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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苏格拉底的“德性就是知识”理念强调“知”的重要性。他认为人只有知道什么是善才会去行善,作恶者和明知何为善却还去为恶的人都不具有“善”的知识。苏格拉底自己为履行其道德观念而付出生命。在他处于危难时期,虽然有逃生的机会,但他却毅然放弃,因为他认为自己知道逃跑是违反法律的,那么自己再如此做就是不正义的。王阳明的“致良知”强调了“行”的重要性。人们要去除心中蒙蔽的私欲就需要“致良知”,即将自己的良知极大地表现出来,从而获得天理。
【关键词】致良知;苏格拉底;德性就是知识
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就是知识”,而中国集心学之大成者王阳明提出“致良知”。他们两个人的理论中都包含了对“德”和“知”的探讨,但是其二人对“德”与“知”的见解相差甚远。
一、王阳明的良知学说
王阳明在《传习录》中对“良知”有一个定义:“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见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良知就是在是非知觉之中的至善本体,这种是非知觉蕴含着一个道德原则,就是天理。同时“良知”指的又是一种道德自律,只有道德自律才能内心立志、知行合一。“致良知”是王陽明在晚年提出的,他说“吾生平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可见“致良知”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重要的。他说:“吾良知之所知者无有亏缺障蔽,而得以极其至矣。”这里的“知”既做名词又做动词,做名词时为极点、终极之意,做动词时为向极点运动,“致良知”是使良知到其极点。王阳明后来提出的“四句教”是对“致良知”的具体展开论述。
“四句教”:“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意思是说心体无所谓善恶,也可以看做是超越善恶,在这里心与性、性与天道合一。王阳明的一个弟子认为意念的萌动产生善恶,有了善恶首先要以良知来知晓善恶,其次才是为善去恶。此说法被称为“四有”,而他的另一个弟子则认为,心体是无善无恶的,那么意也就是无善无恶的,则知是无善无恶的,同样物也是无善无恶的,这种说法被称为“四无”。王阳明对这两种说法做了一个概括,他认为“四无”适合天生聪明的人,这种人可以领悟超越善恶的心体,同样也会知晓意、知、物超越善恶,因此无所谓善恶。而“四有”适合一般人,他们不能领悟心体,因此认为有善恶之分,意、知、物必须通过为善去恶渐渐回归本体。尽管这两种人起点不同,但都能达到终点。但是王阳明更认同“四有”,并且将“四有”作为教人的核心,因为“四无”只适用于少数人,毕竟很少有人是天资聪颖的,因此“四有”更具有普遍适用性。“四有”的关键在于理解“意”字,心未发时是无善无恶的,因为意动了后有了善与恶,因此要致良知,依靠道德标准去改正恶。
“四句教”表明“良知”具有绝对性,因为“无善无恶心之体”说明作为本体的心是“无善无恶”的,即为“至善”,是没有被私欲蒙蔽的。“良知”还具有先验性,王阳明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求外。”意思是,良知是与生俱来的,见到父母自然知道要孝顺,见到兄长自然知道要敬爱,见到即将掉入井内的小孩子自然会产生怜悯之心,这就是人心中的道德,不是借由外物产生的。这便是良知的先验性。“良知”还具有普遍性,王阳明说:“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人人都有良知,不管你是做什么的,良知都不会泯灭,即使是盗贼都知道自己不应该偷盗,别人叫他盗贼,他还会感到惭愧。良知的先验性说明了良知生来就有,每个人都有成圣的可能。良知的普遍性虽然表明每个人都有良知,但是强盗与圣人相比,强盗的良知被私欲蒙蔽,需要对其进行“圣人之教”,使其“克其蔽”而成为圣人。王阳明的良知的普遍性继承了孟子的观点,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其中的“是非之心”就是王阳明所说的“良知”。
二、苏格拉底的“德性就是知识”
苏格拉底认为“ 德性就是知识”首先在于“认识你自己”。他认为那些认识自己的人知道什么适合自己,可以分辨自己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每个人都具有善的知识,一个人知道善必然会去行善,知道善而不去行善的人其实并不知道善。因此,一个人获得了“善”的知识也就获得了德性。他认为知道正义的人比不知道正义的人更正义一些,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情。苏格拉底自己的一生也是在实践“德性就是知识”这一理念,在他被判处极刑时,他曾有多次逃跑的机会,他的朋友也愿意帮助他逃脱,但是他却拒绝了,因为他认为别人触犯法律是因为不知道法律,自己知道法律还要触犯法律就是不正义的,于是他选择接受不公正的判决。
从根本上说,德性的根据和本质在于知识,因为没有知识的人无法分辨什么是善与恶,也就没有办法做出善的选择;没有知识的人就没有智慧,不能把握自身,也不能进行理智判断。因此苏格拉底也是从“知行合一”出发。
三、苏格拉底和王阳明的理论的区别
