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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与垃圾焚化炉的对抗上,台湾已经有了前车之鉴
政府推动
在技术批判方面,反对团体力求专业,反对者在理论与实证上都提出反证,指出这个“科技”背后存在着许多“成熟的技术仍不能解决的问题”。
反对者指出,焚化炉实际上就是一座炼毒炉,它将原本无毒、肉眼看得见的垃圾转变成剧毒、看不见的气体和灰渣,释放到环境中的物质包括二恶英等致癌物质以及铅、镉、锡、锌等多种重金属。
而且,焚化炉的污染防治设备上,不同的防污科技之间可能存在互相抵消的问题。比如,新式焚化炉多配有干式石灰洗烟塔加上织布滤网,因其对于二恶英的去除很有帮助,但却完全无法吸附水银,让大部分的水银从烟囱溜走。
进一步,即使砸下重金配置高级的空气污染防治设备,仍无法解决灰渣这个难题。目前灰渣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为掩埋和再利用两种。灰渣含有剧毒,必须埋在昂贵的、可随时监控、防止渗漏的掩埋场,但大部分时候都因为成本考量而将之埋在传统的掩埋场,造成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另一个出路是将灰渣制成路面基材、鱼礁、削波块、建筑用混凝土块,甚至瓷砖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用品。这让焚化污染更深入地渗进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
更重要的是,风险评估几乎都是以“在最完美的操作情况下”为前提,忽略人为疏失因素。很明显,不熟悉操作情况、疏忽、协调不佳等非意图因素难以杜绝,而一旦疏失其后果就非常严重。更为可怕的是,厂商基于成本考量有充分的动机来制造“疏失”:省去活性碳喷附、对象消耗或故障不予维修、未做好进厂管制、让焚烧后产生严重污染的废弃物进厂焚化……这些结构性的人为因素更是难以控制。
必要性批判是另一重要方面。破解焚化炉干净、无污染的科技神话,必须证明焚化炉不是“一定要的”,更不是“目前最好或不得不然的选择”。
反对焚化炉团体指出,焚化炉不经济,从规划到除役,需耗经费相当高昂,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焚化炉排挤了更好的垃圾处理方式,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与有机物堆肥才是对环境友善、省能省钱的选择。
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都揭穿了政府的谎言,在此基础上,反对焚化炉团体的批判直指“经济发展至上”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极大化逻辑,以及官方保守、怕事、迷信的态度。同时,反对团体也指出,垃圾焚化处理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台湾焚化厂的兴建多为本土大财团与国外焚化炉公司合作,庞大的利益都流向大资本家和外国资本,焚化炉无法提供较多的当地工作机会。
经由这些知识的传播,越来越多人了解到“焚化炉不只污染住在周边的居民,而是会透过食物、饮水进入每一个台湾人身体里”。这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威胁,都有参与反对运动的诱因与动机。
抗争的结果
经过一次次的交流、串联行动,“团结”的效果逐渐展现,民间团体在与政策制订者互动时正当性越来越高,影响力也越来越大。2002年9月13日,台湾反焚化炉联盟在台东成立。
2002年10月28日,100多个民间团体联署要求“立法院”删除与冻结焚化炉预算共计33.064亿台币。“立法院”审预算期间,民间反焚化炉团体密集动作,以动员民众抗议、开记者会、鼓励公民机构参与公听会等方式持续对环保署施压,最后“环保署”同意邀集国内外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召开“全台废弃物处理高峰会”,检讨废弃物处理政策。
高峰会会议上,“立法院”永续会提出4点诉求作为总结:立刻停止未完工焚化炉的兴建;将节省下来的经费,用于推动全国的资源回收及厨余处理;焚化炉的操作信息,必须完全公开给社会监督;加强地方及社区参与机制以监督焚化炉管理,且二恶英排放后果严重,对操作厂商的要求及管理,必须大幅加强。
与政策诉求同步,台湾各地反对焚化炉的个案抗争也陆续取得进展。比如高雄市美浓地区的小型焚化炉,1999年9月开始运转,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2004年7月,日友公司(在美浓建设垃圾焚化炉的公司)开始拆解美浓焚化炉,据现场员工表示,焚化炉要运往大陆组装建厂。”
