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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球气质,它很难定义,但我想它关系到出身、反主流的思考方式,还有你的成长过程……”
这是卡梅隆·安东尼对所谓“街球气质”的诠释,但往深了说,街头气质还要求得更多:窘迫的出身、街头时尚、自信乃至狂傲、让人感觉到你真的有能耐,让球迷们热血沸腾,跟着一起high……
按照“都市词典”对街头气质的定义,有一个糟糕出身背景和困苦成长环境,但依然能从这样的状况下打拼出来,然后赢得别人尊重的人才会具备街头气质,无论你是谁,只有对不公命运的抗争才能赢得尊重甚至是崇拜。要知道你只有在街头打出相当的名头,才会拥有一个很炫的绰号。悄悄地,但却是自然地,街头篮球也正在向商业和职业靠拢。
这里是hip-hop的世界:锁链缠绕的栅栏,耐利、黑色绵羊和其他hip-hop艺术家制作的音乐回荡在球场周围,看球和欣赏音乐并行不悖、水乳交融。NBA和街头篮球相互渗透,取长补短,NBA球员更加具有狂野的街头气质,是可想见的未来。
如果一些NBA球员出现在街头赛事中,如果他们不上场与街篮明星比试一下,没有人会因为他们是职业篮球的佼佼者就对他们刮目相看,他们只有到场上打败对手才会赢得球迷的喝彩和尊重。
你是一名有气质的球员吗?你去过洛克公园吗?你的穿着够RAP?你必须与球迷同呼吸。一部分是球星;一部分充满叛逆;你是HIP-HOP的标志;你不需要依附主流文化,揭露其虚伪的面纱却是你的本能。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把犯罪等同于街头气质的话就会十分荒谬。NBA球员需要有什么样的气质来取悦于都市里的球迷?是高超的球技,华丽的球风,一副放荡不羁的做派?这些必不可少,但是秘方还包括“嘻哈态度”和贫苦的出身。或者说,NBA球员需要具备浓厚的“街头气质”,才能拥有对新新一代球迷的“必杀技”。
一
阿伦·艾弗森是“街头气质”之王,科比也有街头气质——尽管他以前没有展现,但他闹得沸沸扬扬的性强暴官司和到洛克公园的造访,让他在球迷的心目中充满狂野的神秘感觉。此外,NBA状元勒布朗·詹姆斯和卡梅隆·安东尼已经揭开他们“街头气质”的盖头。
最近两个赛季连续拿下MVP的蒂姆·邓肯可以说毫无街头气质,小牛队的替补全明星后卫杰里·斯塔克豪斯以前是一个街球好手,进入NBA后以狂放著称,但现在他正在逐渐失去“街头气质”。
是的,我们讨论的就是“街头气质”,体育和社会最大的神秘感之一。就是它们无可避免地和运动员们的出身、外表、比赛、气质发生关系,而和你是什么肤色和种族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尤其是NBA球员绝大部分都是非洲裔美国人,肤色和种族显得更加无足轻重。
它和你听的音乐有关,和你的谈吐有关,和你的举止做派有关,和你对某种问题发表的观点有关。不要以为“街头气质”是个玄虚的东西,某种程度上它很现实,可以转换成具体的物质利益,拥有这种气质意味着以你为代言的商品会像小山一样地卖出,“街头气质”如果换算成具体的金钱,它意味着无比丰厚的商业合同和几十亿美金的滚滚收入。
球员当然不排斥“街头气质”,相反会引以为荣。出身于巴尔迪莫西部、从小住在政府资助的“安居房”中的掘金前锋安东尼骄傲地说:“从小长到大,我一直都在街头混,所以我认为自己的‘街头气质’非常浓。”
但究竟什么是“街头气质”?这个问题似乎难倒了安东尼,他眨着眼睛,思考了一会才慢慢地说:“它很难定义,但我想它的确关系到出身、反主流的思考方式,还有你的成长过程……但是比起那些不是在街头长大的孩子来说,我肯定具备‘街头气质’。”