苏格拉底认为人先知善而后行善。他说人只会做自己知道是善的事情,而作恶的人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是恶才会去行恶,他们缺乏善的知识。要想让人们行善,需要对其进行教育,使其具有善的知识。他说:
“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情,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既然正义的事情和其他美而好的事情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就都是智慧。”
因此苏格拉底也是从“知行合一”出发。
面对其他智者提出的有的人即使知道什么是善,但也会作恶的说法,苏格拉底予以反对,在他看来,知道善却不行善的人其实是无知,无知使人不能分辨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事情。无知是缺乏理性,使人顺从自然,受不合理的欲望支配,不能控制自己,因此,人做恶不是自由的选择,没有人真正自愿做恶。一个人具有善的知识,就不会缺乏道德。所以苏格拉底注重“知善”。
王阳明认为应通过行善而知善。他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传习录》)和“知之真切笃行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答顾东桥书>)知外无行,行外无知,二者不可分离。
“良知”作为至善本体在受到私欲蒙蔽后就不能处于其本然状态,不能探求天理。要想探求天理,则需“致良知”,需要去除私欲的蒙蔽,使其显露出本然状态。去除私欲的过程就是“行”的过程。王阳明认为知行合一是为了存善去恶,而存善去恶需要“致良知”。“致良知”是使良知达到极点,也就是要依良知而行。因而,王阳明侧重“行”。
苏格拉底的“德性就是知识”和王阳明的“致良知”虽然都主张“知行合一”,但是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达到“善”的方法。苏格拉底认为需要先知晓“善”的概念才能具有美德,才会去行善,因此他的教学方式是通过与人辩论去得到“什么是善”的答案。这种对真理的追求的理性主义观念为欧洲伦理学奠定了科学主义的思维方式。王阳明的“致良知”是用行动去为善去恶,去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活动,主张通过行善而达到知善。知善与行善具有相同重要的意义,由学习的过程获得善的知识,再去进行实践,或者由行动得知善的概念再去行则是拥有了智慧。
参考文献:
[1]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 M],吴光,钱明,董平,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汪学群:《阳明学-四句教-解读与评论之思想史考察》,《船山学刊》,2019年第5期。
【关键词】致良知;苏格拉底;德性就是知识
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就是知识”,而中国集心学之大成者王阳明提出“致良知”。他们两个人的理论中都包含了对“德”和“知”的探讨,但是其二人对“德”与“知”的见解相差甚远。
一、王阳明的良知学说
王阳明在《传习录》中对“良知”有一个定义:“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见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良知就是在是非知觉之中的至善本体,这种是非知觉蕴含着一个道德原则,就是天理。同时“良知”指的又是一种道德自律,只有道德自律才能内心立志、知行合一。“致良知”是王陽明在晚年提出的,他说“吾生平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可见“致良知”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重要的。他说:“吾良知之所知者无有亏缺障蔽,而得以极其至矣。”这里的“知”既做名词又做动词,做名词时为极点、终极之意,做动词时为向极点运动,“致良知”是使良知到其极点。王阳明后来提出的“四句教”是对“致良知”的具体展开论述。
“四句教”:“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意思是说心体无所谓善恶,也可以看做是超越善恶,在这里心与性、性与天道合一。王阳明的一个弟子认为意念的萌动产生善恶,有了善恶首先要以良知来知晓善恶,其次才是为善去恶。此说法被称为“四有”,而他的另一个弟子则认为,心体是无善无恶的,那么意也就是无善无恶的,则知是无善无恶的,同样物也是无善无恶的,这种说法被称为“四无”。王阳明对这两种说法做了一个概括,他认为“四无”适合天生聪明的人,这种人可以领悟超越善恶的心体,同样也会知晓意、知、物超越善恶,因此无所谓善恶。而“四有”适合一般人,他们不能领悟心体,因此认为有善恶之分,意、知、物必须通过为善去恶渐渐回归本体。尽管这两种人起点不同,但都能达到终点。但是王阳明更认同“四有”,并且将“四有”作为教人的核心,因为“四无”只适用于少数人,毕竟很少有人是天资聪颖的,因此“四有”更具有普遍适用性。“四有”的关键在于理解“意”字,心未发时是无善无恶的,因为意动了后有了善与恶,因此要致良知,依靠道德标准去改正恶。
