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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非常讨厌读书。看到姐姐们读着什么“世界儿童文学全集”的时候,我觉得她们很蠢,认为那种东西没什么意思。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的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说。为此,她强制我读第一本书——《佛兰德斯的狗》。
在当初的我看来,《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可怜的少年带着他可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这样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了?
“什么玩意儿嘛,书果然还是让人心情沉重的东西。”我反而越来越讨厌读书。
母亲却没有放弃。她似乎觉得,靠情节取胜的书如果不合口味或许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又想到了伟人传记。就这样,《伽利略传》被选了出来。正如母亲所期望的,我被这本书吸引了。
故事从一场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在父亲的带领下参加晚宴,他无聊地看着天花板上摆动着的吊灯。最开始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却渐渐地发现了一个特征——虽然吊灯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但完成一次摇摆的时间却没有变。这就是“单摆的等时性”。
他觉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便告诉了大人们,大人们却耻笑道:“别乱说。摇摆的幅度变小之后,往返一次的时间不是也会跟着变短嘛!”
于是,少年伽利略为雪耻而努力学习,成为一名科学家,发现并且证明了许多物理定律。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感想是:科学真伟大。
不可否认,当时的这种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以后的路。我开始抵触除了理科之外的所有科目,我脑中的公式是这样的:科学伟大→科学之外的学问狗屁不如→语文之类的不学也无所谓→语文就是读书→所以不读书也无所谓。
就这样,最终结果是我更加堅定了拒绝读书的立场。
二
母亲因所有努力都白费而恼羞成怒,选择了同班主任商量。班主任向母亲推荐的,是下村湖人的《次郎物语》。我试着挑战了几次。但当双眼开始追着那些文字跑时,痛苦会突然间袭来。
把书放回书架时,我的心中只剩下对书的憎恶。
但更大的不幸笼罩了我。班主任竟把我的名字加进了读书感想征文比赛的名单。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暑假期间读完指定图书,还要写读后感。那本书是《大臧永常》,是一个在农业政策方面功绩颇丰的人物的传记。
没办法,只能开始读,无聊程度大大超乎想象。看完第一页我就已经绝望了,从第二页开始几乎是哭着看完的。
这本书我没能读到最后。读后感也只是将看过的内容概括一番,最后加一句“对不起,我没能看完”,以期得到谅解。最后只有我的作文没被送去参加比赛。母亲至此也终于想通了,决定面对儿子讨厌读书这一事实。
可出乎意料的是,事情出现了180度的转折。
三
那是在我进高中之后不久。大姐带回来一本硬皮封面的书,书名为《阿基米德借刀杀人》。
“这本书有意思吗?”
“有意思哦。主人公是个高中生,这本书或许你能读得下去。”
我接过书,啪啪翻了起来。铅字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我不禁发出“哇”的一声,脸色十分难看。
“这不全是字嘛,根本就没有图画。”
“那是当然了,又不是画册。”
接触到久违的书这玩意儿,我的头都晕了,但这本书我却真读得下去。而且还不仅仅是读得下去,我竟然将它读完了。故事本身并不长,我却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最后整个故事在脑子里都变成了一团糨糊,但总之还是读完了。
推理小说还真的可以啊——那时我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
我于是看了看二姐的书架,最终视线停在了松本清张的《高中生杀人事件》上。
这次我只花三天就读完了。拿起来就放不下,一直缩在被窝里翻书。
接下来我读了《点与线》,还读了《零的焦点》,全都是一气呵成,爽快至极。一看到铅字就头疼的过往变得那样不真实。很快我开始关注起其他作家的作品,到最后终于也开始自己掏钱买起书来。
那段日子里的某一天,我忽然产生了一个了不起的想法。也不知是胆大妄为还是不知天高地厚,我竟生出写推理小说的念头。
我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买了一本最厚的笔记本,当天就写了起来。
“那小子,最近好像学习还挺认真的呢。”我曾经偷听到姐姐们这样向母亲汇报。我一个人偷偷地笑了。
就这样过了半年,那部校园推理作品顺利完成了。
为了在这里介绍那部作品,我又将其重新读过,发现虽是自己写下的东西,却无论如何都没法准确地把握其内容。首先,因为字写得不好,而且错字漏字层出不穷,勉强试着读下去吧,可不知所云的段落过多,登场人物的行为举止也是支离破碎。
但我当时却坚信这是部惊人巨著。然后,我又开始了第二部作品的创作。这次还是校园推理,案件以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在班级野营时的野外大冒险游戏中殉情自杀开始。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是高中生吸毒问题,还加入了伪造不在场证明、一人分饰两角、死前留言的元素,总之就像不管什么都往里塞的大杂烩。
写完之后就想拿给别人读,这是人之常情。我请一个朋友吃了顿饭,将小说递了过去。这位爱读书的朋友立刻答应下来。
“如果可以,希望你能写一下读后感。”我说。
“好啊。”他爽快地答应了。
从那之后,我却很少能见到这位朋友了。就算偶尔看到,他也总像在躲着我似的。
我从他手里拿到小说的读后感是在半年之后。连和他多说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他只丢下一句“我还要去打工”,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独自一人满心激动地看起了那篇读后感,然后呆住了。那里写了大概一半故事的内容梗概,最后添上了三个小小的字——对不起。
摘自《我的晃荡的青春》一书
责任编辑:曹景峰
美术绘画:张 娜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非常讨厌读书。看到姐姐们读着什么“世界儿童文学全集”的时候,我觉得她们很蠢,认为那种东西没什么意思。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的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说。为此,她强制我读第一本书——《佛兰德斯的狗》。
在当初的我看来,《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可怜的少年带着他可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这样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了?
