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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贫困生群体作为大学生群体的组成部分,对其群体的认定,关系到整个高校的和谐与稳定。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其群体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大学贫困生认定显得尤为的重要,本文从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建议和对策两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大学;贫困生认定;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一、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对贫困生认定采取的程序一般是学生申请-班级认定-学校审批三级认定。但是这样的程序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高校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无法对学生讲述的家庭真实情况实地调查,这就造成在认定过程中缺乏真实的一手材料,造成缺乏诚信的学生钻空挡,在申请贫困生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对家庭情况随意捏造;其次,高校认定贫困生的过程中,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认定的主要参考,而由于高校的贫困生资助与学生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不存在利益冲突,造成有的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失去原则,“来者不拒”,只要申请贫困生的学生都能成功办理家庭贫困证明;
再次,高校学生心理是不一样的,有的学生为了自己所谓的面子和尊严,不愿意被冠之贫困生,从心里上不愿“矮人一等”,即使家庭贫困也不愿意申请;而有的学生则不然,为了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午餐,主动申请,这样就造成实际不贫困的享受到了国家资助,而真正贫困的反而没有享受到应得的资助。因此,高校在贫困生认定时就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避免以上的弊端[1]。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建议和对策
2.1 高校单一认定。目前,我国高校在贫困生认定中大多还是停留在经验模式的操作上,对学生家庭真实情况缺乏依据,因此,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1)贫困档案从“小”抓起。生源所在地的基层民政部门、学生所在学校和当地的教育局建立扶助联盟,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从小学就建立家庭经济档案,档案内容应尽详细,包括家庭详细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庭总收入、人均收入、家庭遭受自然和人为等灾害,学生的家庭经济档案要作为学籍档案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学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家庭经济档案和学籍档案一起邮寄到所在高校,这样,就读高校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就一目了然,学生不需要提供贫困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以避免在二者材料中出现造假行为[2]。
(2)建立网络平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国家应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网站,对每位接受教育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网上注册,这一制度可以参照我国的户籍制度,实行全国联网,高校可以轻松利用网络平台,只要点击网站,每位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就可以“尽收眼底”,不仅可以有效、科学地进行贫困生认定,而且还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精力,把更多时间放在高校教学和学生管理层面,及大地提高我国资助效果。
2.2 实行生源所在地和高校双重认定和双重资助
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一定的弊端,建议逐步向生源所在地认定和资助过渡。在过渡阶段,采用生源所在地和高校双重认定的双重资助过渡形式。由于基层对贫困生认定不成熟,缺乏相应的规范体制和监督机制,因此,建议在双重认定中高校占主导地位。由于一开始高校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就在高校实行,生源所在地的基层民政部门与这一政策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导致他们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缺乏责任。实行高校和生源所在地双重认定时,基层民政部门要与资助资金联系起来,国家或省资助中心要把贫困生资助的一部分资金下发给基层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根据贫困生认定等级进行发放。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发达地区家庭贫困的学生但是在发展的中、西部地区高校中按照人均收入计算的话就不在受资助的范围内。高校按照资助资金的三分之二进行发放,无论在认定过程中相关标准和程序可参考对策一中的相关措施[3]。
2.3 实行生源所在地单向认定和资助
实行生源所在地单项认定,这一政策可以参考我国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起初,高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完全由高校和所在地的相关银行进行交涉,助学贷款相关流程和操作也是由高校进行办理,但是,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动,目前高校学生贷款完全由生源地银行进行操作,这就需要生源地严格贫困生认定程序,并且要强化监督机制,以防有人钻政策的空。
(1)基层民政部门制定贫困生认定指标及程序。高校每年只提供学生在校证明及每年度学费证明,为了使拿到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能够不挥霍浪费,生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每年要学生开具在校期间表现和证明。实行生源所在地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当地民政部门、教育局和学生所在中学要进行宣传工作,使学生了解政策,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经费问题。
(2)规范政府行为,强化監督机制。为了避免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在资助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如果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和资助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要给予法律上的制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地制约和监督,这是确保国家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健康、安全、运行的根本途径。
三、总结。针对高校贫困生,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如奖、助、贷、减、勤等。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国家对在校贫困生的资助额度和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广。为了使国家资助政策能够公平、公正地实施,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重要性可以说贫“牵一发而动全身”。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科学合理,资助体系中一系列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 朱丹,翁渊瀚,侯芳,胡慧娟.贫困生身份认定工作的路径分析与问题探讨——以南京工业大学贫困生认定工作为例[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
[2] 胡华田.重视定量分析在大学贫困生认定中的运用[J].武夷学院学报,2011,(4).
