3452米。灾区乡镇、街道的办公楼、学校、卫生、水利等设施再次遭到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11.8万元。
同时,伴随着地震的频繁发生,东部一市三县出现较大面积的雪灾、霜冻、洪水、溃坝等灾害,累计受灾面积4139.37万亩,其中草场受灾面积4129万亩,耕地受灾面积10.37万亩。乌兰县赛什克涝池决口,下游兴化村被淹,造成死亡牲畜168头(只),倒塌房屋168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40.7万元。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从2003年6月和2004年8月先后在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乌兰县的8个乡镇、45个村、6个社区及农垦系统3个单位实施民房重建工程。先后对德令哈市4026户、大柴旦行委453户、乌兰县40户(受雪灾和洪水灾害户)、农垦局602户农牧民和城镇居民的房屋开始了重建计划。经过三年的努力,建成新村14个,安居小区9个,敬老院1所;建成房屋18222间,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安置受灾群众5121户20133人。三年来,我们通过国家、省补助一部分、州县政府筹措一部分、政策优惠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的办法,累计投入各类救灾救济、灾后重建资金21574.92万元,其中:投入救灾救济资金3803.41万元;民房重建资金9665.6万元,基本实现了灾区倒房、危房改造目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多方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累计落实项目资金8105.91万元,实施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项,建成和改造维修了一批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农牧业基础设施、乡村道路等工程,对灾区水库设施进行了维修和应急处理。
二、主要做法及体会
(一)加强领导,落实重建工作责任制。地震发生后,州委、州政府立即出台《海西州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成立了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灾后重建实行目标责任制,形成了党政领导主抓、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做到了职责、人员、工作到位。同时按照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各级政府和灾后重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市(行委)、乡(镇)、村(社)三级负责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从工程管理、工程监督、资金拨付等方面加大了对重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州市民政、地震、建设部门重点对工作的标准、进度、集中建设工程以及受灾群众的分类进行指导。州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办法加强了对国家、省、州、县以及群众捐款等资金拨付、使用的检查,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关乡镇领导与重建村进行联点,具体负责重建工作。还结合农垦企业改制工作,在妥善安置移民农户和职工的同时,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落实灾后重建的自筹资金,使农垦企业灾后重建也得以顺利完成。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我们对重建工程进行了自查验收,成立了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竣工自验、初验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初验,并对自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通过初验,全州原计划实施的民房重建工程4319户,实际完成5121户,超额完成802户,完成率达到118.6%。
(二)因地制宜,制定详尽重建方案。地震发生后,在研究重建工作时,我们认真贯彻“依靠集体,依靠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根据受灾群众的经济总状况,确定重建补助对象,引导灾民利用农闲时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震后民房重建工作。并结合城乡发展规划,制定了《海西州地震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建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措施,分组负责、层层落实。
在实施灾后重建工作中,按照受灾群众的贫困程度,将受灾群众划分为五保户(三无户)、特困户(残疾户、优抚户、重特大家庭)、一般受灾户三种类别,并分别给予12000元、4000元、2000元的救助补助。具体实施中,建立了受灾群众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三榜公开、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按照重建工程的进度发放补助金,做到补助金发放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我们按照统一规划和抗震设防的要求,积极在重建地区推广和建设。州市地震、建设部门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进行技术培训,进村驻户指导,帮助受灾群众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巡回检查,确保重建房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三)认真调查,采取相应措施。由于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倒塌或破坏,群众的住房困难显得尤为突出,同时民居房屋在抗震设防中暴露出一些问题。1.我州农牧区和城镇个人住房“砖柱土坯”、“干打垒”等现象居多。土木结构的房屋由于生土建材不具备抗震能力,历次地震中先是外墙闪出,接着屋顶塌落。2.农牧区的房屋纵横之间无必要的拉结,纵横墙不同时砌筑:墙角处无拉接钢筋,檐口无过梁,不设圈梁、构造柱;墙体 的整体性很差,地震时墙体不倒即裂,难以继续使用。3.广大农村牧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相当一部分农牧民防震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防震知识,特别是缺乏对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的有效指导农村民居和乡镇公共设施防震能力仍然很薄弱。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
