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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烟台市的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及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关键词]创新 引导 投入 推进 服务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1-0113-02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在国家创新战略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创新型城市是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和模式,是以“创新”作为驱动力的一种城市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模式。近几年,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创烟台市的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及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提高
(一)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全面开花
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制定了《烟台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等文件,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的有效对接,强化政策的引领导向作用,全面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烟台市就实施了“科技兴市,专利先行”的战略。改革开放之初的烟台,专利几乎还是一片空白,2001年专利申请量累计不到100件,2014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848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675件。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967件,居全省第三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25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烟台市以跻身全国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成效显著。从商标培育的基础环节抓起,在全市推广商标管理信息化系统,启动商标储备库增容计划,选取发展潜力大的商标纳入驰名、著名商标储备库;推进商标国际注册,成为省商标国际注册试点城市;“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评为“山东省10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烟台苹果协会荣获“山东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运用示范单位”。2014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烟台苹果”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清单”第一批备选名单。在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创建活动中,龙口市被评为“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市”,山东绿叶制药被评为“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蓬莱葡萄与葡萄酒产业被评为“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产业集群”。至2014年,全市驰名商标总数达到79件;著名商标,总数达到339件,均位于全省前列。
(二)紧密围绕知识产权,积极推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烟台市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评审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条件。201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217家,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49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9家,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16家,省院士工作站19家。全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5648亿元,同比增长15.89%,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40.05%,同比增长0.86个百分点。
2.政府指导国有企业全部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制定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实施名牌战略。2013年7户工业企业集团的19户权属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拥有5个中国驰名商标、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3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个博士后工作站,科技人员3535人,企业拥有专利总量398件,发明专利拥有量220件。
3.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2014年烟台市拥有市级以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13家,其中省级46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6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46个;省级师范工程研究中心22家。2013年至2014年,烟台市相继承担两个国家级和一项省级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目前,3个评议项目(高新区承担的山东省首个某创新候选药物知识产权评议项目、某海洋生物制药国家知识产权局评议试点项目、某海洋装备制造项目省知识产权局评议试点项目)已圆满结题,评议项目的开展,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快速崛起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强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
自2012年进入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来,烟台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烟台市拥有县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数量居全省首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快速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试点工作推进扎实。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暂行办法》,培育本地贯标服务机构3家,开展多层次贯标培训50余次,培训企业内审员200余名。目前,烟台市共进行了两批39家企业贯标实施工作,通过贯标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其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其中14家企业已通过认证,10家拿到国家认证证书,通过率100%,通过认证的企业数量居全国城市首位,其中泰和新材成为全国首家认证企业。
二是集群管理工作试点成功升级。烟台市大力实施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重点培育黄金、汽车和葡萄酒3个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聚集区,以点带面,带动行业和产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烟台市高新区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试点”行列,并成功通过国家一期验收,实现试点升级;重点抓好龙口、招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芝罘区“知识产权强县”、开发区和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目前,烟台市共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2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1家、省级园区2家 ,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20余家,拥有5件以上(不包括5件)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56家。
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效果明显。烟台市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的金融服务机制,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启动了专利质押融资登记、实施许可备案前期服务工作;召开了市级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推进会;指导开发区和高新区出台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召开了与银行、评估机构签约和对接会议,全市形成了省市区三级纵深工作体系。政策出台后,即完成了8笔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贷款总额为1.0190亿元,“中国之声”对烟台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工作给予了报道。
三、完善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烟台市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中国烟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烟台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和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中国烟台黄金产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中国食品酒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等服务平台和国家知识产权两大培训基地建设得到逐步完善。有效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2014年,又承担筹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成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联盟,签署了联盟合作协议,有效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和烟台市蓝色经济区的自主创新能力。
四、强化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
烟台市构建了政府统一协调、行政司法互动、信息资源共享、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入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了日常执法案件调处力度。坚持执行“有诉必接、有案必立、有立必查、有查必果”的方针,依法及时处理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注重加大县市区执法能力建设,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海阳、龙口、莱州、开发区四个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配发了执法终端设备,配置了相应的执法软件,并对部分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硬件装备和执法水平。加大对各类展会的专利执法工作,维护了展会的知识产权形象。积极开展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工作,较好地规范了市场秩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中,烟台市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前十名。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创新 引导 投入 推进 服务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1-0113-02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在国家创新战略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创新型城市是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和模式,是以“创新”作为驱动力的一种城市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模式。近几年,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创烟台市的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及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提高
