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好公平优质教育为主题,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德育工作,深化基础教育教学和考试评价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学前、高中和特殊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着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研制《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召开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德育工作推进会。会同中央文明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制订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举办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开学第一课》。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组织“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制订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指导完善专门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2.深化中小学教学改革
研究制订深化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筹备建立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队伍建设。推进西部中小学教学改革支持活动,继续实施上海和中西部7省(区、市)11个市(地、州)“1 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
3.提升校外教育育人能力
继续组织“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活动。认真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研学旅行营地建设项目,加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研制校外活动场所运行管理和资源开发的指导手册。遴选命名一批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外教育联盟。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劳动教育,提升校内外共同育人水平。
二、推动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4.部署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印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部署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及“十三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有关工作,发挥中央財政资金激励作用,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地扩大普惠性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推动各地加快出台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印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指南》。研究制订《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加强对各地幼儿园质量评估的科学指导。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5.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认真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召开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交流各地典型经验,推动抓好落实。指导各地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各地实施消除大班额规划备案工作,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选择部分地市开展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印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制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推动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指导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6.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会同有关部门召开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暨攻坚计划工作会,部署实施攻坚计划,全面推进普及工作。组织与普及程度相对较低的省份签订备忘录。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推动各地加快建立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7.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部署工作会。指导各地以区县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问题。推动各地扩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机会。发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激励作用,推动各地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推动各地对招收中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财政预算拨款。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强化全员专业培训,推进特教教学和评价改革。
三、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发挥正确育人导向作用
8.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
印发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文件,深化对划片入学、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学区化办学工作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地区,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
9.积极稳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
指导各地制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录取模式,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和加分项目。深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动各地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增强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总结推广实验成果,指导地方加快实施“绿色评价”。
四、强化装备和信息化应用,
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10.强化装备与教学融合
颁布基础教育装备分类标准,修订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完善管理办法,召开全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会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装备配备标准化。组织开展装备管理专门培训,推进实施装备配备与应用监测。研究制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生阅读活动。
11.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
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应用典型培育和推广计划”,促进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和二期建设,印发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诚信管理办法,提高数据质量,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发挥综合效益。以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导向,推进信息化教学相关实验。
五、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
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12.大力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
联合中组部召开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举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建设中小学网络党校培训平台。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有效机制研究,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创新。
13.努力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修订颁布并全面施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健全科学发展机制。出版《教育局长工作手册》和《普通中小学校长工作手册》。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小学章程试点,探索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14.维护基础教育和谐稳定
高度关注基础教育领域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引导、妥善处置,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大力营造健康协调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研制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提升中小学生应急避险能力。
15.加强前瞻性研究
重点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与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基础教育质量提高模式、基础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机制等方面研究。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大力推广基层经验。发挥专业研究机构等方面力量,健全基础教育决策咨询体系。
(责任编辑 郭向和)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着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研制《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召开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德育工作推进会。会同中央文明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制订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举办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开学第一课》。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组织“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制订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指导完善专门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2.深化中小学教学改革
研究制订深化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筹备建立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队伍建设。推进西部中小学教学改革支持活动,继续实施上海和中西部7省(区、市)11个市(地、州)“1 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
3.提升校外教育育人能力
继续组织“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活动。认真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研学旅行营地建设项目,加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研制校外活动场所运行管理和资源开发的指导手册。遴选命名一批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外教育联盟。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劳动教育,提升校内外共同育人水平。
二、推动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4.部署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印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部署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及“十三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有关工作,发挥中央財政资金激励作用,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地扩大普惠性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推动各地加快出台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印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指南》。研究制订《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加强对各地幼儿园质量评估的科学指导。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5.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认真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召开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交流各地典型经验,推动抓好落实。指导各地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各地实施消除大班额规划备案工作,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选择部分地市开展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印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制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推动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指导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6.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会同有关部门召开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暨攻坚计划工作会,部署实施攻坚计划,全面推进普及工作。组织与普及程度相对较低的省份签订备忘录。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推动各地加快建立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7.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部署工作会。指导各地以区县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问题。推动各地扩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机会。发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激励作用,推动各地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推动各地对招收中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财政预算拨款。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强化全员专业培训,推进特教教学和评价改革。
三、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发挥正确育人导向作用
8.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
印发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文件,深化对划片入学、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学区化办学工作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地区,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
9.积极稳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
指导各地制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录取模式,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和加分项目。深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动各地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增强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总结推广实验成果,指导地方加快实施“绿色评价”。
四、强化装备和信息化应用,
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10.强化装备与教学融合
颁布基础教育装备分类标准,修订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完善管理办法,召开全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会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装备配备标准化。组织开展装备管理专门培训,推进实施装备配备与应用监测。研究制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生阅读活动。
11.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
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应用典型培育和推广计划”,促进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和二期建设,印发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诚信管理办法,提高数据质量,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发挥综合效益。以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导向,推进信息化教学相关实验。
五、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
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12.大力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
联合中组部召开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举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建设中小学网络党校培训平台。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有效机制研究,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创新。
13.努力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修订颁布并全面施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健全科学发展机制。出版《教育局长工作手册》和《普通中小学校长工作手册》。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小学章程试点,探索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14.维护基础教育和谐稳定
高度关注基础教育领域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引导、妥善处置,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大力营造健康协调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研制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提升中小学生应急避险能力。
15.加强前瞻性研究
重点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与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基础教育质量提高模式、基础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机制等方面研究。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大力推广基层经验。发挥专业研究机构等方面力量,健全基础教育决策咨询体系。
(责任编辑 郭向和)