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发放,作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社会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本文通过阐述机关事业单位离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重要性,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提出一些建议,来展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 机关事业;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4-0299-01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但改革的道路依旧漫长而艰辛,伴随着改革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 社会化发放的含义与意义
1.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含义。
機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指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从单位转向社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管理,采用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作为养老金的代发机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金及时足额划拨到代发机构的账户中,让离退休人员可以持续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意义重大
1.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直接关系到自身利益,是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变革、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的结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实现养老金社会发放是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趋势,也是保障离退休人员实现“老有所养”的最终目的。
1.2.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目前,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仍实行“全额缴费,差额拨补”的办法,职工退休后从单位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单位不能及时全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使他们的生存条件直接受到影响,将大大降低养老保险金的社会保障功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职工不再从单位领取养老金,直接由代发机构拨付,这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的领取养老金。同时,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还能杜绝单位拖欠和挪用养老金的现象,使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得到应有的保障,则相应上访的概率也会大大减少,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2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存在的问题
2.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
离退休老同志的养老金一直由原单位代发,退休之后老同志还是原单位的一员,还能享受单位给予的福利,每年依旧能参加原单位举办的各项活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必然渐渐与原单位脱离联系。离开工作的大家庭,生活落差很大,没有了精神上的寄托,也不再参加原单位举办的各项活动,一时难以接受从“单位人”转为自然人,产生了失落感。而并未真正理解社会化发放是确保老同志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的唯一途径。由此对社会化发放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
2.2社会化管理服务不配套 。
离退休人员离开单位后,渐渐脱离原单位的各种精神活动,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相对应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却发展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退休人员的精神生活质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到所在社区,或者回到乡镇进行养老,但是多数地方并没有建立配套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设施。
有些社区和乡镇虽成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中心,但硬件设施不全、专业人员配备不齐。要想给离退休人员举办相应的活动,即使有专门的人员来组织活动,但却受到活动场地和设备的限制,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导致多数活动无法正常开展,难以满足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的需要。社会化管理服务不配套,将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全面推行的一大绊脚石。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全面推行的几点建议
3.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开展多样性、创新性的宣传工作。宣传要趁早,宣传对象不仅是离退休的老同志,对在职工作人员也要做好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地宣传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意义和好处,争取广大离退休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他们对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认同感。加强典型案例的推广运用,通过网络发布、单位座谈会、发放传单、进社区宣传等形式,将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成功案例宣传出去。
3.2建立和管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档案。
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过程中,出现了养老金冒领、漏领的情况,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登记不全、没有及时进行更新、核查造成的,因此建立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档案迫在眉睫。
建立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档案是防止养老金冒领、漏领的前提,长期有效的管理是关键。因此,每年都要定期地对离退休人员的档案进行重新整理核对,及时更新档案库,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认定工作,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如指纹认证、虹膜认证等(异地安置人员可以委托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此外,还可以构建举报机制,对举报冒领养老金的举报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杜绝冒领发生。
3.3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司其职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与各单位保持联系,获取离退休人员的最新档案信息,确保养老金能够准确及时地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切实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为了进一步遏止养老金冒领情况,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不定期抽查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同时,要慎重选择代发机构,实行每年一签制,只选择认真履行养老金发放工作的代发机构进行长期合作,社保经办机构要长期监督代发机构的工作情况,确保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3.4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
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乡镇、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让它们承担起本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职责。离退休人员虽然离开了原单位的工作生活,转而可进入本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加入一个新的组织,增强他们的归属感。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使离退休人员享受到更广泛的社会化服务,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只有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两者互相促进,最终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任重道远,我们要以《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积累经验,为今后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准备。
参考文献
[1] 闫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探讨 [J].人力资源管理,2015(8).
作者简介:杜娟(1980年5月出生)性别:女,民族:汉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从事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关键词: 机关事业;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4-0299-01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但改革的道路依旧漫长而艰辛,伴随着改革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 社会化发放的含义与意义
1.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含义。
機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指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从单位转向社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管理,采用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作为养老金的代发机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金及时足额划拨到代发机构的账户中,让离退休人员可以持续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意义重大
1.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直接关系到自身利益,是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变革、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的结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实现养老金社会发放是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趋势,也是保障离退休人员实现“老有所养”的最终目的。
1.2.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目前,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仍实行“全额缴费,差额拨补”的办法,职工退休后从单位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单位不能及时全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使他们的生存条件直接受到影响,将大大降低养老保险金的社会保障功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职工不再从单位领取养老金,直接由代发机构拨付,这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的领取养老金。同时,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还能杜绝单位拖欠和挪用养老金的现象,使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得到应有的保障,则相应上访的概率也会大大减少,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2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存在的问题
2.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
离退休老同志的养老金一直由原单位代发,退休之后老同志还是原单位的一员,还能享受单位给予的福利,每年依旧能参加原单位举办的各项活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必然渐渐与原单位脱离联系。离开工作的大家庭,生活落差很大,没有了精神上的寄托,也不再参加原单位举办的各项活动,一时难以接受从“单位人”转为自然人,产生了失落感。而并未真正理解社会化发放是确保老同志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的唯一途径。由此对社会化发放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
2.2社会化管理服务不配套 。
离退休人员离开单位后,渐渐脱离原单位的各种精神活动,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相对应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却发展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退休人员的精神生活质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到所在社区,或者回到乡镇进行养老,但是多数地方并没有建立配套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设施。
有些社区和乡镇虽成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中心,但硬件设施不全、专业人员配备不齐。要想给离退休人员举办相应的活动,即使有专门的人员来组织活动,但却受到活动场地和设备的限制,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导致多数活动无法正常开展,难以满足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的需要。社会化管理服务不配套,将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全面推行的一大绊脚石。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全面推行的几点建议
3.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开展多样性、创新性的宣传工作。宣传要趁早,宣传对象不仅是离退休的老同志,对在职工作人员也要做好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地宣传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意义和好处,争取广大离退休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他们对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认同感。加强典型案例的推广运用,通过网络发布、单位座谈会、发放传单、进社区宣传等形式,将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成功案例宣传出去。
3.2建立和管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档案。
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过程中,出现了养老金冒领、漏领的情况,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登记不全、没有及时进行更新、核查造成的,因此建立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档案迫在眉睫。
建立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档案是防止养老金冒领、漏领的前提,长期有效的管理是关键。因此,每年都要定期地对离退休人员的档案进行重新整理核对,及时更新档案库,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认定工作,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如指纹认证、虹膜认证等(异地安置人员可以委托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此外,还可以构建举报机制,对举报冒领养老金的举报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杜绝冒领发生。
3.3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司其职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与各单位保持联系,获取离退休人员的最新档案信息,确保养老金能够准确及时地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切实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为了进一步遏止养老金冒领情况,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不定期抽查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同时,要慎重选择代发机构,实行每年一签制,只选择认真履行养老金发放工作的代发机构进行长期合作,社保经办机构要长期监督代发机构的工作情况,确保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3.4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
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乡镇、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让它们承担起本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职责。离退休人员虽然离开了原单位的工作生活,转而可进入本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加入一个新的组织,增强他们的归属感。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使离退休人员享受到更广泛的社会化服务,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只有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两者互相促进,最终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任重道远,我们要以《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积累经验,为今后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准备。
参考文献
[1] 闫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探讨 [J].人力资源管理,2015(8).
作者简介:杜娟(1980年5月出生)性别:女,民族:汉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从事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