[3] 冷涛,李兴波.大学贫困生的认定程序研究——以贵州师范大学为例[J].学理论,2011,(2).
关键词:大学;贫困生认定;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一、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对贫困生认定采取的程序一般是学生申请-班级认定-学校审批三级认定。但是这样的程序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高校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无法对学生讲述的家庭真实情况实地调查,这就造成在认定过程中缺乏真实的一手材料,造成缺乏诚信的学生钻空挡,在申请贫困生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对家庭情况随意捏造;其次,高校认定贫困生的过程中,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认定的主要参考,而由于高校的贫困生资助与学生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不存在利益冲突,造成有的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失去原则,“来者不拒”,只要申请贫困生的学生都能成功办理家庭贫困证明;
再次,高校学生心理是不一样的,有的学生为了自己所谓的面子和尊严,不愿意被冠之贫困生,从心里上不愿“矮人一等”,即使家庭贫困也不愿意申请;而有的学生则不然,为了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午餐,主动申请,这样就造成实际不贫困的享受到了国家资助,而真正贫困的反而没有享受到应得的资助。因此,高校在贫困生认定时就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避免以上的弊端[1]。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建议和对策
2.1 高校单一认定。目前,我国高校在贫困生认定中大多还是停留在经验模式的操作上,对学生家庭真实情况缺乏依据,因此,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1)贫困档案从“小”抓起。生源所在地的基层民政部门、学生所在学校和当地的教育局建立扶助联盟,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从小学就建立家庭经济档案,档案内容应尽详细,包括家庭详细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庭总收入、人均收入、家庭遭受自然和人为等灾害,学生的家庭经济档案要作为学籍档案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学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家庭经济档案和学籍档案一起邮寄到所在高校,这样,就读高校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就一目了然,学生不需要提供贫困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以避免在二者材料中出现造假行为[2]。
(2)建立网络平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国家应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网站,对每位接受教育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网上注册,这一制度可以参照我国的户籍制度,实行全国联网,高校可以轻松利用网络平台,只要点击网站,每位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就可以“尽收眼底”,不仅可以有效、科学地进行贫困生认定,而且还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精力,把更多时间放在高校教学和学生管理层面,及大地提高我国资助效果。
2.2 实行生源所在地和高校双重认定和双重资助
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一定的弊端,建议逐步向生源所在地认定和资助过渡。在过渡阶段,采用生源所在地和高校双重认定的双重资助过渡形式。由于基层对贫困生认定不成熟,缺乏相应的规范体制和监督机制,因此,建议在双重认定中高校占主导地位。由于一开始高校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就在高校实行,生源所在地的基层民政部门与这一政策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导致他们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缺乏责任。实行高校和生源所在地双重认定时,基层民政部门要与资助资金联系起来,国家或省资助中心要把贫困生资助的一部分资金下发给基层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根据贫困生认定等级进行发放。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发达地区家庭贫困的学生但是在发展的中、西部地区高校中按照人均收入计算的话就不在受资助的范围内。高校按照资助资金的三分之二进行发放,无论在认定过程中相关标准和程序可参考对策一中的相关措施[3]。
2.3 实行生源所在地单向认定和资助
实行生源所在地单项认定,这一政策可以参考我国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起初,高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完全由高校和所在地的相关银行进行交涉,助学贷款相关流程和操作也是由高校进行办理,但是,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动,目前高校学生贷款完全由生源地银行进行操作,这就需要生源地严格贫困生认定程序,并且要强化监督机制,以防有人钻政策的空。
(1)基层民政部门制定贫困生认定指标及程序。高校每年只提供学生在校证明及每年度学费证明,为了使拿到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能够不挥霍浪费,生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每年要学生开具在校期间表现和证明。实行生源所在地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当地民政部门、教育局和学生所在中学要进行宣传工作,使学生了解政策,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经费问题。
(2)规范政府行为,强化監督机制。为了避免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在资助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如果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和资助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要给予法律上的制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地制约和监督,这是确保国家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健康、安全、运行的根本途径。
三、总结。针对高校贫困生,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如奖、助、贷、减、勤等。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国家对在校贫困生的资助额度和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广。为了使国家资助政策能够公平、公正地实施,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重要性可以说贫“牵一发而动全身”。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科学合理,资助体系中一系列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 朱丹,翁渊瀚,侯芳,胡慧娟.贫困生身份认定工作的路径分析与问题探讨——以南京工业大学贫困生认定工作为例[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
[2] 胡华田.重视定量分析在大学贫困生认定中的运用[J].武夷学院学报,2011,(4).
[3] 冷涛,李兴波.大学贫困生的认定程序研究——以贵州师范大学为例[J].学理论,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