显然,安东尼很难对街头气质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事实上,这个词儿说起来轻松,真要严格定义确实非常困难——虽然它很重要,能让都市的球迷着迷,能够让他们如痴如狂地爱上某个球星,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偶像。
从表面上看,如果一名球员被认为具备街头气质,首先得在球场上很酷,要经常做出至少转体180度的动作,灌篮一定要飞得很高之后再灌,打进一个好球后要激情澎湃地做出庆祝动作,譬如说和队友激烈的撞胸(如果只是击掌或者拥抱那太简单,而且看上去没有力量感),譬如说要冲着看台“尖啸”,让球迷们热血沸腾,跟着一起high。

往深了说,街头气质还要求得更多:窘迫的出身、街头时尚、自信乃至狂傲、让人感觉到你真的很有能耐……
按照“都市词典”对街头气质的定义,有一个糟糕出身背景和困苦成长环境,但依然从这样状况下打拼出来然后赢得别人尊重的人才会具备街头气质。
NBA现在有80%的球员都是黑人,在迈克尔·乔丹横空出世之后,联盟改变了他们的市场推广计划——他们以前主打的是球队名片,像“湖人秀(show time)”就是其中的抗鼎之作,但在迈克尔成为NBA甚至美国的英雄后,联盟主打球员的王牌成为他们最主要的市场营销计划。
于是,街头气质——这个一度被NBA非常不重视、处在边缘地带、有着模糊含义的东西——突然而有力地冒了出来,球迷前所未有地关注球星个人,他们的出身、成长等背景的东西就被翻了出来,得到空前的“窥视”。也就是在这同时,曾经是黑人文化代表的“嘻哈音乐”也被都市日益接受,逐渐成为青少年中的主流文化。如果不信,那你就不妨看看著名的“格莱美”奖,“嘻哈音乐”在其中大出风头,大获全胜。
二
现在,在全美的许多大城市,都涌现出“街头篮球”,它如今成为篮球青少年追求的一种时尚。之前,哈林环球篮球队以他们花哨的球风、追求高难度动作和极富街头狂飙感觉的风格风靡美国,而如今的街球已成为哈林篮球的“升级版本”。
由运动鞋公司And1组建的一个“街球表演队”在全美巡演,虽然球队里面的球员在全国并不知名,但他们精妙的传球、魔术般的配合、富有创意的灌篮和强烈的街头球风吸引许多年轻的球迷,制作的比赛光碟也十分畅销。因此,诞生出很多街头篮球明星,譬如“1/2疯狂1/2男人”、“热沙司”、“传奇跳跃是我的灵感”,要知道你只有在街头打出相当的名头,才会拥有一个很炫的绰号。“传奇跳跃是我的灵感”就是迈阿密热队后卫拉夫尔·阿尔斯通的绰号,他曾是纽约街头的传奇明星。
现在街头篮球发展规模之大,也许还得提起另一个细节,那就是很多街头篮球运动员都会因此领到薪水,会有赞助公司与优秀的球员签一份合同,或者当他们赢得赞助比赛锦标的时候会被发给奖金。悄悄地,但却是自然地,街头篮球也正在向商业和职业靠拢。
而在以前,NBA球星和街头篮球明星几乎属于两个世界,前者心满意足地拿着他们的高薪,乐于在电视镜头前灵光一现地表演,而后者并不羡慕NBA里的职业世界,觉得那里的篮球过于商业,不是自由和灵感的篮球,是被“铁笼子罩住的”的桎梏篮球。那个时候,如果一些NBA球员出现在街头赛事中,如果他们不上场与街篮明星比试一下,没有人会因为他们是职业篮球的佼佼者就对他们刮目相看,他们只有到场上打败对手才会赢得球迷的喝彩和尊重。
“对于球迷来说,街头气质就是一切,他们更喜欢街篮明星,如果职业球员不敢上去,那么球迷会狂嘘他们。”在纽约曼哈顿负责直播街头篮球比赛的堂纳德·斯帕克斯说。

