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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深圳市全文发布了不久前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据统计,目前深圳社会办医疗机构总数超过2800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八成。《条例》明确,将进一步给社会办医的准入限制“解绑”,比如取消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筹建审批),全面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数量、等级、床位规模、选址距离、医保定点机构数量等限制。
对这个被称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的条例针对社会办医放的种种大招,公众将如何看待?社会办医,会否导致“看病贵”?如何规避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问题?
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为社会办医打开空间
洪鹏(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医生)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扩大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是医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圳走在了前面。
即将实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突破体现在:
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允许社会办医的第一道关口,是医疗机构开办的准生证。现实中社会办医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经历重重难关和手续才能获得批准。
区域规划。即使社会办医突破了市场准入的难关,往往还会受阻于医疗资源区域规划。区域规划长期以来的做法是,首先满足公立医疗机构的需要,让社会办医起拾遗补缺的作用。
从地点上看,这表现在让社会办医去市场条件不好的边缘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人口不多、交通不便利的地点,而公立医疗机构却占据着最为有利的地理位置。在服务项目和大型设备上,也是首先限制社会办医。
取消对社会办医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这一条是重要突破,为社会办医打开了发展空间。
鼓励社会办医,规划有很多,关键看落实。
既有事实显示,在基本医疗补助、学科建设等各方面,当地政府对公立和民营也一视同仁。
比如,社会办三级医院只要取得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资质的,深圳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奖励。社会办专科医院取得二级甲等资质的,政府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康庄正路,也需要有“栏杆”
刘远翔(地方公务员)
按照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的数据,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数已达到43.8万所,占比为45%,其门诊量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这样的数据说明,民营医院在市场化竞争中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做大了医疗资源蛋糕,缓解了整体不足的状况。
但现实遭到了段子手们的揶揄。他们说,官网首页是行风建设、学术会议、研究进展等内容的是“好医院”,而挂着24小时在线咨询窗口、主治各种疑难杂症的则是“坏医院”。
一个基本的判断应该是: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渠道应该畅通,社会办医应该鼓励。毕竟,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社会办医都是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
但即便鼓励社会办医,走的是康庄正路,也需要有“栏杆”。监管不严,劣币淘汰良币就会发生。不论公立医院还是社会办医院,非法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虚假广告等病灶都必须切除。
说到底,对于民营医院,需要促进其生长,但必须是有序的生长。除了监管,如何给予社会办医在医生从业、医保报销等方面以同等待遇?如何实现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差异化发展?如何更大范围实现包括医疗资源规划、医院资质认定在内的信息共享?这些,其实都可以是对社会办医的有效服务和引导。换个角度看,唯有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更好地形成行业规则,确立严格规范,才能赢得市场的认可和信赖,获得长远发展。
毕竟,社会办医不能总是停留在“电线杆上贴小广告”的水平上。
做强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同时,规范与发展市场化的社会办医,才能既有公平又有效率,真正以“全民健康”助力全面小康。
办医院如开面馆,市场说了算
李静(民营眼科医院院长)
取消床位规模起点要求及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与地点限制,可以说具有革命意义。
硬性规定办一家医院必须要有多少床位、一个区域内只能开办多少家医院,甚至连医院建在区域内的具体位置,也要由政府说了算,这无疑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本质上说,办医院跟开面馆并无多大差别,置多少床位跟摆多少张饭桌一样,都是由具体的市场供需状况决定的。何况起步小一点,风险可控,发展空间大,又有什么不好呢?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社会办医院,百姓就医时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医疗技术与水平,另一个是费用,能否报销,报销多少,这决定着百姓走向哪种属性的医院。
是否能够纳入社会医保的定点范围,是影响社会办医发展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社会办医难以进入医保定点支付,造成了病人不足。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机构纳入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要求不能将医疗机构的所有者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条件,不能以定点数量已满等理由排除社会办医进入医保。有了这两点,患者才愿意去就医,医生才愿意去行医,鼓励社会办医才能真正有看得见的效果。
此外,社会办医机构缺乏学术发展的条件,这是无法吸引医疗人才进入社会办医的重要原因,而缺乏人才又是阻碍社会办医发展的重要原因。要在职称评定、科研课题、成果评价等方面,给予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开放社会办医,不会加剧“看病贵”
张琦(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医疗改革与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
社会办医的反对者说,医疗服务具有“供给诱导需求”的特征,如果放手让社会办医,那么必然导致医疗卫生费用的增加,加剧“看病贵”的问题。
首先,“供给诱导需求”,并非医疗服务所独有的特性,几乎一切商品都具有“诱导需求”的能力。
再者,有多种因素都可以导致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例如,原先被压制的医疗需求突然释放,或者人口结构、疾病谱、人均收入、消费结构变化。
也就是说,即便在当前公立医疗机构占主体的格局下,全面放开社会办医果真导致了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也不能证明这是由“供给诱导需求”导致的。再说,“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并不一定是坏事。
最后,关于“看病贵”的问题。首先,“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和“看病贵”是两码事,前者是总量概念,后者是价格概念。
从单价来看,“看病贵”不利于患者,但有利于医生,我们怕“谷贱伤农”,就不怕“术贱伤医”吗?
另外,真正放开医疗服务价格,“看病贵”的问题就不会愈演愈烈。
其一,放开社会办医,同时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假设短期内医疗服务价格上涨,那么就会吸引更多的人学医、从医,增加医生的数量,医生之间展开竞争,将使医疗服务价格下降,这是最简单的市场供需机制;
其二,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后,医生拥有定价权,可以通过价格歧视向不同支付能力的患者收取不同的费用;
其三,“供给诱导需求”不可能无限成立,终将被供给增加的效果所抵消;
其四,如果还认为医生赚得太多,不妨通过税收手段调节再分配,而不是像防贼一样防着医生“黑心”。
对这个被称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的条例针对社会办医放的种种大招,公众将如何看待?社会办医,会否导致“看病贵”?如何规避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问题?
