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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划,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引导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从事幼教工作,鼓励师范院校在校生辅修或转入学前教育专业,扩大有质量教师供给。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健全学前教育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儿童发展、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踐类课程建设,提高培养专业化水平。2018年启动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认证工作,建立培养质量保障制度。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
2018年2月7日,教育部等37部门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章程》分为7章,46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大赛的性质、意义、目的、作用、内容导向、经费来源等。第二章为组织机构,明确大赛的组委会、秘书处、执行委员会、执委会办公室、经费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设置和人员设置,以及对承办院校的要求。第三章为赛项设置,明确赛项的设置原则、周期、申报与遴选基本流程等。第四章为参赛规则与奖项设置,明确选手资格、数量、奖励等。第五章对大赛的宣传与资源转化工作进行规定。第六章对规范廉洁办赛提出要求。第七章附则对《章程》的修订、解释提出要求。
《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年1月15日,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省级统筹职业教育资金,支持“三区三州”每个地级市(州、盟)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在“三区三州”率先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等三大任务。为就读职业学校的“三区三州”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训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广泛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
《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
2018年9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鼓励国有企业(含国有上市企业)参与同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的技工院校办学,深化校企合作制度,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推动形成办学规模适合市场需求,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办学过程,教学改革实现工学结合,实习实训与工作岗位紧密衔接,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健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持续完善国有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制度,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形成初级、中级、高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和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使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有企业发展需求。
《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
2018年9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精准扶贫和就业导向,加大帮扶力度,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建立完善职业指导、分类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脱贫效果。
《中等职业学校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10项教育行业标准
2018年1月4日,教育部经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发布十项教育行业标准,包括:《JY/T0596-2017中等职业学校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597-2017高等职业学校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598-2017中等职业学校现代林业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599-2017高等职业学校林业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0-2017中等职业学校农业与农村用水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1-2017高等职业学校水利工程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2-2017中等职业学校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3-2017高等职业学校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4-2017中等职业学校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5-2017高等职业学校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第二批《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2018年1月4日,教育部公布第二批66个《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大气探测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矿山机电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黑色冶金技术、民航运输、林业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食品加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水产养殖技术、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等54个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电气技术应用、工程测量、工业分析与检验、船舶驾驶、轮机管理、船舶水手与机工、美发与形象设计、农产品营销与储运12个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焊接技术应用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11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
2018年7月17日,教育部印发11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5个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工业分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2个专业实训教学设施建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3个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以及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实训教学设施建设标准。
《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
2018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意见》首次在技工院校学历认可上实现重大突破,明确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意见》在评审的内容和方式上着重突出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要求不得将身份、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打破常规,提出可破格评审的内容,列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可破格的人员类型。
《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年8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通过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促进100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带动3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脱贫。使有职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培训,完成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累计300万人次;使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技工教育,技工院校新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12万人。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人才智力支撑贫困地区脱贫能力显著增强。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划,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引导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从事幼教工作,鼓励师范院校在校生辅修或转入学前教育专业,扩大有质量教师供给。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健全学前教育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儿童发展、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踐类课程建设,提高培养专业化水平。2018年启动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认证工作,建立培养质量保障制度。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
2018年2月7日,教育部等37部门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章程》分为7章,46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大赛的性质、意义、目的、作用、内容导向、经费来源等。第二章为组织机构,明确大赛的组委会、秘书处、执行委员会、执委会办公室、经费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设置和人员设置,以及对承办院校的要求。第三章为赛项设置,明确赛项的设置原则、周期、申报与遴选基本流程等。第四章为参赛规则与奖项设置,明确选手资格、数量、奖励等。第五章对大赛的宣传与资源转化工作进行规定。第六章对规范廉洁办赛提出要求。第七章附则对《章程》的修订、解释提出要求。
《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年1月15日,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省级统筹职业教育资金,支持“三区三州”每个地级市(州、盟)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在“三区三州”率先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等三大任务。为就读职业学校的“三区三州”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训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广泛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
《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
2018年9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鼓励国有企业(含国有上市企业)参与同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的技工院校办学,深化校企合作制度,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推动形成办学规模适合市场需求,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办学过程,教学改革实现工学结合,实习实训与工作岗位紧密衔接,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健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持续完善国有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制度,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形成初级、中级、高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和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使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有企业发展需求。
《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
2018年9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精准扶贫和就业导向,加大帮扶力度,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建立完善职业指导、分类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脱贫效果。
《中等职业学校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10项教育行业标准
2018年1月4日,教育部经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发布十项教育行业标准,包括:《JY/T0596-2017中等职业学校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597-2017高等职业学校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598-2017中等职业学校现代林业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599-2017高等职业学校林业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0-2017中等职业学校农业与农村用水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1-2017高等职业学校水利工程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2-2017中等职业学校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3-2017高等职业学校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4-2017中等职业学校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JY/T0605-2017高等职业学校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第二批《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2018年1月4日,教育部公布第二批66个《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大气探测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矿山机电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黑色冶金技术、民航运输、林业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食品加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水产养殖技术、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等54个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电气技术应用、工程测量、工业分析与检验、船舶驾驶、轮机管理、船舶水手与机工、美发与形象设计、农产品营销与储运12个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焊接技术应用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11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
2018年7月17日,教育部印发11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5个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工业分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2个专业实训教学设施建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3个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以及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实训教学设施建设标准。
《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
2018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意见》首次在技工院校学历认可上实现重大突破,明确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意见》在评审的内容和方式上着重突出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要求不得将身份、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打破常规,提出可破格评审的内容,列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可破格的人员类型。
《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年8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通过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促进100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带动3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脱贫。使有职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培训,完成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累计300万人次;使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技工教育,技工院校新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12万人。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人才智力支撑贫困地区脱贫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