但是看看现在,街头篮球和NBA的“婚姻”前所未有地甜蜜,NBA电视(联盟官方电视台)或者联盟赞助的有线电视网会直播位于纽约哈林地区洛克公园的街头篮球联赛EBC(娱乐者经典篮球),而且耐克公司也介入其中。EBC成为纽约城中最优秀业余球员的表演舞台。
街球的火爆也使NBA大受启发,联盟连续出了《NBA街球1》和《NBA街球2》两盘光碟,里面展示的是NBA巨星在街头球场打篮球的场面——锁链缠绕的栅栏,耐利、黑色绵羊和其他hip-hop艺术家制作的音乐回荡在球场周围,看球和欣赏音乐并行不悖、水乳交融。NBA和街头篮球相互渗透,取长补短,NBA球员更加具有狂野的街头气质,是可以想像的未来。
三
拥有街头气质最大的好处,可以从球员球衣的销售量上反映出来,而这恰恰是职业球员受球迷欢迎程度的“温度计”。
目前NBA球衣销售量最多的是骑士的詹姆斯和掘金的安东尼,他们是前年选秀状元和探花,而紧随其后的是火箭的麦克格雷迪、76人的艾弗森、湖人的科比。毫无疑问,他们是NBA目前最具街头气质的球员。
不妨再考虑一下街头气质包括的范围,这一点位于洛杉矶的体育市场集团总裁大卫·卡特解释说:“对于那些拥有街头气质的家伙来说,也有所不同,而最大的一点就是范围不同。像科比的街头气质是世界公认的,所以关于他的商品在全世界都有卖。而詹姆斯,一年前还不太为人所知,但是他现在在全美范围内拥有知名度,而且正在向世界迈进。”
街头气质当然和球员的场外因素有关,正如之前说的和他们的家庭出身、成长背景有很大的关系,但这是个玄妙的因素,不太容易解释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名球员自小出生在一个生活优越的富贵之家,“含着银勺子出世”,那即使他的球风再华丽炫酷,可能也不会有球迷认可他有街头气质。
艾弗森出生于纽波特新闻镇的一个贫寒单亲之家,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犹太贫民区,而热队后卫贾森·威廉姆斯称他生活的西维吉尼亚的一个农场“十分地贫穷”,尼克斯后卫马布里从小在纽约的康尼岛长大,那里是纽约最为著名的贫民区之一,不比布鲁克林的名气小。这样的名单还可以继续开列一长串,但是都有一个共性——无论你是谁,只有对不公命运的抗争才能赢得尊重甚至是崇拜。

“如果你是城市球迷中最喜爱的球星,他们肯定会说,‘哦,他有街头气质。’他们知道你出身贫寒,所以才异常尊重你现在的成功。”罗德尼·怀特认为街头气质是偶像球员必备的素质,“在我们的联盟,嘻哈文化最被接受,已经成为主流的东西。人们都想从你的身上看到这种东西。”
但在灰熊队后卫博比·杰克逊看来,街头气质并不复杂,都和篮球有关,如果你总是能够在最关键的时刻挺身而出,那么你就会自然拥有这种气质。“街头气质取决于一种感觉,你对某个球员的依赖感。你希望某个球员能够很好地表现,打防守,在关键时刻投进球。如果他真的能够投进,那他就有街头气质。”杰克逊甚至认为,球迷原来都认为欧洲球员球风单调枯燥,为人呆板,气质不活泼,绝对不会和街头气质沾边,但是现在有所不同,“欧洲球员也变得越来越让人信赖,就像佩贾,只要他的身体保持健康,我都想把球交到他的手里。”
当然,很多人对街头气质有着错误的认识,认为某名球员如果文身,嘴巴里经常哼着说唱乐,就是拥有街头气质。“但很多有文身的人并不具备街头气质。”安东尼纠正说。加州大学社会学教授哈里·爱德华兹(他是美国最著名的体育顾问之一)认为,如果把犯罪等同于街头气质的观点十分荒谬,他说:“如果说一名球员枪击别人或者被人枪击,或者犯罪,或者被拘捕,如果认为这就是街头气质简直是荒唐,是对黑人孩子和城市孩子的严重误导。孩子们只是喜欢那些球打得特别棒、有着独特性格和生活品位的人。”
四
