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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业务是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检察职能和新增业务,对减少不必要的羁押、防止错误羁押和超期羁押,保障人权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仍属于比较新的制度,在实践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本文拟结合青海省A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部门对该制度的运行情况予以分析,提出问题并探索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