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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等在2004年12月21日的《新华每日电讯》上撰文指出:在近年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进程中,一些人认为最有效、最快捷的发财致富方式,就是把“公家的财产”变成自己口袋里的钞票。”“自办一个企业不如收购一个企业,外部收购不如和管理层一起收购。”从已查处的案件不难发现.在分食“最后晚餐”的欲念下,一些国企经营者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花样翻新。如:恶意减损、隐匿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国有资产、巧立名目,私分国有资产、暗箱操作,攫取国家给予改制企业职工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