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为社会办医打开空间
洪鹏(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医生)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扩大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是医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圳走在了前面。
即将实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突破体现在:
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允许社会办医的第一道关口,是医疗机构开办的准生证。现实中社会办医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经历重重难关和手续才能获得批准。
区域规划。即使社会办医突破了市场准入的难关,往往还会受阻于医疗资源区域规划。区域规划长期以来的做法是,首先满足公立医疗机构的需要,让社会办医起拾遗补缺的作用。
从地点上看,这表现在让社会办医去市场条件不好的边缘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人口不多、交通不便利的地点,而公立医疗机构却占据着最为有利的地理位置。在服务项目和大型设备上,也是首先限制社会办医。
取消对社会办医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这一条是重要突破,为社会办医打开了发展空间。
鼓励社会办医,规划有很多,关键看落实。
既有事实显示,在基本医疗补助、学科建设等各方面,当地政府对公立和民营也一视同仁。
比如,社会办三级医院只要取得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资质的,深圳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奖励。社会办专科医院取得二级甲等资质的,政府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康庄正路,也需要有“栏杆”
刘远翔(地方公务员)
按照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的数据,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数已达到43.8万所,占比为45%,其门诊量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这样的数据说明,民营医院在市场化竞争中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做大了医疗资源蛋糕,缓解了整体不足的状况。
但现实遭到了段子手们的揶揄。他们说,官网首页是行风建设、学术会议、研究进展等内容的是“好医院”,而挂着24小时在线咨询窗口、主治各种疑难杂症的则是“坏医院”。
一个基本的判断应该是: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渠道应该畅通,社会办医应该鼓励。毕竟,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社会办医都是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
但即便鼓励社会办医,走的是康庄正路,也需要有“栏杆”。监管不严,劣币淘汰良币就会发生。不论公立医院还是社会办医院,非法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虚假广告等病灶都必须切除。
说到底,对于民营医院,需要促进其生长,但必须是有序的生长。除了监管,如何给予社会办医在医生从业、医保报销等方面以同等待遇?如何实现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差异化发展?如何更大范围实现包括医疗资源规划、医院资质认定在内的信息共享?这些,其实都可以是对社会办医的有效服务和引导。换个角度看,唯有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更好地形成行业规则,确立严格规范,才能赢得市场的认可和信赖,获得长远发展。
毕竟,社会办医不能总是停留在“电线杆上贴小广告”的水平上。
做强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同时,规范与发展市场化的社会办医,才能既有公平又有效率,真正以“全民健康”助力全面小康。
办医院如开面馆,市场说了算
李静(民营眼科医院院长)
取消床位规模起点要求及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与地点限制,可以说具有革命意义。
硬性规定办一家医院必须要有多少床位、一个区域内只能开办多少家医院,甚至连医院建在区域内的具体位置,也要由政府说了算,这无疑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本质上说,办医院跟开面馆并无多大差别,置多少床位跟摆多少张饭桌一样,都是由具体的市场供需状况决定的。何况起步小一点,风险可控,发展空间大,又有什么不好呢?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社会办医院,百姓就医时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医疗技术与水平,另一个是费用,能否报销,报销多少,这决定着百姓走向哪种属性的医院。
是否能够纳入社会医保的定点范围,是影响社会办医发展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社会办医难以进入医保定点支付,造成了病人不足。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机构纳入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要求不能将医疗机构的所有者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条件,不能以定点数量已满等理由排除社会办医进入医保。有了这两点,患者才愿意去就医,医生才愿意去行医,鼓励社会办医才能真正有看得见的效果。
此外,社会办医机构缺乏学术发展的条件,这是无法吸引医疗人才进入社会办医的重要原因,而缺乏人才又是阻碍社会办医发展的重要原因。要在职称评定、科研课题、成果评价等方面,给予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开放社会办医,不会加剧“看病贵”
张琦(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医疗改革与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
社会办医的反对者说,医疗服务具有“供给诱导需求”的特征,如果放手让社会办医,那么必然导致医疗卫生费用的增加,加剧“看病贵”的问题。
首先,“供给诱导需求”,并非医疗服务所独有的特性,几乎一切商品都具有“诱导需求”的能力。
再者,有多种因素都可以导致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例如,原先被压制的医疗需求突然释放,或者人口结构、疾病谱、人均收入、消费结构变化。
也就是说,即便在当前公立医疗机构占主体的格局下,全面放开社会办医果真导致了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也不能证明这是由“供给诱导需求”导致的。再说,“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并不一定是坏事。
最后,关于“看病贵”的问题。首先,“医疗卫生总费用增加”和“看病贵”是两码事,前者是总量概念,后者是价格概念。
从单价来看,“看病贵”不利于患者,但有利于医生,我们怕“谷贱伤农”,就不怕“术贱伤医”吗?
另外,真正放开医疗服务价格,“看病贵”的问题就不会愈演愈烈。
其一,放开社会办医,同时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假设短期内医疗服务价格上涨,那么就会吸引更多的人学医、从医,增加医生的数量,医生之间展开竞争,将使医疗服务价格下降,这是最简单的市场供需机制;
其二,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后,医生拥有定价权,可以通过价格歧视向不同支付能力的患者收取不同的费用;
其三,“供给诱导需求”不可能无限成立,终将被供给增加的效果所抵消;
其四,如果还认为医生赚得太多,不妨通过税收手段调节再分配,而不是像防贼一样防着医生“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