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中西比较的视角比较了中西不同的生死观及其对法意识的影响。本文认为,中国人的生死观是“以生观生”的生死观,这样的生死观把生命的意义定位在现实世界,而现实世界是一个功利的世界,这造成了中国人难以形成超越的信仰,从而难以形成法律信仰。西方人的生死观是“以死定生”的生死观,此种生死观把生命的意义于死后之去向联系起来,从而容易形成超越现实功利的信仰,从而也就有利于形成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