(一)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全面开花
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制定了《烟台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等文件,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的有效对接,强化政策的引领导向作用,全面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烟台市就实施了“科技兴市,专利先行”的战略。改革开放之初的烟台,专利几乎还是一片空白,2001年专利申请量累计不到100件,2014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848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675件。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967件,居全省第三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25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烟台市以跻身全国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成效显著。从商标培育的基础环节抓起,在全市推广商标管理信息化系统,启动商标储备库增容计划,选取发展潜力大的商标纳入驰名、著名商标储备库;推进商标国际注册,成为省商标国际注册试点城市;“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评为“山东省10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烟台苹果协会荣获“山东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运用示范单位”。2014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烟台苹果”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清单”第一批备选名单。在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创建活动中,龙口市被评为“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市”,山东绿叶制药被评为“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蓬莱葡萄与葡萄酒产业被评为“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产业集群”。至2014年,全市驰名商标总数达到79件;著名商标,总数达到339件,均位于全省前列。
(二)紧密围绕知识产权,积极推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烟台市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评审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条件。201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217家,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49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9家,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16家,省院士工作站19家。全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5648亿元,同比增长15.89%,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40.05%,同比增长0.86个百分点。
2.政府指导国有企业全部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制定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实施名牌战略。2013年7户工业企业集团的19户权属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拥有5个中国驰名商标、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3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个博士后工作站,科技人员3535人,企业拥有专利总量398件,发明专利拥有量220件。
3.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2014年烟台市拥有市级以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13家,其中省级46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6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46个;省级师范工程研究中心22家。2013年至2014年,烟台市相继承担两个国家级和一项省级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目前,3个评议项目(高新区承担的山东省首个某创新候选药物知识产权评议项目、某海洋生物制药国家知识产权局评议试点项目、某海洋装备制造项目省知识产权局评议试点项目)已圆满结题,评议项目的开展,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快速崛起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强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
自2012年进入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来,烟台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烟台市拥有县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数量居全省首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快速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试点工作推进扎实。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暂行办法》,培育本地贯标服务机构3家,开展多层次贯标培训50余次,培训企业内审员200余名。目前,烟台市共进行了两批39家企业贯标实施工作,通过贯标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其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其中14家企业已通过认证,10家拿到国家认证证书,通过率100%,通过认证的企业数量居全国城市首位,其中泰和新材成为全国首家认证企业。
二是集群管理工作试点成功升级。烟台市大力实施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重点培育黄金、汽车和葡萄酒3个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聚集区,以点带面,带动行业和产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烟台市高新区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试点”行列,并成功通过国家一期验收,实现试点升级;重点抓好龙口、招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芝罘区“知识产权强县”、开发区和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目前,烟台市共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2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1家、省级园区2家 ,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20余家,拥有5件以上(不包括5件)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56家。
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效果明显。烟台市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的金融服务机制,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启动了专利质押融资登记、实施许可备案前期服务工作;召开了市级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推进会;指导开发区和高新区出台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召开了与银行、评估机构签约和对接会议,全市形成了省市区三级纵深工作体系。政策出台后,即完成了8笔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贷款总额为1.0190亿元,“中国之声”对烟台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工作给予了报道。
三、完善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烟台市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中国烟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烟台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和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中国烟台黄金产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中国食品酒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等服务平台和国家知识产权两大培训基地建设得到逐步完善。有效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2014年,又承担筹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成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联盟,签署了联盟合作协议,有效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和烟台市蓝色经济区的自主创新能力。
四、强化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
烟台市构建了政府统一协调、行政司法互动、信息资源共享、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入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了日常执法案件调处力度。坚持执行“有诉必接、有案必立、有立必查、有查必果”的方针,依法及时处理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注重加大县市区执法能力建设,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海阳、龙口、莱州、开发区四个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配发了执法终端设备,配置了相应的执法软件,并对部分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硬件装备和执法水平。加大对各类展会的专利执法工作,维护了展会的知识产权形象。积极开展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工作,较好地规范了市场秩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中,烟台市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前十名。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