在NBA,艾弗森比其他任何人都拥有“街头气质”,这个小个子多年来一直都用他瘦弱的身躯、鬼魅般的突破、让人眼花缭乱的跨下运球和后仰跳投愚弄着球场上的巨人。他用自己的例子激励很多想打篮球的小个子:只要你拥有一颗大大的心,小个子可以无处不在,可以克服自己的弱点。
他一直拥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场外麻烦。三年前,他发行一盘有极大争议的说唱乐专辑《非虚构》,被批评为过度渲染暴力。2002年,他被指控为把全身裸体的妻子扔出家门,然后携带枪支四处寻找,当然这些指控最后都被撤消。
但是对于12岁的特文·默多克(他是艾弗森的死忠球迷)来说,他并不关心艾弗森的这些麻烦,他真正关心的是艾弗森的童年——出生在纽波特新闻镇,母亲辛辛苦苦地把他拉扯大,他父亲在艾弗森幼年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在坐牢。“他没有爸爸,我因此把他看成一位偶像,因为我也没有爸爸,他去年死了。既然他能够成功,我相信自己也行。”默多克很向往艾弗森现在的成功,他是萨克拉门托歌德中学的一名篮球运动员。

不过,艾弗森现在已经28岁,从职业体育的眼光看,这名“街头之王”已经进入他职业生涯的“中年”,意味着必须有一个新的、更为年轻的“街王”接过他手中的火炬,来吸引NBA的新一代球迷。
也许,这个人就是安东尼。尽管他还还年轻,但他比大部分NBA老兵都具备“街头气质”。他与丹佛掘金签有三年1041万的合同,与耐克的商业合同是1500万美元。前面提到的爱德华兹教授非常看好安东尼,“卡梅隆很酷,他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也没有试图掩盖它。这再好不过地告,诉那些孩子他并不以自己的贫穷为耻,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动力。这是一个很酷的孩子。”
此外,麦迪也是孩子们深为喜爱的篮球明星,2002年他被《体育画刊》选为最受球迷喜爱的职业运动员。还有勒布朗·詹姆斯,与耐克的9000万合同把他推向为世界所瞩目的体育新星地位,当然也使得他的街头气质在全球推广。“考虑到他面临的所有压力,他能保持现在的镇静十分了不起。”体育推广集团的总裁卡特表示他很欣赏詹姆斯。
在造访洛克公园之前,科比的街头气质几乎等于零,他是名NBA球星的儿子,从小生活在意大利,很年轻的时候就进入NBA并且获得三次总冠军,如此的“一帆风顺”会让很多孩子羡慕。但是认为他有街头气质,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孩子们都这样说。
但在他来到洛克公园这座街头篮球的麦加并一试身手之后,一切都有了不同。他的跨下快速运球,他极有力量的灌篮——这和他在NBA中的灌篮不同,比赛中科比一般只用最为简单的平扣结束一次进攻,但在洛克公园,他表演了各种难度很大、看起来很有美感和力量感的扣篮——征服了球迷,大家送给他“指环王”的绰号。虽然这个“指环王”没有一枚戒指,但这个绰号比三枚NBA的总冠军戒指更能打动年轻球迷的心。
科比可以通过一次“冒险造访”赢得街头气质,那么也会有人在一次“失败的对抗”中失去街头气质的名声。打街球出身的斯塔克豪斯后来就到洛克公园打过球,和街篮高手“一对一斗牛”的时候,结果被威廉姆·桑德斯打败,后者杀下42分。有讽刺意味的是,斯塔克豪斯现在是华盛顿奇才的后卫,而桑德斯在NBDL(全国篮球发展联赛,是NBA的一个子联赛)打球。既然他在街球高手前如此不堪,球迷也就不再会认为斯塔克豪斯具备“街头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