(本文资料主要参考自台湾政治大学新闻所研究生林怡莹的《环境风险、环境运动与媒体》,特此致谢)
政府推动
在技术批判方面,反对团体力求专业,反对者在理论与实证上都提出反证,指出这个“科技”背后存在着许多“成熟的技术仍不能解决的问题”。
反对者指出,焚化炉实际上就是一座炼毒炉,它将原本无毒、肉眼看得见的垃圾转变成剧毒、看不见的气体和灰渣,释放到环境中的物质包括二恶英等致癌物质以及铅、镉、锡、锌等多种重金属。
而且,焚化炉的污染防治设备上,不同的防污科技之间可能存在互相抵消的问题。比如,新式焚化炉多配有干式石灰洗烟塔加上织布滤网,因其对于二恶英的去除很有帮助,但却完全无法吸附水银,让大部分的水银从烟囱溜走。
进一步,即使砸下重金配置高级的空气污染防治设备,仍无法解决灰渣这个难题。目前灰渣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为掩埋和再利用两种。灰渣含有剧毒,必须埋在昂贵的、可随时监控、防止渗漏的掩埋场,但大部分时候都因为成本考量而将之埋在传统的掩埋场,造成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另一个出路是将灰渣制成路面基材、鱼礁、削波块、建筑用混凝土块,甚至瓷砖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用品。这让焚化污染更深入地渗进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
更重要的是,风险评估几乎都是以“在最完美的操作情况下”为前提,忽略人为疏失因素。很明显,不熟悉操作情况、疏忽、协调不佳等非意图因素难以杜绝,而一旦疏失其后果就非常严重。更为可怕的是,厂商基于成本考量有充分的动机来制造“疏失”:省去活性碳喷附、对象消耗或故障不予维修、未做好进厂管制、让焚烧后产生严重污染的废弃物进厂焚化……这些结构性的人为因素更是难以控制。
必要性批判是另一重要方面。破解焚化炉干净、无污染的科技神话,必须证明焚化炉不是“一定要的”,更不是“目前最好或不得不然的选择”。
反对焚化炉团体指出,焚化炉不经济,从规划到除役,需耗经费相当高昂,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焚化炉排挤了更好的垃圾处理方式,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与有机物堆肥才是对环境友善、省能省钱的选择。
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都揭穿了政府的谎言,在此基础上,反对焚化炉团体的批判直指“经济发展至上”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极大化逻辑,以及官方保守、怕事、迷信的态度。同时,反对团体也指出,垃圾焚化处理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台湾焚化厂的兴建多为本土大财团与国外焚化炉公司合作,庞大的利益都流向大资本家和外国资本,焚化炉无法提供较多的当地工作机会。
经由这些知识的传播,越来越多人了解到“焚化炉不只污染住在周边的居民,而是会透过食物、饮水进入每一个台湾人身体里”。这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威胁,都有参与反对运动的诱因与动机。
抗争的结果
经过一次次的交流、串联行动,“团结”的效果逐渐展现,民间团体在与政策制订者互动时正当性越来越高,影响力也越来越大。2002年9月13日,台湾反焚化炉联盟在台东成立。
2002年10月28日,100多个民间团体联署要求“立法院”删除与冻结焚化炉预算共计33.064亿台币。“立法院”审预算期间,民间反焚化炉团体密集动作,以动员民众抗议、开记者会、鼓励公民机构参与公听会等方式持续对环保署施压,最后“环保署”同意邀集国内外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召开“全台废弃物处理高峰会”,检讨废弃物处理政策。
高峰会会议上,“立法院”永续会提出4点诉求作为总结:立刻停止未完工焚化炉的兴建;将节省下来的经费,用于推动全国的资源回收及厨余处理;焚化炉的操作信息,必须完全公开给社会监督;加强地方及社区参与机制以监督焚化炉管理,且二恶英排放后果严重,对操作厂商的要求及管理,必须大幅加强。
与政策诉求同步,台湾各地反对焚化炉的个案抗争也陆续取得进展。比如高雄市美浓地区的小型焚化炉,1999年9月开始运转,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2004年7月,日友公司(在美浓建设垃圾焚化炉的公司)开始拆解美浓焚化炉,据现场员工表示,焚化炉要运往大陆组装建厂。”
(本文资料主要参考自台湾政治大学新闻所研究生林怡莹的《环境风险、环境运动与媒体》,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