1.加强房屋抗震知识宣传教育。一是指导村民建房前进行抗震设计,选择规则、稳固、延性好的构造屋型;二是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抗震施工的技能技巧,按设计高质量进行施工;三是教育村民及时进行危旧房屋的修缮加固。对屋架腐蚀,墙体裂缝等房屋要及时拆除,以免酿成灾祸。
2.采取工程措施,提高民房的抗震性能。为了正确引导个人建房规范化、标准化,根据调查结果和当地冬长夏短、风大寒冷、建材价高、传统保守、收入偏低和贫困户多的实际情况,设计了符合我州农村牧区实际情况的民居通用图六套,集示范、抗震、保,暖、经济、适用、美观为一体的六种户型。
3.地震、建设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对村民盖房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入村镇,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监理,以确保民房抗震措施的落实。
4.积极推广农牧区民居房屋建设抗震技术。为了使这种性能好、功能全的民居房屋得到推广应用,我们率先将该套图纸推广应用到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的重建家园工作之中。在推广过程中深受农牧民群众欢迎。但由于该图专业性强,每道工序农牧民群众无法全面理解,在建房过程中造成了图纸与房屋有差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聘请专业人员将设计图转化为集声像、文字解说、三维动画、色彩丰富为一体的动画效果《民居房屋抗震技术》VCD光盘,正确引导个人建房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切实达到抗震设防和减轻震害损失的目的,深受农牧民群众称赞。该项目工作的开展,为我州防震减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全州农牧民群众做了一件好事、实事。
5.多方筹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重建工作,我们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的途径,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灾后重建的工作。灾后重建期间,社会各界向灾区捐款170余万元,捐物15000多件。州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其中土地部门对重建户无偿划拨宅基地,税务、工商部门给予税费减免,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水、电部门对灾后重建项目实行优惠服务,建材行业向灾区提供质优价低的建筑材料,各单位结合旧城改造,无偿给灾区捐赠有利用价值的旧物旧料等,大大减轻了受灾群众的负担,形成了政府组织引导、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支援了灾后重建工作。同时州市行委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实施了8项校舍改造维修,7项医疗设施改造维修,25项水利设施改造维修,59条乡村道路改造维修,4所兽医站改造维修以及一批供电供水项目,确保了灾区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6.统一部署,分类实施灾后重建工程。德令哈市采取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针对农村牧区受灾群众租农垦企业改革后安置移民采取统一规划,无偿划拨宅基地,建成新村12个,安置农牧区受灾群众4026户16606人。对国有企业改革后特困职工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施工,集中建成安居小区5个,安置特困职工224户942人,安置农垦企业职工133户446人。投资180万元,建成集供养、休闲、照料为一体的2层砖混结构、封闭式德令哈敬老院项目,总建筑面积2461.54平方米,为五保户、三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大柴旦行委采取多渠道筹资办法,累计投入1545.5万元,统一规划建设安居小区3个,牧区安居新村1个,安置受灾群众453户1194人。乌兰县采取整体搬迁措施,积极筹措资金34万元,在60天内建成房屋120间,安置兴化村群众40户117人,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回顾三年来灾后重建走过的历程,我们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也从中获得许多有益的启示和体会。一是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是我们战胜灾害、实施重建的坚强后盾。二是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及时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职责,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把解决受灾群众生活、生产困难放在突出位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了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生产得到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保持稳定。三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是灾区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强大动力。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纷纷开展为灾区人民献爱心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灾区人民战胜自然灾害、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灾区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是实施好灾后重建工作的基础。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始终把稳定受灾群众情绪,号召群众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发展生产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在实施灾后重建中,引导群众自力更生,开展邻里相帮,亲友互助,帮工帮料,集体帮扶等社会互助活动,确保了各项重建工程的顺利完工。
(作者单位:海西州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