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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于1997年10月29日又发布《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原则、主要对象、内容、方法与管理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通过近10年的贯彻。全国各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都对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普遍引起了关注,不少省市还专门编写了比较实用的教材,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又取得了可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