“什么玩意儿嘛,书果然还是让人心情沉重的东西。”我反而越来越讨厌读书。
母亲却没有放弃。她似乎觉得,靠情节取胜的书如果不合口味或许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又想到了伟人传记。就这样,《伽利略传》被选了出来。正如母亲所期望的,我被这本书吸引了。
故事从一场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在父亲的带领下参加晚宴,他无聊地看着天花板上摆动着的吊灯。最开始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却渐渐地发现了一个特征——虽然吊灯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但完成一次摇摆的时间却没有变。这就是“单摆的等时性”。
他觉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便告诉了大人们,大人们却耻笑道:“别乱说。摇摆的幅度变小之后,往返一次的时间不是也会跟着变短嘛!”
于是,少年伽利略为雪耻而努力学习,成为一名科学家,发现并且证明了许多物理定律。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感想是:科学真伟大。
不可否认,当时的这种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以后的路。我开始抵触除了理科之外的所有科目,我脑中的公式是这样的:科学伟大→科学之外的学问狗屁不如→语文之类的不学也无所谓→语文就是读书→所以不读书也无所谓。
就这样,最终结果是我更加堅定了拒绝读书的立场。
二
母亲因所有努力都白费而恼羞成怒,选择了同班主任商量。班主任向母亲推荐的,是下村湖人的《次郎物语》。我试着挑战了几次。但当双眼开始追着那些文字跑时,痛苦会突然间袭来。
把书放回书架时,我的心中只剩下对书的憎恶。
但更大的不幸笼罩了我。班主任竟把我的名字加进了读书感想征文比赛的名单。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暑假期间读完指定图书,还要写读后感。那本书是《大臧永常》,是一个在农业政策方面功绩颇丰的人物的传记。
没办法,只能开始读,无聊程度大大超乎想象。看完第一页我就已经绝望了,从第二页开始几乎是哭着看完的。
这本书我没能读到最后。读后感也只是将看过的内容概括一番,最后加一句“对不起,我没能看完”,以期得到谅解。最后只有我的作文没被送去参加比赛。母亲至此也终于想通了,决定面对儿子讨厌读书这一事实。
可出乎意料的是,事情出现了180度的转折。
三
那是在我进高中之后不久。大姐带回来一本硬皮封面的书,书名为《阿基米德借刀杀人》。
“这本书有意思吗?”
“有意思哦。主人公是个高中生,这本书或许你能读得下去。”
我接过书,啪啪翻了起来。铅字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我不禁发出“哇”的一声,脸色十分难看。
“这不全是字嘛,根本就没有图画。”
“那是当然了,又不是画册。”
接触到久违的书这玩意儿,我的头都晕了,但这本书我却真读得下去。而且还不仅仅是读得下去,我竟然将它读完了。故事本身并不长,我却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最后整个故事在脑子里都变成了一团糨糊,但总之还是读完了。
推理小说还真的可以啊——那时我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
我于是看了看二姐的书架,最终视线停在了松本清张的《高中生杀人事件》上。
这次我只花三天就读完了。拿起来就放不下,一直缩在被窝里翻书。
接下来我读了《点与线》,还读了《零的焦点》,全都是一气呵成,爽快至极。一看到铅字就头疼的过往变得那样不真实。很快我开始关注起其他作家的作品,到最后终于也开始自己掏钱买起书来。
那段日子里的某一天,我忽然产生了一个了不起的想法。也不知是胆大妄为还是不知天高地厚,我竟生出写推理小说的念头。
我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买了一本最厚的笔记本,当天就写了起来。
“那小子,最近好像学习还挺认真的呢。”我曾经偷听到姐姐们这样向母亲汇报。我一个人偷偷地笑了。
就这样过了半年,那部校园推理作品顺利完成了。
为了在这里介绍那部作品,我又将其重新读过,发现虽是自己写下的东西,却无论如何都没法准确地把握其内容。首先,因为字写得不好,而且错字漏字层出不穷,勉强试着读下去吧,可不知所云的段落过多,登场人物的行为举止也是支离破碎。
但我当时却坚信这是部惊人巨著。然后,我又开始了第二部作品的创作。这次还是校园推理,案件以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在班级野营时的野外大冒险游戏中殉情自杀开始。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是高中生吸毒问题,还加入了伪造不在场证明、一人分饰两角、死前留言的元素,总之就像不管什么都往里塞的大杂烩。
写完之后就想拿给别人读,这是人之常情。我请一个朋友吃了顿饭,将小说递了过去。这位爱读书的朋友立刻答应下来。
“如果可以,希望你能写一下读后感。”我说。
“好啊。”他爽快地答应了。
从那之后,我却很少能见到这位朋友了。就算偶尔看到,他也总像在躲着我似的。
我从他手里拿到小说的读后感是在半年之后。连和他多说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他只丢下一句“我还要去打工”,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独自一人满心激动地看起了那篇读后感,然后呆住了。那里写了大概一半故事的内容梗概,最后添上了三个小小的字——对不起。
摘自《我的晃荡的青春》一书
责任编辑:曹景峰
美术绘画:张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