“四句教”表明“良知”具有绝对性,因为“无善无恶心之体”说明作为本体的心是“无善无恶”的,即为“至善”,是没有被私欲蒙蔽的。“良知”还具有先验性,王阳明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求外。”意思是,良知是与生俱来的,见到父母自然知道要孝顺,见到兄长自然知道要敬爱,见到即将掉入井内的小孩子自然会产生怜悯之心,这就是人心中的道德,不是借由外物产生的。这便是良知的先验性。“良知”还具有普遍性,王阳明说:“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人人都有良知,不管你是做什么的,良知都不会泯灭,即使是盗贼都知道自己不应该偷盗,别人叫他盗贼,他还会感到惭愧。良知的先验性说明了良知生来就有,每个人都有成圣的可能。良知的普遍性虽然表明每个人都有良知,但是强盗与圣人相比,强盗的良知被私欲蒙蔽,需要对其进行“圣人之教”,使其“克其蔽”而成为圣人。王阳明的良知的普遍性继承了孟子的观点,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其中的“是非之心”就是王阳明所说的“良知”。
二、苏格拉底的“德性就是知识”
苏格拉底认为“ 德性就是知识”首先在于“认识你自己”。他认为那些认识自己的人知道什么适合自己,可以分辨自己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每个人都具有善的知识,一个人知道善必然会去行善,知道善而不去行善的人其实并不知道善。因此,一个人获得了“善”的知识也就获得了德性。他认为知道正义的人比不知道正义的人更正义一些,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情。苏格拉底自己的一生也是在实践“德性就是知识”这一理念,在他被判处极刑时,他曾有多次逃跑的机会,他的朋友也愿意帮助他逃脱,但是他却拒绝了,因为他认为别人触犯法律是因为不知道法律,自己知道法律还要触犯法律就是不正义的,于是他选择接受不公正的判决。
从根本上说,德性的根据和本质在于知识,因为没有知识的人无法分辨什么是善与恶,也就没有办法做出善的选择;没有知识的人就没有智慧,不能把握自身,也不能进行理智判断。因此苏格拉底也是从“知行合一”出发。
三、苏格拉底和王阳明的理论的区别
苏格拉底认为人先知善而后行善。他说人只会做自己知道是善的事情,而作恶的人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是恶才会去行恶,他们缺乏善的知识。要想让人们行善,需要对其进行教育,使其具有善的知识。他说:
“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情,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既然正义的事情和其他美而好的事情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就都是智慧。”
因此苏格拉底也是从“知行合一”出发。
面对其他智者提出的有的人即使知道什么是善,但也会作恶的说法,苏格拉底予以反对,在他看来,知道善却不行善的人其实是无知,无知使人不能分辨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事情。无知是缺乏理性,使人顺从自然,受不合理的欲望支配,不能控制自己,因此,人做恶不是自由的选择,没有人真正自愿做恶。一个人具有善的知识,就不会缺乏道德。所以苏格拉底注重“知善”。
王阳明认为应通过行善而知善。他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传习录》)和“知之真切笃行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答顾东桥书>)知外无行,行外无知,二者不可分离。
“良知”作为至善本体在受到私欲蒙蔽后就不能处于其本然状态,不能探求天理。要想探求天理,则需“致良知”,需要去除私欲的蒙蔽,使其显露出本然状态。去除私欲的过程就是“行”的过程。王阳明认为知行合一是为了存善去恶,而存善去恶需要“致良知”。“致良知”是使良知达到极点,也就是要依良知而行。因而,王阳明侧重“行”。
苏格拉底的“德性就是知识”和王阳明的“致良知”虽然都主张“知行合一”,但是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达到“善”的方法。苏格拉底认为需要先知晓“善”的概念才能具有美德,才会去行善,因此他的教学方式是通过与人辩论去得到“什么是善”的答案。这种对真理的追求的理性主义观念为欧洲伦理学奠定了科学主义的思维方式。王阳明的“致良知”是用行动去为善去恶,去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活动,主张通过行善而达到知善。知善与行善具有相同重要的意义,由学习的过程获得善的知识,再去进行实践,或者由行动得知善的概念再去行则是拥有了智慧。
参考文献:
[1]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 M],吴光,钱明,董平,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汪学群:《阳明学-四句教-解读与评论之思想史考察》,《船山学刊》,201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